大秦工程兵 第303节
“何人?沈将军的部下?”
吴肖回答:
“他是沈将军的部下没错。”
“但此人姓蒙名良,乃中庶子蒙嘉之子!”
陈涌心下不由暗暗叫苦,今趟是一连惹了几个惹不起的主,随便一个都能让他满门抄斩。
接着又回头狠狠瞪了赵贵一眼……心道若不是这厮如此冲动,只怕就没有这祸事了。
陈涌甚至都有将罪责推到赵贵身上的想法。
这不能说陈涌不仗义,事关满门抄斩,陈涌不这么想都不行。
但随即陈涌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因是赵贵是其手下护院,且还是妻弟,以秦律的连坐制,他陈涌是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干系。
吴肖说:
“你若是能求得蒙良为你说几句好话,说不定还有救!”
这方面其实吴肖却是想错了,从头到尾想要陈涌的命的都是蒙良,反倒是沈兵在约束蒙良不可妄为。
否则以蒙良的脾气根本不会有什么“收购”,而是直接给个罪名就把陈涌等人一锅端了。
至于给什么罪名……蒙良只需要使人做点手脚就可以了,何况陈涌等一方恶霸作奸犯科的事原本就做了不少,不需做手脚都可以做到这点。
但沈兵却坚决不允许这么做。
这并不是沈兵宅心仁厚或是做给扶苏看。
而是出于两点原因:
首先是秦律规定士伍不得经商。
此时沈兵虽然同时经营云中郡有经商的理由,但蒙良一行是秦军,他们是以护商的身份参与售布的,原则上不能干涉布匹之间的商业纠纷。
陈涌这事就是典型的商业纠纷。
蒙良一行保护可以,但不能借士伍之力压陈涌,否则就有违秦律让人抓住把柄。
若是在此之前,沈兵还不怕被人抓什么把柄。
但是现在……有赵高和李斯在那盯着,随便有个什么小事就会传到嬴政那,再添油加醋一番就会变成沈兵及扶苏的负面新闻。
所以沈兵对于这些事是小心再小心。
另一方面,则是在百姓那的观感。
此事本身在百姓那或是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就算沈兵将陈涌一行斩首也是如此。
毕竟此事是赵贵一行人先动手,而陈涌以往又欺行霸市为恶一方,沈兵将其斩首示众只会引来百姓叫好。
问题在于这是因为布匹买卖引起的冲突。
如果因此沈兵将陈涌一行砍了,那么其它商人又会如何想?
百姓又会如何想?
买卖冲突就杀人?
那往后谁还敢与云中郡做买卖?
万一被骗找谁申冤?
百姓若是买了云中郡的布匹有质量问题,岂非更是说都不敢说?
于是干脆就不买也不与云中郡有商业往来。
这会给云中郡造成十分恶劣的负面影响,一旦这负面影响形成了就很难消除,甚至可能会陪着沈兵一生。
因此,沈兵在接到蒙良的飞鸽传书后,第一时间就下令:
“不可枉法,一切以秦律处置。”
以秦律处置就没陈涌什么事了,因为他从头到尾都没下令,而是护院私下的行为,顶多就是教导无方附连带责任。
赵贵一行人则犯了“严禁私斗”之罪。
这却不是小罪……
所谓的私斗说的就是这种成规模的群斗。
群斗必然会有个主谋,主谋按秦律必须斩首,从者重罚。
这就是这条法律的妙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阻止“结党营私”,同时又不希望因平时的小打小闹就大开杀戒伤民根本,于是重罚“主谋”。
只要没人敢当“主谋”,那这私斗自然也就斗不起来。
于是赵贵第一时间就被捆了拉到菜市口砍了,其余的护院也被收押等着去服苦役。
陈涌的势力在那一刻就因为这次意外而被铲除。
沈兵倒是与陈涌见了一面。
其实是陈涌赶到云中郡来赔罪。
沈兵直接就对陈涌说:
“不若,往后云中郡的布匹便交由你来出售吧!”
陈涌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一脸吃惊的望着沈兵:
“将军的意思是……”
沈兵回答:
“利润你占一成,云中郡负责生产和运输。”
“如此合作共赢,我等也无需考虑太多,何乐而不为?”
陈涌受宠若惊,当下就跪地磕头道:
“谢将军不计前嫌,草民必当尽心尽力为将军效劳!”
第三百二十三章 招工
销售这事不是目前的云中郡能兼顾同时也没必要兼顾。
蒙良的作用是打开销路设置售点而不是兼顾销售。
否则,今天是雁门郡,明天是太原郡,后天是邯郸郡……销售点越来越多,蒙良要几个分身才能顾得过来?
对此沈兵有两个选择:
一是直接从云中郡派出人去设置零售点。
二是在当地找人作零售点。
前者虽然可以把利润全部吞下但显然不太现实。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人文、地段、关系、管理等方方面面。
中原这么大,此时连文字、钱币、甚至语言都没统一,从云中郡派人到各处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经营就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会成级数的提高运营成本。
反而是后者简单易行。
云中郡什么都不需要考虑,只需要考虑生产和运输,其它的就交给当地商人去运作就可以了。
如果说有什么损失的话,就是分一小部份利润出去。
但这利润与前者自己设置销售点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相比却不值一提。
甚至沈兵还可以调动当地市场的竞争关系。
比如在雁门郡并不是把布发给陈涌一家,而是同时发给几家。
于是陈涌就无法任意将布价抬高扰乱市场。
而蒙良的任务除了打开销路之外,另一个更重要的就是挖掘人才……
正如之前所言,古时工人的地位不高且生活不稳定,且因为人多地少的原因还有大批的工人游离在社会中。
这对云中郡而言是好事,因为云中郡需要人,尤其需要大批手艺娴熟的工人。
农民是挖不动的,原因主要是农民被土地捆绑在当地无法离开。
工人则没有这方面的担忧,如果说有什么让他们走不开的那就是有家人需要照顾。
但沈兵给的工钱也就是每天二十钱却可以轻松养活十口之家,于是举家迁往云中郡都不成问题。
于是还犹豫什么呢?
工人在云中郡受重视社会地位高,工作甚至比农民还稳定,更重要的是还能赚钱养活家人……所以没有多考虑,当然迁往云中郡。
这差不多就是到各地招工。
当地官员更重视农民而不是工人,甚至招工还带走了一批社会上没有工作无所事事的闲杂人等减少了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管理,于是也就不反对。
因此在布匹不断销往各郡的同时,人口也在往云中郡流动,且大多都是云中郡急需的工人。
这些工人很容易分配,就以他们的手艺各施所长。
建房的工人就安排去建筑,制作铁器的就去铁器作坊,另外还有冶铁炼铜的、民间制剑的、木艺石匠等等。
这些人在沈兵眼里那都是妥妥的人才,沈兵有些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处“社会地位不高”的阶层中备受鄙视。
此时的云中郡是百废待兴,将来还会开疆拓土,再加上还要进一步工业化……这些有着各种技艺的工人就是中流砥柱。
这样前后月余,云中郡共收拢了五万余名百姓。
五万人不算多,比如雁门郡就有七万余户二十九万人口……平均每户四人。
秦时出于征税需要强制成年人分家,所以每户人口不会太多。
云中郡这五万人口只是刚起步,尤其其中许多人还是处于“散户”状态……所谓的“散户”指的是虽然人在云中郡,但只是为了生活,其户籍还在原地,征兵、服遥役等都得回原籍。
到此务工的工人和游民大多属于“散户”状况。
这也是古时人口流动不大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