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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无限极品大礼包 第317节

然而,也正是在这时,八万汉军组阵完毕。

“这……这怎么可能?”

陡然间,萧施面色大变,仿佛天女看到了魔王临世,仿佛胜利女神遭受了魔神的亵渎!

因为,她看到了墙!

一面面的铁墙!

八万汉军紧紧挨在了一起,左右没有多少缝隙,前后的缝隙也不算大的,形成数十面相隔极近的铁墙!

这些铁墙动了!

他们越来越快,向着四国兵锋发动了反冲锋。

虽然汉军兵锋是八万,比联军兵锋三万五千人的人数多上一倍有余。

但是,因为密集的队形,他们占的区域要小得多。看起来,竟像是一个黑乎乎的拳头,恶狠狠地砸向了一片乌云!

怎么回事?

骑兵的队形不是应该松松散散,既便于勇士们闪转腾挪发挥他们十数年修炼的骑术和武艺,又便于那些天才的骑兵战将发挥他们的指挥能力吗?

据自己所知,贵霜、安息、百乘、朱罗乃至于罗马的大军,无不是如此。

汉军这是闹哪样?

他们骑兵的队形如此密集,究竟想干什么?

他们怎么如此不智?

一方面,萧施眼中满是疑惑。另外一方面,一股极为不祥的预感涌上了她的心头。

事实上,萧施哪知道啊,这是汉军的墙式冲锋。

墙式冲锋,古典骑兵的终结战术,近代骑兵的唯一正确战术,摒弃了一切花巧和艺术,将浪漫的骑士对决变成了煞风景的鲜血和生命的交换,其战力和意义无论如何形容都不为过。

十一年前,刘偃以凉州军在虎牢关前,十五万大军的墙式冲锋平灭北胡数十万大军,是为墙式冲锋的第一次亮相。

后来,刘偃灭东夷,主要为攻城战。

刘偃定南蛮,为山林作战。

刘偃彻底收服北胡,是靠了气象异变图。

墙式冲锋从来没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今天,终于,墙式冲锋,第二次大规模出动!

而且,由于这个年代悲催的信息传递速度和方式,这些四国联军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战法!

而且,施展如此战法的,已经不是中原人,而是被大汉武装和训练的草原人!

砰!

说时迟,那时快,不消一会儿,大汉八万草原军和三万五千四国精锐,正式碰撞。

“我圣陨骑士……所……”一名不死军士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被汉军三条长枪几乎同时刺中,当场身死!

“银月精骑……啊!”

一名银月骑士刺中了当前一名汉军的板甲,却难伤其人分毫。三名大汉骑士一起出手,眨眼间就结果了他的性命。

“死!死吧!”

一名武艺高强圣陨骑士发了狠,不闪不避,硬生生向汉军撞来,一棍就击杀一名草原战士。

但是,那又如何?一方面,与此同时,那草原战士左右两名同袍迅速出手,将这名圣陨骑士斩杀,为他报了仇。另外一方面,后面的骑士迅速跟上,铁墙完好无损!

……

总而言之,双方刚一接触,未经胶着,就胜负已分!

这战况充分证明了一个关于战争的真理:“在「铁墙式」冲锋面前,散阵的一方即使有更高强的个人武艺和甲胄防护,也只能瞬间被冲地人仰马翻!”

当然了,萧施纵然风华绝代,纵然佛法精深,纵然冰雪聪明,纵然心怀大志,是不懂这个战争真理的。

“这……这……这……”

说好的,汉皇刘偃,都对联军兵锋深深忌惮呢?

说好的,那些草原人只是大汉的杂鱼部队呢?

说好的,今日联军首战必胜呢?

眼见的一切,是不是我在做梦啊?

此时的萧施,已经完全目瞪口呆!

第431章 纵一流武将,也渺如尘埃

当然了,四国联军在这场前锋战中,也不是全无亮点。比如说,百乘王悉达尼。

没错,悉达尼是萧施的舔狗。

但舔狗和无能是两回事。

悉达尼当初跟萧施说得话也完全没有吹牛——他有一流武将的修为。

甚至于,悉达尼为了在萧施面前留下好印象。说得比较谦虚。

事实上,即便在一流武将中,悉达尼也属于佼佼者,足以与大汉的赵云、黄忠等人相提并论!

“杀!去死吧!”

“谁敢拦我?谁敢拦我?”

“吾乃百乘国君悉达尼,挡我者死,挡我者死啊!”

眼见四国联军精锐全线溃败,悉达尼催动战马,率领亲卫,不退反进!

他凭着一流武将佼佼者的实力,大发神威,竟然真的冲过了第一面铁墙!

很快地,就是第二面、第三面、第四面铁墙!

乃至于第五面!

他冲在了四国联军的最前面!

尽管此时,悉达尼前面的汉军铁墙,还有二十余面。

尽管此时,跟随悉达尼至此的禁卫,已经不足三百,联军前锋落败已成事实。

但是,悉达尼既不害怕,也未曾放弃进攻。

恰恰相反,他此时的战意极其高昂!

冲!冲!冲!

冲啊!

我悉达尼今日,要将汉军的军阵,完全洞穿!

我悉达尼要向百乘人证明,我是他们最勇武的君王!

我悉达尼要向萧天女表明,我是最能保护他的男人,是她最终依靠!

“谁敢拦我,我是百乘之主悉达尼啊!”

悉达尼叫喊着,冲向了第六面铁墙。

然而,也就是在这时,悉达尼遇到了去卑。

去卑,匈奴独孤部的首领,今年刚刚二十四岁,一流武将的修为。

“此人就是百乘之君悉达尼么?真是好生悍勇!今日之战,不知是他死,还是我亡!”

还是那句话,墙式冲锋将猛将的作用降到了最低。对敌人如此,对己方也是如此!

即便是一流武将,在军阵中也没有多少闪转腾挪的余地,渺小地如同尘埃一般。

与敌方,见面即分生死!

生死大劫面前,去卑的眼中开始布满血丝,呼吸开始急促,手心开始微微冒汗。

平生一幕幕场景,在去卑脑海中迅速划过。

犹记得,自己从记事开始,就有一个沉甸甸的名字压在了自己的心头——刘偃!

据说,那个叫刘偃的汉人,身高一丈开外,生了三个脑袋,六条胳膊,有万夫不挡之勇。

连草原人最大的英雄檀石槐,都被他千里追杀,于万马军中砍了脑袋,

据说,他一声令下,在晋阳城外,将三十万草原人的尸骨筑成了京观。

据说,如今虽然中原发生了黄巾之乱。但是,因为刘偃给草原各部发了一道檄文,草原各部就不敢轻举妄动;

据说,正是因为刘偃的存在,草原人再也不敢去中原劫掠,才会生活如此困苦,自己虽为独孤部族长之子也才会时常忍饥挨饿。

刘偃,竟是如此强大?!

那时候,刘偃就是自己心中的大魔王。自己不知多少次,暗下决心,一定要勤练武艺,长大后好杀死大魔王刘偃,让草原人可以毫无顾忌地去中原抢掠。

似乎,用不着自己长大了。

在自己十三岁那年,身为独孤部族长的父亲告诉自己,中原再次大乱,单于于扶罗已经决定不再忍受刘偃的恐吓和讹诈。

这次,五十万草原军入中原,定要杀死刘偃,从中原多得足够多的金银珠宝,粮食布匹、

“爹,你再给孩儿抢个后娘回来,给我补衣衫!”

在父亲带领族中的勇士出征之际,自己冲父亲的背影高声喊道。

“不光是后娘,吾儿快长大了,我还会给你抢个小媳妇回来!”父亲回头,大笑着答道。

“小媳妇么……”

据说中原的小娘子,嫩得能掐出水来。据说中原的小娘子,比草原上最美的鲜花还要漂亮。

这样的小娘子,做自己的媳妇,真……真好啊!

从那以为,少年的自己就盼着父亲出征回来。盼着父亲,给自己带来好吃的好穿的,更盼着父亲允诺的小媳妇。

然而,事实上!

自己等回来的是一个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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