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子:开局被李世民赶去封地 第244节
尉迟恭的话刚说出口,李世民脸黑了。
你丫才是狗呢!
平康坊的店铺不少,李世民一边走一边看,突然,一个东西夹杂着风声落下,李世民身手还算是敏捷,横跳一下,躲避了危机。
但尉迟恭就不爽了,脑门上砸出来一个淤青,肉眼可见,几个呼吸之间,就拱起来一个大包。
“谁啊,这么不讲功德。”
尉迟恭和牛进达几乎是同一时间喊出来的。
李世民抬起头,手里拿着那根落下的木棍,看到了头顶上的窗户,笑了笑,原来是撑窗户的叉杆啊。
窗子被人掀开,里面露出来个女子,看着下方三人,眼神有些不知所措。
一瞬间,李世民立马呵斥了两个黑厮。
“你们两个夯货,不就是被砸了一下吗?”
“至于大喊大叫吗?街坊邻居大清早就不能多睡会儿?一会儿还要出来做买卖呢!”
“姑娘,我把杆子给你送上去吧!”
臭豆腐在长安用了一天时间,就成了卖的最快的东西。
夜色之中,骆宾王看着面前的两个商贩模样的侍卫,笑着摇摇头。
“你连陛下都骗得了,别说其他人了,有进步。”
“就该让你去跟那些和尚做生意。”
那侍卫正是白天给李世民炸臭豆腐的商贩。
“小先生,您就别再说了,那会儿我都快吓尿了。”
“一看这四个大字,我就知道,那人是当今陛下。”
骆宾王摆摆手:“王爷说过,出门做生意,就得脸皮厚,想不到陛下还给你了一幅字,好好装裱起来,挂着!”
“明日铺子大开,你就是掌柜!”
“这可是金字招牌啊!”
骆宾王笑出了声音。
如果李世民知道自己给李祐搞了宣传,不知道会怎么样。
齐州城,四月十五,春天的躁动之下,大面积的烟叶也种了下去。
成千上万亩土地被圈了起来,不停的有人在其中穿行。
“王爷,咱今年买了这么多土地,种了那么多东西,粮食咋办啊?”
“您可是免除了农税的。”
李祐 看了马周一眼,给了个不耐烦的眼神。
“本王说不收农税,没说过不收其他税啊,你做生意的话,本王当然要收税了。”
没有粮食,可以买嘛!
现在的李祐,来到大唐已经第三年,满打满算,差不多十三岁了。
“咱们这些土地,除了华子的叶子,其他东西都是为了培育种子。”
“这些种子,明日开始售卖,南瓜那么多,种子更是已经堆积如山,胡椒什么的,不要那么吝啬。”
“你放心,华夏百姓,如果不种地,是不会觉得内心稳妥的。”
这个民族天赋之中带着什么,李祐比任何人都清楚。
后世的华夏子孙,不管走到哪里,哪怕是在沙漠之中暂住,也会想办法开辟一片土地,自己种菜,费了老大功夫,天天浇水除虫,倒不是说非要省那点钱,就是享受这个过程。
骨子里,就要这种感觉。
吃着自己亲手种出来的东西,那感觉,踏实。
马周摸出一根华子,刚刚三十出头,马周就已经有些憔悴了。
“你休息几天吧,来这里照看着田地,其他事情交给刚刚回来的骆宾王就行。”
马周立马摇头:“王爷,有些事情,我得看着啊,您将担子放在马周身上,是对马周的信任,马周不能辜负王爷的信任。”
“诶,劳逸结合,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对了,这段时间,你就没事到处给这庄子里的百姓讲讲故事啥的,鼓动他们以后礼佛买咱的东西。”
“人家信仰什么,咱干预不了,但让他们买咱们的东西,还是可以做到的。”
马周愣了一下,然后会心一笑。
王爷高明。
要是百姓真去了寺庙,不知道得被骗多少钱呢。
第284章 庄稼人只信自己
马周终于明白了李祐的意思。
以前佛门可以发展起来,那完全是吃透了劳苦大众。
乱世之中,人们总是觉得心态波荡起伏,就如同乱世的局势一般,百姓想要找个依靠,那只能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
佛门有了趁虚而入的机会。
后来,佛门攀上了皇权,那就更加不得了了。
不管是五姓七望还是佛门,那都需要连根拔起。
交代完马周的事情,李祐就带着大喵和狗蛋上山溜达。
大喵还好,看到山不会大惊小怪,只是走到哪里,总会让周围的山林之中出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狗蛋仰起头,走一路,撇开腿尿一路,高昂着脖子,睁圆了眼睛,身上黑白相间的毛在春风之中肆意飘荡着。
尽管时不时会一脚踩空,脸朝地,但狗蛋的骄傲,并没有跌倒。
“你一个二哈,搞的自己是丛林之王一样,也不怕来头狼把你吃了?”
狗蛋听到李祐的话,皱起眉毛,眯着眼睛。
这一刻,李祐感觉耳边仿佛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有狗记住了你的回答。
大喵太胖了,李祐试图让大喵跑起来,但每一次李祐开始松开手里的锁链的时候,大喵总会自觉的将锁链带回来,放在李祐手里,发出嘤嘤嘤的叫声。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惊掉大牙,哪有这样的老虎?
李祐更是难受无比,虽说嘴里叫胖虎,听起来也颇为滑稽,可胖,会引起很多不好的地方,比如这几日,胖虎天天拉肚子。
老虎拉肚子虽然不像河马,但动静也不小。
狗蛋一天洗了三次澡,气味依旧浓烈。
“你得支棱起来啊!”
“你瞅你那胖样,还隔着儿爬树呢。”
胖虎委屈巴巴,看着眼前那棵大树,捂着脸,不敢看李祐。
傍晚时分,庄子之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人。
小孩儿们玩闹的时候看到这个人,总是会小心翼翼的靠近,睁大眼睛打量着。
马周感觉自己的装束很奇怪,但架不住程咬金说这个穿法很新鲜。
一身黑色的长袍,戴着白色的棉线手套,走路的时候背着手,脸上还带着墨镜。
就很凶……也很别扭,不知道卢国公为什么钟爱这一套穿着,但看着卢国公在青楼之中威风凛凛,被人称道,马周觉得,也不是不可以。
难怪那些小孩儿只是眼巴巴看着自己,不敢吱声。
别说他们了,就算是普通百姓,都吓的不行。
走到庄子尽头的一家子门前,马周敲门。
开门之后,那个叫做陈三槐的庄户都快吓尿了。
“大……大侠,我没钱啊……”
“陈三槐,请注意你的言辞,看清楚了再说话。”
陈三槐哆哆嗦嗦,透过门缝,仔细看着外面那个穿着黑袍,眼睛上挂着黑不溜秋东西的人。
“咦?是您啊!”
“哎呦,先生,俺刚才没看清楚……”
说话之间,赶紧开门。
“先生,您今天怎么穿的如此……”
“嗯?”
“如此法克啊!”
马周点点头,不咸不淡说了句:“你有这个行头,你也法克。”
陈三槐咧开嘴,挠着头,傻笑着。
“别笑了,今日过来是说件事。”
“咱们庄子里有多少人没事就礼佛的?”
陈三槐虽然不是这个庄子里最有地位的人,但绝对是消息最灵通的一个。
为什么?靠的就是平日里嘻嘻哈哈,混不吝,脸皮厚,不怕犯错。
就算是犯了错,立马认错,挨打立正。
这样的人,手脚勤快,嘴虽然快了点,但别人有事,他可是第一个上去帮忙的。
大家有什么话,也都愿意跟他吐吐槽。
就这,消息灵通不是很正常吗?
“先生,您问这个干嘛,咱们王爷又不礼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