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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刷的视频成了古人的百科全书! 第93节

  武则天在为女性争取权益这件事儿上还是做了很大努力的。

  她将宫中各级宫女的名称从性别意味,变更为功能取向。

  比如说“夫人”、“九嫔”、“美人”、“御女”、“采女”。

  变更为“赞德”、“宣仪”、“承旨”、“侍栉”、“侍巾”。

  除此之外,她还颁布了很多维护女子权益的规定。

  比如女子可以选择穿什么样的衣服。

  女子婚嫁自由,结婚时可以不行跪拜礼。

  即便和离再嫁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了,她也明白,虽然自己是皇帝,但当时的社会还是属于男权社会。

  因此,她并不敢改革太猛烈,只是在一些无关痛痒的地方解除了桎梏。

  不然得话,朝堂的那些个大臣们怕是要反她。

  此刻,看到光幕中“女权”两个字,武则天也是颇为好奇,想知道后世女子的地位究竟会 提高到何种地步。

  ..............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工业革命之前,女性都没有什么地位。】

  【人类社会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然后再到后来的封建社会,这种社会制度的转变,便使得女性的地位降低。】

  “母系社会女子的地位很高吗?”

  长孙皇后好奇的问道。

  “是的娘娘。”

  房玄龄道:“母系社会应该是位于三皇五帝之前,在这个阶段,人类首要的任务便是繁衍,也因此女性的地位非常高,可以掌握氏族的领导权,并且世系按女性继承,子孙也会归于母亲。”

  “也不单单是这样。”

  杜如晦补充道:“那个阶段的生产力是极其低下的,男子捕鱼打猎难以满足稳定的物质需求,而女子从事采集收集的工作则更为稳定,这种生产力上的优势,再加上繁衍人口又关系到部落的存亡,这些情况才确定了女子崇高的地位。”

  长孙皇后点了点头,又问到:“那怎么后来又会变成父系社会呢?”

  “这就显而易见了观音婢。”

  李世民笑道:“当一个部落发展到一定势力的时候,势必会跟其他部落产生斗争,由此一来,男性体力上的优势便可展露出来,男性的体力,劳动力可以保护部落中的女子,同时农业的进步也促使了男性在耕种中的重要性,慢慢的,母系社会就过渡到了父系社会。”

  “臣妾明白了。”

  长孙皇后恍然道。

  “也就是说,男女地位的高低,主要是依据哪一方能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对吧?”

  “不愧是观音婢,简直是冰雪聪明!”

  李世民道:“自夏商开始,男子便都要服役,需要维护国家的稳定,尤其是乱世的时候,男子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是则是更为突出,地位也就自然而然比女子要高。”

  ................

  【而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始,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女性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与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同工不同酬,男女收入差距极大,这便导致了女性的群体的不满,从而女性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选择抗争。】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男性应召入伍,这为女性提供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填补男性离开的空白。】

  【这些工作为妇女提供了独立和经济独立的机会,从而 改变了她们的社会地位。特别是许多妇女参军,并在红十字会。医疗队和其他与战争有关的组织中提供了宝贵的服务,她们在第一线表现出色,展现了勇气和能力。】

  【这些经历也让社会开始重新评价女性的潜力和价值。】

  【自此之后,女性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家务劳动,开始进入制造业、交通运输。金融,和政府等多个领域。】

  【因此,女权主义的目的就是摆脱性别的歧视,能够拥有和男性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和男性——平权。】

  “男女平权?”

  朱元璋皱着眉头道。

  “男女怎么平权!这不是违反了三纲五常吗!”

  “平权的话,男子怎么振夫纲!”

  “这一家子不就全乱了吗!”

  “以小见大,若是因此影响了整个国家,又该如何是好!”

  “简直就是荒谬!”

  明朝的女子算是历朝历代最低的了,尤其是程朱理学的影响,更使得女子地位低到了尘埃里。

  ...........

  ---“说到男女平等,我就不得不提一下祖龙了。他对女性的保护可以说是很前卫的了。”

  ---“没错,在男权社会里规定男子若是出轨,妻子有权把男子打死重新嫁人。”

  ---“男子家暴直接逮捕!并且剃光头发和胡须,然后游街示众,再严重还得割耳断指!”

  ---“而且在秦朝,丈夫如果娶一妻二妾,就要割掉双耳,娶二妻,直接砍头!”

  ---“复活吧!我那迷人的老祖宗!”

  .............

  大秦。

  嬴政看着这些评论,整个人都傻了。

  “朕...........规定过这些法条吗?”

  “嗯?李斯?”

  李斯也是一脸懵逼的说道:“臣......没听说过。”

  “不过《法经》中倒是说过“夫有一妻二妾,其刑聝,有二妻,则诛。”

  “《法经》啊?”、

  嬴政眨了眨道:“都一百多年前的玩意儿了,这也能套到朕的身上?”

  李斯道:“可能是因为商鞅以《法经》为基础创造了秦国的法律,这才让后世认为,这也是我大秦的法律吧。”

  嬴政点了点头道:“没准儿就是这样,挺好挺好。”

  嬴政笑道:“莫名间让朕得到了后世的夸奖,这种事儿多来一些,朕不嫌多。”

  ............

  “嬴政尊重女性?”

  “他尊重哪门子女性了?”

  汉武帝寻思道:“朕记得,秦简中的确有割耳断手的情节,但这也不是针对于施暴男子的出处罚吗?”

  “后人不会连史书都看混了吧!”

  ............

第98章 刑部尚书

  秦简中的确有记载割耳断手的情节。

  但这并不是针对于家暴男子的处罚。

  其具体记载的是。

  “有一名悍妻,她的丈夫对她进行了殴打,以至于撕裂了她的耳朵,打断了她的四肢和手指,以及体肤方面的外伤。在经过审理后,决定对男子施以“耐刑”。”

  那这个“耐刑”又是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强制剃除胡须的意思。

  换句话说,就是这名丈夫,都已经把她的老婆打的手脚骨折,耳朵撕裂了。

  结果判处的刑罚也只是剃除胡须而已。

  所以。

  这个量刑..........

  和保护女性有鸡毛关系?

  (营销号翻译古文都能翻译错o(╥﹏╥)o)

  还有第二条。

  【丈夫如果出轨,妻子有权任意处置,就算杀了也是无罪。】

  这个据说是出自始皇三十七年的《会稽碑文》: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

  但这个“寄豭”是指专门放在别人家传种的公猪。

  意思就是喻指那些在别人家给人家戴绿帽子的男人,对这种人杀之无罪。

  不只是妻子杀之无罪,任何人杀掉这个人都可以。

  而之所以要杀他,是因为他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才要杀他。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男的出轨对象,不是有妇之夫,而是未婚女子。

  那就没事儿了。

  秦法也就管不到了。

  就这么一条,被营销号混淆了概念。

  ..............

  众人正对此事感到无语,光幕继续说道。

  【女性争取平权并无不妥,但有些女性借着女权的名头开始肆意妄为。】

  【这群女性被称为“田园女权”】

  “田园女权?”

  李世民挠了挠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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