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洪武,从逆党做起 第22节
“马镫有什么好看的?”
刘黑鹰知道云儿哥自小就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虽然大多无疾而终。
陆云逸来了兴致,侧过身子将马镫拿了过来:
“你不觉得我们现在的马镫,长途奔袭会磨损双脚,影响我等作战吗?
上次我们去捕鱼儿海找那元庭,可要难受死我了。”
刘黑鹰顿时皱眉,满脸疑惑:
“不不就应该如此吗?”
陆云逸顿时瞪大眼睛:“这当然不行,战阵厮杀差一点就能要人命,
想要活下去,只能狠抓细节,将一切都做到最好,不能糊弄。
若是这马镫不磨脚面,我等神清气爽,
挥刀的力道也要比以往大上几分,战场上砍死敌人的可能就大几分,甚至就连逃命也要快一些。”
刘黑鹰小小的眼睛中充满疑惑:“云儿哥都是这么过来的,有.有必要吗?”
“当然,作为一名优秀的产品经理,自己用着都不顺手,那东西能好吗?”
陆云逸随意说道,仔细端详着马镫,想着如何改进。
刘黑鹰对于此行奇怪言语已经见怪不怪了,撇了撇嘴:
“云儿哥啊,你还是先想一想眼前之事吧,我们闯大祸了!”
“咋了?”
刘黑鹰挑了挑眉头,肥胖的身体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说道:
“你让我杀的那个阎五坚,是阎千户的儿子。”
“啊?”陆云逸顿时瞪大眼睛,一脸震惊!
“他亲口说的,被军卒听到了,我估么着是外边的野种,不敢带回家,所以丢进军中。”
刘黑鹰表情有些神秘,以至于让他的眼睛都有些若隐若现。
“怪不得阎三说他与阎五坚的父亲十分熟络,合着就是他自己?这能不熟吗?”
陆云逸笑着摇摇头,带着几分自嘲:
“亏我还在想这人有什么背景,能让阎三力保,原来是他自己的崽啊。”
刘黑鹰点头如啄米,对于这种八卦流言,没人会不想听。
“现在怎么办啊,这个王八蛋想要杀我们的人,我们不能就这么放过他!”
刘黑鹰脸上露出一丝狠辣,
他出身商贾之家,在如今大明,
作为商贾不仅要面对朝廷,还要面对那些劫道马匪,不狠便无法存活!
他见过了太多次父亲的委曲求全,
所以在刘黑鹰看来,跟着云儿哥从军,是目前看来最坦途的正道,
官商勾结才是让商行长久之计。
这条路上有任何人想要阻拦他们前进,他便杀了谁!
陆云逸没有说话,而是将手中马镫一丢,叮叮当当的响声随之传来,他则慢慢站起身,在屋内来回踱步。
“你倒是说句话啊,云儿哥!”
“急什么,当然不能放过他,我都答应那武福六要替他找回公道了,而且那人战阵本领不错,不能错过。”
陆云逸瞥了他一眼,有些嫌弃。
“若是能将这事办妥当,那武福六定然要士为知己者死,对云儿哥感恩戴德!”
刘黑鹰有些激动,兴冲冲的模样,恨不得现在就拿刀去将那阎五坚砍了。
想着想着,刘黑鹰又有一些担心:
“只是.我们这样做,定然会得罪上官,若是那阎三难为我们,该如何是好?”
“怕什么?如今北边掀起大战,正是朝廷用人之际,阎三空有一身厮杀本领,但做事畏畏缩缩,他这千户之位迟早要被拿掉。”
“啊?”这次轮到刘黑鹰目瞪口呆了,连连开口:
“快说快说,为啥啊。”
陆云逸撇了撇嘴,嘴角露出笑容:
“看不清局势的人,一定会被抛弃,
你想啊,咱们庆州千户所原本就是前军斥候的最佳人选,
离家近,还熟悉地形,又不至于动用大军,
可阎三他看不清啊,总想守着庆州那一亩三分地过日子,这在如此大争之世,这行不通啊。”
“大争之世?”刘黑鹰满头雾水。
陆云逸点点头:“对大争之世,大明立国二十年,老将老臣死得死,杀得杀,
陛下若不再快一些,怕是连能安稳打胜仗的将军都找不到了。”
刘黑鹰眉头顿时紧皱,想到了这些年北征的时间,眉宇中有过一丝恍然:
“好像的确如此,近些年来,对北边用兵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短,
去年宋国公刚刚带领二十万人出去打仗,
这还没消停几个月呢,大将军又来了又要打仗。”
“所以啊,大争之世,不进则退,
阎三如此安稳行事在太平盛世乃最好的千户,谁也动摇不了他的位置,
但在如今不行啊,
若他再不有所作为,大将军定然要治罪于他,至少定个尸位素餐,
所以这人.得罪了也就得罪了,只要不鱼死网破即可。”
“云儿哥你是说?我们此行不立功?让他无功而返?”刘黑鹰眼神中闪过奕奕神光,充满了自信。
陆云逸瞥了他一眼,轻轻叹息一声,语气加重了几分:
“我刚刚说大争之世,不进则退!不仅是他,还有我们,
一旦大将军平灭北元王庭,以后大仗会越来越少,
所以我们必须抓住这场战事,为自己谋得一个立身之本,为此不惜代价!”
刘黑鹰被他说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提刀砍杀,紧接着他掷地有声地说道:
“云儿哥,我知道了,这阎三占着茅坑不拉屎,迟早把他搞下去,由云儿哥来做千户!”
陆云逸脸色一黑,如此大声密谋,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吗?
“云儿哥怎么做?你吩咐!”
陆云逸无奈的摇摇头,朝着他招了招手:“你过来,我小声对你说。”
第14章 言语如刀剑毁人与无形
草原的冬日异常寒冷,
尤其是冷风呼啸而过,留下猎猎风声后,
狼群的吼叫随之响起,给这草原又增添了一份冰冷。
明军的营寨却在这黑夜里,如同一盏明灯,屹立在草原之上,
军卒们挤在一个又一个帐篷里,
烤着炭火,大骂这天气寒冷,又带着几分闲聊。
此时,在营寨东北角的一处军帐内,
十余名军卒身穿棉衣,拥挤在火堆旁,希望通过人挤人的方法获得温暖。
“听说了吗,今日陆云逸那百人队又立功了,带回了不少缴获。”
其中一名高瘦军卒满脸羡慕。
“诺,这不就是?”
另一名肥硕一些军卒用筷子夹起了在锅中随着热水翻腾的牛羊肉,
顿时一股膻味弥漫。
但军卒们非但没有嫌弃,反而缓缓闭上眼睛,用力嗅了嗅,
而后长出一口气,似乎要让这膻味填满整个胸膛。
“香,真香啊真是大方,每个百人队分一只羊,半头牛,
咱省着点吃,多煮几回喝汤,够吃一个月!
要是我们也能跟着那陆云逸,那可就发了。”另一名军卒兴冲冲说道,
在场的军卒都不是什么富贵之家,羊肉这一辈子也没吃过几次,
牛肉更是不用说了,有几名军卒都没有见过死牛,
在他们印象中,这牛比他们的命都金贵!
农忙时,大太阳异常毒辣晒得人皮开肉绽,
人一刻都不能歇,但牛得歇,人死了不要紧,牛不能死!
如今他们沾了陆云逸的光,吃上了牛肉,感觉这辈子都值了。
军卒们正陶醉着,就听一名年长些的军卒说:
“什么陆云逸啊,以后要叫小陆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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