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诸天 第3节
秦至庸眉头一皱,轻声道:“口渴水”
店小二端起一碗水,给秦至庸喝下。
有了清水的滋润,秦至庸觉得嗓子一阵清凉,稍微恢复了体力,眼睛缓缓睁开。
刁不遇退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他醒了。”
秦至庸眼神迷茫,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问道:“多谢你们相救。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在医院吗?”
肯定不是在医院。
周围的环境和在场的人,秦至庸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古代。
金镶玉笑起来就是风情万种:“此地乃是龙门客栈。小哥说的什么医院,我不清楚是何物。不过,的确是我们救了你。敢问小哥如何称呼?为何会独自一人到大漠?”
秦至庸目光清澈,看着美貌的金镶玉没有一点邪念,平静地说道:“我叫秦至庸。我代替一个人来看大漠的夕阳。踏入了流沙之中。再次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秦至庸太累,说完便又昏睡了过去。
金镶玉被秦至庸清澈的目光触动。
她以前认为,任何男人见到自己,都会充满了占有欲。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见到花容月貌的自己,眼神竟然还能如此清澈干净。
金镶玉转身离开厨房。
掌柜问道:“老板娘,包子馅不够。杀不杀,您倒是给一句准话啊。”
金镶玉的声音传回厨房:“留着此人,将其送到十八号客房。包子馅省着点用。”
第2章 命如草芥
秦至庸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
房间虽然简陋,但已经是龙门客栈最好的客房。
“吱哑。”
房门打开。
店小二拿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
“秦公子,老板娘给你找了一套儒衫。你先换上吧。”店小二将衣服递给秦至庸,“你这身打扮,真够怪异的。根本就不像是个中原人。若是被千总大人见到,肯定会把你当做奸细抓起来,将你刺配充军。”
秦公子?
中原人?
千总大人?
刺配充军?
都是古代的用语。莫非,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
秦至庸接过衣服,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店小二想了一下,说道:“我听老板娘和千总大人说过,好像是万历年间。具体是哪一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秦至庸惊呼道:“万历年,明朝!”
秦至庸学的就是历史专业,他对明朝的历史,知之甚详。
店小二说道:“秦公子不懂武功,细皮嫩肉,肯定没有干过粗活,应该是读书人吧?”
秦至庸点了点头。自己好歹是大学毕业,当然是读书人。
换衣服的时候,秦至庸发现儒衫上有几大块暗灰色的印记。
店小二满不在乎地说道:“哦。那是血迹,洗不干净。之前客栈里来了一个书生。嘿嘿,那家伙是个穷酸,满嘴之乎者也,仁义道德,但却是个伪君子。老板娘稍微一撩拨,他就色心大起,原形毕露。老板娘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让刁不遇给剁成了肉馅。”
秦至庸见过一眼金镶玉,知道她是个大美女。被那样的美女撩拨,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不过,说到杀人,秦至庸还是有些不信。
人命关天,岂能随意杀之?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本事不错,一看秦至庸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信?吶,那穷酸书生的四书五经都还在桌子上。”店小二笑着说道,“秦公子肯定没有经历过大场面。以后你会见识到。希望不要吓着你。换好了衣服,到客堂吃早饭。我就先告辞了。”
秦至庸换上了儒衫,走到客堂,没有客人,只有金镶玉、掌柜、刁不遇在吃早饭。
金镶玉抬头看了秦至庸一眼,点头道:“嗯。换了衣服,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不错,不错,一表人才。只可惜头发太短。”
秦至庸的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并不出众。只是他没有经过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白,脸上没有刀疤和风霜之色,显得年轻了些。
他在金镶玉和掌柜们的眼中,可能就有二十岁出头。但其实秦至庸已经快二十七岁。
金镶玉的穿着打扮,还是一如既往地露骨。
秦至庸对唐霞用情至深,现在不可能对其他女人有兴趣。他看向金镶玉的目光,依然清澈干净,没有一丝邪淫。
“再次感谢各位的救命之恩。”秦至庸说道。
金镶玉说道:“坐下吃早饭吧。”
早饭是稀饭、馒头、咸菜。这样的饮食,在二十一世纪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明朝就显得非常珍贵。普通百姓家里,可吃不到白面馒头。
早饭还没有吃完。
三个带着长刀的壮汉走进了客栈。
店小二端起一碗水,给秦至庸喝下。
有了清水的滋润,秦至庸觉得嗓子一阵清凉,稍微恢复了体力,眼睛缓缓睁开。
刁不遇退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他醒了。”
秦至庸眼神迷茫,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问道:“多谢你们相救。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在医院吗?”
肯定不是在医院。
周围的环境和在场的人,秦至庸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古代。
金镶玉笑起来就是风情万种:“此地乃是龙门客栈。小哥说的什么医院,我不清楚是何物。不过,的确是我们救了你。敢问小哥如何称呼?为何会独自一人到大漠?”
秦至庸目光清澈,看着美貌的金镶玉没有一点邪念,平静地说道:“我叫秦至庸。我代替一个人来看大漠的夕阳。踏入了流沙之中。再次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秦至庸太累,说完便又昏睡了过去。
金镶玉被秦至庸清澈的目光触动。
她以前认为,任何男人见到自己,都会充满了占有欲。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见到花容月貌的自己,眼神竟然还能如此清澈干净。
金镶玉转身离开厨房。
掌柜问道:“老板娘,包子馅不够。杀不杀,您倒是给一句准话啊。”
金镶玉的声音传回厨房:“留着此人,将其送到十八号客房。包子馅省着点用。”
第2章 命如草芥
秦至庸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
房间虽然简陋,但已经是龙门客栈最好的客房。
“吱哑。”
房门打开。
店小二拿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
“秦公子,老板娘给你找了一套儒衫。你先换上吧。”店小二将衣服递给秦至庸,“你这身打扮,真够怪异的。根本就不像是个中原人。若是被千总大人见到,肯定会把你当做奸细抓起来,将你刺配充军。”
秦公子?
中原人?
千总大人?
刺配充军?
都是古代的用语。莫非,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
秦至庸接过衣服,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店小二想了一下,说道:“我听老板娘和千总大人说过,好像是万历年间。具体是哪一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秦至庸惊呼道:“万历年,明朝!”
秦至庸学的就是历史专业,他对明朝的历史,知之甚详。
店小二说道:“秦公子不懂武功,细皮嫩肉,肯定没有干过粗活,应该是读书人吧?”
秦至庸点了点头。自己好歹是大学毕业,当然是读书人。
换衣服的时候,秦至庸发现儒衫上有几大块暗灰色的印记。
店小二满不在乎地说道:“哦。那是血迹,洗不干净。之前客栈里来了一个书生。嘿嘿,那家伙是个穷酸,满嘴之乎者也,仁义道德,但却是个伪君子。老板娘稍微一撩拨,他就色心大起,原形毕露。老板娘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让刁不遇给剁成了肉馅。”
秦至庸见过一眼金镶玉,知道她是个大美女。被那样的美女撩拨,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不过,说到杀人,秦至庸还是有些不信。
人命关天,岂能随意杀之?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本事不错,一看秦至庸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信?吶,那穷酸书生的四书五经都还在桌子上。”店小二笑着说道,“秦公子肯定没有经历过大场面。以后你会见识到。希望不要吓着你。换好了衣服,到客堂吃早饭。我就先告辞了。”
秦至庸换上了儒衫,走到客堂,没有客人,只有金镶玉、掌柜、刁不遇在吃早饭。
金镶玉抬头看了秦至庸一眼,点头道:“嗯。换了衣服,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不错,不错,一表人才。只可惜头发太短。”
秦至庸的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并不出众。只是他没有经过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白,脸上没有刀疤和风霜之色,显得年轻了些。
他在金镶玉和掌柜们的眼中,可能就有二十岁出头。但其实秦至庸已经快二十七岁。
金镶玉的穿着打扮,还是一如既往地露骨。
秦至庸对唐霞用情至深,现在不可能对其他女人有兴趣。他看向金镶玉的目光,依然清澈干净,没有一丝邪淫。
“再次感谢各位的救命之恩。”秦至庸说道。
金镶玉说道:“坐下吃早饭吧。”
早饭是稀饭、馒头、咸菜。这样的饮食,在二十一世纪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明朝就显得非常珍贵。普通百姓家里,可吃不到白面馒头。
早饭还没有吃完。
三个带着长刀的壮汉走进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