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末世 第134节
“以前的人就会坐在这里,要么散步,要么带孩子在外面玩。”白骁坐在长椅上指了指面前的路,高档小区的容积率很不错,换以前一辈子买不起,现在整个小区都随意进出。
“会喷水?”林朵朵想起了照片里,毫无疑义的喷泉。
“对啊,不然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那得喷多少。”
“循环的,不会把路淹了。”
“噢。”
灾难前的人真会玩。
“能不能启动起来?”她用下巴指了指喷泉上那只鸡,也可能是鹤,灰头土脸的站在那里,“天天喷水,就不用去提水了。”
“没电,启动个屁。”
两人说着话,对面楼上的丧尸也时不时撞一下窗子。
她揣着袖子半眯眼睛,像个小老太太,靠在丧尸身上,在这无人的小区里晒太阳。
过了很久。
“真的有回到灾难前的感觉。”她说。
“是吗?”
白骁敷衍道,不知道这只人类想象的灾难前是什么模样,他只有在屋里遮住窗户,坐在沙发上才能感觉到熟悉,这破椅子,破路,破楼,破丧尸……
林朵朵从身上掏出来了一个袋子,里面包着块肉条,她眯眼笑了一下,喂到丧尸嘴里,“中午没吃完吃不下了,还想留晚上给你垫垫。”
很久不晒太阳,整个人都有点蔫。
因此当好不容易晴天的时候,两人在楼下待了很久,直到日头西移,冷风又开始飕飕吹的时候,才裹紧了衣服回去。
往常阴天的时候这时屋里光线已经暗了,现在还是亮堂堂的。
林朵朵站在窗旁又看了会儿。
相比外面的积雪、丧尸,小区里干净的,像是一片净土。
白骁把带回来的红酒倒进杯子里,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物资的一种,相比乱七八糟的过期奶粉什么的,它还属于优先级更靠前的。
“是不是因为它是红的,所以丧尸喜欢喝?”林朵朵不由问。 “嗯,跟喝血一样。”
“我给你滴两滴血进去?”
“大可不必。”白骁道。
她接过酒杯站在窗前,拢了拢被风吹乱的长发,浅浅尝一口,微蹙眉道:“还是那么难喝。”
“总比尿好喝。”丧尸道。
“恶心。”
林朵朵乐了一下,就是在路上和他提了一嘴结果被记住了。
“里面有糖类、果胶,维生素,比没有好。”白骁说。
“尿?”
“红酒。”丧尸叹了口气。
林朵朵晃了晃杯子,红彤彤的很好看。
“还可以抗衰老。”丧尸补充道。
“难道我还能活到老的时候?”
“……也对。”
白骁也乐了,抗衰老,这对女人来说有致命吸引力的东西,在这只人类身上失效了。
她从不担心老的时候。
“其实变成丧尸也会老,你看它们就跑不动了。”他指指窗外道。
林朵朵想了想,“有道理。”
丧尸成功说服她了,抗衰老也许确实是有点用的。
“习惯了味道还行。”
她喝完了杯子里的酒,评价道。
“果糖可以让人产生愉悦感,同时也是能量来源之一。”白骁说,“就和你喝蜂蜜水会很开心一样。”
“你在丧尸里应该是个科学家,丧尸科学家。”
“嗯,实际上我也很适合做个研究员,主要工作是被人研究。”
“原来如此。”
林朵朵恍然大悟,“我就是研究人员。”
“你是被告,天天猥亵丧尸。”
白骁和她闲扯了一会儿,下去到其他栋楼里,搬了一些书柜和床拆散了拖回来,放到楼上堆起来,床骨很适合用来烧,尤其是排骨架,一根根的,一边觉得暴殄天物,一边又觉得放它在楼房里跟着房子一起腐烂更加浪费。
偶尔还能从床头柜里找到一些旧钱,或者首饰包包,什么玩意儿都有。
甚至还有保健品,当然,他没有去尝试过期的玩意还有没有用,是更好用了还是失效了,但路过楼下那只小怪物的时候,丧尸想了想,扔了两颗蓝色小药丸进去。
于是小怪物狂躁了。
“看来没失效。”白骁又看了看外面的老丧尸。
准确说是老丧尸们。
——但好像没什么应用场景。
如果是之前,也许可以考虑给那两只怪物下药,然后在一公一母身乏体累虚脱的时候偷袭——也不太合适,反而有可能面对更加狂躁的怪物,得不偿失。
有个什么东西就老想让它发挥作用,就好比拿了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一样。
白骁冥思苦想,能给什么玩意儿用呢。
或者说,怎样能让它发挥用途。
第200章 狂暴模式
“那是什么?”
林朵朵看见了他带回来的药,以为又是维生素什么的。
白骁道:“旧时代用来增进夫妻感情的一种特效药。”
“哦?”
“我暂时还没有想好它有什么用途。”
“你吃个看看!”林朵朵饶有兴趣地望着他。
“这可不兴吃!吃完会发情的。”
白骁将它收好藏起来,暂时没有好的场景来用——拾荒就是这样,和打怪捡破烂似的。
满背包的破东西,说有用吧,它在那儿占格子,说没用吧,丢掉怪可惜的,它好像确实能偶尔发挥作用。
总是看似有用实际又没用,当年林朵朵小院里那一堆破烂儿就是这么来的。
她常年累月的拾荒生涯里,也是看到什么,感觉应该能用就捡回家了。
“染上了和你一样的破毛病。”
丧尸反省了一下自己,当初他还嘲笑过这只人类捡一堆破东西摆家里放着。
林朵朵道:“这是优良习惯,只要觉得能派上用场,而车上又有空间,就把它带回去,说不定哪天用上了呢?”
“比如?”白骁问,他印象里林朵朵那堆破烂没几个派上用场的。
“比如一只丧尸。”林朵朵说。
“……”
白骁没话说了,张了张嘴又闭上,最终狠狠捏了一下她屁股。
林朵朵怒瞪着他。
“这些破烂有时候会起反作用。”白骁耸耸肩,又从手里变出来了一个金戒指。
这也是从床头柜里捡的。
林朵朵不明白丧尸为什么这么喜欢金子,路上碰到有的老丧尸戴个金项链,都要给人家薅下来……
相比捡破烂来说,这才是真正的臭毛病,金子就是金子,不能吃,也不能喝,摆在那里,十年二十年都不会派上用场。
“要不要?”
“不要。”林朵朵低头织着大毛衣,对金子不感兴趣。
白骁道:“很好,你是个不拜金的女人。”
林朵朵道:“你是个拜金的丧尸。”
“你蛮夷也。”
丧尸自己把金戒指收起来了,当作收藏,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打造一个镶金的大棺材出来。
末世来就来了。
万一以后还有希望,人类又重新繁衍起来,考古的时候将金棺材发掘出来,就让后世的考古学家和盗墓贼去头疼吧——
曾经丧尸时代的产物,怎么会有一个黄金大棺材呢?
如果林朵朵死在棺材里,那就更有意思了。
疑似身份尊崇的未知女性,在丧尸时代被金棺材埋葬,于是各种猜想纷纭不断。
“可惜丧尸们都老了,不然我奴役它们建个金字塔出来。”
“暴君,推翻你。”
“其实捡到这些小玩意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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