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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宗,小太阳 第69节

“噗嗤——”

锋锐的金色长枪刺穿了卫宫切嗣的大腿,透骨而出,发出滋滋的烧烤声。

血液还没能抛洒就被长枪缭绕的丝丝火焰燃尽,空气中顿时弥漫着难闻的焦臭味。

卫宫切嗣面无表情的脸色霎时间变得煞白,豆大的汗珠不停的从他身上滴落。

然而受到这种程度的伤害,切嗣却紧紧的咬着牙,完全不敢张口。

硬汉杀手莫得感情?

不,卫宫切嗣只是怕自己在忍受不住的剧痛下会把自己的舌头生生咬断!

“切嗣!”

久宇舞弥惊呼一声,然后不断的用枪械攻击着正宗,子弹如同水浪一般不断的打在正宗身上。

对于这个发誓效忠切嗣,并把自己当做对方工具的蠢女人,正宗没有怎么去在意。

毕竟,她也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罢了。

再说了,这些攻击连破正宗的防都做不到,何必去为难一个人生凄惨的工具人呢?

“你……这么做就不怕我用令咒控制Saber和你拼命吗?”

卫宫沙哑的声音饱含了痛楚,他艰难的抬起头,朝正宗质问道:“爱因兹贝伦比起你来,应该会更信任我才对。”

还有一点切嗣没有说出口,那就是威胁正宗如果在朝自己动手,就控制Saber杀掉爱丽丝菲尔!

正宗闻言嗤笑一声,语气充满了玩味:“果然只是个半吊子魔术师,你以为活了数百年的阿哈德老爷子为什么处处给我当舔狗?

那是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一尊可以独立存活于世的英灵的概念!”

讲到这,正宗看向卫宫切嗣的的眼神变得有些轻蔑。

“你不会是觉得别的从者的属性跟我差的不算太多,所以跟我有一战之力吧?”

卫宫切嗣听到正宗的话瞳孔一缩,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态度已经清楚的表明他就是这么认为的。

“打个比方来说,Saber的敏捷是A,那是在御主体内魔力充足的加持下才是A,进行战斗后,御主魔力的消耗也会影响到从者的属性。

这也是从者们不能肆意挥霍使用自己宝具的原因。”

正宗面色不变的将刺进切嗣大腿中的不灭之刃拔出,声音平淡的继续解释道。

“我的敏捷是A,代表即使我任意使用宝具,将魔力耗光后依旧是A。

而从者的战争你也见识到了,你觉得哪怕我不使用魔力加持自己,Saber在与我那等激烈的战斗下,你能坚持多长时间?”

话音刚落,卫宫切嗣因为痛苦扭曲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缺乏魔术知识的他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

原本甚至觉得阿哈德老翁这么重视这个来历不明的英灵是完全不必要的事情。

事实上,从者的战斗间经常榨取御主的生命力就是这种缘故了,魔力供应不足的话实力就会下降。

那么胜负自然可想而知。

英灵与从者最大的差别并非是属性的差距,而是可持续释放宝具真名的能力以及长时间的续航能力。

吉尔伽美什和某核弹剑仙就是典型的例子,对他们来说,某项属性低了点就不算太影响自己本身的战力。

二流的英灵,说不定都能耗死一流的从者,更何况正宗这个继承了小太阳位于英灵天花板力量的存在了!

正宗脚尖轻轻用力,将切嗣踹了出去,让其在地上滚了数圈之后撞在了毁坏的轿车身上,身上传来骨骼破裂的脆响,重重的吐出一大口鲜血。

卫宫切嗣吐出鲜血后,本就发白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更加苍白了几分。

但是他依靠着旁边的车子,挣扎着爬了起来,麻木不仁的瞳孔中充满了执着。

“他们的牺牲是有必要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正义!”

话音未落,卫宫切嗣依着的轿车就被正宗踹了出去,翻滚了几圈后轰然爆炸。

而不灭之刃也仅仅离切嗣的眉心有着几厘米的距离!

“去尼玛的正义,你说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正义,那你至今为止都做到了什么?又拯救了什么?

你难道不只是在重复的杀人而已吗?!!”

正宗满含厌恶的讥讽着卫宫切嗣,他怀疑如果自己在从他嘴里听到正义之类的词汇会忍不住违背与太太的约定。

毫不留情的宰了这个思想扭曲的混蛋!

眉心的刺痛感让卫宫切嗣并没有开口反驳正宗的话,他始终艰辛自己的理想,理念是没有错误的。

但是悬在额头不远处不灭之刃的枪尖还是让他从心的闭上了嘴巴。

因为切嗣可以清楚的感知到正宗周围的气场变了,如果之前只是想狠狠的修理自己一顿的话,现在就是真的产生杀死自己的念头。

“什么都舍弃不了的人,就什么事都无法改变……你恐怕是这么想的吧?”

正宗这句话让沉默着的卫宫切嗣豁然抬头,用目光凝视着他。

没错,正义的伙伴不是那么容易坐的,做出取舍有什么不对?

正宗从切嗣的眼神中读出了这句话,却让他愈发的不屑。

“这世上的所有不利状况都是由于当事人的能力不足,没有力量才无法去改变什么!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定位,卫宫切嗣……你错的最离谱的一点就是没有救世主的能力却想着做到救世主才能做到的事情。

到头来你除了自责之外,只会发现自己什么都没能做到!

顺便一提,肯尼斯和索拉两人本就准备在今日离开冬木市。

那么,酒店里的人和你贯彻正义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只是白白的丧命了。

卫宫切嗣,对于他们乃至他们的亲人来说,你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就是最大的恶!”

正宗说完这句话,就收起不灭之刃离开了,而卫宫切嗣也双目无神的跌坐在地上,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第104节 第四十九章 我也不是什么魔鬼

虚浮了,虚浮了……没错,正宗根本就没有走远,而是躲起来观看切嗣一脸崩溃的样子。

此时他仿佛被愉悦怪附身,长呼了一口气后,浑身都透着舒爽。

他可不像真正的英雄那样宠辱不惊,心如止水啥的。

前世的他有点自私自立,还是传说中的讨人喜欢的沙雕网友。

这一世,他依旧还是那个自私的沙雕。

穿越就穿越了,性格又不会变。

只是受到了小太阳迦尔纳的些许影响,让他多了点战士的勇武与铁血罢了。

见到有人在自己面前死亡让他的心态变得有些暴戾,嘴里吃了一把土也让他的心情非常的不爽。

现在把切嗣打成了三级残废,也算是报仇不隔夜,当场就爽了。

emmm……他有点理解为什么麻婆神父总是逮着卫宫切嗣怼了,当真是愉悦啊!

咳咳,不能在想了,在想下去自己有可能变成愉悦怪。

正宗甩了甩头,将脑袋里的杂念抛开,然后茫然的走在街上不知道该不该回去。

回去干啥,吃狗粮吗?

就在这时,正宗从路过的昏暗巷子中听到了些许奇怪的动静。

“该死的混蛋,你竟然敢骗我,浪费了我重要的魔术礼装,竟然根本没有魔术刻印!”

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子声嘶力竭的咆哮着,因为愤怒使他脖子上的青筋清晰可见。

他的家族踏入神秘界至今不超过百年,他理所当然的属于时钟塔的平民阶层,处处受到那些贵族的排挤与鄙视。

而他本来听说肯尼斯要来这远东之地参加圣杯战争的时候,想要制造些偶遇,抱上这个君主的大腿,于是便提前一步来到此地。

不曾想,圣杯战争还未开始,他就得知了传承还算悠久的见统建突然炸了,而且家族内已经没有了可以继承魔术刻印的魔术师。

这让他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只要与间桐家的人达成正规交易,那么时钟塔的人员也挑不出什么刺来。

至于那些真正传承悠久的人也看不上这远东之地的魔术刻印,这样自己也就可以成为拥有传承的人。

那么也就不用在总是受到别人的欺负与鄙视了。

为此,男子花了大价钱弄到了可以将生命力转换成魔力的魔术礼装,谁知道如今却得知魔术刻印只剩这么一点残渣了。

这尼玛要他有啥用啊?!

“可恶,别想着死了就一了百了!”盛怒之下,男子解除了与间桐雁夜的强制征文,露出了一个异常狰狞的表情。

“我要将你当做魔术素材折磨致死,然后泡在福尔马林里面!”

正宗此时的状态是这样的‖( ̄ー ̄!)暗中观察.JPG

他发现,男子对面那个白发苍苍,面容枯槁的男人不是间桐雁夜还能是谁?

这也正好让他明白了,为什么没有老虫子的改造,间桐雁夜依旧成为了Berserker的御主,并且参加了圣杯战争。

那么问题来了,救or不救?

按理来说,间桐雁夜和正宗什么关系都没有,以正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格来说是不会主动去救的。

毕竟间桐雁夜那副样子已经没多长时间好活了,而且对方也没像自己求救,眸子中更是透露着求死之意……

但是我正宗偏要去救!

别问,问就是雁夜太惨了!

给时辰当了一辈子的备胎不说,为了救葵的女儿小樱还掏心掏肺的付出了一切。

简直就是舔狗的最高境……额不是,是男默女泪的典范啊!

唉……正宗暗暗叹了口气,对于间桐雁夜这个人感到可惜。

舔狗嘛,舔到最后依旧是一无所有。

原著他为了报复远坂时辰和救小樱主动喂虫,现在在不救小樱的情况下又主动消耗生命力……

等等!这样看起来,间桐雁夜一直深爱的人好像是时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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