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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我红云,就喜欢当老好人 第372节

混沌海的人,除了灭世至尊惹人讨厌外,其他人有一个算一个,虽然修为高深莫测,却无不和蔼可亲。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红云才更加心头不安——洪荒强者为尊,混沌海又岂能免俗。

可现在,强者不为尊了,他这个弱者,反而成了尊贵的客人,其中没有猫腻才怪。

心念电转,他已有主意!

正了正神色,笑道:“前辈对我确实极好,前辈的建议也确实诱人,说实话,我心动了。”

“只是,我仍有很多疑问,连混沌海各位前辈,都无法抵抗,这一混沌纪元的无量量劫,我即便掌握力之法则,恐怕也不是对手。”

“舍弃躯体,将元神寄托圣王杖,能增强我之实力,但这仍旧不够,必须有更多的人,助我一臂之力……”

白发老者露出笑容。

不怕提条件,就怕油盐不进!

只要心动了,就算狮子大开口,他也有办法满足。

混沌海可不是吃素的,十一个混沌纪元积累下来,底蕴相当丰厚,宝物应有尽有。

至于红云的问题,也早有答案。

微微一笑,他信心满满道:“光凭你一人,自然不能与无量量劫对抗。”

“但你背后,还有我们,关键时刻,我等混沌诸圣,绝对不会不管。”

“另外,洪荒世界广阔无边,若以世界之力,攻击灭世大磨,未必就不行……”

恍然大悟!

红云一下子明白了。

这老东西,怪不得想方设法,要将他留在混沌海,原来是想把洪荒当武器使啊。

以现如今洪荒的欣欣向荣,只要不刻意作死,必能继续强大下去。

如此以来,即便有一天,混沌无量量劫爆发,灭世大磨出现,以整个洪荒世界之力,也能对抗一二。

那怕洪荒彻底完蛋了,灭世大磨也会损失惨重。

然后,他这个力之法则的传人,在顶上去,与灭世大磨斗一轮,再次削弱灭世大磨。

最终,混沌海这些老家伙,就可以快快乐乐,跳出来摘桃子了。

想的实在太美了!

他差点没忍住要破口大骂。

白发老者尤不自知,摇头晃脑,自顾自的继续道:“小友,我们这个计划,完美无缺,现在就差你了。”

“舍弃这幅孱弱之躯,将元神寄托于圣王杖,你的实力将会突飞猛进,会成为混沌海第一人。”

“待我等挣脱大道束缚,就尊你为首,到时候怎么逍遥自在都可以……”

红云强忍着动手的冲动,伸手抓过圣王杖,笑道:“前辈所言,不无道理,且让我先看看这圣王杖,到底是不是如你所言。”

说着话,他暗暗沟通完整版圣王杖,借其之力,悄悄侵入残缺版,果然发现了猫腻。

圣王杖最核心处,也就是四十七道法则环绕的中间,隐隐散发一股异样的波动。

如果所料不错,那应该是第十混沌纪元霸主,万圣之王的烙印。

换句话说,这圣王杖,根本就不是无主之物,第十混沌纪元霸主万圣之王,也没有死。

若是红云听信这老头之言,舍弃自己身体,以元神寄托在圣王杖中,立刻就会被控制——就像天道控制六圣一般。

阴险!

太阴险了!

事实上,即便他不舍弃身体,不把元神寄托圣王杖,只要尝试炼化圣王杖,就有可能遭到攻击,并最终被控制。

这是在赌!

赌的就是他贪心不足!

嘴角微微一撇,他心中冷笑连连——既然想玩,那我就不客气了。

残缺版圣王杖,我要定了,与完美版融合在一起,说不定会变成一件鸿蒙灵宝。

第429章 不好意思,圣王杖已经易主了

“红云小友,看的如何了?!”

白发老者已经急不可耐。

皱着眉头催促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圣王杖就在这里,只需要下定决心,你就拥有了四十七道法则,加上你掌握的几种,绝对超过五十种……”

超过五十条大道法则?!

红云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抓着圣王杖的手,竟在微微颤抖。

很显然,他心动了。

大大的心动了。

贪婪已经发作,再也掩饰不住。

咕嘟!

狠狠咽口唾沫。

他红着眼睛,咬牙切齿道:“我知道,事情一定不会这么简单,你们混沌海所图,肯定比说的更大。”

“但我不得不承认,圣王杖真的很吸引人,我感受到一条条法则,它们就好像砧板上的鱼,正等着我大快朵颐。”

啪!

狠狠一拍大腿,他声音变得尖利,叫道:“拼了,老子豁出去了,请前辈提供个修炼之所,吾要干一件大事……”

大喜过望!

白发老者长舒口气,满脸的褶子,在这一刻都消失了,只剩下无尽的笑容。

“好,小友果然是决断之人,那就请吧。”

“混沌海核心,有一座混沌山,乃无数混沌元石堆积而成,在那里开辟洞府修炼,岂不是比老夫提供更加方便?!”

红云露出喜色,脸上最后一点防备,也消失的无影无踪,笑道:“前辈考虑果然周到,就是混沌山了。”

话音落下,他更是不肯多耽搁,在白发老者指引下,向着混沌山飞去。

眼瞅着红云,急急忙忙冲进混沌山,白发老者捋了捋胡子,露出得意的笑容。

身形微微一晃。

他瞬间变幻形貌。

竟成了个眼神阴郁、鼻带鹰钩的中年人,浑身气息也刹那改变,透着一股狠辣与杀伐。

“哼哼,一个贪得无厌之徒,还在本座面前装模作样,什么东西。”

与此同时,又有白发白须老者冲来,但等到了他跟前,也变幻形貌,赫然是灭世至尊。

恭敬一礼。

灭世至尊露出崇拜模样,谄媚道:“恭喜大王,贺喜大王,计划完美实施,用不了多久,大王便可入主洪荒了。”

鹰钩鼻哈哈一笑,满脸都是得意,道:“入主洪荒算什么,本座又岂是,贪图一方大世界的人。

“本尊的目的,是以洪荒亿万生灵为引,轰碎灭世大磨,在无量量劫中,杀出一条血路,继而挣脱大道束缚,得无上大自由。”

“第十混沌纪元,本座屠戮万圣,将整个混沌万界熔炼,最终却功亏一篑,这一次,本座绝对不会失败。”

如果红云在这里,听到这话,肯定会惊的掉出眼珠子。

因为第十混沌纪元,屠戮万圣、熔炼万界的,不是别人,正是圣王杖的拥有者万圣之王。

换句话说,圣王杖不仅有主人,而且其主人一直在他面前,并不住的诱惑他舍弃身躯,元神入主圣王杖。

什么是阴险狡诈?!

这就是!

灭世至尊神色更加恭敬,讨好之意越发明显,但在讨好之中,也带着几分畏惧。

“大王,现在怎么办,是否抢先一把,前往洪荒,将那些混账东西,都收拾了?!”

数次潜入洪荒,不断的勾引诱惑,可收效甚微。

不,应该说根本就没什么收效,让他对洪荒诸圣颇为不满,甚至产生了怨恨之心。

万圣之王皱了皱眉,露出不悦之色,冷声道:“急什么,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只要控制红云,洪荒那些圣人算什么,不过是炮灰罢了。”

“更何况,洪荒越强大,对我等越有利,他们努力发展,洪荒欣欣向荣,是天大的好事。”

“混沌无量量劫,灭世大磨,嘿嘿,这一次,本座要给你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然而,就在这时,他脸色微微一变,露出惊怒交加之色。

“混账,好个红云,竟给脸不要脸,想炼化我之圣王杖,真当本座死了吗?!”

灭世至尊脸色,也是微微一变,但随即道:“大王息怒,红云算什么东西,不过仗着力之法则强横罢了,又有什么本事,炼化圣王杖。”

“不管怎么样,他最终都是您口中鱼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万圣之王脸色稍微缓和,轻轻点头,笑道:“这话本座爱听,混沌海是本座的混沌海,在这里,是龙得蜷着,是虎要趴着。”

“红云确实是惊才绝艳之辈,盘古后裔中最强者,但进了混沌海,也不过是本座的一盘菜……”

可话还没说完,他脸色再度狂变,猛的张开嘴,“噗”的喷出口鲜血。

“红云,好你个红云,竟然磨灭了我的烙印,炼化了我的圣王杖,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灭世,快,快叫人,我要杀了红云,无论如何,都要杀了红云……”

灭世至尊都懵了!

怎么个意思?!

刚才不还是你的一盆菜吗,怎么转眼间把烙印磨灭了?!

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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