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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国打僵尸 第284节

矮鬼哭丧着脸:“先生,小鬼听从您的吩咐到了客栈,想要落脚歇息歇息,正巧看见一扇门前有敬路香,想上去吃两口,谁知道还没下嘴呢就被那两位高人碰上了。”

小海和阿初的半吊子功夫,在矮鬼口中却成了高人,张文心中觉得好笑。

张文摆摆手,说道:“算了,说说你怎么到了诸葛家的吧。”

“是!”

矮鬼点头,恭敬的说起了自己的经历。

它的经历其实也很简单。

当初岳绮罗一事后,鬼宅群鬼,四散逃走,矮鬼实力不济,自己的骨灰也丢了不说,正巧还碰到了出来抓鬼的诸葛孔平父子二人,然后被卖弄的诸葛孔平直接抓走,关押在鬼库之中。

终日被镇压在一个小坛子里,动弹不得,憋的难受。

幸好它在万人坑的经历,每日被其他鬼欺压,知道了怎么生存,所以在诸葛家的鬼库中,也奉承上了诸葛家的鬼仆。

鬼仆做事笨拙,而且毕竟也是鬼,所以常来鬼库中游荡,其他鬼厌恶,或者说羡慕鬼仆跟随诸葛孔平,自由自在,根本不愿意搭理鬼仆,只有矮鬼和对方聊天,一来二去打好了关系。

据矮鬼所说,鬼仆还问有什么办法能聚拢人气,修炼回复法力,矮鬼没什么见识,却也见过张文练功,所以把张文蹲马步练功的事说了出去,鬼仆对此深信不疑。

张文表情却古怪。

那可不是聚人气的法门,而是实打实的横练功夫,铁布衫的修炼方法!

如果不是和张文一样,有个外挂,估计一身肉都被沙袋抽飞了,也练不到大成境界。

听完了矮鬼的讲说,张文说道:“行了,我看你距离投胎也要不了多少日子,自己找个地方躲着吧,记住了,多行善事,莫要作恶,来生也许还能投胎为人。”

矮鬼大喜:“谢谢先生!谢谢先生!”

虽说张文没有一眼看穿矮鬼投胎日期的能耐,却有鉴定术,鉴定术上说,矮鬼罪孽已赎,投胎指日可待。

估计是因为其身上罪孽本就不重,加上在诸葛家鬼库中,被超度,才捡了个大便宜。

若是还跟着张文,肯定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没有鬼物打扰,张文拿出了此行最大的收获,《乾坤炼器法门前篇》。

阿威能随手召唤东西,估计也是从这本书上得来的,这本书十分完整,却只称“前篇”,也让张文心里纳闷,不知阿威从哪个神仙府邸捡到的。

不过好处已经是被自己接手了。

“炼器!”

张文眉头一皱。

与炼丹药一样,仅存在于传说之中的东西,现在已完全没了传承。

若说是炼制一些法器还好,凭借着阴阳五行生克之理,譬如桃木剑,百年的桃木削成的桃木剑,就是上好的法器。

墨斗线算不上法器,但是泡了公鸡血后,就是一件僵尸最头疼的大杀器。

一些道士制作的法器,也非多么玄奥的事,都是先以乾坤八卦为基,再以各种五行灵物为本,制作而成。

再比如铜钱,百家钱便是一件不错的法器。

所谓百家钱,就是乞丐乞讨来的钱,自有福佑之说。

以上所说的法器,却都算不上“炼”出来的。

就比如锻造刀剑,工序繁杂,而那些法器,都只是凭借灵物本性而已,算不上锻造。

张文掀开第一页仔细看。

这一看,竟然就过去了一夜。

一直到第二天阿初和小海敲门,张文才打着哈欠推门走出去。

到了他这种程度,几天不睡觉也不会累。

路上,三人骑着洋车,时而停下歇歇,时而聊两句,倒也平静。

张文则是休息时翻看两眼《乾坤炼器法门前篇》,赶路时,脑子里再过两遍,他没有一点基础,想要一眼学会炼器根本不可能。

而让他惊奇的是,这本《乾坤炼器法门前篇》竟然无比详细的从零开始讲述,仿佛一本傻瓜式说明书,让张文没有老师,也能自己领悟,怪不得书名敢自称“乾坤”,果真是乾坤皆有!

“找到了!储物之宝!”

张文一看,便忍不住吸了口凉气。

实在是,太不可能了。

储物之宝,材料要求极为严苛,不仅如此,对自身的修为和技巧也有极高的要求,至少得返虚期才能制作。

哪怕是最次的储物袋,一个储物袋须得“天蚕金丝”编织,确保坚韧不可破,承受得住法阵锤炼。

之后再用灵兽之血为墨,刻画阵法。

反倒是三昧真火,张文已经学会。

“天蚕金丝”,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张文就没见过。

“阿威是怎么储存的?他身上必然有储物之宝,为什么我没找到?还是说他取巧了?”

张文一脑袋问号。

他也问起了阿初和小海,二人跟着毛小方多年,见识一定不比张文低。

“天蚕?没听说过。”小海摇头:“不过你说的宝物我倒是听师父提起过,据说几百年前炼器法门还没有失传的时候,炼制法宝等都需要宝物,非是一般的材质能比拟的,只有一些瑞气云集之地才能长出这些宝物。”

阿初抢话:“我记得,好像极阴极煞的邪物,好像也能练法宝,只不过需要大屠杀,据说是用人命来养!”

“瑞气云集之地,极阴极煞”张文嘴角抽搐,这都算什么事,难不成自己空拿着炼器书籍,却只能将其放在书架上当摆设?

炼器……很难啊。

第286章 轮船沉没

月圆在即,漆黑夜晚,一艘轮船平静的前行。

这艘轮船装饰豪华,船上的人物也非富即贵。

船此行的目的是香港。

此时的船舱内闹哄哄一片,之前在海上航行数天,众人每天吃喝玩乐,不亦乐乎。

二胡声音停下,众人纷纷鼓掌。

“中华文化,真是太美妙了,我在香港任职这么多年,真的是越来越迷恋中华文化了!”穿着长袍的鬼佬署长罗宾逊,面带笑意。

随着他开口,众人纷纷停下来,掌声停下。

“既然大家这么高兴,不如大家一起去看一看我的收藏品好不好?”罗宾逊说道:“我马上就要回到祖国,到时候,这些收藏品也都会被我带回去。”

有一人立即笑道:“罗宾逊先生这么喜欢我们的文化,一定要多带一些回去,好好的替我们发扬光大才是啊。”

“没错没错!”

“辛苦罗宾逊先生了。”

附和声此起彼伏。

“我们真的是有眼福了。”

“是啊是啊”

罗宾逊当先带着众人进入船舱内,巨大的豪华游轮之中,竟然全都是文物古董,灯光点亮,照的人有些睁不开眼来。

“哇,这里是博物馆吗?”还有人没进门呢,就开始吹捧起来了。

罗宾逊自然是得意至极。

“大家随便看,请……随便看看!”

来人都是有钱的上流人物,当真各个有见识,况且想没见识也难,有一小部分东西可都是从他们腰包里面掏出来的。

看众人的表情,罗宾逊十分的享受。

等众人称赞声越来越热闹时,罗宾逊才说道:“这些呢,都是小儿科,我来给你们介绍几件,我最中意的宝贝。”

众人纷纷催促。

“这个呢,是北京猿人的头骨”罗宾逊拿起一个西瓜大的白森森头骨,已经准备好称赞之词的众人却被吓了一跳,纷纷后退。

罗宾逊却笑着继续说道:“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趣事。”

“哦?罗宾逊先生,快讲讲给我们听啊。”

“是啊是啊。”

罗宾逊得到了满意的回答,便开始讲述:“这是在周口店的一个乡下人发现的,我当时想要花十磅来买,但是那个乡下人死活都不卖,所以……我就直接掏出枪来!哈哈哈!”

他十分得意的大笑:“十磅我都省了。”

众人立即大笑:“不愧是罗宾逊先生。”

“这还不算呢,还有这件!”

罗宾逊转身,找了片刻,竟然从箱子里拿出一件黄色的衣服。

众人靠近,惊愕不已。

龙袍!

“这一件是康熙穿过的龙袍。”罗宾逊得意的介绍道:“当时八国联军来的时候,我顺手牵羊……”

他声音越来越低,后面的话甚至没说完。

不过众人却都露出了“我懂”的笑容。

“不愧是罗宾逊先生啊。”众人依旧在赞叹。

为了捧眼前的鬼佬,他们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即便接下来鬼佬罗宾逊抓走了他们的女儿,脱光了,绑在眼前为他们详细介绍,他们也一定会附和点头,称赞一句,不愧是罗宾逊先生。

“呐,还有一件,就最不得了了!”

罗宾逊绕了一大圈,带着众人走到一面墙前,指着墙上的诗词,说道:“这是李白的真迹,当时我放火烧圆明园的时候,被我发现了,然后摘下来的。”

众人依旧是不变的那句话:“不愧是罗宾逊先生啊!”

“要我说,全靠罗宾逊先生帮我们保存了这些文化古董!”

其他人纷纷附和:“是啊,是啊。”

“对了,还有一件!”

罗宾逊转身,进了旁边一个房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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