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国打僵尸 第74节
不过他还是说道:“刘二,你做事最好有分寸,别出格,否则兄弟没得做。”
刘二把胸口拍的“嘭嘭”响,一脸肯定的保证。
“新记,我记得不是在南大街上卖艇仔粥的?”张文疑惑:“我记得他卖了有十几年了吧?”
“是他,不过他买了新铺子,今晚他开新铺子,想把咱们任家镇有头有脸的人请过去捧场,队长你可是任家镇的包青天!”
张文一抬手,打断了刘二的浮夸马屁。
“行,今晚看在你刘二队长的面子上可以去,不过今天这顿午饭……”
“我请!”刘二赶紧说道。
入夜,
任家镇,
因为张文的警察队伍强壮,在方圆几百里内首屈一指,本就喜爱夜市热闹的人们,在辛苦劳作一天之后,晚上相继出来玩乐。
而在熙熙攘攘的夜市一条街,有一个身穿白衣的姑娘,左臂挎着竹篮,右手牵着一个盲眼老太。
白衣姑娘嘴巴贴在盲眼老太的耳边,小声说道:“娘,咱们到任家镇了,这里人真多,可真热闹!”
“是吗?”盲眼老太一喜:“小红,赶紧去找你表哥。”
“娘,大晚上的我怎么去找阿文表哥?”她说道:“不如我先找个地方让你住下,然后再去找表哥。”
“哎,也好。”
盲眼老太点头:“等投奔了你表哥,咱们母女两个也熬到头了。”
白衣姑娘点头,只是盲眼老太看不见她的表情,非但不高兴,反而充满了不舍。
母女二人穿街过巷,
路边的小食香味刺激着鼻腔,可母女二人谁都没说要停下来吃东西。
她们是走投无路才来的任家镇,一个子儿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哪有闲钱去买吃的。
走着走着,她们到了任家镇外,
“娘,咱们身上没钱了,现在破庙住一夜吧。”
“娘没事。”
盲眼老太说道:“有瓦遮头就够了,小红,你的手怎么这么凉啊?”
“冷风吹的。”小红不着痕迹的将手从盲眼老太的手中抽出来,表情悲伤的说道。
可惜盲眼老太看不见她的表情。
“那快点进屋里吧!”盲眼老太胡乱抓了两下,直到小红看不下去将自己冰凉的手递过去,才让老太抓住。
他们进了山神庙中。
盲眼老太朝双手合十:“山神,我们母女两个路过宝地,借个地方遮风,明天千万保佑我们找到阿文,到时候回来给你烧香。”
“娘,庙里没有山神像。”小红看着空荡荡的破旧山神庙。
何止没有山神,除了塌下来的横梁瓦片之外,只有蜘蛛网。
“这里是暖和一点了。”盲眼老太抓着女儿的手:“怎么还是冰凉?”
小红捕捉痕迹的将手抽出来:“娘,你之前说阿文表哥是干什么的来着?”
“对了,我记得今年年初的时候,刘大伯到任家镇说见过阿文,他扛着枪,好像是治安队的。”
“治安队?”小红点点头:“娘,你在这里歇着,我出去找人打听打听。”
“哎!快去!”盲眼老太点头,但又不忘记打开包袱:“再披上这件衣裳。”
小红接过衣服,点点头:“我这就去。”
她没将衣服穿上,而是提着衣服出门。
听见门关上的声音,盲眼老太也闭上眼,不一会儿庙中便响起轻微的鼾声。
呼~
破开的屋顶上,白色的身影轻飘飘落下,飘到盲眼老太面前,正是刚才离开的小红!
她将衣服披在母亲的身上,转身飞走。
……
“阿宝新记艇仔粥”粥摊前,张文停下了脚步。
粥摊还打瞌睡的胖子猛然惊醒,腾的站起来:“队长!你喝粥?”
“你好像不是任家镇的人。”
张文抬头打量着“阿宝新记艇仔粥”的字样,然后又看向胖子。
“我叫肥宝。”胖子说道:“朱家茶楼和我有婚约,他们搬过来后,我就跟着搬过来了。”
胖子打开锅盖,锅中的粥还热气腾腾的。
他说道:“我买了新记的招牌,保证还是以前的味道!”
“小朱,史公子……”
张文锁着眉头,若是丢开了史百万,王姑等马匪,灵幻先生等,他能想到一个电影。
《鬼咬鬼》!
但肥宝和朱大肠长得不一样,唯一的相似点,他们都是胖子。
而且肥宝也没拜九叔为师。
“史公子!”听张文提起史公子,肥宝脸色立马变得难看,他说道:“小朱是我的未婚妻,那个人渣休想得逞,朱老板也会拦着他的。”
只是听起来,这些话没什么底气。
任谁兴冲冲的跟着未婚妻到了一个新地方生活,然后就看见自己的未婚妻身边围着恶臭的苍蝇,都高兴不起来。
肥宝情绪转变的十分快,他放下乱挥的勺子,说道:“队长,我给您盛一碗粥?”
“不用了!”
张文还没说话,他身旁便有人抢着回绝,正是跟着张文一起来的刘二。
刘二说道:“我们在对面已经留了位子。”
他今天的任务就是请张文去新记的新铺子喝粥,怎么可能让张文在肥宝这里喝粥打广告,为他人做嫁衣。
张文也说道:“下次再喝吧。”
第83章 白毛老蛤蟆
新记,
门口的几百响鞭炮爆炸后的纸壳子铺了一地,红通通的十分喜庆。
张文刚到门口,就有人走出来迎接。
对方大声道:“队长,位子给您留好了,您里面请!”
像是给张文打招呼,但更像在告诉周围的人,现在进店里喝粥的是什么贵客。
“鉴定术”
“陈老板(凡人),状态:兴奋”
“陈老板,开业大吉,恭喜发财。”张文机械的恭喜一番,在此之前他完全不认识对方,因为张文没有晚上喝粥的习惯,有几次路过新记,却从未驻足停留过。
“哈哈,谢谢队长。”
张文进门后才发现,小小的新记来了不少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镇长,乡绅,还有各个铺子的老板,能来的都来了。
众人见了张文,立即起身打招呼。
尤其是镇长,看见张文时,更是和善无比。
张文挨个点头打招呼,正在店小二的带领下往自己的位置走,忽然听见一声阴阳怪气:“哎呦,我家以前养的狗啊,走路都是仰着脑袋的。”
“史聪?”张文转头,发现史聪史公子早就坐在了一张桌前,还有一个地中海的白毛老头同史公子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此人穿着十分怪异,不似本地人,而且身上带着邪气。
“然后呢?史公子。”白毛老头问道。
“然后?”史公子冷哼:“哼,然后我就拉了一坨粑粑给它,它吃的特别高兴!哈哈哈!”
白毛老头也哈哈大笑。
“队长!”跟在张文身边的刘二要拔枪。
在场的谁能听不出,史公子将张文比作狗。
人们寒蝉若禁,谁能想到啊,自己就是来吃个饭捧个场,竟然会遇上大场面。
有胆子小的,当然就有胆子大的,就差抱着瓜子边看边吃了。
张文抬手制止了刘二。
“今天是陈老板新开张的日子,不宜见血。”
他看似是劝,但开口却提到了见血。
挑事的史公子脖子一缩,任家镇谁不知道张文的名头,他杀人会把脑袋整个砍下来,杀神一般。
不过当他看到身旁的白毛老头时,又有了精神,挺直了腰板。
“史公子啊,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成为人上人了吗?”白毛老头端起茶盅。
史公子不敢搭腔,白毛老头却不怕张文。
“刘二,还记得前天下雨的时候,爬进警察厅的那只老蛤蟆吗?”张文问道。
刘二本来是不好拿史公子开刀,史家没了史百万,但生意在任家镇,乃至整个荣县都有不小的影响力,可一个白毛老头也敢跳出来显摆。
刚想走过去踹白毛老头一脚时,听见张文问话,刘二一愣。
他可不傻,一听老蛤蟆就知道张文在说谁。
回答道:“噢,我记起来了,那只白老蛤蟆长的特别奇怪,还有一脑袋的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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