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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对比:这个李靖哪吒太离谱 第89节

  本来还挺期待天幕将自己的故事传播到诸天万界的。

  结果故事确实传播出去了,但是天幕上的弹幕却十分不友好。

  这让唐三感觉索然无味。

  而天上的天幕此刻也暗淡了下去,显然这一次的播放结束了。

  每一次天幕的播放都会间隔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也能让所有人都休息一下。

  天幕之上播放的内容,对于斗罗世界的人来说,也是多了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过唐三已经进入到了神界,已经成神了,大陆上的人对其也不敢有太多的不敬。

  总体来说斗罗大陆还算平静,并没有太大的混乱出现。

  几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漆黑的天幕再次亮起。

  【一个故事总是波澜壮阔的,它会出现在一个盛世,也会出现在一个乱世。

  乱世出英雄,而盛世出才子。

  李白,一个盛唐的诗人,被称为谪仙人,他的诗总是那么豪情奔放,狂妄而桀骜。

  他留下了大量经典的诗句,让人能够从其中感受到盛唐的美好,天地的广阔。

  画面之中,夕阳西下,一片荒原之中,一人一马正在前行。

  或许是赶了一天的路,人困马乏,行走的速度并不快。

  穿着粗布衣服的青年拿起干粮,默默的吃了一口,他的行囊已经不多了。

  “让开!”

  突然,从后面跑过来几匹马,有人策马狂奔,横冲而过,惊扰了青年的马匹。

  好在青年骑马技术很好,这才稳住了坐骑。

  “毛贼,留下!”

  一个白衣青年手持长剑而来,剑光闪烁,带着无与伦比的杀气。

  当!

  眼看着宝剑斩来,马上青年提起长枪格挡。

  “好个贼人,身手不错。”

  白衣青年被逼退,意外的看着马上的青年,这身手很不错了。

  “骑在马上算什么好汉,有本事下马,我们一决高下!”

  白衣青年长剑锋利,指着马上的青年。

  “阁下说……谁是贼人!”

  青年从马上跳下来,长枪握在手中,泛着寒光,与白衣青年对峙。

  “偷我马匹行囊,还不是贼?”

  白衣青年说着举剑就攻了上去,剑光枪影不断碰撞,周围的草丛可就遭殃了,被他们祸祸一通。

  “你这贼人好身手,竟然能接我李白一剑,这么好的身手,为何做贼?”

  李白感觉有些疑惑,既然有着这样的身手,为什么还要去做贼呢?

  这可不是一个贼人该有的身手啊。

  毕竟这个时代穷文富武,练功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光是有力气还不行,还需要有钱有时间。

  有这么好的身手,想来应该是家世不错的,为什么会选择做贼呢?

  “刚才有两匹马从我身后经过,上面有行囊,似乎是你要找的贼人。”

  想来之前的那两匹马上的就是他要找的贼人了。

  “你不是贼?那怎么戴着同样的斗笠?”

  李白剑指青年,在青年的头上,戴着和那两个贼人同样的斗笠,所以李白这才认错了。

  “巧合,我说是巧合你信吗?”

  青年将斗笠拿下来,这就是很普通的一个斗笠,街边小贩处卖的都是。

  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好,我信你!”

  李白却是很轻易的就相信了青年的话,转身将青年的马骑走了,口中还留在了他借马的声音。

  “我的马!”

  青年连忙追出去,却见李白已经和贼人打了起来。

  两人之间剑光闪烁,打的极为激烈,最后抱在一起,一同从马背上摔下来。

  当当!

  剑光闪烁,两人即便下马也在继续战斗。

  贼人不是李白的对手,被有惊无险的杀死,但是盗贼有两个,就在李白分心的时候,另一名盗贼冲了过来。

  噗!

  远处一柄长枪飞了过来,将盗贼的身体洞穿。

  就在李白惊愕的时候,之前遇到的青年拨开草丛走了出来。

  “哈哈哈哈,好一位侠客!多谢相救,刚才是我误会你了,我相你谢罪!”

  李白卡忙着走出来的青年,有些意外,想不到最后出手的竟然是他!

  不过也可以确定了,这个青年和那些盗贼不是一路的。

  刚才是自己误会了,李白立刻弯腰道歉。

  “谢罪倒也不必,根据大唐的法律,平民遇到盗贼,杀之无罪,否则我也不能帮你。”

  青年抬起手掌,表示不用那么客气,自己出手也是因为律法规定的无罪。

  “律法什么的,你倒是背的挺熟啊!”

  听到青年开口就是大唐法律,显然是没少研究这方面的东西。

  “这位兄台,休要取笑。”

  青年连忙挡住李白的话,让他不要在取笑自己了。】

第118章 詩人之中最能打

  【“你年纪轻轻的,规矩还不少……

  多谢了,在下李白!”

  李白躬身行礼,正式报上自己的名字。

  “在下高适。”

  高适将长枪插在旁边的地面下,以同样是礼数回应。

  “高适,多亏了你接我马匹,否则我追不上他们,我万死难辞其咎。”

  李白拍了拍身边的马匹,如果不是高适将马匹借给李白,李白根本就追不上那些贼人,也就无法抢回自己的行囊了。

  “这马上有贵重之物?”

  听到李白说的那么严重,高适猜测那马上应该带有很贵重的物品才对。

  “行囊金银丢了倒是无所谓,但是这个……是我的好友吴指南。”

  李白为人洒脱,并不在意行囊金银,即便是丢了也无所谓,他所在意的是别的东西。

  李白手拍在一个黑色的包裹之上,里面装着的正是他的好友吴指南的尸骨。

  李白和吴指南是少年同学,之前在庐山相遇,本打算一起去寻仙学道,但是却不想天有不测风云。

  一场大病要了吴指南的命,李白决定将吴指南埋葬在黄鹤楼旁,这才带着他的尸骨一同行走。

  “高兄,来,同去,同去!”

  李白邀请高适一同去黄鹤楼,两人在路上聊的相当投机,李白也说了自己的想法,在埋葬逝者之后,打算入朝为官,一展才华,为国效力。

  两人一路同行,高适教李白枪法,李白教高适相扑。

  哗啦啦……

  两人纵马奔腾,惊起一片的白鸟。

  看着展翅飞翔的白鸟,李白吹起口哨,展现出唤鸟之术,一群白鸟顿时围绕在李白的身边。

  “李兄会唤鸟之术!”

  高适很是惊讶,这李白也给他太多惊喜了,懂得东西似乎太多了。

  “我曾经和一名赵先生学习过纵横术,却不想纵横术没有大成,反而学会了赵先生的唤鸟之术。”

  李白身边群鸟嬉戏,紧跟着展翅高飞,在天空之上排成阵型。

  李白和高适在地上纵马飞奔。

  “高兄,你我身处如此盛世,当为大鹏!”

  李白看着天空上的白鸟,飞翔于天空之上,遨游于四海之中。

  这也正是李白的志向。

  他李白当如大鹏一般,在天空之上展翅高飞,在这盛世之中留下自己璀璨的光芒。

  “高兄,人生譬如朝露,转瞬即逝,悲哉!”

  感叹好友的逝去,看着朝阳,李白却是一阵叹息,人生苦短啊。

  “总有一日,我也投身道法,寻修仙之道,长生之法!”

  李白又想到了道法,自古以来,仙神之说无数,都说仙神隐藏在名山大川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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