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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王权 第6节

  所以他才能够享受这一切——悠闲的、不必担心有人来打扰的安心睡眠,宽广到足以放开了撒欢的卧室

  还有一整座城堡!

  雄鹰堡依山而建,占地大约五千平方米,除了城墙和庭院之外,城堡主体占据了大约四分之一的面积。

  城堡的主体高达十七米,分为四层,一座男爵城堡该有的、不该有的它都有。

  大厅、军械库、祈祷室、会议室、会客室、书房、厨房、茅房。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供主人、客人和仆人居住的卧房,其总数量不下四十间。

  雷文第一天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做,光是逛上一圈就花费了小半天的时间。

  前世,他租住的说是公寓,实际就是被屋主隔成了小间的民居,面积刚刚二十平出头,声音稍微大一点,就会招来四面八方邻居的投诉。

  现如今却可以在这座城堡之中肆无忌惮地任意妄为,不必担心任何人的眼光。

  “啊——”大声地叫喊著伸了个懒腰,雷文翻身下了顺滑的丝绸铺成的床铺,赤足踏在松软的地毯上,慢慢走到窗前,双手抚上坚硬而冰冷的黑色花岗理石窗台,心头却越来越火热。

  这是整座城堡的制高点,也是视野最开阔的地方。

  南方,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平原,雄鹰镇就坐落其中,袅袅炊烟晨雾一样缭绕在镇子上空,迷幻之中又充满了烟火气。

  小镇西面,是数百亩已经开垦出来的肥沃农田,此时已经有领民开始在其中劳作,更多的则是扛著锄头、赶著耕牛加入其中,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金色飘带般的金沙河从东北向西南横贯而过,将这片土地一分为二。

  河岸这边是农田,那边的景象则更加丰富多彩。

  最东面,是一片延伸到群山之中的丛林,不仅盛产可作为燃料的松木,更生长著大片优质的山毛榉,那是制作硬弓的上等原料。

  正南方是一座依山而建的采石场,那里出产的花岗理石质地优良,销路颇广,光是在里面工作的旷工就有三百多人,雄鹰堡也正是以其中产出为原料建造。

  采石场西南方向绵延的山脉就是雄鹰山,穿过雄鹰山就是血腥高地,人渣的乐土、罪恶的温床、整座大陆最著名的不法之地,也是周遭一切动乱的根源。

  最西方则是一处规模更大的小镇——闪金镇。

  一条道路向东连接了采石场和雄鹰镇,另一条道路向南方延展,而后又向南方拐了一个大弯,连接著沃顿子爵领,顺著这条路走上十几天,便会到达凯恩斯帝国西北的明珠——蒙恩城。

  正因为其优秀的地理位置,闪金镇也成为了方圆百里之内最繁华的交易中心,其常驻人口和税收都远远超出了以农业为主的雄鹰镇。

  河岸两边,目之所及,都是格里菲斯家族的土地。

  一颗名为野心的火种开始在雷文心中蓬勃燃烧。

  前世,他只是一个社畜,996的工作中整日忙于PPT、总结和报表,难得休息,光是一场好梦就要占去大半时间,来不及完成修整,就又要投入忙碌的工作之中,没有野心,更不用奢求什么梦想。

  但现在不同了。

  他是雷文。

  雷文·格里菲斯。

  只要继承了爵位,他就能够在名字中加上“奥塔”这个词,正式成为一名贵族。

  雷文的目光在大地上逡巡徘徊,贪婪地注视著眼前的一切,他慢慢攥紧了拳头,就好像要将这一切都攥在手中:

  “这将是我的领地!”

  无论谁来,都拿不走!

  ……

第5章 夫人,你也不想

  ……

  “天啊,为什么我非要来到这种穷乡僻壤受罪!太无聊了!”

  三驾马车组成的车队里头,中间那辆马车传出了中气十足的抱怨。

  “维斯冬,安静!”坐在第一辆马车中的丹妮丝高声喊道,随后为自己长不大的儿子叹了口气。

  马蹄铁的滴答声从清晰变得沉闷,丹妮丝知道,雄鹰镇到了。

  咣当一声,车厢一阵晃动,侍女芙蕾雅赶紧搀住了自己的女主人:“老欧金,你要是不会驾车,城里有的是人可以做!”

  车夫慌乱地解释著:“抱歉,马蹄陷进泥水里了,我发誓,三个月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坑的!”

  丹妮丝用眼神制止了芙蕾雅即将脱口而出的抱怨,拨开车门上的帐子,顿时便有一股恶臭味道弥漫开来,苍蝇和不知名的飞虫四处飞舞:“欧金,停车。”

  “夫人……”意识到丹妮丝想要做什么,芙蕾雅眼中闪过一丝抵触:“还是在车上等一会儿吧。”

  丹妮丝没有理会她。

  “妈,这地上也太脏了,我新买的小牛皮靴子会被泡烂的!”维斯冬大声抱怨著。

  在芙蕾雅的搀扶下,丹妮丝下了车,回头瞥了维斯冬一眼,后者顿时噤若寒蝉。

  虽然提著裙子、尽量挑选干爽的路面行走,但丹妮丝的裙摆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污水,雄鹰镇的破败被她尽数收入眼底,心情变得越发糟糕。

  一间间住屋低矮而破旧,碎石铺就的路面由于无人维护变得坑坑洼洼,街上汇聚的不是雨水,而是淘洗过衣服的脏水,其中当然还混杂著或干或湿的排泄物。

  正因如此,苍蝇和蚊虫才会如此活跃。

  街道两旁来往的领民大多蓬头垢面,头发散乱如同杂草,破旧的亚麻衣服缀著补丁,许多人甚至连鞋都没有。

  他们偶尔会向车队投来注视的目光,那里面甚至看不到羡慕或者嫉妒,有的只是深深的麻木。

  一座毫无生气和活力的小镇。

  早在五年前,雄鹰镇还不是这副样子,但随著租赁协议的生效,闪金镇被分割给了卢克子爵,失去了商业的反哺,雄鹰镇就迅速衰落了下来。

  纯靠几百亩耕地,养活镇子上的八百多领民就已经不容易,更何况他们身上还压著必须上缴给男爵领的赋税。

  若是将这个镇子交给她来打理,丹妮丝有自信,五年之内能够让领民们吃饱,十年之后,可以让他们每个人都能换上新的衣服。

  现在她依然有这个信心,这只需要解决一个小小的麻烦,而这个麻烦如今已经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雷文穿著并不合身的礼服,身后站著戈登和埃里克,脸上带著贵族独有的热情而虚假的笑容:“哦,我亲爱的叔母,您终于回来了。”

  他极绅士地鞠躬行礼,眯著眼睛,小心审视著这位精明的商人。

  她今年已经有三十四岁,但也许是财富的作用,看起来并不比她身边的侍女更老。

  头上戴著圆顶软呢帽,将黑色的长发压在下面,轻薄的黑纱没能遮住她的美丽,反而将鹅蛋一样圆润的脸庞衬托得更加白皙,眉毛虽然修得平滑,但那双大而有神的眼睛在顾盼之间却总能给人一种凌厉的印象。

  最引人注目是那丰润的双唇,弧度惊人,与这张面孔完美融合在一起,显得大气、优雅而性感。

  如果说拉克丝是不经世事的纯洁百合,那么丹妮丝就是蓬勃生长的野蔷薇,时刻勾引著男人心中最深处的征服欲望。

  90分。

  雷文在观察丹妮丝,丹妮丝也在观察雷文。

  身材高大挺拔,而又不显得过分臃肿,一头披在肩膀的黑发显得利落而潇洒,坚挺的眉骨、高耸的鼻梁再加上那如同黑水晶一样眸子共同构成了三维而硬朗的五官,的的确确是所有女人都无法拒绝的英俊男人。

  但这并不能让她对眼前的男人生出任何好感,不仅仅因为她早已经听说过雷文的事迹,更是因为她是自己儿子继承爵位最大的绊脚石。

  纵然十万分的不愿意,她还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还好,雷文并没有粗鲁地上来就握手,而是轻轻弯下腰去,将她的三根手指握在手心,嘴唇轻轻啄了上去。

  完美的吻手礼。

  但马上丹妮丝眉头就是一拧,呼吸也稍稍有些急促。

  因为雷文不但伸出了舌头,小拇指还在她手心里轻轻骚著痒。

  这调情的手法也过于老道、过于娴熟了。

  他真的只有二十岁?

  “好了,雷文先生。”丹妮丝抽出了自己的手,将厌恶压在心中:“我们还是快点谈正事吧。”

  雷文心中痛骂著这具身体的本能,笑著说道:“当然,不过在那之前,您是不是要先去换一身衣服?”

  “不必了。”丹妮丝想到了种种可能,说道:“我这一次并不想待太久。”

  “明白了,请您跟我来。”

  雷文走在前头,很快,一行人就来到了会客厅。

  两人在长桌两端落座,雷文刚要说话,就听嘎的一声,一个肥硕的身影落在了两人中间的一张椅子上。

  转头看去,只见一个身高至少一米七、体重至少二百斤的肉球嵌在椅子里头,黑色的中分短发油油地贴在脑袋上,脸圆得像是气球,脖子都已经看不见了。

  若不是脸上还长著几颗青春痘,雷文都要以为是唐纳德诈尸了。

  气球上裂开一道缝隙:“看什么看?无礼的家伙。”

  雷文转向丹妮丝:“这位是……?”

  “维斯冬,你的兄弟。”丹妮丝说道。

  “哦,原来就是他啊。”雷文心中有些震惊。

  这个体格,你跟我说他是十三岁!?

  看著雷文脸上有些僵硬的表情,丹妮丝心中多少有些尴尬:“维斯冬,妈妈和兄长有些事情要谈,你先出去玩一会儿吧。”

  维斯冬五官拧在了一起,虽然还没有成年,但他也是个男人,很不喜欢雷文看向自己母亲的目光:“但是,妈妈……”

  “嗯?”丹妮丝转过头去,维斯冬一下子就泄了气,将自己从椅子里拔出来,气哼哼地向外走,芙蕾雅赶紧跟了上去。

  雷文给埃里克递了一个眼神,后者心领神会,跟在了维斯冬身后。

  丹妮丝心头升起一丝诧异——埃里克为什么会对雷文这么顺从?

  屋子里很快就只剩下了雷文、丹妮丝和老戈登三个人。

  丹妮丝问道:“我那可怜的丈夫,究竟是怎么丢掉的性命?”

  “那是一个不幸的悲剧。”雷文叹了口气:“唐纳德叔叔实在是太在意领地的建设和发展了,为了让雄鹰镇再次伟大,他不惜挑灯夜读、连夜处理文书,最终累垮了身子。”

  “他其实已经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不适,所以请来了雄鹰镇的神官拉克丝小姐来帮助他治疗,但……但……”

  雷文手里攥著两片洋葱,靠近自己的眼睛,勉强挤出了几颗眼泪:“但还是来不及得了,他在弥留之际,握著我的手,嘱咐我,一定要继承格里菲斯家族的荣耀,将雄鹰领经营下去!”

  丹妮丝听得嘴角直抽抽,这一刻,连她都不得不佩服雷文的演技和讲故事的能力。

  在意领地的建设和发展?就把雄鹰镇在乎成了这个鬼样子?

  再者说,现在的雄鹰领已经被肢解得差不多了,他就算想处理,恐怕也没有多少事务!

  最气人的还是什么继承格里菲斯家族的荣耀——唐纳德什么时候在意过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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