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混乡村 第1237节
突然一声枪响,场间顿时安静下来,光头吓得险些叫出妈,好不容易憋住膀胱里要往外跑的尿,指向天花板的枪口又重新顶回到他的脑门上,烫的他一哆嗦,接着裤裆就湿了。
“怎么?现在出来混的都只会练嘴皮子了吗?”萧晋环顾四周,眼神中的鄙视毫不掩饰,像是在看一群野狗一样,“爷儿的枪里现在只剩下五发子弹了,最多只需要死五个人,爷儿就没了依仗,你们人这么多,还怕什么?”
流氓们面面相觑,没一个敢有所行动的。笑话,子弹再少那也是子弹,还不长眼睛的,得有多缺心眼儿的才会愿意去当那五个倒霉蛋之一?
“没人上吗?”萧晋再次开口,“那就给爷儿滚开!一帮欺软怕硬的垃圾玩意儿,打死你们都不值爷儿的一颗子弹钱。”
说着,他一脚将光头踹到一边,然后抬腿就朝楼到尽头的办公室走去。正前方的混混们自动分开,一个个表情都跟要吃人似的,却是典型的色厉内荏。
就在萧晋目不斜视的要走出众人包围的时候,忽然又是一声枪响,混混们顿时大乱,离他较近的几个人更是第一时间抱头蹲在了地上。
片刻后,他们才发现萧晋依然好好的站着,而不远处的一个办公隔间里却摔出来半边身子,脑门上的小洞里只流出了一滴血,脑袋后面却瞬间一滩,将旁边掉的那把枪给泡了起来。
这人他们都认识,老大身边的亲信保镖,也是能接近老大的人中唯一有资格随时带枪的家伙。很明显,他是想暗搓搓的搞偷袭,可惜运气不好,让人家给先一步干掉了。
“子弹只剩四颗了哦!有人要试一下吗?”萧晋戏谑的声音再次响起,“话说,那家伙的枪还没有击发,就算弹夹不是满的,子弹数量也肯定超过了我,只要拿起它,我唯一的优势就荡然无存,你们真的不打算尝试一下么?”
“神经病!这家伙一定是个神经病!”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的这么想,“这货真的敢杀人,而且看上去很不过瘾,还想继续似的。他娘的偷袭的人都被你给干掉了,当你的面去捡枪岂不就等于寿星老上吊?这尼玛是哪儿冒出来的狠人?以前没听说过呀!”
说到底,江湖混混从古到今都是社会中最不入流的一个群体,他们生存靠的是暴力恐吓这种低端直接的方式,也就能欺负欺负老实百姓罢了,真碰上比他们还狠的亡命之徒,一个个都会变成兔子。
江湖,一旦丢掉了快意恩仇和义气千秋的成分,就只能生产垃圾。
有人悄没声的掏出了手机,还没拨号,就听萧晋看着他说:“你是要叫人还是报警?建议你报警,毕竟你们这么多人都没用,再来多少也是白搭,还是报警比较靠谱。对了,记得跟警察叔叔说清楚,开枪杀人的叫萧晋!”
第1572章 聪明人
“萧晋”这个名字一出来,所有人都愣住了,紧接着便纷纷露出了恍然的神色,那个掏手机的家伙赶紧哆嗦着将手机又塞回到兜里。
萧晋!江湖传闻出身国安,搁古代就是锦衣卫一般的存在,在省城冒头只两三个月,就干翻了一位出入巡抚衙门如同回家、跟各种大领导勾肩搭背的归国华侨,顺带着还把在省城作威作福几十年的谭家满门屠尽。
二十出头,年纪轻轻就心狠手辣,前一秒还跟你称兄道弟,下一秒就能杀你全家,残忍恐怖堪比瘟神恶鬼,碰上了赶紧跑,跑不了就认怂,不想步谭家后尘的,就千万别招惹他。
老话儿讲谁谁谁吓人的可以止小儿啼哭,萧晋不一样,他最擅长让江湖混混哭,越大的混混哭的越厉害。
“原来是萧先生,张某有失远迎,失敬失敬!”
走廊尽头的办公室门打开,一名面带笑容的瘦高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萧晋眯眼上下打量他一番,收起枪,冷冷地问:“你就是张凌云?”
张凌云态度恭敬无比:“鄙人正是,没想到萧先生会亲自光临寒舍,下面的人无礼,还请萧先生见谅。”
萧晋撇撇嘴,说:“我刚杀了你的小弟。”
张凌云眼角微微抖动了一下,神色越发的谦卑起来。“他企图偷袭萧先生在先,萧先生反击自卫在后,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哈!”萧晋笑了一声,扭头看着那帮混混说:“怪不得你们没一个愿意为你们老大而死的,原来死后只会得到一个咎由自取的评价,还真是让人寒心啊!”
混混们脸色各异,张凌云的表情更是难看到了极点,强忍着怒火又弯下了腰:“萧先生说笑了,鄙人已经在办公室备好了些许粗茶,还请先生移步。”
来到办公室坐下,马上就有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低着头走上来,先是对着萧晋鞠了一躬,然后便跪在茶几前,开始烹茶。
女人长得还算可以,烹茶的手法比华芳菲当然差得狠远,但比起房代云还是绰绰有余的,倒也称得上赏心悦目,只可惜她穿了一身AV道具似的OL装,领口开的老大,性感是性感,可跟茶艺放在一起却十分的违和,让人很不舒服。
于是,萧晋不耐的摆了摆手,说:“行了,你出去吧!爷儿不是来喝茶的。”
“是是是,听说萧先生喜欢美酒,尤其是顶级威士忌,鄙人最近刚好得到两瓶,不是很懂,有劳先生给掌掌眼,品鉴一下?”赶走女人,张凌云又试探着问。
萧晋淡淡看了他一会儿,点头:“拿来看看。”
张凌云立刻就长出了口气,转身之后还貌似隐蔽的抹了下额头,像是在擦汗。
萧晋见状嘴角就冷冷的勾了一下。很明显,张凌云是故意做给他看的,好表示自己对他是真的敬畏和谦卑。
知道利用细节和小动作来为自己谋利,不得不说,江湖传闻不虚,这家伙确实是个鬼心思不少的聪明人。
不一会儿,张凌云就用托盘端了两瓶威士忌过来,上面还放了两个酒杯外带一个装满冰块的冰桶。
把东西放在茶几上,他当着萧晋的面将其中一瓶酒开封,然后夹了三块冰到其中的一个杯子里,倒上半杯琥珀色的酒液,恭敬的呈到萧晋的面前。“先生请。”
萧晋没有接,而是似笑非笑的问:“怎么不给你自己也倒上?”
“哦,好,我这就倒。”
张凌云慌忙把他的杯子放下,然后将另一个杯子也倒上酒,端起来说声“请”,就仰脖喝了一大口,喝完像是才发现萧晋没有动似的,又慌忙连连道歉道:“哎呀!失礼失礼,萧先生,我不知道您……我……”
萧晋看着他的表演,眼睛里满满都是趣味:“没事儿,你喝吧!我相信酒里没毒。”
张凌云讪讪干笑了两声:“萧先生说话很风趣。”
“风趣吗?”萧晋双眼一眯,声音也突然变得冷厉起来,“那或许就是因为太风趣了,以至于说出的话没有丝毫威慑力,让人根本不当一回事。”
“怎么会?”张凌云脸上露出惊诧的神色,“萧先生的大名如今在省城江湖可是如雷贯耳,您说出口的话,谁敢不……”
话没说完,萧晋忽然抄起开封的那瓶酒砸在他的脑袋上。
酒瓶碎裂,办公室里瞬间充满了浓郁的炭烤大麦香气,张凌云头脸上全是酒液,鲜血很快就从额头蜿蜒流下,但他没有擦拭,只是腰弯的更深了些,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随手丢掉手里残存的瓶口,萧晋深吸口气,说:“只是闻味道,就知道这是一瓶难得的好酒,你品味不错嘛!”
口气淡然平和,仿佛刚刚动手打人的根本不是他,张凌云同样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客气的回答道:“哪里哪里,鄙人平日里好喝两口,也不懂什么酒好,看着贵就买了。”
“百龄坛首款30年单一麦芽原酒可不是随便什么地方就能买到的,一般喜欢百龄坛的人通常也更青睐调和型口味,你会把它买到手,足以说明你不但懂酒,还是一位偏爱单一麦芽醇味儿的饮客。”
萧晋声音冷得像冻满了冰碴,“也是巧了,我昨天去了一家赌场,那家赌场的经理也请我喝了单一麦芽的威士忌,他当时告诉我,这种酒口味醇厚且正,最适合纯饮,我想,像你这样的专业人士应该不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吧?!”
张凌云身体一震,紧接着便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惶恐道:“实在对不起,萧先生,我错了,我只是想着天热,不该给您加冰,我这就再给您倒杯新的。”
“怎么?现在出来混的都只会练嘴皮子了吗?”萧晋环顾四周,眼神中的鄙视毫不掩饰,像是在看一群野狗一样,“爷儿的枪里现在只剩下五发子弹了,最多只需要死五个人,爷儿就没了依仗,你们人这么多,还怕什么?”
流氓们面面相觑,没一个敢有所行动的。笑话,子弹再少那也是子弹,还不长眼睛的,得有多缺心眼儿的才会愿意去当那五个倒霉蛋之一?
“没人上吗?”萧晋再次开口,“那就给爷儿滚开!一帮欺软怕硬的垃圾玩意儿,打死你们都不值爷儿的一颗子弹钱。”
说着,他一脚将光头踹到一边,然后抬腿就朝楼到尽头的办公室走去。正前方的混混们自动分开,一个个表情都跟要吃人似的,却是典型的色厉内荏。
就在萧晋目不斜视的要走出众人包围的时候,忽然又是一声枪响,混混们顿时大乱,离他较近的几个人更是第一时间抱头蹲在了地上。
片刻后,他们才发现萧晋依然好好的站着,而不远处的一个办公隔间里却摔出来半边身子,脑门上的小洞里只流出了一滴血,脑袋后面却瞬间一滩,将旁边掉的那把枪给泡了起来。
这人他们都认识,老大身边的亲信保镖,也是能接近老大的人中唯一有资格随时带枪的家伙。很明显,他是想暗搓搓的搞偷袭,可惜运气不好,让人家给先一步干掉了。
“子弹只剩四颗了哦!有人要试一下吗?”萧晋戏谑的声音再次响起,“话说,那家伙的枪还没有击发,就算弹夹不是满的,子弹数量也肯定超过了我,只要拿起它,我唯一的优势就荡然无存,你们真的不打算尝试一下么?”
“神经病!这家伙一定是个神经病!”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的这么想,“这货真的敢杀人,而且看上去很不过瘾,还想继续似的。他娘的偷袭的人都被你给干掉了,当你的面去捡枪岂不就等于寿星老上吊?这尼玛是哪儿冒出来的狠人?以前没听说过呀!”
说到底,江湖混混从古到今都是社会中最不入流的一个群体,他们生存靠的是暴力恐吓这种低端直接的方式,也就能欺负欺负老实百姓罢了,真碰上比他们还狠的亡命之徒,一个个都会变成兔子。
江湖,一旦丢掉了快意恩仇和义气千秋的成分,就只能生产垃圾。
有人悄没声的掏出了手机,还没拨号,就听萧晋看着他说:“你是要叫人还是报警?建议你报警,毕竟你们这么多人都没用,再来多少也是白搭,还是报警比较靠谱。对了,记得跟警察叔叔说清楚,开枪杀人的叫萧晋!”
第1572章 聪明人
“萧晋”这个名字一出来,所有人都愣住了,紧接着便纷纷露出了恍然的神色,那个掏手机的家伙赶紧哆嗦着将手机又塞回到兜里。
萧晋!江湖传闻出身国安,搁古代就是锦衣卫一般的存在,在省城冒头只两三个月,就干翻了一位出入巡抚衙门如同回家、跟各种大领导勾肩搭背的归国华侨,顺带着还把在省城作威作福几十年的谭家满门屠尽。
二十出头,年纪轻轻就心狠手辣,前一秒还跟你称兄道弟,下一秒就能杀你全家,残忍恐怖堪比瘟神恶鬼,碰上了赶紧跑,跑不了就认怂,不想步谭家后尘的,就千万别招惹他。
老话儿讲谁谁谁吓人的可以止小儿啼哭,萧晋不一样,他最擅长让江湖混混哭,越大的混混哭的越厉害。
“原来是萧先生,张某有失远迎,失敬失敬!”
走廊尽头的办公室门打开,一名面带笑容的瘦高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萧晋眯眼上下打量他一番,收起枪,冷冷地问:“你就是张凌云?”
张凌云态度恭敬无比:“鄙人正是,没想到萧先生会亲自光临寒舍,下面的人无礼,还请萧先生见谅。”
萧晋撇撇嘴,说:“我刚杀了你的小弟。”
张凌云眼角微微抖动了一下,神色越发的谦卑起来。“他企图偷袭萧先生在先,萧先生反击自卫在后,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哈!”萧晋笑了一声,扭头看着那帮混混说:“怪不得你们没一个愿意为你们老大而死的,原来死后只会得到一个咎由自取的评价,还真是让人寒心啊!”
混混们脸色各异,张凌云的表情更是难看到了极点,强忍着怒火又弯下了腰:“萧先生说笑了,鄙人已经在办公室备好了些许粗茶,还请先生移步。”
来到办公室坐下,马上就有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低着头走上来,先是对着萧晋鞠了一躬,然后便跪在茶几前,开始烹茶。
女人长得还算可以,烹茶的手法比华芳菲当然差得狠远,但比起房代云还是绰绰有余的,倒也称得上赏心悦目,只可惜她穿了一身AV道具似的OL装,领口开的老大,性感是性感,可跟茶艺放在一起却十分的违和,让人很不舒服。
于是,萧晋不耐的摆了摆手,说:“行了,你出去吧!爷儿不是来喝茶的。”
“是是是,听说萧先生喜欢美酒,尤其是顶级威士忌,鄙人最近刚好得到两瓶,不是很懂,有劳先生给掌掌眼,品鉴一下?”赶走女人,张凌云又试探着问。
萧晋淡淡看了他一会儿,点头:“拿来看看。”
张凌云立刻就长出了口气,转身之后还貌似隐蔽的抹了下额头,像是在擦汗。
萧晋见状嘴角就冷冷的勾了一下。很明显,张凌云是故意做给他看的,好表示自己对他是真的敬畏和谦卑。
知道利用细节和小动作来为自己谋利,不得不说,江湖传闻不虚,这家伙确实是个鬼心思不少的聪明人。
不一会儿,张凌云就用托盘端了两瓶威士忌过来,上面还放了两个酒杯外带一个装满冰块的冰桶。
把东西放在茶几上,他当着萧晋的面将其中一瓶酒开封,然后夹了三块冰到其中的一个杯子里,倒上半杯琥珀色的酒液,恭敬的呈到萧晋的面前。“先生请。”
萧晋没有接,而是似笑非笑的问:“怎么不给你自己也倒上?”
“哦,好,我这就倒。”
张凌云慌忙把他的杯子放下,然后将另一个杯子也倒上酒,端起来说声“请”,就仰脖喝了一大口,喝完像是才发现萧晋没有动似的,又慌忙连连道歉道:“哎呀!失礼失礼,萧先生,我不知道您……我……”
萧晋看着他的表演,眼睛里满满都是趣味:“没事儿,你喝吧!我相信酒里没毒。”
张凌云讪讪干笑了两声:“萧先生说话很风趣。”
“风趣吗?”萧晋双眼一眯,声音也突然变得冷厉起来,“那或许就是因为太风趣了,以至于说出的话没有丝毫威慑力,让人根本不当一回事。”
“怎么会?”张凌云脸上露出惊诧的神色,“萧先生的大名如今在省城江湖可是如雷贯耳,您说出口的话,谁敢不……”
话没说完,萧晋忽然抄起开封的那瓶酒砸在他的脑袋上。
酒瓶碎裂,办公室里瞬间充满了浓郁的炭烤大麦香气,张凌云头脸上全是酒液,鲜血很快就从额头蜿蜒流下,但他没有擦拭,只是腰弯的更深了些,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随手丢掉手里残存的瓶口,萧晋深吸口气,说:“只是闻味道,就知道这是一瓶难得的好酒,你品味不错嘛!”
口气淡然平和,仿佛刚刚动手打人的根本不是他,张凌云同样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客气的回答道:“哪里哪里,鄙人平日里好喝两口,也不懂什么酒好,看着贵就买了。”
“百龄坛首款30年单一麦芽原酒可不是随便什么地方就能买到的,一般喜欢百龄坛的人通常也更青睐调和型口味,你会把它买到手,足以说明你不但懂酒,还是一位偏爱单一麦芽醇味儿的饮客。”
萧晋声音冷得像冻满了冰碴,“也是巧了,我昨天去了一家赌场,那家赌场的经理也请我喝了单一麦芽的威士忌,他当时告诉我,这种酒口味醇厚且正,最适合纯饮,我想,像你这样的专业人士应该不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吧?!”
张凌云身体一震,紧接着便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惶恐道:“实在对不起,萧先生,我错了,我只是想着天热,不该给您加冰,我这就再给您倒杯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