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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混乡村 第671节

“是是是,大小姐您是真真正正的公主,要不然,纨绔圈子里的人也不会都叫你沈格格了。”萧晋顺口拍了个马屁,又主动讨好道,“要不这样,我这个哥哥的责任再加一条,如果以后你想买什么东西,或者零花钱不够了,都可以找我要,行不?”

沈甜终于笑了,冲他可爱的皱皱鼻尖,撇嘴道:“又吹牛!你一个穷山沟的老师月薪能有多少?就算现在做了天绣生意,跑这一趟赚的钱,估计也没你以前一晚上花的多吧?!”

说着,女孩儿打开包包,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接着道:“这里面是我存的一点钱,不多,也就两百多万,你拿去,省着点花,应该够你用个小半年了,半年后我再给你一些,密码……密码是我们第一次认识的那天。”

人家都做到这个份儿上了,萧晋要是还不感动,那就不是人了。

接过那张粉红色印着小猫的可爱卡片,他笑着说:“怎么,沈格格这是要包养我吗?”

沈甜撅了撅嘴巴,然后又骄傲的抬起头,说:“包养就包养,本小姐有的是钱,只是有一条:我决不允许你拿我的钱去养别的女人!”

萧晋笑着摇摇头,将银行卡还给她,刚要开口,却见女孩儿的眼圈突然又红了,不情不愿的说:“好、好啦!知道你狗改不了吃屎,你可以拿这钱去给别的女人花,只要别太大手大脚,别……别让我见到就好……”

说到最后的时候,沈甜的声音已经低到几不可闻,明显正在极力压抑自己的委屈。

默叹口气,萧晋推门下车,将女孩儿拥进怀里,轻拍着她的后背说:“傻丫头,在我荒唐的那几年里,你是唯一一个和我在一起超过两周的姑娘,对我多多少少也应该有些了解了吧?!就我那贪图享受的性子,怎么可能忍受得了没钱花的日子?

你萧哥哥虽说人品不行,但也不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蠢蛋,钱,我不缺,甚至比当初在京城时还多得多,所以,这方面你完全不用担心,我刚刚说的话也是真的,需要钱了就跟我说,最起码,五百万美金还是很轻易就能拿出来的。”

“真的?不骗我?”沈甜抬起头,满脸都是不信。

“当然是真的啦!”萧晋想要松开她,却发现缠在后腰上的双臂很用力,只好作罢,“你是不是以为我过来给你送天绣,就是在给诗咏国际打工?那你也太小看你萧哥哥了,我跟董雅洁是合作伙伴,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另外,富豪榜排第五的夏凝海知道么?他也是我的合作伙伴,那个现在正铺天盖地广告宣传的玉颜金肌霜系列,就是我做出来的。对了,说到这个,以后护肤品什么的,也不要自己买了,哥哥给你做,效果保证比市面上的任何产品都好百倍。”

沈甜听着听着,大眼睛里就开始往外冒星星,和半年前趴在他怀里听他事后吹牛时的样子一模一样。

初恋本就是人一生都很难忘记的事情,如果里面再加上“第一次”和“崇拜”这两样元素,别说只有半年了,就是三年五年,估计沈甜都无法真正的将萧晋从心里完全割舍。

罪孽深重,用刀将这四个字刻在萧晋的脑门上,一点都不冤。

第842章 比易家还要恐怖的存在

“真是的,”默默的表达完自己的崇拜之情,沈甜额头抵在他的胸膛上,撒娇一般的轻轻蹭着,“我早该知道你这个家伙无论到哪里都会过的风流快活的,白担心了。”

眼看着女孩儿的口气越来越亲昵,萧晋就心虚的往沈家大门的方向瞄了一眼,然后拍拍她的肩膀,说:“好了,事情都说清楚了,我也该走了,要是被你家人看见,我在这里所经营的一切就都会泡汤,说不定到时候就真的要靠你包养啦。”

“那样才好呢!看你还敢不敢再欺负我。”这样说着,沈甜却不舍的松开他,退后一步,抬头问:“我生日的时候,你能来吗?”

萧晋看着她不说话。

片刻后,女孩儿眼中闪过一抹失望,轻声说:“好、好吧!你可以走了。”

萧晋有些心疼的揉揉她的头顶,转身上了车,发动机刚刚打着火,沈甜又突然趴在了车窗上,凶巴巴地说:“你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开机,不管在做什么,我的电话都不能不接,信息也不能不回。”

萧晋点头,微笑说:“一定。”

再次驶过沈家祖宅的那个硕大牌坊时,他回头望了一眼,伴随着一声叹息。

终究还是没能把心肠硬到底,虽说关系成了兄妹,却也等于留下了希望,藕断丝连,纠纠缠缠,不知要到何时才能解决。

至于不要脸的接受,他是想都不敢想的。除了心中对沈甜的愧疚,不希望她本该美好的未来被自己破坏之外,也因为沈家虽说不算什么大家豪门,却是实打实的权势家族。

按照传统,一家一姓能不能被称为豪门,势力地位只是基础,传承底蕴才是关键。

像京城的易家、东北的杨家、西北的萧家和岭南的白家这四大顶级家族,每一个在开国前都已经奠定了一方豪绅的地位,而且它们当时的掌舵者都有足够的眼光和魄力,精准的站在了正确的队伍中,这才没有像其它家族那样在战乱和动荡中覆灭,而是蒸蒸日上。

萧晋家虽说也传承了超过百年,但其中大半时间都只算是小地主,底蕴不足,因此,尽管在战乱中积攒了丰厚的人脉,也只能勉强算半个豪门,被归入第二梯队。

而沈家则完全不同,若论起权力地位,就是易家也得给三分薄面,但没人会认为他家是豪门,起码在沈家下一代成长起来之前不会。

说白了,萧晋不接受沈甜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不敢。

因为,家族与家族之间,只要不是结下了死仇,轻易是不会硬碰硬的,谁都是家大业大身后几百上千张嘴等着吃饭,两败俱伤的后果没人承受得了,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都是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的。

沈家就完全不一样了,它没那么多的家业,偏偏权势又极大,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谁敢惹?

而且,据说沈家老爷子当年打仗时就是出了名的活阎王,指挥风格就五个字——先打了再说!

因此,萧晋敢跟沈甜逢场作戏,也敢正儿八经的追求,唯独不敢让沈甜当情人,要是惹恼了那位老爷子,人家就算登门把萧家给拆了,满京城也不会有一个人敢为他叫屈。

那就是个比易家还要恐怖的存在,因为你压根儿就没法跟人家玩“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一套,在最开始你就会被直接打死。

心中说不出的郁闷,摸出手机,萧晋翻了下通讯录,最终拨通了陆熙柔的电话。

“在哪儿呢?”通了后,他问。

“还能在哪儿?当然是在给你当牛做马啊!”随着女孩儿的回答,还有吸哩呼噜的声音传来,似乎正在吃面。

萧晋看看天色,西方的天空已经出现了大片的火烧云,就道:“别吃泡面了,出来吧,我请你吃大餐。”

吸哩呼噜的声音立马就停了,陆熙柔毫不掩饰自己的惊喜:“这可是你说的,我要吃澳洲大龙虾,还要吃鲍鱼,喝鱼翅燕窝粥。”

萧晋啼笑皆非:“拜托,陆大小姐,你好歹也是半个巡抚家的千金啊!至于像是苦窑里刚刚熬出来的吗?”

“谁说我熬出来了?姑奶奶现在就在苦窑里好不好?你就会发号施令,啥事儿都不管,可怜我这样如花似玉的姑娘,不能过青春少女的正常生活也就罢了,连沐浴阳光的时间都没有,一天到晚的都坐在电脑前面,原本翘翘的屁股都快坐扁啦!”

陆熙柔大声的诉苦,那语调、那口气,委屈的跟离了洪洞县满大街拉着人卖惨的苏三似的。

萧晋满头黑线,说了饭店地址就挂断了电话,心中不无担忧的想:陆熙柔似乎在妖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到了地方,他要了间不大的包厢,犹豫片刻,又点了瓶白酒,然后让服务生先送了两盘凉菜过来,也不等陆熙柔,自顾自的自斟自饮起来。

没多久,包厢门就被大力推开,陆熙柔冲进来,见桌上就俩菜,他还已经喝上了,好看的眉毛顿时便竖了起来。

“姓萧的,我警告你,你要是敢耍我,我可是会跟你拼命的。”

萧晋翻个白眼,滋溜一口酒,将菜单丢过去,理都懒得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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