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混乡村 第889节
不过,在那之前,我要让人先送老鬼去医院,他已经流了不少的血,萧先生也不想平白无故的背上人命吧?!”
瞅瞅老鬼脚下的血迹,萧晋点点头,对他说:“我不知道你以前都干过什么事,但从你出手的习惯风格上来看,是不配被称为‘武人’的,好在你还有些武者的气节,所以,我给你一次机会,养好了伤随时可以来找我报仇。”
老鬼因为失血,脸色已经白的发青,形容更像是一个随时都会挂掉的病痨鬼,只有声音依然中气十足,还是那么难听。“你很强,但这不代表你就有资格教训我!下次,下次我一定会杀死你!”
萧晋无所谓的笑:“欢迎!”
老鬼被人抬着走了,马泰华稍稍松了口气。现在他的身边就只有这一个能进出谭家如入无人之境的手下,要是就这么被萧晋彻底废掉,他会心疼死。
“萧先生做事果然光棍,有什么要求就请现在开口吧!”
萧晋深深看了他一眼,心中就默叹了口气。
他现在身上的麻烦已经不少了,按照起初的本意是不打算再招惹一个江湖大佬的,但通过马泰华之前那些看似谦卑的话,他了解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不管他怎么表示自己不会搀和进省城的江湖事宜,对方都已经将他视为谭家的人。
除非他接受马泰华伸来的橄榄枝,与之交好。
马泰华生性多疑狡诈,且心思缜密,是那种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狠人。想要让这种人彻底放心,只有成为“他的人”这一条路可走。
萧晋不喜欢麻烦,但他却从未害怕过麻烦,更不知道什么是退让。
华夏豪门第一的易家继承人的卵蛋他都敢砸碎,当了丧家之犬也不曾在邓兴安和金景山那样的朝廷大员面前低头,马泰华算什么东西,也配让他折节下交?
这就是他突然没了耐心、并立刻就翻脸的原因。
反正是不可能避免麻烦了,倒不如先由着性子爽一把。
你觉得我是谭家的人,那我就当一下谭家人又如何?要拿走人家宝贵的“谭氏双骄”,总不好一点代价都不付吧?!
“我对省城江湖没兴趣,对马老板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要求,但作为谭鸿鹿的长辈,我想请马老板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他会跟你称兄道弟?你这么费尽心思的接近讨好一个还不到十八岁的蠢货,目的是什么?”
闻言,马泰华眼底闪过一丝意味难明的光芒,笑着回答说:“请恕我无礼,萧先生这个问题问的实在是太没道理了,难道我想和谁成为兄弟,也得需要萧先生的同意吗?”
“你爱和谁当兄弟就跟谁当,但找小爷儿的晚辈就是不行。”
“呸!你是个什么东……”
马泰华还没什么反应,谭鸿鹿又忍不住大骂起来,只是话都没能说完,又一个酒瓶飞过去碎在了他的脑袋上,他眼白一翻,干脆利落的昏了过去。
第1137章 不介意为你破一次例
说实话,萧晋这会儿最想弄死的人不是马泰华,也不是老鬼,而是谭鸿鹿。要不是为了得到谭小钺,他早就走了。
当那么一个蠢货的叔叔,特么比给别人当孙子都丢人。
为了接近和忽悠谭鸿鹿,谋划加行动,马泰华前前后后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得到现在这个称兄道弟的结果,怎么可能因为萧晋的一句话就白白放弃?
能顶着谭正信的压力在残酷的江湖中脱颖而出,对人对己都必须足够狠辣才行,萧晋虽然背景神秘,但他也不是无根之萍,真对起来,谁输谁赢还是未知,所以他决定赌一把,像往常每次一阶一阶往上爬的前夕一样。而且,他也相信自己最终一定还是赢家!
仰天哈哈一笑,他目光狠戾的看着萧晋说:“笑话,别说你不姓谭,就算你是鹿少的亲爹,老子也想怎样就怎样,有种你就杀了我,否则的话,他这个兄弟,老子是认定了!”
你妹的,幸亏谭鸿鹿晕过去了,要是被他听到这句话,还不得感动的哭死?
看看周围,那些小混混的表情已经从原本的胆怯忐忑变成了同仇敌忾,萧晋就有些头疼,这马泰华果然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
他奶奶的,老子这是什么命啊?蠢一点的女人碰不到也就罢了,怎么随便冒出来一个敌人都是高智商型的?再这么下去,老子光废脑细胞也够废死的了,哪里还有机会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好吧!既然马老板这么有种,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无精打采的摆摆手,他口气随意的说,“放心,你还不配让小爷儿沾上人命。
不过,从现在开始,最好让你身边的人出门多带几个小弟,因为他们会一个一个的步老鬼的后尘,从上到下,直到你手下最后一个大哥进医院为止。”
马泰华一怔,紧接着脸色就有些微微泛白。
他是混黑的,当然明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萧晋要是选择跟他真刀真枪的干,他肯定会在心里笑掉大牙,因为那样他会有一百种方法玩死这个家伙,其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就是“一不小心”死上几个无辜的平民,事情一闹大,除非姓萧的背景真的通了天,否则的话,谁都保不了他。
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口口声声说自己无意江湖的萧晋,一出手就是江湖人最擅长的那一套。
为什么人们一般都不敢惹混江湖的?毕竟,在如今这个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他们也不会且不敢随随便便的打人杀人。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丰富的“骚扰”经验,今天打碎你们家的玻璃,明天往你门上泼狗血,要不就是天天守在你孩子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什么都不干,光是吓也能吓得你神经衰弱。
一般人每天光工作生活就够忙碌的了,哪里还有精力去应付一帮无业流氓的骚扰?
说白了,不管影视或者文学作品把江湖描绘的有多么热血瑰丽,都改变不了江湖人其实就是一群不入流的下三滥的事实。
萧晋要能力有能力,要功夫有功夫,估计要人也有不少人,自己的手下们不可能天天都宅在家里,也不可能人人出门都前呼后拥,时间一长,总会有那么几个被打断腿。
如此一来,一个连手下“大哥团队”都不能保证安全的大佬,谁还愿意跟?人心一散,队伍可就不好带了呀!
马泰华也开始头疼。
新闻上不是说富二代和官二代们都是蠢货吗?怎么老子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就是人精?特么的难道连这种新闻都不能信了吗?
硬气话已经说出去了,现在再收回也于事无补,可若是萧晋真那么做了,最后自己就算赌赢也必然损失惨重。
他一时骑虎难下,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来回应萧晋的威胁才好。
“华哥!”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汽修厂工作服浑身油污的小弟跑了进来,在马泰华耳边低声道:“外面来了警察。”
马泰华大惊,心说那位老爷不是已经把事情压下去了吗?怎么还有警察来?
“来了多少?”他问。
小弟回答:“一个人,还是个女的。”
马泰华愣了愣,随即便明白过来,看着萧晋微微一笑,用他也能听见的声音说:“把人请进来吧!礼貌一点,要是有人敢嘴里胡乱喷粪,我就打断你的腿!”
瞅瞅老鬼脚下的血迹,萧晋点点头,对他说:“我不知道你以前都干过什么事,但从你出手的习惯风格上来看,是不配被称为‘武人’的,好在你还有些武者的气节,所以,我给你一次机会,养好了伤随时可以来找我报仇。”
老鬼因为失血,脸色已经白的发青,形容更像是一个随时都会挂掉的病痨鬼,只有声音依然中气十足,还是那么难听。“你很强,但这不代表你就有资格教训我!下次,下次我一定会杀死你!”
萧晋无所谓的笑:“欢迎!”
老鬼被人抬着走了,马泰华稍稍松了口气。现在他的身边就只有这一个能进出谭家如入无人之境的手下,要是就这么被萧晋彻底废掉,他会心疼死。
“萧先生做事果然光棍,有什么要求就请现在开口吧!”
萧晋深深看了他一眼,心中就默叹了口气。
他现在身上的麻烦已经不少了,按照起初的本意是不打算再招惹一个江湖大佬的,但通过马泰华之前那些看似谦卑的话,他了解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不管他怎么表示自己不会搀和进省城的江湖事宜,对方都已经将他视为谭家的人。
除非他接受马泰华伸来的橄榄枝,与之交好。
马泰华生性多疑狡诈,且心思缜密,是那种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狠人。想要让这种人彻底放心,只有成为“他的人”这一条路可走。
萧晋不喜欢麻烦,但他却从未害怕过麻烦,更不知道什么是退让。
华夏豪门第一的易家继承人的卵蛋他都敢砸碎,当了丧家之犬也不曾在邓兴安和金景山那样的朝廷大员面前低头,马泰华算什么东西,也配让他折节下交?
这就是他突然没了耐心、并立刻就翻脸的原因。
反正是不可能避免麻烦了,倒不如先由着性子爽一把。
你觉得我是谭家的人,那我就当一下谭家人又如何?要拿走人家宝贵的“谭氏双骄”,总不好一点代价都不付吧?!
“我对省城江湖没兴趣,对马老板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要求,但作为谭鸿鹿的长辈,我想请马老板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他会跟你称兄道弟?你这么费尽心思的接近讨好一个还不到十八岁的蠢货,目的是什么?”
闻言,马泰华眼底闪过一丝意味难明的光芒,笑着回答说:“请恕我无礼,萧先生这个问题问的实在是太没道理了,难道我想和谁成为兄弟,也得需要萧先生的同意吗?”
“你爱和谁当兄弟就跟谁当,但找小爷儿的晚辈就是不行。”
“呸!你是个什么东……”
马泰华还没什么反应,谭鸿鹿又忍不住大骂起来,只是话都没能说完,又一个酒瓶飞过去碎在了他的脑袋上,他眼白一翻,干脆利落的昏了过去。
第1137章 不介意为你破一次例
说实话,萧晋这会儿最想弄死的人不是马泰华,也不是老鬼,而是谭鸿鹿。要不是为了得到谭小钺,他早就走了。
当那么一个蠢货的叔叔,特么比给别人当孙子都丢人。
为了接近和忽悠谭鸿鹿,谋划加行动,马泰华前前后后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得到现在这个称兄道弟的结果,怎么可能因为萧晋的一句话就白白放弃?
能顶着谭正信的压力在残酷的江湖中脱颖而出,对人对己都必须足够狠辣才行,萧晋虽然背景神秘,但他也不是无根之萍,真对起来,谁输谁赢还是未知,所以他决定赌一把,像往常每次一阶一阶往上爬的前夕一样。而且,他也相信自己最终一定还是赢家!
仰天哈哈一笑,他目光狠戾的看着萧晋说:“笑话,别说你不姓谭,就算你是鹿少的亲爹,老子也想怎样就怎样,有种你就杀了我,否则的话,他这个兄弟,老子是认定了!”
你妹的,幸亏谭鸿鹿晕过去了,要是被他听到这句话,还不得感动的哭死?
看看周围,那些小混混的表情已经从原本的胆怯忐忑变成了同仇敌忾,萧晋就有些头疼,这马泰华果然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
他奶奶的,老子这是什么命啊?蠢一点的女人碰不到也就罢了,怎么随便冒出来一个敌人都是高智商型的?再这么下去,老子光废脑细胞也够废死的了,哪里还有机会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好吧!既然马老板这么有种,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无精打采的摆摆手,他口气随意的说,“放心,你还不配让小爷儿沾上人命。
不过,从现在开始,最好让你身边的人出门多带几个小弟,因为他们会一个一个的步老鬼的后尘,从上到下,直到你手下最后一个大哥进医院为止。”
马泰华一怔,紧接着脸色就有些微微泛白。
他是混黑的,当然明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萧晋要是选择跟他真刀真枪的干,他肯定会在心里笑掉大牙,因为那样他会有一百种方法玩死这个家伙,其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就是“一不小心”死上几个无辜的平民,事情一闹大,除非姓萧的背景真的通了天,否则的话,谁都保不了他。
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口口声声说自己无意江湖的萧晋,一出手就是江湖人最擅长的那一套。
为什么人们一般都不敢惹混江湖的?毕竟,在如今这个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他们也不会且不敢随随便便的打人杀人。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丰富的“骚扰”经验,今天打碎你们家的玻璃,明天往你门上泼狗血,要不就是天天守在你孩子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什么都不干,光是吓也能吓得你神经衰弱。
一般人每天光工作生活就够忙碌的了,哪里还有精力去应付一帮无业流氓的骚扰?
说白了,不管影视或者文学作品把江湖描绘的有多么热血瑰丽,都改变不了江湖人其实就是一群不入流的下三滥的事实。
萧晋要能力有能力,要功夫有功夫,估计要人也有不少人,自己的手下们不可能天天都宅在家里,也不可能人人出门都前呼后拥,时间一长,总会有那么几个被打断腿。
如此一来,一个连手下“大哥团队”都不能保证安全的大佬,谁还愿意跟?人心一散,队伍可就不好带了呀!
马泰华也开始头疼。
新闻上不是说富二代和官二代们都是蠢货吗?怎么老子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就是人精?特么的难道连这种新闻都不能信了吗?
硬气话已经说出去了,现在再收回也于事无补,可若是萧晋真那么做了,最后自己就算赌赢也必然损失惨重。
他一时骑虎难下,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来回应萧晋的威胁才好。
“华哥!”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汽修厂工作服浑身油污的小弟跑了进来,在马泰华耳边低声道:“外面来了警察。”
马泰华大惊,心说那位老爷不是已经把事情压下去了吗?怎么还有警察来?
“来了多少?”他问。
小弟回答:“一个人,还是个女的。”
马泰华愣了愣,随即便明白过来,看着萧晋微微一笑,用他也能听见的声音说:“把人请进来吧!礼貌一点,要是有人敢嘴里胡乱喷粪,我就打断你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