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混乡村 第892节
李善芳听了哈哈一笑:“没错没错,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姐姐那话确实不该说,以后啊!咱们姐弟就不分你我了,有什么需要姐做的,尽管开口就是。”
“放心,兄弟我最实在了,肯定不会跟姐姐你客气的。”
李善芳闻言又是一阵大笑,只觉得认下的这个兄弟越来越对胃口,如果婆婆那边没问题的话,把小戟送给他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姐,那个马泰华是什么来头?我今天试探了一下,发现他在巡抚衙门里应该是有人的。”
“来头?要不是我公公需要他站出来挡箭,他十几年前就该被埋进土里了。”李善芳一脸鄙夷的说,“他原本只是一个不入流的混混,三十岁了还一事无成,命倒是很好,虽说相亲娶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但那寡妇却是远近闻名的漂亮贤惠。
要换成正常人,老婆孩子热炕头,说不定就能和和美美的过完这一生,可他却不知珍惜,竟然丧尽天良的把老婆灌醉,然后请自己的大哥去睡。
他老婆醒了之后自然不干,寻死觅活了好长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反正从那之后,那寡妇就成了他往上爬的阶梯。
随着去他家睡觉的大哥越来越多,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仅仅只用了不到三年时间,就成为了大佬的心腹,然后又过了一年多,大佬死在了他老婆的身上,他成了新的大佬,而他老婆则彻底的疯了。
那些曾经睡过他老婆的大哥们自然都惶惶不可终日,联合起来找我公公,说那大佬是他杀的,要求我公公为他们主持公道。
我公公那个时候正缺一个挡箭牌,见马泰华是个阴狠能忍之辈,有成事的可能,再加上那些大哥没一个好鸟,所以就断了个葫芦案,板子高高抬起,却轻轻落下,给马泰华留下了一线生机。
事实证明,我公公没有看走眼,不知何时他竟然搭上了原江州府的副知府、现如今的巡抚衙门的布政使,这才短短十来年过去,就已经隐隐有了与谭家分庭抗礼的实力。
至于当年睡过他老婆、又企图弄死他的那些大哥,如今还活着的只剩下一个,你现在去老城区的一条街道上还能看见一个没了腿的老乞丐,那是第一个睡他老婆的人,据说也是让他明白可以靠老婆上位的人,所以他留了那人一条命,并让其余生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完这些,萧晋心里一阵唏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马泰华三十岁时还只是个小混混,说明他的本性并不是现在这副阴险毒辣的样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说不定真是第一个打他老婆主意的那个大哥的功劳。
不知道马泰华决定灌醉自己老婆的那天都经历过怎样的思想挣扎,但萧晋知道,那一天绝对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而且,付出了那样大的代价,他对成功的渴望绝对会与日俱增,再经过十几年的发酵,这种渴望很可能已经变成了本能,不干掉谭正信、不彻底掌控给了他巨大屈辱的省城江湖,他绝不会轻易罢休!
一个可以每天都把老婆往别的男人身下送的家伙,要么是太懦弱,要么就是足够狠,马泰华显然不是一个懦弱之辈,为了成功,无论多么疯狂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来。
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种形容词于他而言,恐怕仅仅只是日常罢了。说不定哪一天他真的会像李善芳当做笑话说的那样杀光谭家满门。
养虎为患,谭正信还是太自大了呀!
第1141章 幸福的埋怨
晚上,江州省厅厅长办公室内的灯光还亮着,田立诚看完了手里卷宗的最后一页,摘下眼镜捏捏鼻梁,往对面墙上一看,发现已经过了九点,不由自嘲一笑。
又一次忘了看时间,估计下面的人早就在肚子里骂半天了吧!
到了他如今的职位,工作已经属于管理的范畴,每天只需要开开会,传达一下上面的精神再确定一下下属单位的工作大方向就可以了,早就不需要负责具体的案子,然而,这么多年来,他依然还保留着在下班后审阅一遍大案要案卷宗的习惯。
倒不是为了检查有没有什么冤假错案,而是担心自己与时代脱节,不了解现如今罪犯们的作案方式和手法,以至于碰到大案时发出不合时宜的指令,导致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当官当了十几年,虽然早已不像最初参加工作时那样热血和死板,但身为一名执法者的责任心他却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摁下桌上的通话器,他对秘书说:“小李,很晚了,让大家都下班吧!你要是没事的话也可以回家了。”
“呃……吼的,平长……我、我这就去通知大家。”通话器那边起初的回应含糊不清,还夹杂着吞咽的声音,显然说话的时候正在吃东西。
田立诚想起自己的秘书刚刚才交了一个女朋友,估计是人家心疼男朋友加班,所以特意送了吃得来。
嗯,是个好姑娘,可不能耽误了,以后就让小李早点下班吧!本该约会的时间浪费在等我这个糟老头子身上,实在太不应该了。
笑着摇摇头,目光落在办公桌角落的相框里,田立诚的心就变得酸涩起来。
相框里是张年轻漂亮的妇人抱着一个小丫头站在花丛中的照片,大小两个人都笑得很甜,人比花娇。
自从离婚后,领导和同事也没少给他介绍对象,但他始终都无法找到当初的感觉,独身这么多年,每每午夜梦回想起那箱苹果,后悔都像是毒蛇一般在啃噬他的心脏。
他不认为自己错了,但他很早之前就明白过来,自己没错,但做错了。他算是一个好干部,但绝不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这样的人要是再婚,等于是在坑害人家,不如独着。
长长吐出口气,连带着胸中的酸楚一起,伸个懒腰,他重新戴上眼镜,拿起了手边的另外一份卷宗。
打开看了不到两页,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他以为是秘书小李过来告别,就头也不抬的说:“进来。”
门开了,脚步声径直去了沙发茶几的方向,却没人说话。他诧异的抬起眼,透过镜片上方往那边一瞅,整个人就呆住了。
只见沙发旁站着一个年轻女孩儿,正弯着腰一样一样的从塑料袋中往外拿饭盒。那女孩儿很漂亮,特别是一双温柔的眼睛,跟她母亲一模一样。
田立诚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幕,颤抖着摘下眼镜再看,鼻子就微微泛起了酸。
“小……小桐,你怎么……怎么来了?”他开口问道,声音干涩的厉害。
女孩儿正是他的亲生女儿田新桐。
“我去你家找你,保姆阿姨说你还没下班,我想起小的时候你就总是一加班就忘记吃饭,所以就在路上买了一些,你先凑合着吃,下次有时间我再给你做。”
田新桐专注的把饭盒一一打开,话说的有些生硬,但听在田立诚耳朵里,却是世上最美妙的乐章。
深吸口气压下要泛出眼眶的泪水,他站起身来到沙发上坐下,看着茶几上的那些菜说:“你怎么买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吃了吗?没吃的话就替我分一点吧!”
田新桐吃过饭了,但听着父亲小心翼翼的邀请,心里叹息一声,就也拿起一双筷子,坐在旁边说:“因为下午跑出去办私事,所以我也是忙到现在才下班。”
血浓于水,即便田立诚缺失了陪伴女儿长大的十几年,依然还是瞬间就听出了这话是借口,一颗忐忑的心终于变得火热起来——女儿肯为我着想了,她终于原谅我了。
再次深吸口气,他夹起一根鸡腿放在田新桐的碗里,笑着说:“那就快吃吧,多吃点,女孩子白白胖胖的才可爱。”
田新桐低头瞅瞅自己鼓囊囊的胸脯,再想想早晨洗完澡照镜子时发现的小肚子,就撇了撇嘴,说:“爸,这都几点了还让我多吃,你是不是不想我早睡呀?”
田立诚哈哈大笑,心里却恨不得狠狠扇自己几个耳光。为了一箱该死的苹果,自己竟然直到现在才听到女儿的埋怨,简直该死至极!好在老天待我不薄,女儿长大了,而且非常的懂事,妤娴,这些年苦了你了,谢谢你!
带着满腔的苦涩和喜悦,一顿饭很快就吃完了,田立诚下意识的就拿起了一支烟,叼在嘴里的才想起女儿可能不喜欢烟味,刚要拿下来,眼前就出现了一簇火苗。
他的心脏又是一阵悸动,凑着女儿手里的打火机点着烟,觉得不能再这么敏感下去了,否则,万一在闺女面前哭出来,当爹的脸可就没了。
想了想,他就问道:“对了,下午你给我打电话说的那个朋友,没事儿吧?!”
“放心,兄弟我最实在了,肯定不会跟姐姐你客气的。”
李善芳闻言又是一阵大笑,只觉得认下的这个兄弟越来越对胃口,如果婆婆那边没问题的话,把小戟送给他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姐,那个马泰华是什么来头?我今天试探了一下,发现他在巡抚衙门里应该是有人的。”
“来头?要不是我公公需要他站出来挡箭,他十几年前就该被埋进土里了。”李善芳一脸鄙夷的说,“他原本只是一个不入流的混混,三十岁了还一事无成,命倒是很好,虽说相亲娶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但那寡妇却是远近闻名的漂亮贤惠。
要换成正常人,老婆孩子热炕头,说不定就能和和美美的过完这一生,可他却不知珍惜,竟然丧尽天良的把老婆灌醉,然后请自己的大哥去睡。
他老婆醒了之后自然不干,寻死觅活了好长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反正从那之后,那寡妇就成了他往上爬的阶梯。
随着去他家睡觉的大哥越来越多,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仅仅只用了不到三年时间,就成为了大佬的心腹,然后又过了一年多,大佬死在了他老婆的身上,他成了新的大佬,而他老婆则彻底的疯了。
那些曾经睡过他老婆的大哥们自然都惶惶不可终日,联合起来找我公公,说那大佬是他杀的,要求我公公为他们主持公道。
我公公那个时候正缺一个挡箭牌,见马泰华是个阴狠能忍之辈,有成事的可能,再加上那些大哥没一个好鸟,所以就断了个葫芦案,板子高高抬起,却轻轻落下,给马泰华留下了一线生机。
事实证明,我公公没有看走眼,不知何时他竟然搭上了原江州府的副知府、现如今的巡抚衙门的布政使,这才短短十来年过去,就已经隐隐有了与谭家分庭抗礼的实力。
至于当年睡过他老婆、又企图弄死他的那些大哥,如今还活着的只剩下一个,你现在去老城区的一条街道上还能看见一个没了腿的老乞丐,那是第一个睡他老婆的人,据说也是让他明白可以靠老婆上位的人,所以他留了那人一条命,并让其余生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完这些,萧晋心里一阵唏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马泰华三十岁时还只是个小混混,说明他的本性并不是现在这副阴险毒辣的样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说不定真是第一个打他老婆主意的那个大哥的功劳。
不知道马泰华决定灌醉自己老婆的那天都经历过怎样的思想挣扎,但萧晋知道,那一天绝对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而且,付出了那样大的代价,他对成功的渴望绝对会与日俱增,再经过十几年的发酵,这种渴望很可能已经变成了本能,不干掉谭正信、不彻底掌控给了他巨大屈辱的省城江湖,他绝不会轻易罢休!
一个可以每天都把老婆往别的男人身下送的家伙,要么是太懦弱,要么就是足够狠,马泰华显然不是一个懦弱之辈,为了成功,无论多么疯狂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来。
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种形容词于他而言,恐怕仅仅只是日常罢了。说不定哪一天他真的会像李善芳当做笑话说的那样杀光谭家满门。
养虎为患,谭正信还是太自大了呀!
第1141章 幸福的埋怨
晚上,江州省厅厅长办公室内的灯光还亮着,田立诚看完了手里卷宗的最后一页,摘下眼镜捏捏鼻梁,往对面墙上一看,发现已经过了九点,不由自嘲一笑。
又一次忘了看时间,估计下面的人早就在肚子里骂半天了吧!
到了他如今的职位,工作已经属于管理的范畴,每天只需要开开会,传达一下上面的精神再确定一下下属单位的工作大方向就可以了,早就不需要负责具体的案子,然而,这么多年来,他依然还保留着在下班后审阅一遍大案要案卷宗的习惯。
倒不是为了检查有没有什么冤假错案,而是担心自己与时代脱节,不了解现如今罪犯们的作案方式和手法,以至于碰到大案时发出不合时宜的指令,导致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当官当了十几年,虽然早已不像最初参加工作时那样热血和死板,但身为一名执法者的责任心他却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摁下桌上的通话器,他对秘书说:“小李,很晚了,让大家都下班吧!你要是没事的话也可以回家了。”
“呃……吼的,平长……我、我这就去通知大家。”通话器那边起初的回应含糊不清,还夹杂着吞咽的声音,显然说话的时候正在吃东西。
田立诚想起自己的秘书刚刚才交了一个女朋友,估计是人家心疼男朋友加班,所以特意送了吃得来。
嗯,是个好姑娘,可不能耽误了,以后就让小李早点下班吧!本该约会的时间浪费在等我这个糟老头子身上,实在太不应该了。
笑着摇摇头,目光落在办公桌角落的相框里,田立诚的心就变得酸涩起来。
相框里是张年轻漂亮的妇人抱着一个小丫头站在花丛中的照片,大小两个人都笑得很甜,人比花娇。
自从离婚后,领导和同事也没少给他介绍对象,但他始终都无法找到当初的感觉,独身这么多年,每每午夜梦回想起那箱苹果,后悔都像是毒蛇一般在啃噬他的心脏。
他不认为自己错了,但他很早之前就明白过来,自己没错,但做错了。他算是一个好干部,但绝不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这样的人要是再婚,等于是在坑害人家,不如独着。
长长吐出口气,连带着胸中的酸楚一起,伸个懒腰,他重新戴上眼镜,拿起了手边的另外一份卷宗。
打开看了不到两页,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他以为是秘书小李过来告别,就头也不抬的说:“进来。”
门开了,脚步声径直去了沙发茶几的方向,却没人说话。他诧异的抬起眼,透过镜片上方往那边一瞅,整个人就呆住了。
只见沙发旁站着一个年轻女孩儿,正弯着腰一样一样的从塑料袋中往外拿饭盒。那女孩儿很漂亮,特别是一双温柔的眼睛,跟她母亲一模一样。
田立诚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幕,颤抖着摘下眼镜再看,鼻子就微微泛起了酸。
“小……小桐,你怎么……怎么来了?”他开口问道,声音干涩的厉害。
女孩儿正是他的亲生女儿田新桐。
“我去你家找你,保姆阿姨说你还没下班,我想起小的时候你就总是一加班就忘记吃饭,所以就在路上买了一些,你先凑合着吃,下次有时间我再给你做。”
田新桐专注的把饭盒一一打开,话说的有些生硬,但听在田立诚耳朵里,却是世上最美妙的乐章。
深吸口气压下要泛出眼眶的泪水,他站起身来到沙发上坐下,看着茶几上的那些菜说:“你怎么买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吃了吗?没吃的话就替我分一点吧!”
田新桐吃过饭了,但听着父亲小心翼翼的邀请,心里叹息一声,就也拿起一双筷子,坐在旁边说:“因为下午跑出去办私事,所以我也是忙到现在才下班。”
血浓于水,即便田立诚缺失了陪伴女儿长大的十几年,依然还是瞬间就听出了这话是借口,一颗忐忑的心终于变得火热起来——女儿肯为我着想了,她终于原谅我了。
再次深吸口气,他夹起一根鸡腿放在田新桐的碗里,笑着说:“那就快吃吧,多吃点,女孩子白白胖胖的才可爱。”
田新桐低头瞅瞅自己鼓囊囊的胸脯,再想想早晨洗完澡照镜子时发现的小肚子,就撇了撇嘴,说:“爸,这都几点了还让我多吃,你是不是不想我早睡呀?”
田立诚哈哈大笑,心里却恨不得狠狠扇自己几个耳光。为了一箱该死的苹果,自己竟然直到现在才听到女儿的埋怨,简直该死至极!好在老天待我不薄,女儿长大了,而且非常的懂事,妤娴,这些年苦了你了,谢谢你!
带着满腔的苦涩和喜悦,一顿饭很快就吃完了,田立诚下意识的就拿起了一支烟,叼在嘴里的才想起女儿可能不喜欢烟味,刚要拿下来,眼前就出现了一簇火苗。
他的心脏又是一阵悸动,凑着女儿手里的打火机点着烟,觉得不能再这么敏感下去了,否则,万一在闺女面前哭出来,当爹的脸可就没了。
想了想,他就问道:“对了,下午你给我打电话说的那个朋友,没事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