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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506节

  “但我听得出来,你父亲正将你往真正好的路上引。”

  什么人才能安心的闲?

  每个人都有同样的答案。

  世界不仅这样,而是崇尚这样——

  他本该同朋友讨论文学,欣赏音乐,谈赛马,聊打猎、槌球这种高雅运动。

  他该和朋友谈论神神叨叨的科学,讲女人,一块喝得兴致高昂,踏着夜色去那香味扑鼻的地方来上一场酣畅淋漓的嘶喊比赛(喊什么不重要,根据每个人的信仰而定)。

  但他却选择了卑贱人的生活方式。

  尤其还是卑贱人里较为卑贱的一类。

  侦探。

  这行当可没比苍蝇好多少。

  通常来说,他们服务于出得起钱的,多干那些盯梢、抓情夫或逮自己丈夫的丈夫的腌臜事。

  这被人看不起。

  即便有了委托,委托人也看不起他们。

  警察?

  警察就更甚。

  ——他们还愁每周的零碎能不能安稳落到口袋里,现在,又来了条抢食的野狗?

  “这对你不好。”

  “是啊,对我不好,这对我不好。”金斯莱反复念着:“他也这样说,‘对你不好,金斯莱’。但罗兰,你知道吗?”

  “这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什么是‘对我好’。”

  “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想要的,才算。”

  金斯莱忽然锋利起来。

  “我没法过那样浪费时间的生活,我不期待他对我有所帮助,只希望不要像养猎犬那样养他自己的儿子。”

  罗兰点点头。

  “你已经做到了。”

  “还差一点。”金斯莱仰着头,吐出一口烟,转眼被窗缝吸走,“等我回到西曼利斯,处理好后续麻烦,就去伦敦找他——我要在伦敦开一家侦探社。”

  提到侦探社,罗兰一改之前的沉闷,腰挺得直直的!

  “您还没决定侦探社的名字吧?”

  金斯莱:……

  您?

  “我倒还没想这些,可名字并不重要。一名优秀的侦探,智慧的主人,该清楚名字是外皮——”

  “不不不,金斯莱,不对,你不明白。”罗兰竖起一根手指,算上雪茄,变成了二,“你不明白名字的重要性,金斯莱。你怎么能如此傲慢——果子因外皮芬芳…”

  萝丝边听边点头,插嘴:“女人因美貌而瞩目。”

  果子?

  女人?

  怎么又扯到这些了。

  虽然不清楚目的,金斯莱终归是不赞同这两位的说法,板起脸,开始辩:

  “一枚果子足够甜,就总会引起人的注意。同样,倘若一位女士足够温柔、善良、周到,即便没有姣好的面容——”

  还不等罗兰搭话,萝丝就先于他反驳了。

  在飞贼小姐看来,美貌可是十分重要——或者说最重要的东西之一。

  在她之前的事业里(现在是爱好),就有不少次凭美貌逃脱。

  “大侦探,你的意思是,女人的脸蛋不重要?”

  金斯莱严谨道:“不是‘不重要’,而是相对温柔、善良和周到,美貌要排在第四位。”

  萝丝反唇相讥:“倘若她善良、周到,也不乏美貌——可绝不温柔。没了第一位,大侦探,你该怎么选择?”

  金斯莱叹气:“恋人之间准许彼此的瑕疵存在,我们是人,小姐。”

  萝丝:“但她不温柔。”

  金斯莱:“可她达成了后三个要求。”

  萝丝:“没错,但她不温柔。整天藏在门后准备用锤子敲你的鼻梁,就因为你不小心踩脏了地毯。”

  金斯莱:……

  这已经和温柔没关系了。

  “凡事都要有限度,小姐。”金斯莱摇头:“倘若这样,就要远离了。”

  “那么她是个温柔、周到,可不善良,恨不得用剪刀剪掉每一个报童的耳朵——”

  金斯莱:“那犯法了。”

  “好吧,倘若她温柔、善良,却不周到呢?”

  金斯莱耐着性子:“小姐,我准许她不周到,只要温柔、善良,我还是雇得起佣人。”

  “她不周到的把铁丝落在鸡汤里给你们的孩子喝了。”

  金斯莱:……

  罗兰快要笑背过气了。

  金斯莱的想法没错,在当下也代表着正确答案——可他绝对说不过萝丝。

  因为萝丝不讲道理。

  你和一个贼讲道理吗?

  “实际上,”金斯莱当然也发现了这一点,并在内心深深谴责自己为什么要和一位女士辩论这些,“实际上,你所说的一切,都偏向了‘恶毒’。”

  “恶毒,并不在我们谈论的范围内。”

  萝丝耸耸肩:“哦,你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该倾心一位恶毒的女人?”

  金斯莱点头:“当然。也许我的恋人不够周到、温柔和善良,但绝不能走到恶毒的地步。”

  萝丝顺势扭过头,盯着乐极生悲的某人。

  “大侦探说,恋人不够周到、温柔和善良都没关系,但绝不能走到「恶毒」的地步。”

  “你说对吗?”

  罗兰:……

  我就想给侦探社起个名。

第451章 Ch450 烦人

  马车驶离因斯镇,将那座白色的地狱甩在身后。

  罗兰不由自主地想,倘若他们从来没出现过,佩姬·斯特里特会是怎样的命运。

  也许她仍会活的自在,活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一个不到五年便攀至二环的仪式者,绝对称得上天赋异禀。即便没有萝丝,恐怕她也能拿到自己想要的,或干脆远走他乡,到伦敦或别的什么地方生活。

  也许她会死。

  雪莱换了合作对象,帮助亨利·斯特里特杀死了她——那些矿工作鸟兽散,只余每个午夜释放后的松弛中,和妻子稍稍谈论几句,那曾经出现在因斯镇,帮助过他们,他们看着长大的善良姑娘。

  总好过活下来,变得面目狰狞。

  罗兰讨厌命运,但不得不称赞,它的确给那些热爱观赏的演出了一幕幕有趣的故事。

  他只要活着,就永远有这样有趣的故事不停上演。

  罗兰在心里和那平易近人的矿工姑娘道了别。

  拉上窗帘。

  …………

  ……

  同来时一样,金斯莱与他们在火车站分开。

  他要乘车前往西曼利斯,之后,会去伦敦。

  “到了伦敦,我请你喝酒。”萝丝展了展一路颠簸而酸胀的胳膊,也懒得伪装,索性这男人见识过,“许多酒馆有好瞧好玩儿的…”

  金斯莱已经猜到萝丝大概从事着什么样的职业,只是弄不明白,一个窃贼怎么会冠上雪莱的姓氏。

  盗窃癖?

  “到了伦敦,请立刻通知我,金斯莱先生。”罗兰也发出邀请。

  “我到哪儿通知你?”

  “佛里特大街。”罗兰报出了门牌,可金斯莱想听的不是这个。

  “我从来没询问过,罗兰·柯林斯,你的职业。你身手不凡,总不会是警察吧?”

  “差不多了。”

  罗兰笑笑:“到审判庭找我也行。”

  他脱帽抚胸,正式介绍了自己。

  “审判庭执行官,罗兰·柯林斯。”

  金斯莱惊讶坏了。

  执行官?!

  被他那些狐朋狗友们评价为‘乌鸦’、‘流氓’、‘软蛋’和‘贪婪鬼’的一伙人,可同时,他父亲对他们有着相反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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