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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当猎户 第7节

程铎把铁锅背到背上,突然问牛铁匠:“你这里有刀或弓箭这类武器卖吗?”

牛铁匠吓了一跳,表情尴尬地笑了笑:“客人说笑了,那些东西我怎么敢打,又不是不要命了?”

程铎看他的表情就差不多心里有数了,如果有人花了大价钱,他肯定是可以偷偷打的。只是看自己面生,不敢应承罢了。

“不瞒你说,我是个猎户,购买武器只是想用来上山打猎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牛铁匠点了点头,面色缓和了一点,但还是没说什么。

程铎也不勉强,以后混熟了再说吧。他现下买了斧头、柴刀,还有一把用来剥皮的小刀,暂时也够用了。

买了铁器,程铎又去相邻的木匠家里定了门窗、桌椅板凳和床、柜子等家具。特别是床,程铎已经受够了餐风露宿的日子,能够生活地舒适一点,多花点钱他也愿意。

之后程铎本来打算去买衣服和床品被褥这些的,但山娃子告诉他,他们这里没有成品。织布的娘子只会把布匹织出来,家家户户都是自己买回去缝制的。

倒是弹棉花的有,所以程铎身上又多了好几匹土布和两床被褥。好在现在天气渐渐热起来了,他不用买棉花回去做棉衣。

其实武都县地处十方大山,这里的人大部分都穿皮子,只有少数有钱人才会特地做棉衣。就算是棉褥,一辈子可能也就买一次,那就是成亲的时候。

当然,也有实在太穷,直接用麦梗和稻草的。山娃子家就是把被褥都卖了,直接铺的麦梗。其实这样还方便了,因为他最小的弟弟尿了的时候,直接把湿掉的麦梗拿走就好了。

程铎听到山娃子这么说,索性给他两文钱让他回去给他送一捆麦梗过来,这样他定的床没送来的时候,他可以直接睡在麦梗上。

山娃子听到一捆麦梗两文钱,高兴坏了,当即就答应了下来。

本来程铎觉得东西太多,拿不下了,准备先回去再说。谁知两人走到半路,正好遇上了担着挑子的周货郎。

程铎干脆把他挑子里除了女人用的东西都包圆了,只是他要负责帮忙送。

周货郎当然没有不答应的,他平时担着挑子到各个村里卖货,有时候运气不好,一个村子就卖出去两根头绳。这位大主顾可是把他大部分的东西都包圆了,并且他还要另外订货!

周货郎本以为他这个客人家里条件不错呢,谁知道到了地方一看,面前就两间快塌的屋子……

周货郎:这,他不会遇到把他骗过来抢劫的了吧?

好在程铎给钱很爽快,还付了定金。周货郎跟他约定好下次送货的时间,很快挑着空荡荡的担子走了。

永哥儿看着那堆小山一样的货物吓了一跳:“你怎么买了这么多?”

程铎摸摸鼻子:“没事,多就多点吧,留着慢慢用。”

他其实是懒得挑,加上这乡野村落买什么都不方便,他索性一次买齐全了。

山娃子也被程铎的大手笔惊到了,这人一下午买东西加上付出去定金,花了快五六两银子了吧!

他爹一天都不一定能赚到四十文,他一天花的,快顶的上他爹四个月的工钱了。

不怪山娃子震惊,山娃子他爹能在二十里坡找到活干都足够让村里人羡慕了,村里那些只会种地的人还不如他呢。

只是他住在外头花销也大,加上欠债和孩子多等原因,一家子还是过得苦哈哈的。

程铎本来对银子没什么概念,之前还嫌弃孟极给的少呢,买了一堆回头一看,原来银子还挺禁花的。

看来是他错过那家伙了,当兵的也不穷。

回到大营的孟极只想苦笑,之前去戎人那边,将军为了以防万一,才让他多带一点儿,万一有需要收买人的地方,他才好见机行事。

其实那些银子不止有账房借的,还有他这些年存的私房。被程铎收刮一通,一朝回到解-放前。

当然,孟极不知道什么是解-放前,他只想用那个好不容易带回去的戎人和他用命保护的名册,让将军忘了账房借银子的事……

有了钱,程铎又去找李三爷买了些小麦面粉、黄豆和玉米面等粮食(高粱太粗了,程铎不想吃那个)。出乎程铎预料,大夏似乎还没有红薯和土豆。而水田在武都县太少了,李三爷家就没有,所以他没有买到米。

当然,程铎买的粮食数量都不算多,他现在连片遮风挡雨的屋瓦都没有呢,买那么多粮食等着发霉吗?

说到瓦片,程铎终于发现自己忘了什么。

当天晚上,他枕着麦梗和布匹,望着满头星空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他忘了打听瓦片。

不过之前这屋就是铺的麦梗,好像整个羊儿村,都没有一户头顶有瓦的。他来了这么久,看见的唯一一户稍微过得去点的宅子,就是那个被灭门的牛老爷家。

不知道他们从哪儿运来的瓦片,不会是从那个很远的市集吧……

程铎早上醒来的时候,永哥儿已经来了,看着他奢侈地用一整匹布垫在身下当床单,永哥儿只觉得他败家子。

程铎打了个哈欠坐起来,“你来了?帮我做个早饭,我去洗漱……”

说完不等永哥儿答应,自顾自地去了。

程铎蹲在山溪边洗漱,眼角余光看见永哥儿乖乖地去了,嘴角慢慢地勾了起来。不是他逃避做饭,而是他厨艺实在太糟糕了。昨晚好不容易有铁锅了,又在豆坊买到了油,他奢侈地烙了饼子来吃,结果又不小心烧糊了……

永哥儿看着那糊掉的锅,还有锅里的一层豆油,又不住地在心里骂败家子。

他把面上的油用碗盛了起来,又洗了锅,然后给程铎蒸了一锅小麦玉米面窝头。看到旁边有白菜,又炒了一碗,正好把那一点剩下的油用了。

程铎却很不满:“太清淡了,下次炒菜多放点油。”

他明明买了那么大一壶,舍不得用干什么呢?

这么多油,怎么就清淡了?还下次……

永哥儿气得咬牙:“没有下次了。”

可能是因为看不惯程铎的浪费,永哥儿第一次顶撞了他。

“什么?”程铎一时没反应过来。

永哥儿看了他一眼,气势慢慢回落下来,小声嘀咕:“我是来给你种菜的,不是做饭的。”

程铎啃窝头、夹菜的动作顿了顿:这小哥儿挺聪明的,看来蒙混下去是不行了……

他想了想,试探地道:“我可以给钱。”

“做一次给十…两文,你觉得怎么样?然后你可以跟我一起吃,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就房子建成之前这段时间,以后我就自己做了。”

永哥儿有点心动,做一顿饭两文,还包吃,没有比这更赚钱的活计了。

“那,那你要负责准备食材。”

“当然。”程铎点头,就小哥儿这抠门劲儿,他怕让他准备食材,这家伙天天给他吃素,早晚要吃成兔子。

“那好吧,就房子建成之前。”永哥儿有点忸怩地道,其实心里高兴坏了。就算程铎只一天吃两顿,他也可以赚四文钱,还能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

民以食为天,程铎首先搭建的就是厨房。因为不知道去哪儿买瓦片,他奢侈地在厨房顶上钉了一排的木板,然后又在上面铺了厚厚的麦梗。

虽然不能保证完全不漏雨,但起码比村里那些房顶豪华多了。

其实也多亏了程铎那身巨力,砍树在他这里根本就不是事。他的房子后面又是一整片山林,程铎虽然不太知道树的品种,但他特地挑了那种又粗又壮的,用来裁木板。

画好线,两头开口之后,一斧子下去就是一块平整的木板。

永哥儿已经把地里的杂草割完了,一边用锄头挖地,一边清理草根,然后停下来歇一歇的时候,看着程铎划木板如同划豆腐,日常羡慕……

程铎忙得差不多了,丢下手里的活,回身拿起了柴刀:“我上山一趟,你别乱跑。”

永哥儿“哦”了一声,两天过去,他已经习惯了。

这男人就是个肉食动物,并且他每次上山,就肯定会有收获。永哥儿想到昨天吃的红烧兔肉,忍不住舔了舔唇。

程铎这里的伙食太好,搞得他都想他的房子慢点修好了……

第10章 那就多谢你了。

程铎上了山,他昨天无意中发现了一群野鹿的踪迹。不过因为时间太晚了,他手里又已经打到了兔子,就没有去追。

程铎先是来到昨天发现野鹿饮水的地方,水源边有一些零散的脚印,有大有小,按他的经验判断,应该是个小型鹿群。

这种野鹿群一般会在同一个地方呆上两三天,直到他们喜欢的草和树叶吃完,才会换到下一个地方。

程铎顺着脚印追踪过去,果然在一块山野腹地发现了鹿群的踪影。他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丛和灌木后面,看着一只野鹿离群吃草,吃着吃着就走到了他附近。

程铎有点可惜,这么远的距离,如果有弓箭就好了,柴刀目标太大,扔出去很容易惊到猎物。

野鹿的听觉非常灵敏,跑起来更是迅速,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程铎正想朝着那只离群的野鹿移动,耳边突然听到了一声压抑的野兽低咆,一股腥风随之而来——

程铎迅速朝侧面打了一个滚,同时回手用柴刀狠劈过去,那野兽发出一声吃痛的哀嚎,并且迅速跳离了程铎的狩猎范围。

程铎这时也看清了,那是一只体格健壮,皮毛丰厚的狼,它半边脸被程铎的柴刀划破,此刻正呲着牙齿,用一双阴鹜血红的眼睛恶狠狠盯着程铎。

这只狼很聪明,见自己不是程铎的对手,仰天打了个呼啸,很快钻入了树林中。程铎注意到,树林阴影中又跳出数只野狼身影,跟随着它的脚步飞快地消失不见。

很显然,那是一只头狼,程铎怀疑自己之前打死的灰狼,就是属于这个狼群的。

头狼来找他报仇了。

这些狼可真够敏锐的,他就是这两天上山勤快了点儿,就被他们给尾随了。

程铎举起手臂看了看,刚才不小心被头狼的尖牙划破皮肤,拉出了一条血印子。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他肯定要上医院打个狂犬病什么的,可是现在的他无所谓了。他连丧尸病毒都不怕,过期的臭肉罐头也照吃不误,哪还会怕这些?

可惜这样一来,那群野鹿也被惊跑了。程铎无法,意思意思逮了只竹鼠回去。

可能是因为以前养家的习惯,程铎总觉得被永哥儿发现自己受了伤,还什么都没逮到……有点没面子。

“你回来了?”看到程铎提着猎物走出山林,正在水边摘野菜的永哥儿不自觉地起身迎了上来,好奇地盯着程铎手里的猎物。

程铎用那只衣袖完好的手提着竹鼠给永哥儿看了看:“一只竹鼠,一会儿处理好了给你。”

“好。”

见永哥儿还站着不走,程铎试图转移注意:“哪儿来的野菜?”

“刚才看到旁边田埂上有,我就顺便采回来了。”永哥儿不疑有他,回答完程铎的问题,果然乖乖回去继续摘菜了。

不过等程铎给竹鼠剥皮的时候,围观的永哥儿还是发现了问题:“你的衣袖怎么破了?”

程铎故作不知地抬手看看:“可能在山上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吧。”

“那你等会儿脱下来,我帮你补一补。”永哥儿自然地说,说完发现好像有点不对,程铎又不是他大哥二哥,更不是他爹,他给他补什么呢!

“呃……你自己补吧,我今天把手指弄伤了有点不太方便。”

程铎闻言看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的右手大拇指上看到了血迹,心想可真够巧的,他们俩今天都不小心见血了。

“周货郎过两天就来了,我在他那儿订了金疮药,到时候给你上一点。”

“不用了。”永哥儿手一抖,不自觉地把手藏到了身后。其实下地把手划伤再正常不过了,他根本没把那点小伤放在眼里,他那么说只是找借口罢了。

永哥儿之所以想把手藏起来,是因为程铎盯着他的手看,他有点自惭形秽。他的手很丑,上面不止有陈旧疤痕,还有老茧和冻疮。

其实程铎的手都比他的手细,他一个哥儿,还是有羞耻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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