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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183节

“快去吧,今儿记得早点回来。”柳杉道。

“晓得啦。”沈若摆摆手快步往外跑去,可不能再继续在家耽搁了,不然还没到了镇上天就该大亮了。

李善桃和周兰则合力将四方桌给抬到了屋前,这样正好能让那几个带着剪刀来的婶子在桌边将布样给裁剪了。之后再整理好后分发下去让其他人做。

小作坊的事儿有她们管着,沈若便上了牛车,跟沈丰一同往镇上去了。

“珍宝居”这个名字一日之间在镇上被传的很广,几乎家家户户都知晓了。一来那书包在镇上火了好长时间,除了那头一批在集市上买着书包的人之外,其他人有闲钱想买的也都买了仿品,足以见得大家对“书包”的热衷。

蓝帆因着新的活动成功扳回一成,此刻心情极好,又难得有了空闲,就带上阿富和已然被学习折磨许久的蓝棹一同上茶楼品茗去了。

茶楼当中,还有不少人在谈论昨日的事。

大堂当中,有人站在桌前口若悬河:“那’珍宝居‘不愧是镇上头一个卖书包的摊子,你们是没瞧见昨儿个的盛况啊!里里外外围着的都是人,储水街上就这摊子上人最多了!”

“是啊,我也瞧见了,除了最开始那抽绳的款式,还多了个木头扣子的款呢,瞧着上头还雕了字,好看极了。”有人说起那书包眼睛都亮了。

“呀,方兄你来了,”那人瞧见外头走进一个人,穿着书生长袍的,他正巧就背着书包,“你这书包可是昨儿在’珍宝居‘买的?”

刚进来那书生顿时就被围拢了,他哪里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顿时胸膛一挺,特别大方地将背上背着的书包拿下来给大家瞧:“是啊,昨儿买了两个。之前大集上就差一点儿,结果没买着的,可是念了好久,这才在昨日终于买着了。”

他是个注重品质的,那些仿品做的不好,他再喜欢再想要也没买,原以为再也凑不着卖书包的摊了,结果昨日给碰上了,一听说原本卖书包的摊主开始摆摊了,他立刻就跑过去买了一个。

周围人有人去凑了昨日的热闹,也有人没去的。那书包有人很喜欢,就有人不以为然。

“不就是个布做的包么?给我块布让我家娘们儿做也能做出来。”有人抱着双臂说道。

原本以为会有人应和两声的,结果周围人都光顾着摸那书包去了。

“呀,这扣子上桐油吧,好滑。”有人摸了一把,赞叹道:“这上头刻的还是’金榜题名‘,瞧着字也好看。里头沉甸甸的,方兄你装了不少东西啊?”

“是啊,这包特别能装,比书框和篮子都方便,还轻。里头装了重的东西背着肩膀也不硌疼的,特别好。”那姓方的书生一说起这书包的好处就停不下来,“听那小哥儿说这叫’纽扣书包‘,这四枚扣子都是由案首秀才写的字,请专人刻的呢!”

而且还是“金榜题名”四个字,多好的寓意,再加上案首秀才写的,自然是沾到文气了呀!

“真好看啊,竟然还是案首秀才写的字刻的?你咋知道这回事?”边上有人好奇极了,他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儿。早知道就该去买的!

方书郎顿时笑了:“我瞧见了啊,书院里头就出过一个案首秀才,是谁不用我多说了吧?”

“我去!你说昨日那个在竹架子后头写人名字的就是丙申年的案首秀才顾允?!”有人顿时奋力拍大腿,后悔死了,“昨儿我去了,倒是瞧见他很有文人的样子,只不过在摊子上的,怎么能是案首秀才呢!哎哟,真是的,要是早知道就好了!”

真是错过拍大腿,今儿可就没有满半两送定制挂件的活动了啊!

“还真就是,我听说啊,这摊主就是顾秀才的夫郎。这书包就是他夫郎想出来的好东西呢!”方书郎一脸崇拜,顾允就是书院里头的传奇人物,他的夫郎瞧着漂亮极了,还聪明呢!这哪能不让人羡慕嫉妒。

“我瞧着也就一般,哪有你说的那么好。”那人见一直没人搭自己茬,非要继续说:“案首秀才还到摊子上帮写字?一点文人风骨都没有,浑身都是铜臭味,啧。”

“那又如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再说这是他夫郎的产业,作为夫君帮衬一下怎么了?”方书郎皱着眉头怼道。

“我瞧这书包也就一般,哪有你们说的那么好。还要一贯钱,怎么不去抢?”那人完全不搭茬,又说回书包本身。

“你管这叫一般?人家做出了镇上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卖上几两都不为过。结果人家就卖一贯钱,让大家都能买着。”方书郎差点被他气得背过气去。

“是啊,这价格划算,你瞧这布料,那可都是细棉布。在看用量,缝线都是极好的,一点儿都不糊弄!”有人帮着说话。

“你这人倒是奇怪,怎么一直挑刺儿!”

“哦,这不是’金珠珠宝行‘掌柜的儿子金子奇么?难怪要挑刺了,谁让你们店里送的那书包破烂烂,送不起倒不如不送,在这儿挑人家正品书包的错处来了,也不瞧瞧你们自家做的那东西。”有人认出了他,顿时出言嘲讽道。

最近镇上的谈资除了“珍宝居”就是“金珠珠宝行”了,先前阵仗弄得那么大,让大家伙儿都过去免费领书包的,还故意说那是头一个在镇上卖书包的做的,真是信了他的邪。

其实原本也不至于骂“金珠”,毕竟能免费拿东西,就不该挑三拣四的。结果“金珠”奇葩事情太多,浪费大家时间,拿到手的还是破烂玩意儿,那自然就有人气不过要去闹了。

“我们家做的东西怎么了?我瞧着就比这个好!”金子奇一边喊着一边往外走,自己给自己台阶下,“白送的东西还挑拣,咱家的书包可不用一贯钱!”

周围一片嘘声。

金子奇气得脸红脖子粗,他飞快地跑了。

“咱们也去那’珍宝居‘瞧瞧吧,这书包我瞧着是真好,也想买个。”

“走走,一起去。好久没有逛过储水街了。”

“一个小摊竟然敢叫’珍宝居‘,走,咱们也去瞧瞧到底都有些啥珍宝。”

……

茶楼里要去的人还真不少,蓝帆在二楼雅间靠大堂窗边坐着,手里摇扇:“嚯,一下子大堂空了一半。”

蓝棹显然也有些坐不住了,屁股上像是长了刺儿:“堂兄,我闷得慌,也想去瞧瞧若哥儿他们的摊。竟然叫’珍宝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

他还随身带着先前沈若给他画的兔子图样绣制的香囊,上面的大白兔憨态可掬的,府上绣娘绣完之后还夸了好几句,这么好看的图样真是头一回见呢。

“坐好,现在过去的人多若哥儿他们没空招呼你,你要去就临近正午时候过去。顺便打包些吃食带过去。”蓝帆说道。

要么怎么说蓝大老板会做人呢,蓝棹一听确实是这样,他要是过去了凭借他们的交情自然还要沈若他们费劲巴拉地招呼的,所以还是晚点再去好了。

“听底下人说还出了一种’纽扣书包‘,我也想买个。”蓝棹现在还随身背着先前买的抽绳书包呢,就是两个字——好用!

他经常乱买东西被家里人骂的,但是这回买了这书包,蓝员外都说好,就没人说他买的不好的。他还想多买几只带回京城去呢,到时候可得跟国子监那群人显摆显摆!

“我坐不住,堂兄,我出去溜达溜达。”蓝棹在府里憋久了,完全不想呆在屋子里,哪怕茶楼里头能听书解闷,他以前最热衷的事儿,现在也提不起兴致来。

“好,让小松跟着你。”蓝帆饮下一口茶,干脆的放了人。

蓝棹立刻就跑没影儿了。

“公子,我也想……”阿富好奇死了,昨儿傍晚公子和沈小哥儿他们一同吃夜饭的时候他在一边听了不少,但是没见着东西心里有些痒痒。

“你想什么想。”蓝帆举起扇柄就作势要敲他,作为“阑珊珠宝行”的掌柜,今儿就是特意给他放个小假才带他出来的。

阿富知道公子舍不得打自个儿,嬉皮笑脸道:“沈小哥儿他们那摊子,公子您也没瞧过啊,不打算去瞧瞧?”

“沈小哥儿可真厉害,这才摆了一天,镇上就全是’珍宝居‘的传闻了。”阿富是真的崇拜,以前自家公子开“阑珊珠宝行”的时候,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生意的!

“不然怎么说人家是商业鬼才呢。”蓝帆羡慕不来。

他摇着扇子,嘴角勾起笑。沈若真是个怪胎,幸好一开始他找上自己的时候,自己就把握住了合作的机会,让沈若跟“阑珊”建立了合作。

得益最多的自然是“阑珊”不用多说了,而且沈若这人对朋友是真的好,蓝帆心里头可欢喜。他在有了灵感的时候还提供了不少珠宝首饰的设计图给“阑珊”,他设计出来的款式哪怕没有东西赠送都能很快卖出去,都成了店里热销的款式。

就比如那芙蓉花簪和同心佩。设计的都让人眼前一亮,明明画起来的设计稿图案并不复杂,但做出来成品之后瞧着就是精致灵动许多。

而沈若的“珍宝居”的一炮而红,让蓝帆看到了未来更多的可能性,一个小摊就能做成这样,那未来沈若要开的“念宝”该是如何的一番光景啊!

有些人真是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材料,蓝帆心中热血澎湃,他以前刚开始创立“阑珊”的时候也是这样热血沸腾的,现在瞧见沈若的小摊能搞成这样,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激动。

只是他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能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这点我的’阑珊‘也做不到。”蓝帆喟叹道,毕竟他家还有个“金珠”在一边竞争,但是沈若做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新奇的,例如书包;或是格外奇特好看的东西,例如那些绣花,都是头一次出现在镇上的。

所以根本没有人可以与之竞争,除非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沈若”。他也能想出这种各样其他的想法,还有画出漂亮好看精致的图样,或许还能有一拼之力呢。

这样的人物和自己是朋友而不是竞争对手,真是太好了!

蓝帆笑眯眯地喝下茶水,让伙计来买单,起身让阿富帮着整理好长衫,摇着扇子朝外走。

“走,咱们过去远远地瞧一眼。要是他忙不过来,你去帮衬。”蓝帆道。

阿富求之不得,脸上笑容咧开:“好嘞!”

蓝帆可还记得顾允过来找的时候说的话,他作为顾子诺唯一交心的好友,好友的要求自然还是要帮的,更逞论沈若也是他蓝帆的好友,要是忙不过来,别说阿富,他自个儿也能乔装一番上手去帮忙。

只不过因为“念宝”牌子是沈若的这件事不能叫别人知晓,所以他们要**都最好避着别人。现在有些人被蓝棹转移的视线,但蓝棹过段日子就要回京城了,所以转移的也有限。

总有一天有人会察觉到“念宝”这牌子并不是蓝棹做的。

昨夜一同吃了饭,他们商量过了,现在有了“珍宝居”,能慢慢将视线转移到“珍宝居”上面,那些免费赠送的东西就能用“珍宝居”的名义来给“阑珊珠宝行”供货,这样他们也就能自然而然地接触了。

而“念宝”给“阑珊”提供的赠品,那都是特供的,除了他有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不会有。而在制作的时候也都是避着人的,所以应当短时间内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哪怕发现端倪也能用“珍宝居”来转移视线。

蓝帆简直要被沈若的机智折服,不得不说他对顾允的嫉妒又多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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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丰虽然人高壮,在棚子里头显得有点挤,但身体灵活极了。再加上他脑筋转得快,记忆力也不错,胆子大,沈若教过之后他就能完全记住,一开始跟客人说话还磕巴,过手四五次之后就好了。

顺畅地不行。

昨天摆摊用来做定制挂件的竹架子沈若也没收掉,今日正好拿它来挂各种各样的发带和头饰,还有挂件,按照色系分好了,全都系上,迎风摆着瞧着漂亮极了。

吸引了不少姑娘、小哥儿过来买。其中还有先前沈子莺案件中沈若帮助过的人,见着他了都是又惊又喜,随后疯狂买买买,被沈若劝了好几声才没有全都买走。

这野性消费要不得啊,那么多发带买回去每日换着带都要一年多,哪里会需要那么多啊!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别的摊位都是想让人家多买,怎么到了他这里就成了:少买点,给别人留点,不要刻意买那么多没必要!

那人只好作罢,但也挑了十几条发带和挂件走,因为瞧着都好看极了,挂在家里做装饰也漂漂亮亮的。

沈丰在棚子里,沈若就在竹架子后头,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

沈若嘴角带笑,抬手抹了把额上的汗珠,心想:这生意,是真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阳康啦!于是赶快把加更给补上了,爱你们!!

第174章

待摊上人少些的时候, 沈若才发现一道熟悉的身影已然路过不少次了。

“蓝棹?”他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是我!”蓝棹一点儿少爷的架子都没有,带着小厮就笑着跑了回来,往沈若的竹架子边上一站。

“你们怎么过来了, 你堂兄呢?”沈若以为蓝帆也在附近,起身左右看看没见着人。

“若哥儿,你见着我不高兴么?怎么一见我就问我堂兄啊。”蓝棹故作委屈道,“他还在茶楼里头呢,我坐不住就先过来了。”

“高兴啊, 你是想来买点啥?”沈若还对先前他在集市上买自家摊位上的东西时候的样子记忆犹新。

“嗯,想多买几个书包来着。听说你家出了新品。”蓝棹背着手走过去棚子前头瞧, 看了一会儿就选定了, 让沈丰给他拿。

“对了,小松你快点把打包来的东西给若哥儿。”蓝棹听蓝帆的话,特意去镇上酒楼里打包些吃食过来的。

沈若接过小松递过来的食盒, 沉甸甸的。

“多谢你, 这些吃食花了多少银钱,从你要买的东西里抵吧。”沈若笑着道。

“不用, 我乐意在你这’珍宝居‘消费。”蓝棹根本不缺银钱,他二话不说结了钱将纽扣书包往身上一背,其他的就交给小松提着。

他看沈若在的竹架子上头好看的挂件, 取下一个笑说道:“你要是过意不去, 就送我一个这个吧。”

“好, 你可以多拿几个。”沈若正好也饿了,现在没什么客人, 招呼自家阿兄过来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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