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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323节

攒一点,花一点,反正崽崽还小也不知道。

小云吞此刻正喝着温牛乳呢,哪里会知道自己未来的压岁钱已经被阿爹给惦记上了,他砸吧砸吧地起劲,不留神打了个小喷嚏。

这一下可把柳兰香给吓了一跳,“乖崽咋了?”

打过喷嚏的崽崽一点儿事没有,几乎喝奶,咕嘟咕嘟喝得可香了。

李善桃就听他胡咧咧,此刻心里那点儿愧疚散了个干净,知道若哥儿是故意的,但也被他耍宝扮痴给逗得乐不可支:“你啊,就会说笑话逗我们好笑。”

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着,事情想的那么多,想的那般周全。李善桃都不敢想他每日里脑海中要过多少的事儿,一样样的安排看似有条不紊,轻轻松松,然而这背后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可不少。

“哪儿有,我可是认真说的。”沈若是真心在盘算自家崽儿的压岁钱到手之后怎么花。

等孩子大了得培养他自己管理钱财的意识,剩下的那些到时候沈若就分期还他。就这么干!

李善桃推推他,“好了,我帮着你阿嫂一同收拾东西,你快去将早食吃了。待会儿都该凉了。”

“成,我现在就去。”沈若同她们对视一眼,眼角弯起。

等他一出门,柳杉便轻声叹道:“若哥儿想事情真周全,要不是他说,我都没想到那么危险,惊出来一身冷汗。”

“是啊,现在做生意的都讲究后台,这还是先前蓝老板在咱家的时候说的,我一直记着。咱们家哪里有什么后台,也就是若哥儿在镇上认得几个人物,可是那’拉链‘明眼人都知道能赚钱,要是起了抢夺的心思,现在还只是用钱砸,谁知道以后呢?”李善桃皱紧了眉头,说着。

“要是顾允考上进士去了京城当了官,是不是就能让那些不怀好意的人收手了?”柳杉想到便说了。

李善桃叠好一件衣服,“我娘曾经同我说过一点,要是当了官老爷,顾允就该留在京城当官,或者外派出去,但是根本不会回储水镇。”

“竟然这样!”柳杉担心不已,那要是顾允去京城当官,那岂不是若哥儿这边……

“先不想那么多了,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你们到镇上去花用也大,这些给你拿着。”李善桃从怀里摸了摸,摸出来另外一个荷包,递给柳杉,“这个是给你和丰哥准备的,在镇上不比家里方便,听说倒夜香都要花钱。也好给二狗买点好吃的甜甜嘴。”

“娘……”柳杉没想到他们竟然也有份。

李善桃在这方面向来是一碗水端平的,但因着沈若是小儿子又是哥儿才会偏宠一些。当着大儿媳的面给若哥儿送钱,她也怕柳杉心里会不舒服。

“你可不要学若哥儿,他是手里头有钱呢,你们现在又要供着二狗念书,那些笔墨纸砚都花去不少了。这些你就收好。”

柳杉心里感动,她觉得自己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了。夫君疼爱、孩子聪明孝顺、公婆慈爱,还有个若哥儿那般出息的弟弟,这日子也是越过越好了。

她脸上流露出幸福的笑容,“好,谢谢娘。”

“好了,咱们赶快收拾吧啊。”李善桃拍拍她的手背,说着。

厨屋中。

沈若走进之后便瞧见了灶台上已经给自己准备好了的吃食,眼中含笑地看向顾允。

“快吃吧,已经不烫了。”顾允说道。

小松靠在门边当一个隐形人,不说话,只偷着看他们。

他爱吃干娘做的辣酱,便经常会在吃饼的时候抹上一层,薄薄一层涂满然后将饼叠起来吃。

这饼已经叠好了,不难想出是谁的手笔。

沈若缓步上前拿起蛋饼,咬了一口——

明明有辣酱的香气,但是吃起来却没什么辣味。

他打开一看,里面的辣酱竟然就只有瓜子粒那么一点儿,甚至还是辣酱汁水,上面的辣椒就只有芝麻粒那么点大。

“你这是给我抹了没抹完么?”沈若好笑道。

说着就要用筷子夹辣酱,被顾允拉住了胳膊。

沈若:“?”

小松看着他们动作,有些不解。谈了探头。

顾允低声说着,温热气息拂在耳廓:“今日你不太适合吃辣,尝一点就好。”

沈若耳蜗发痒,没忍住歪头耳垂按在肩膀上碾了碾,半边脸顿时就浮起红云。

他默默收回了伸向辣酱的筷子,乖巧地“哦”了声。

尝一口便吐槽道:“这一点是真的一点!能不能再来一点?”

顾允摇了摇头,在这一点上很是坚持。

沈若也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毕竟周兰做的辣酱辣度挺高,不仅辣上头也辣下头,吃多了还容易上火。就是他也不敢多吃,只是这芝麻粒大小的一点,也真的太少了!还不如不加。

沈若欲哭无泪。

小松云里雾里,只瞧见东家想要吃辣酱,结果顾秀才好像不让,然后东家就收手了。

难道自己想错了?东家这般厉害的人,竟然也是被夫君管着的么。

顾秀才可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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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吃过早食便准备出发去镇上了。

今日一同去的人不少,足足有七个,满满登登的挤了一车。

二狗人小,坐在自家阿娘怀里,今日他一点儿也不困,一想到能和阿娘一起住在镇上就像是有了新鲜好玩儿的事,兴奋极了。

小松在前头驾车,水哥儿同他娘挤在一起,沈若便同顾允挤在一处,车厢后面还堆着货物,倒是能坐得下。

先送二狗去书院,再送顾允去书屋,之后沈若便坐在外头给小松指路,从书屋过来也只要半炷香的时间便到了。

小院正门朝南,另一面商铺朝着北边,是个“口”字形的结构,正门进去之后左右两边共有对称的八间厢房,正对着的是正屋,边上是耳房,另一边则是厨屋。临街的铺子在主屋后面,同主屋有一扇不起眼的侧门相连。

院子中间有一口井,外边覆着一层青苔,但井水却清澈见底,里面还有鱼儿的身影。

院子四角还种了香樟树,秋日里也还是翠绿的颜色。从井为中心向外扩是用青石板铺就的地面,一直延伸到距离墙角一丈的位置。

那边留了一溜土地,正好可以种些蔬菜,或是扎上篱笆圈养些鸡鸭。

沈若先前已经将院子里大致打扫过一遍,表面瞧着还挺不错。

吴梅子还是头一回进镇上的院子,感叹道:“这院子瞧着可真好啊,青砖瓦房,还这么大!”

水哥儿也是第一次瞧见,但他不看院子,只注视着沈若。

二狗得下了学才能看见,柳杉以前是在柳溪镇上住着,她爹去世之后镇上的一间屋子便卖了,就如同这院子里的一间房,就那么点大,却生活了她家两辈人,结果现在只留了她一个。

但是还好,她过得很幸福,还有了孩子,算是延续了柳家的血脉。

只是见到镇上的屋子,便有些伤怀。

沈若敏锐地发现了,走到柳杉身边:“阿嫂,你怎么了?”

“没事儿,咱们赶快收拾收拾吧。这院子若哥儿你挑的可真好。”

沈若笑着点点头:“主屋我打算用来做活儿,另一半用来仓储。那间耳房我同顾允住,边上这些厢房你们随便挑。”

柳杉便挑了左边的一间离耳房近的,水哥儿他娘便挨着柳杉选的住下。

水哥儿毕竟是成年了的哥儿,自然要和吴梅子分开住,便住在了第三间。

沈若道:“里头床、桌这些都有了,就是还没有打扫过,得先打扫一遍才能住。还缺什么今儿个就给置办上。”

水哥儿:“这样就挺好了,也就是夜里睡一觉,不用那么麻烦。”

他可不想叫若哥儿太破费了,他和阿娘住下若哥儿一分钱都不收他们的,说是什么因为他们给他干活,所以“包吃包住”。还说镇上许多人都是这么安排伙计的,住下了更方便叫伙计做活儿也好管理。

他虽然是个成长在村里的哥儿,甚至在去给“珍宝居”帮工之前也没来过几次镇上。但他也清楚知道,镇上那些活计的“包吃包住”,怎么可能住这么好的屋子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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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腱鞘炎犯了写的慢了点QAQ感谢大家支持!!!

第271章

“珍宝居”在镇上租的摊子的租赁时间还没有到, 不着急往那院子的商铺里搬,暂时就是这边先找人来装修一番,等装好了之后再将摊子整个搬过去。

早晨时候小松从蓝府过来, 一同帮着将商品装上马车,接上水哥儿之后一同往储水街去。

吴梅子在小院里不仅承包了打扫、做饭,上拉链的活儿,早晨还要接沈汉三帮忙拉到镇上的货物。她也是个闲不下来的性子,外加若哥儿给开的工钱高, 她总是不好意思休息,便将其他的屋子也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顺带着还出门一趟去, 买回来几包菜种子,便开始往边上土地里头种菜。

井离得近,浇水倒是十分方便。

柳杉大部分时间都在屋子里绣花样, 偶尔眼睛累了便会出来帮衬一把吴梅子。她们先前在村里也不常见面, 一来柳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窝在家里做活儿, 二来吴梅子也是每日上工,哪怕打了照面也就是招呼一声,不算熟悉。

现在住在了同一方小院里, 倒是能经常见着, 时不时就能说上话, 聊聊天。倒是一点儿不闷。

二狗每日都要去学院,正好能搭蓝帆的车, 蓝府出来到“阑珊”的方向正好路过这方小院, 阿富驾着车过来捎带上二狗将小孩儿送去学院, 之后再折返去“阑珊”。

感觉所有的事情都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一点儿也不会有麻烦的地方,什么事儿都很顺利。

几人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沈若和顾允没有在小院里住,虽然已经将耳房收拾了出来,但是他们见时间还早的话便还是会搭乘着沈汉三的牛车回村去。

沈若见不着小云吞心里便惦记着,他忙起来便很难顾得上孩子,顾允也是,这段时间每日每日都要去书屋里面有许多的东西在和谭老先生一起汇总抄录,以便于未来能够出书。

大宇朝对书籍的管控不算严苛,只要是秀才便能编纂正统书册,要是卖得好还能给他增加名声,对未来的仕途也有好处。这种好处是潜移默化的。但是顾允不打算当官,所以这名声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沈若猜想,当初谭老先生让顾允不要将自己就是“一诺”的事情说出去,恐怕就是这个原因吧。

当个文人,用自己的智慧哺育追求知识的世人,将那些晦涩难懂的知识掰开了揉碎了,叫普罗大众能够更轻易的融会贯通。

这就是顾允现在一直在干的事。

他的夫君真的是个很好的人,要做的事情在后世的人看来自然是伟大的,但在以后若是有人知道了他顾允,一介案首秀才竟然不去科举,不为官,将所有的精力灌注到编纂书册上,是否会觉得可惜?

沈若一开始听到他亲口说自己不想去当官,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也是有些震惊的。并且为他感到可惜,因为顾允那么厉害,寒窗苦读十几年,以前每日清早都要去沈家村溪边温书,那般刻苦。结果说不考就不考了。

但是这股子魄力,沈若很欣赏,也很崇拜。

毕竟他的爱人有了更加崇高的理想和目标,这是比当官还要能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事,知识永远都是最为厉害的东西,而创造新的体系和思维,以及各种的算法,这些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可顾允他可以。

但他虽然醉心学术,也不会脱离现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该他拿的书册分红自然也会收下,不像有些读书人那般清高,说着不愿与铜臭为伍。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事儿,顾允再也不想体验。

况且他是个男人,还有夫郎和孩子,夫郎赚钱那般厉害,那他自然也不能太逊。要不然就成了被夫郎养着的男人了,他虽淡如君子,但也有强烈的自尊,他给予夫郎自由,从不将他困在后宅,便是放弃了让他依附,让他从始至终做一只自由的鸟儿。

小云吞偶尔也会很想念同阿爹阿父一起睡的时候,先前白日里阿爹都在,还能抱抱他,亲亲他,将他宠成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可是最近阿爹阿父都忙,白日里闻不到阿爹的味道,贴不到阿爹的体温,小小的人儿还不懂什么叫思念,只是一想起阿爹就哇哇大哭。

柳兰香手忙脚乱也哄不过来,“先前都好好的怎么哭个不停啊,哎哟,小云吞啊,不要哭了,阿奶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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