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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集美录 第785节

第452章 寇氏少年

别看邓四鞋平时没什么排面,却非常懂得眉眼高低。

林峰没有吩咐许褚取了邓四鞋的小命,这小子便异常温训地整日跟在林峰身边,连晚上睡觉都是裹上条毛毯,蜷缩在林峰的卧室门前,打死也不肯再离开林峰半步。

五月十五,蒋钦果然登门前来拜访周泰。

经过周泰的一番介绍,蒋钦二话不说,上前给林峰深鞠一躬,提刀刺破掌心,用血涂满刀身,举至与目平齐,发下毒誓入伙。

林峰越听越想笑,在周泰不知情的误导之下,蒋钦把林峰当成了汝南一带大山寨的头领。

这年头,皇纲不振,天下大乱,所谓有枪便是草头王。

别以为草莽之中出不来英雄,扬州五雄争霸,袁术、刘繇、孙策、王朗皆是门阀出身,其中刘繇更是身为汉室宗亲,血脉高贵无比。但另外那位占据了吴郡的严白虎,他的出身可就不怎么拿得出手了。

严白虎,原名严虎,别号白虎,原本就是借黄巾之乱趁机扩大了势力的一股山贼,后来由于寨中人马众多,按捺不住野心,挥兵下山欲攻城掠地,却不料刚刚出山便遇到一股黄巾军,两方一阵混战。

严白虎仗着略通兵法,居然战败了黄巾军渠帅,进而吞下吴郡的黄巾军,成为吴郡之中最大的一股军事力量。

随着张角的病亡,黄巾之乱逐渐平息,当时扬州刺史软弱无力,严白虎以武力相逼,愣是从一名山贼,扒掉贼皮,摇身一变成为正儿八百的吴郡太守,与王朗、刘繇等人平起平坐。

现如今,孙策大败王朗,夺取了会稽,败军之将王朗不得不仗着之前与严白虎有过短暂的联盟,结下些许交情,率军投入严白虎帐下,使得如今的吴郡兵威大振,连袁术也不敢随意与严白虎开战。

吴郡太守严白虎的传奇经历,深深刺激了江东诸郡游侠儿们的神经。

既然严白虎能扒掉贼皮成功上岸,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是以周泰与蒋钦丝毫没有嫌弃林峰身为汝南大贼头的身份。

现在是贼头,不一定日后永远是贼头,万一哪天运气来了,与严白虎一样趁势而起随风飞扬,江东再出一位林白虎也犹未可知。

林峰也暂时不准备向周蒋二人吐露真实的身份,现在说什么都没什么用,很难让没有去过北地的周蒋二人真的相信,他就是北地霸主林峰,难道要把随身的金印拿出来给他们看看吗?

故此,在等到蒋钦前来汇合之后,林峰便向周员外提出辞行。

周员外

早就从周泰那里得知,林峰有事欲前往荆州一带,他家的儿子被人家打败之后,佩服得五体投地,哭着喊着也要跟随于左右。

既然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周员外索性也就顺水推舟,自家儿子本就一身武艺,又跟着林峰这么一位武艺更加高明的头领,最起码几人性命无忧。

周家取出不少的金银送与林峰,只求林峰善待周泰。

林峰当然也没有推脱,开玩笑,这个时候不接周家的钱,反而会令周家上下惶恐不安,不知道林峰要带周泰去做什么。

大多数人心里都有这么一条朴素的观念:收了钱好办事儿。

只要林峰肯接受周家馈赠的金银,那么看在这么多钱的情分上,日后总会对周泰多照顾几分。

林峰已然将周泰拐走,自然也要想办法安抚周府上下的人心,此时接受周家部分钱财,大不了日后回到平原,再用赏赐的名义还给周府也不迟。

一行人整装待发,于五月十六日清晨纵马离开安舍镇,顺官路直奔西南方向而去。

林峰的队伍越来越壮大,除原有的典韦、张老三、徐晃、关平、许褚之外,如今又增加了周泰、蒋钦、邓四鞋三人。

九个人九匹马,驰骋于官道之上,也是相当显眼的存在。

沿途之上,无论是商队还是普通行人,见到林峰等人个个鲜衣怒马的张扬之势,无不纷纷让路而行,不敢与林峰等人发生龌龊。

林峰位居高位日久,早已经习惯了赶路之时无人争抢的局面,是以一行人中,大多数并没有什么感觉。

只有蒋钦与邓四鞋,一路行来越发的得意,甚至有时候会刻意蔑视躲向路旁的商队,以彰显自家老大的声势。

还是精明的徐晃早早发现了问题,私下里告诫了蒋钦一番。

老大这次西南之行有重要事情需要办理,沿途尽量低调,万万不可惹事生非。

蒋钦当即表示明白,自此开始收敛性情,再无之前张扬之举。

至于邓四鞋,谁又管他呢,许褚啪啪几巴掌呼过去,这孩子当即被打得自闭了。

一路无话,林峰等人花了五天的时间,从九江郡穿过庐江,来到了荆州江夏郡。

到达江夏之后,在邓四鞋的引领之下,众人在巴河之上包下一只中等货船,连人带马一齐上船,沿巴河逆流而上,准备进入长江河道,然后继续逆流而上,前往沙羡县城。

沙羡真是一处小的不能再小的小县城。

如果不是林峰提出来,连长江之上的地头蛇邓四鞋都没听说过这座小城。

林峰跑到这里做什么?

没办法,这里藏着一位在野的武将,虽然不是什么真正的大才,但却是三国之中的一位名人。

不是一般的名人,委实是大大的有名,说出他的名字,不能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大多数人肯定会恍然大悟。

原来是他啊!

谁啊?

不是旁人,正是原刘大耳朵的义子,后来因为拒不出援兵,间接害死了关二爷的刘封。

刘封,本是罗侯寇氏之子,长郡人刘泌的外甥。刘备投靠荆州刺史刘表后,暂时安居于荆州,因为当时刘备未有子嗣,于是收刘封为养子。

相传三国时,刘备计取樊城,大败曹仁之后与樊城县令刘泌共庆战绩之时,见刘泌一侧站立着一器宇轩昂的英俊少年,问起姓名,乃知是刘泌之甥寇封。宴间,随军厨役上菜时不慎,将肉块遗落在地,寇封竟随手拣起,转身丢入口中,引起刘备的爱慕,遂收为义子,改名为刘封。

事后刘备问及刘封:“何以见肉落地,不去灰沙,不责下人,随口吞食,是何意也?”刘封答曰:“身为将吏,应时时垂怜百姓,粒米片肉来之不易,弃之可惜,士卒厨役,终日劳累,爱之有余,偶有过失,安忍叱斥。”刘封的仁人之说,甚合备意,父子情从此建立。

其实刘备一直对刘封这个干儿子很看重,一直委以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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