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绝途 第120节
这五个人以v字型站立,看起来特别有派头。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武器,和枪类似,但枪是没办法射出激光的。
陈歌微微侧头去看那只兔子,发现那只兔子并没有被激光轰成渣渣,当兔子被光线命中以后,这些光线会凝聚成实体,变成一张大网,把兔子困在其中。
这应该是某种专门用来捕捉活物的武器。
陈歌警惕的拿着黑剑,林蕊举起手里的自动步枪。
他们不知道这五个人形生物来这是干什么的,总之这些人气势很强,绝非善类。
五个人中走出来一个,他的走路姿势很奇怪,一直歪着头,就像正面看不见东西一样。
黑衣人走到兔子边上,随手把兔子拎起来,然后转身看着林蕊和陈歌。
黑衣人一手拎着兔子,同时快步走过来。
陈歌刚准备先下手为强,黑衣人突然从自己衣服里抽出一个东西递给陈歌。
陈歌好奇,发现那是一张卡片。
从对方的表现来看这些人貌似没有敌意。
陈歌把自己手里的剑横过去,让对方把卡片放在剑上。
黑衣人照做了,随后带着抓到的兔子离开。
“什么情况?这帮人大张旗鼓就是为了抓一只兔子?”陈歌一脸问号:“林蕊,你用水晶眼珠看看,这张卡片上有没有陷阱?”
林蕊从自己衣服口袋里拿出水晶眼球。
发现这并不是什么陷阱,而是一张“传单”。
林蕊的脸色变得非常古怪。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东西……上面写着一个餐厅的地址。”林蕊哭笑不得。
为什么里世界的生物也会发传单?
难道里世界的生物也会做买卖?
林蕊突然涌起了强烈的好奇心,她想看看这些里世界生物饮食文化是怎样的。
他们这一路上遇到的怪物已经够多了,绝大多数怪物都是喊打喊杀的,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有怪物给他们发传单?这实在是让他们始料不及。
林蕊用水晶眼球瞄着这些黑衣人的背影。
“拟态族?”林蕊瞬间读到这些黑衣人的信息。
这些黑衣人并不是人类,他们的种族叫做“拟态族”,这些生物的本体就像游戏里的史莱姆一样,千变万化。
听起来这个能力很牛逼,但实际上他们能变得只有外形,无论怎么变化,自身的能力都是固定的。
林蕊好奇心突然打起,她想去名片上的地址看看,那到底是个怎样的餐厅。
里世界生物开的餐厅,要是能去一次死也值了。
陈歌知道,林蕊的间歇性憨批症又犯了,拎着林蕊的脖子,直接把她丢下车。
“你要是想去的话自己去,反正我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还要快点和小胖子他们会合呢。”陈歌道。
林蕊不甘心的把名片收到自己口袋里。
“陈歌,说说,你最想吃的东西是什么?”林蕊问道。
第181章 鱼汤
说起吃的东西,陈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坡肉,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一道菜,肉质软烂,肥而不腻,配上一大碗白米饭,再淋上一勺汤汁。
一想起来那个味道陈歌就忍不住流口水,在和平时代,猪肉虽然不贵,但是陈歌自己的手艺不行,做不出饭店的味道,每月发工资了都会去不远的饭店买两块尝尝。
现在他已经一个多月没吃过了,大多数人活的其实都很简单,吃喝穿再加上女人,正常人追求的大致就是这些东西。
“东坡肉......”林蕊眨眨眼,她的饮食结构偏向清淡,蔬菜居多,很少吃猪肉,更喜欢狗肉和牛肉。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给你做。”林蕊说道。
陈歌一脸质疑的看着林蕊,他很想问一句“你会做饭吗”,但话到口头最终还是生生咽下去了。
经过这段小小插曲,二人继续往前走。
一直到下午两点多,他们终于看见了之前的公路,林蕊和陈歌激动的差点抱在一起,总算是看见熟悉的地方了。
再往前不远应该就是之前他们遇袭的稻田地。
“过去看看,大友的尸体还在那儿呢,朋友一场,我们总不能让他弃尸荒野。”陈歌低声说道,林蕊没说话,只是默默的跟着陈歌。
用了不到二十分钟,他们两个来到之前那片稻田地。
但当他们看见稻田地的惨状以后都懵了,老黄和脑魔的战斗是在他们被脑魔完全控制以后。
当时老黄发怒,整片地区的地形都被稍微改变,地上有个五六米深的大坑,现在已经蓄满水,这是当时被老黄一头撞出来了。
这个大坑直径超过二十米,旁边都是淤泥,陈歌轻轻摸了一下老黄的头,黄哥这牛能处,有事儿是真上啊。
再往里走,他们看见了张大友的尸体,虽然才过去一天,但是现在天气炎热,张大友的尸体已经开始腐败。
陈歌长叹一口气,大友也是个不错的人,可惜了。
林蕊和陈歌简单的挖了个坑,将张大友埋了。
“大友,一路走好。说不定兄弟那天就去找你了......”
陈歌话还没说完就被林蕊对着后脑勺打了一巴掌。
“怎么说这么不吉利的话?要去也是几十年以后。”林蕊将石头和树枝放在张大友坟前。
“你这是干什么?”陈歌好奇的看着林蕊。
“石头当成馒头,树枝给他乘凉。西游记里就是这么干的,你没看过吗?”林蕊反问。
这下子反而给陈歌难住了,好半天才想起来西游记电视剧里,南山大王吃唐僧肉那一集。
“前路漫漫,走吧。”陈歌安葬好张大友,带着林蕊准备出发。
他们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就在他们两个经过水坑的时候,水坑里突然发出响动。
林蕊和陈歌已经是惊弓之鸟了,立刻拿起武器指着水坑。
“你看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了吗?”陈歌小声问道。
林蕊微微摇头,用手里的自动步枪指着水坑。
就在这时,水坑里跳起来一个东西,看样子最少有一米多长。
要知道这个水坑本来也不大,太大的东西也装不下。
但这次林蕊看得清楚:“是一条鲤鱼,稻田地里的确有养鱼的。不过没想到这条鱼竟然这么大。”
日常生活中,一尺长的鲤鱼已经很少见了,一米长的鲤鱼他们俩都没看过。
原本他们是不准备多事的,离开算了。
但没走几步,两个人的肚子都“咕噜”一声响了。
“我突然想喝鱼汤了。”林蕊小声说道。
“你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陈歌笑的十分开心。
二人一拍即合,转身来到水塘旁边。
“但是咱们手边没有钓鱼的工具啊?”林蕊准备做个鱼竿。
哪知道陈歌冷笑一声:“你是不是太看不起我了?想当年我在我们村儿可是被称作水龙王,把鱼崽子淹死都不可能把我淹死。你的匕首借我用一下。”
陈歌一边说一边脱衣服,最后只留下一条短裤。
林蕊眼神微妙的打量陈歌的身材,真的有十八吗?
还没等林蕊看够,陈歌纵身一跃跳进水里。
林蕊就在上面等着,大约过了两分钟,陈歌从水下露头出来,拖着一尾一米长的大鱼走上岸。
“今天中午咱们喝鱼汤。”陈歌随手将鱼丢在地上。
林蕊用水晶眼球看了一下,发现这条鲤鱼除了长大的,并没有什么特殊地方,当然,可能肉质更加鲜美。
二人在鱼身上割下来一大块鱼肉,放到锅里煮,再撒上调味料,不一会儿的工夫,香气四溢。
之前他们在胡子怪人那里找到不少好东西,特别是猪头人的厨房里,找到两罐食用盐。
陈歌将鱼肉小火慢炖了一个小时,鱼汤已经被煮成乳白色。
“来来来,吃饭了。”陈歌给林蕊夹了一大块鱼肉。
这顿饭应该是他们逃命以来吃的最美的一顿饭了。
关键是没有水晶眼球,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完全不知道,鬼晓得那些进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没有毒。
林蕊抿嘴一笑,准备拿汤勺加点汤,但就在这时,除了他们二人以外第三个人的手伸过来了,一把抓住汤勺。
陈歌和林蕊微微一惊,随后同时掏出武器指着第三人。
“不要害怕!我没有敌意。”
一个柔和的男性声音直接从他们两个的脑海里响起来。
这竟然是个人,大约四十岁上下的温和男性。
但陈歌心中有一种感觉,眼前这个男人不可能是人类。
“让你们受惊了,十分抱歉,我只是被美食吸引过来的。”男人温和的看着他们两个。
这个俺男人身高大约1.75米,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脚上穿着皮鞋,但他们脚下明明是泥泞的稻田,这人的鞋上却一点泥污都没有。
就像飞过来的一样。
“不用惊慌,我只想尝尝这锅汤的味道,当然,如果你们不欢迎我,我马上离开,不会麻烦你们的。”男人用十分绅士的态度说道。
林蕊小心翼翼的掏出水晶眼球,却发现无法解析这个男人的任何情报。
“当然可以,请随便。”林蕊伸手轻轻拽了一下陈歌的袖子,让他不要轻举妄动。
这人,咱们惹不起。
上一篇:玩家请自重,这个位面真的会破碎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