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寡夫郎之后 第75节
直到此刻才真的有种自己逃出生天,终于得救了的感觉,十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突然流下眼泪,咬紧的牙关也发出哭声。
林真:“……”
林真和顾凛走在前头,带着他们回到两座小山包那里,王钦他们已经把二癞子等人的尸体抬得远远的,这么重的血腥味,怕引来财狼虎扑。
他们还在马车和骡车挡起来的地方燃了一堆火,陶罐装着水放在火边,准备考热了冲炒面粉吃。
看到林真和顾凛带回来这么多人,纷纷问起来:“这些人……”
别是死了的二癞子等人的家属吧。
林真悄声跟他们说了这些女娘还有哥儿的情况,大家顿时难受起来,其他人都是小子,不方便接触他们,陈娘子主动去跟他们接触,告诉他们晚上睡觉的地方。
赶了一天路,又跟人拼杀了一场,林真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他坐在地上靠着石头,望着一点云层都没有的群星闪耀的天空,默默出神。
突然,同样劳累了一天的顾凛走过来,伸手脱了他的鞋子,解他脚上的袜子。
“没事。”林真道。
“我给你换药。”顾凛手里拿着一块被水打湿的帕子,坐在地上捧着他的脚,将溃破水泡挤出来的黄色参杂血丝的粘稠液体擦去。
第106章
讲真的,林真都嫌弃自己现在的脚,太埋汰人了。
天天走路,脚上汗水又多,又没有换洗的条件,那味儿别提多冲人,林真可是知道自家小崽子的洁癖有多严重。
他动了动自己的脚丫子:“你怎么能捧着的,不怕你的手窜了味儿啊?”
别说,这一动一股酸酸的味道已经往他鼻子飘过来了,林真哈哈哈哈地靠在石头上,觉得自己可太坏了,太难为孩子了。
顾凛握着他脚,看着他被抹了锅底灰,又因为汗水而冲出些白皙皮肉的笑脸,薄薄的嘴唇牵出一点点弧度:“窜的是林叔的味,林叔没有哪里不好的。”
他手里的帕子动作很轻,擦到溃破的水泡的时候只有一点点轻微的疼,但林真已经好几年没走这么多路了,骨头都是疼的,脚趾头和脚背也有点肿,瑟缩了一下。
顾凛抬着眼睛望着他,从那口小药箱里拿出药膏,拿手指沾了在他溃破的水泡上擦开。
他的手指很长,又没有多少肉,骨感特别强烈,有种锋利之感,沾着白色的药膏在他脚上匀开,就像在磨墨一样。
林真望着他火光下俊气的侧脸,突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鼻梁:“以后你媳妇儿有福。”
“……”
顾凛重新沾了药膏:“何为有福?”
林真两只手撑在身后,笑着道:“因为她的郎君又会念书,武艺又不差,还长了一张好看的脸,照顾起人来还很细心。”
对比现在大多数把女娘还有哥儿当成附属物,自己还没多少本事的男人,被他养大的顾凛确实已经是成亲过日子的上好人选了。
哦还有,上辈子是个纯纯男人,这辈子虽然接受自己是个哥儿,但还是把自己当大半个男人的林真加了句,男人的那儿跟鼻子息息相关唉!
就像自己以前有个高高挺挺的鼻子,在寝室里比那玩意儿从来没输过一样,顾凛这鼻子真是生得好看极了。
山根挺直,弧度利落又干净,一丝一毫多余的累赘都没有。
哪像自己现在,好看是好看,就是缩小了好几倍!!!
顾凛听他说着自己这里好那里好,静默地给他两只脚擦了药,然后也没套上袜子还有鞋子,道:“今天晚上就这么睡吧,让脚松快透气一下,明天林叔跟陈婶坐马车。”
“蚊子太多了,不穿袜子明天肯定满脚都是蚊子包。”林真有点招蚊子,一堆人坐在一起,被咬得最多的绝对是他,而且他晚上睡觉喜欢踢东西,盖上东西也不管用。
顾凛把药放回小药箱里,提着小药箱站起身:“没事,我晚上睡你旁边,给你压着盖脚的。”
“那好。”脚终于能舒服会儿了,林真没有什么不答应的。
野外到处都是枯枝,火堆烧得很大,火苗被风吹得一会儿偏向这边一会儿偏向那边,放在火堆旁边的陶罐里的水烧热了,陈娘子带着人往竹筒杯子里放炒面粉,加热水,面粉都是炒熟了的,里面有糖有坚果碎末,还有糖,香香甜甜的特别好喝。
而且又是高糖的东西,能够快速地补充体能。
林真两只脚涂了药不方便再动,是顾凛端过来的,还有一张拇指那么厚的饼子。
“明天是第四天了,按照王有财说到,咱们还有十二三天左右就能回安远镇,”林真等冲泡的炒面粉稍稍冷一点,一口炒面粉一口饼子,吃得很欢快,“明天把空的竹筒全都装满水,再加上几只水桶,应该能再坚持五六天。”
“嗯,那些女娘和哥儿呢。”顾凛也端着一杯炒面粉,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现下也不缺粮食,所以分到了两张饼,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分明那么斯文的吃相,手里的饼子却几下就去一半,再一看没了。
林真把没咬过的那面饼子撕给他:“我们要去安远镇,同路的话带一带没问题,反正那伙劫匪劫了粮食应该不少,她们能够带自己的口粮,但有些人肯定有自己的目的地,只能分道扬镳了,看她们自己的选择。”
这已经是林真想到的最好的解决办法,安远镇他一定要回去,也不可能送这些人回她们想去的地方,把她们带着一起已然是他能做到的最好的事。
靠在石头上,身上盖着衣服,林真的来了睡意,他看了一眼靠在石头旁的顾凛,缓缓闭上了眼睛。
当他呼吸变得绵长的那一刻,顾凛伸手把脚上盖着的衣服压了压,伸腿压住。
次日,脚舒服不少的林真跟在这帮被二癞子抢劫的女娘哥儿身后,来到那座有山洞的并不高的山,只见一个狭窄的只能容得下一人进去的入口孤零零地出现在那儿,洞口处被晒得烫乎乎的石头上隐约可见干掉的青苔。
林真特意叫王钦钟严他们把所有能打水的东西全拿来了,他率先低着头进去,几只正从里头跑出来的瘦巴巴的兔子被吓得到处乱窜。
林真看了看脚下,地面上还有其他动物的脚印,看来这里确实有水,不仅是二癞子等人赖以生存的水源,也是附近小动物经常饮水的地方,二癞子还把抢来的粮食放在了这里,大大小小的装粮食的口袋堆了不少,是那些被抢的人家掏空家底的活命粮。
而且这个洞只是洞口小,里面却很宽,整体呈下降的坡面。
他弯下腰对洞外的人道:“进来吧,点两只火把,装水的东西都拿上。”
王钦没想到洞口看起来那么小里面却这么大,点燃火把后抬头四处看:“要不是昨天晚上要堵我们,他们一帮人晚上应该会回这里吧。”
“是的,要是没有过路的人,二癞子他们就在这里吃饭睡觉,这里有水,还有来喝水的兔子山鼠,他们也捉这些小物打牙祭。”马婶子抱着孩子,指着呈下降的坡面,“那里就是水潭,你们下去打水的时候小心一些,那里有点陡。”
林真亲自拿着火把站在边上看了一眼,果然,坡面下就是一个三米宽,并不怎么深的水潭,下去的人要小心一些,不然一失足就会跌进去。
他们总共带了四只水桶和十几个竹筒杯子,王钦自告奋勇地道:“我先下去舀,累了再换人下去。”坡度陡,谁一直弯着腰都受不住。
林真点头:“嗯,装好水我们就走。”
一帮人轮流着,很快把水桶还有竹筒杯装满了,那些女娘和哥儿也掏出羊皮水袋等东西装水,水潭的水没一会儿就见了底,露出潭底冒着细细水流的石头缝隙,过个两天,水又能淌满了。
林真带着人把水拿出去,又让那些女娘还有哥儿拿了能拿的粮食,他们也装了不少,道:“诸位,我们家再安远镇,如果通路的,可以跟着,不同路的我也没有其他法子,便在此地分别吧。”
被他和顾凛救下的女娘还有哥儿一听到他们要去安远镇,除了马婶子的女儿,其他人都露出难色。
她们来自不同的村,要去的地方也不同,原本是跟着家人上路的,现在家人惨死,自己也没了清白,单独上路无异于把自己这条命随手扔了。
但是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好吗?
举目无亲,漂泊不定,会沦落到什么境地她们自己都不知道。
马婶子抱着孩子走出来:“我娘家在安远镇的一个小村子,我跟你们一路,你们放心,我会自己照顾自己,不拖你们的后腿。”
失了丈夫和其他两个孩子,马敏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带着孩子去见自己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自己的亲生爹娘。
出嫁这些年她一年到头难得回家,没有尽到做女儿的孝敬,她不愿死在这儿。
又站出来一个哥儿和女娘:“我们不知道要去哪儿,也跟着你们吧,要是路过安稳些的地方我们就留下。”
而其他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去投奔自己的亲戚,虽然路上艰难了些,但好歹是自己熟悉的人,林真和顾凛虽然救了她们,她们还是不敢托付全部的信任,怕途中遇到意外她们成了牺牲品。
林真也不勉强,在这儿跟她们分手,并且告诉她们最好装扮成男人,把自己弄得脏一点,身上的粮食财物等都要藏好。
望着这些人四散开来的背影,林真回身对大家道:“走吧,我们也要赶路了,争取早点回到安远镇。”
这儿的人都是安远镇的,镇上又有亲人,自然归心似箭,被他一说连下山的时候都有了劲儿。
马敏后背用藤蔓捆着一袋粮食,两边肩上挂着水袋,怀里还抱着吃饱了睡得香甜的孩子,下山的时候摇摇欲坠。
林真把他肩上装满了水的水袋取下来放到自己肩膀上,再把孩子抱到自己怀里:“我也是鲤鱼村的,马婶子对我还多有照顾,要是马婶子还有马大叔知道你在回去的路上,肯定很开心。”
马敏没想到林真会说出鲤鱼村还有马婶子马大叔这两个称呼,脸上的表情十分震惊:“我,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我脸上涂得黑乎乎的,三四天没洗脸了,认得出来才怪了,”林真主动报家门,“我是村里林家的哥儿,林真。这是我的儿子,顾凛。他们是镇上的人,跟我们是多年的朋友。”
第107章
林真?
马敏很快从记忆里找到了这个名字,但是她知道的林真跟眼前这个林真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
那时候她还没有出嫁,林真这个哥儿在鲤鱼村里很有名,长得是一等一的好,但是跟姣好容貌相对立的是那性子,又喜欢偷懒又喜欢吃好的穿好的,遇着哪个人先看人家穿的衣服是什么料子,是今年做的还是去年做的。
马敏的婚事刚定下的时候,正好是林真和镇上钱家的少爷闹出丑事的时候,村子里到处在谈论这件事。
那时的林真,哪里有眼前之人半分影子。
马敏忍不住盯着林真看了好几眼,很快就从锅底灰下面看到了他本来的面貌,“真的是真哥儿?!”
“你怎么到府城来了?”
“你这儿子……”
林真今年才二十五吧,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孩子。
林真道:“来府城做生意,没想到遇到了祸乱,对了,待会儿你们把身上背的粮食放车上吧,尽快赶路。”
多了两个女娘一个哥儿,还有一个连路都不会走的孩子,一行十四个人迅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林真脚疼,抱着孩子坐在马车上,身体弱的陈娘子则坐在骡车上,两辆马车都堆得满满的,一眼望去全是铺盖陶罐等家伙事。
又过了两天,林真他们遇到的逃难的人越来越多,所有人都面黄肌瘦,像提线木偶一样机械地踩着脚下的路,路边的尸体从一开始的偶尔见到慢慢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显眼,有时候走着走着就有人倒下去再也没站起来,死去的人的家人也满脸木然地把尸体挖个坑推进去,没家人的便只能倒在那儿。
林真浑身都是冷的,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直观的灾祸,人的命在此时不值半文钱,为了一口吃的,一口水,能打得头破血流。
望着挡在路中间的已经腐烂了好几天的尸体,林真把脖子上挂着的布巾拉到鼻子那儿,跟几人把尸体移到旁边。
那些也在这条路上的人对他们做的事没投来半分目光,倒是有不少人看向他们他们的马儿和骡子。
那可是肉,能填饱肚子的肉。
要不是林真他们一行人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少年,早就被啃了。
“顾凛,在这里休息吧。”
林真望着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片濒临枯死的树林,抱着嗷嗷哭的孩子从马车上下来,这孩子挺乖的,不是饿了或者拉臭臭了从来不哭,总是咬着小小的手看着林真,让他压抑的心有片刻的放松。
他们已经走了六天的路程,到的这个地方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到处都是石头,连个遮挡阴凉的地方都没有,要是错过这片林子,就要顶着太阳晒一天了,别说他们,连马还有骡子都受不了。
顾凛闻言停下步子,先让王有财他们把马还有骡子拴在旁边,奢侈地拿出两竹筒的水倒在罐子里喂他们,然后揪旁边干得一揉就要成粉末的干草喂他们。
再去袋子里拿炒面粉,也不用水冲,就这么干吃。
路上逃难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能有两匹充当脚力的牲口还有吃的粮食已经够惹眼,要是再拿出其他东西,无异于抱着金子在别人显摆。
一个两个他们不怕,十个二十个三十个一百个……
总能把他们撕了。
林真捻着竹筒里面的炒面粉往嘴里塞,用仅剩的一点口水把干燥的炒面粉浸润,锤着胸口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