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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寡夫郎之后 第78节

林真疲乏的脸上露出笑容,摸了摸他已经被擦干净的没有伤处的脸颊,挤出石头缝去倒剩下来的药,顺手把两块昨天晚上找回来的米粑粑放到还没彻底熄灭的炭火上,准备烤熟了当作他们二人今天的早饭。

林真刚端着药进去,就发现顾凛居然半睁开了眼睛,正看着石头缝隙。

他声音里的欢喜藏不住:“你醒了。”

第111章

林真在狭窄的石头缝隙里蹲下身,挪到他身边:“你身上的伤那么重,我以为你要好几天才能清醒过来。”

再没有比顾凛醒过来更高兴的事了,林真眉开眼笑,微微有些圆的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模样,秀挺的鼻尖也有点皱起来,显得年纪小。

顾凛望着他,脑子里的事情都回了笼,他想要说点什么,半天却只说出两个字,林真连忙道:“你不要急,等你身体好一点再说,来,这是退烧的药,喝完这次等中午再看,要是还有余热我去附近的山上看看有没有相同效果的药草。”虽然晒干了,但想来除了效果差一点,不至于半分药效全无。

就是跟其他野草一样全都晒得黄黄的,不好找。

顾凛失血过多,浑身无一处不疼,导致他大脑的反应速度也慢了下来,但是看到林真好好地在自己面前,刚刚醒来的那瞬间没看到林真的慌乱从身体里撤了出去,嘴巴张开些许,让林真端着竹筒杯给自己喂药。

林真一手端着竹筒杯,一手把他头托起来一点,靠在自己的腿上,道:“昨天你晕倒后我用草把那个恶人的尸体盖起来了,然后用他身上携带的药给你止血,幸好他携带的止血药有两瓶,刚刚够你用,否则就危险了……”

昨天顾凛在自己眼前倒下去的情景实在是把林真吓到了,所以此刻格外地欢喜,边喂药边把昨天发生的事告诉顾凛,比如他把他拖到石头缝隙里,又去他们白天歇息的地方找到了粮食,水,还有小药箱,又回来后挖坑熬药,给他换帕子,最后说起那只从他脚上爬过去的小老鼠,道:“它倒是鼻子尖,我刚把粮食拿来就闻到了,幸好没有带着它的子子孙孙来,咱们那点口粮还不够它搬的。”

顾凛头靠在他的腿上,听他说着这些事,从顾凛这个角度望上去,可以看到他的下巴,嘴唇,还有鼻子,偶尔他低下头望着顾凛的时候顾凛还能看到他的眼睛。

顾凛很喜欢这一刻,哪怕这个石缝很狭窄,他刚收回迈过鬼门关的一条腿。

这是他能够光明正大地靠在林真腿上,而不会被林真推开,也不会被其他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

他八九岁那会儿林真还会时不时地把他抱起来,当他是个孩子。

可是自从他十岁以后,身高越来越像个大孩子,林真便再也没有抱过他。

喂他喝完药,林真道:“我拿两个米粑粑放在木炭上,一会儿就熟了,你吃一个再休息。”

从山下收回来的粮食都放在石头缝的角落里,两个能装十斤口粮的袋子。

从府城出来那日是他绑的东西,知道那里面装的是米粑还有白米等物,两袋加起来二十斤,而自己受了伤,最起码要躺十几天才能动弹,再加上回安远镇的路程,这点粮食根本不够。

他望着林真,眨了眨眼睛,表示自己知道了。

林真拿着空的竹筒杯出去,火坑里的两个米粑粑果然被火炭的余温烤着,散发出米香,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能有一口米粑粑,说是人生赢家也不为过了。

林真把米粑粑翻了个面,等米粑粑捏起来软软的,中间也不硬了,拍干净上面的灰三两口把自己这个吃了,拿着剩下的一个喂顾凛。

七八天后,林真扶着顾凛在石头缝前的荒地上慢慢走着。

“不用这么急,要是不小心崩裂了伤口更麻烦。”他本来想拉着顾凛就可以了,但是顾凛比他高,拉着一点作用都没有,只能把顾凛没受伤的那只手臂搭到自己肩膀上,给顾凛借一点力。

这些天他们运气不错,除了有几只吃尸体吃饱的动物跑到这里来,既没有看见流民军,也没有看见其他的难民,让顾凛安心地养了几天伤。

但是粮食和水的消耗肉眼可见,两人从一开始的一顿有两个米粑粑,变成两人分一个,水也回到了前些日子缺水的时候,不到实在忍不下去的绝不动。

就算如此,米粑粑也只剩下一袋,水更少,只有四个竹筒杯了。

顾凛把小半身体倚靠在他身上,道:“只有肩膀伤的伤口还有些严重,其他地方的不妨事,林叔,我们待会儿把担心收拾好就离开,按照那天王有财说的路径继续往前走。”

“那天抢劫逃荒难民的流民军虽然人多,但只要我们两个警醒一些,及时避开,应该无事。”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除了石头还是石头的地方,吃完剩下的这点口粮就要真正地挨饿,他们要趁着还有些许依仗的时候找到水源还有吃的东西。

林真实在不放心他的伤,但是也知道顾凛说的是事实,点了点头:“好。”

说走就走,扶着顾凛再活动了一会儿,然后放开手确认他自己除了走的姿势怪一点,其他地方都没问题后,林真把装粮食的口袋,装了水的竹筒杯以及空掉的几个竹筒杯,还有小药箱放进自己这几天没事干的时候用藤条编的简陋小背篓里,一矮身背到背上:“走吧。”

顾凛点点头,他的柴刀已经损坏了,彻底不能用,手里拿着的是那个高大匪首的巨大宽刀。

这把宽刀很沉,刀柄粗,刀身长且宽厚,要不是顾凛常年练习箭术,手劲比同龄人大许多,别说使用,就连拿起来都费劲。

还有他的弓和收回来不足十支的箭,以及被他杀死的第一个匪徒的绊马索,他忍着肩膀伤口的刺痛还有胸口肚子的隐痛:“我们迂回绕回那天休息的道路,顺着这条废弃官道边上走,按照王有财所说没多久我们就能看到一个村子,从村子边上过去就是安远镇镇上河流的主河道,路遇岔路口往左走七天就到。”

“那个村子肯定已经被流民军屠戮过,说不定还驻守在那儿,所以我们要绕开这个村子。”这样的话安全得多,但与之相对的,是路程不知道会有多远,他们要考虑粮食的分配。

要不是自己身上有伤,顾凛有把握带着林真走官道,现在却不得不绕路而行。

林真背着背上的东西:“绕路没事,实在不行咱们先不动剩下的粮食还有米粑,往深一点挖树根凑合,左右只有十天半个月的路程,爬,咱们爷俩也要爬回去。”

顾凛的心被他口中的爷俩两字戳中,他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真瘦了,还被太阳晒得蜕了皮的面容,默然地转过头去。

林真对他突如其来的沉默没有多想,这些日子顾凛时常这样,林真觉得他是在担心两人接下来的路。

过了这么些天,那些遭了流民军毒手的逃荒的难民的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了,不仅爬满蛆虫,还渗透出让人呕吐的尸液,更有很多尸体被野兽吃得七零八碎,拖拽得到处都是。

林真还是习惯不了,差点儿把早上刚吃的那半块米粑粑吐出来。

“旱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去……”一路上看过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事,林真真真切切地在此时,天灾人祸对底层的百姓是怎样的毁天灭地的打击,十室九空不是夸大之语。

如同此刻躺在这里的无人收敛的尸骨,不也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丈夫,谁的父母亲,灾祸来临他们连抵挡的余力都没有,只能跟随着同村人的脚步离开熟悉的土地,去异地他乡。

可还是死在了这里,死在了那些趁乱而起,有几分武力便把自己凌驾于其他人之上,自命不凡的刽子手手里。

或许他们也后悔过吧,还不如留在家里,好歹有个遮挡的地方,不用暴尸荒野,不用被野兽啃食。

林真低头走着路,突然道:“当个治下如此的官,找根柱子撞死算了,占着位子害人。”

他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想忍也忍不住,说起旱情露出端倪的时候就应该鼓动百姓种植抗旱的农作物,而不是继续种植洛州味道好,但是产量低,又比其他水稻娇气的洛州稻,像高粱、荞麦、红薯就是非常好的抗旱作物,哪怕不能有好收成,但也不至于颗粒无收,能安住府城以及府城周边百姓的心。

然后在局势眼看着要控制不住的时候走通府兵那边,一天天阴谋阴谋地斗个屁,斗得府城被一群流民集结起来的流民军大摇大摆地进了城门,数百年的繁华付之一炬。

顾凛自小跟在他身边,读书后写的每篇策论都会拿给他批阅,知道自己林叔说的是对的,林叔虽然不是他们这些要科考的读书人,但是在策论这块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特别是民生这块。

就像林叔说的,若是府城的知府,或者能够做决断的其他人,能够早些由雍州的旱情联想到自身,让春耕的百姓换钟抗旱的高粱、荞麦、红薯,府城的民心不会溃散得如此之快,要不是那位府城的知府和府城宣抚使司之间的争权夺利连城中百姓都有所耳闻,导致府城的文官与武官老死不相往来,而是共同协作,偌大的府城根本不可能这么轻易就被流民军占领。

第112章

然而他们一个是市井夫郎,一个是还不满十五岁的淮山书院学子,都做不了主,纵使有再多的话再多的法子,也是枉然。

两人闷着头往前走,如同他们在石头山上说的那样,顺着这条废弃的官道的边上走。

临近秋天,日头倒是比前些日子弱一点,但是风却越来越干燥,枯死的草木被卷得到处都是,漫天乱飞。

第四天中午,特意避开那个可能有流民军盘踞的林真和顾凛站在能够看见村子,但实际离村子有小半日路程的高耸入云的石山小道上,望着村子里升起的炊烟:“那伙流民军果然在村子里住下了。”

逃荒的难免为了避开他们,或是缺少食物,根本不可能在大白天临近饭点的时候燃起炊烟,生火做饭。

林真一看到他们就想起那日他们屠戮难民的模样,厌恶得看一眼都嫌脏了自己的眼睛,同时也有些担心:“这儿离安远镇的距离已经不远了,要是这伙人突然袭击安远镇,镇上的那三十来个衙役根本不可能抵挡。”

顾凛也想到了这层,道:“这些流民军没有远见,吃饱肚子能安稳当自己的小头领就满足,他们袭击安远镇的几率要看此地的粮食还有水够他们挥霍多长的时间,没了吃的没了喝的他们很快就会找新的地方驻扎。”

几百人的吃喝不是小数目,只靠劫掠过往本来就没有多少粮食的逃荒的难民维持不了多久。

这伙流民军吃喝的大头估计还是这个看起来有几十户人家的村子,他们杀光了村子里的人,自然也就霸占了村户的口粮。

顾凛和林真没有猜错,这帮流民军其实和进入府城的那伙流民军是一伙是,但是他们的头领,也就是被顾凛拼着自损一千才杀死的那个高大匪首,不服流民军的首领,干脆趁乱带着这些人来这里自立山头。

他们一来就把这座村子里的男人老人孩子全杀了,只留下年轻的女娘还有哥儿,整日吃喝玩乐,兴致来了就去劫杀路上的逃荒的难民,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可是现在他们的老大已经半个月没出现了,下边的人都有些心头打鼓。

“二哥,老大还有四弟都不在,咱们怎么整。”一个有些矮,但面色红润,满脸横肉的大汉问座位比自己靠前的贼眉鼠眼,活脱脱一只老鼠成精的男人。

老鼠成精的男人也烦躁,毕竟带他们来这里的高大男人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一言不对就要拿人祭刀,不论轻疏远近。

他们这些兄弟都怕。

但是心头又有些窃喜,要是老大真的出了点什么事回不来了,他不就捡了一个现成的头领当。

想想自己带着这群人指哪打哪,而不是跟在高大男人后边儿跟个孙子一样,老鼠成精的男人就兴奋。

但他也怕高大男人没死,只是有什么事儿耽搁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自己动得早了被他抓住尾巴,怕是要当场人头落地。

于是老鼠成精的男人道:“老大和四弟恐怕有什么事耽搁了,再等几天,要是几天后他们还不回来,咱们再看。”

下边的匪徒道:“咱们在这里忒没意思,女娘和哥儿都不剩几个了,等大当家和四当家的回来另外找个地方吧,最好找个有钱点的地方,瞅瞅这荒山野岭的女娘和哥儿,没滋没味的。”

“还不是你们一个个的不知道轻重,全给玩死了。”

“这鬼地方我也待烦了,早知道还不如去……”去哪儿,去府城呗,那可是富贵乡温柔,里头的女娘和哥儿哪是这些乡野的能比的。

可惜他们跟错了人,来这深山老林里找罪受!

跟他一样想法的人不少,但是碍于性情凶残的高大匪首,平日里一个个嘴巴闭得跟蚌壳一样,也就是匪首不在这儿,能念叨两句。

老鼠成精模样的老三听着下面叽叽咕咕的声音,也没有制止,而是问:“你们谁对周边熟悉的,离咱们最近的地方有多远,咱们能不能捞一把大的。”

立马就有人举了手:“小的以前经常在四处跑,离我们这儿差不多六七天路程就是一个镇子,镇上有几百户人家,个顶个的大肥羊。”

“镇上?”老鼠成精模样的老三跟着上面的袭击过其他地方,知道镇上是有兵力的,差不多有三四百人的模样。

虽然他们的人数比镇上的兵力略多一些,有五六百,但他还想着靠着这些人给自己办事跑腿,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呢,可不想把人全部拼进去:“镇上不行,他们有兵,不能让兄弟们去送死。”

说话的人摆摆手,奸诈无比地说道:“三当家,虽然镇上有兵,但并不是聚在一起的啊,都是驻扎在三个地方的,有县老爷的命令才能调在一起。”

“只要咱们手脚够快,抢了银子粮食还有女娘哥儿就跑,等那些官兵来咱们早就跑到天边去了。”

“你倒是清楚里头的道道。”老鼠成精模样的老三看着手底下的这个人,颇为赞赏。

这人道:“其实我从前也是镇上的兵,老子只不过睡了一个女娘,他们就把我逐出来了,这不就运气好地遇到了这个好年头,一身本事有了用武之地。”

老鼠成精模样的老三点点头:“行,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由你来带路踩点,事儿要是成了我在大当家面前给你美言几句,让你当五当家!”

这么多天了,老三已经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我老大和老四死在外头了,但场面话还是得说说,免得以后出现什么祸患。

而出主意的人欣喜若狂,连连作揖:“谢谢三当家谢谢三当家!”

顾凛和林真从山上绕路,足足绕了两天才翻到村子后面,再有半日功夫,就能到马金河的主河道边,此刻他们身上的口粮倒是还剩最后一些,但水只有最后半竹筒了。

而且林真感觉到自己被刺刺穿的脚伤越来越严重,哪怕自己硬着头皮往下踩,也很难坚持下去了。

“栓子,”只有在无人的时候,林真才会叫他的小名,“我们歇一歇。”

顾凛知道他脚上有伤,一路上慢慢把东西移到自己身上,但是看他现在的脸色才知道他一直在硬撑着,撑到自己都没有发觉。

他面色凝重地弯腰,手贴上林真红红的面颊,有些烫手。

再不顾林真的阻拦把他脚上的鞋子脱下来,袜子的脚背处早就染成了血褐色,脚掌肿得有原先两只那么大。

顾凛小心翼翼地脱下他的袜子,只见那被刺刺穿的地方被脓水撑得胀鼓鼓的,伤口处的皮肤已经烂了。

他扫了一圈周围,突然伸手用没受伤的那边肩膀的手臂把林真单手抱起来,放到一处灌木丛特别密实的地方:“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找药。”

“这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哪里有药,没事的,我拿布巾扎紧一点,再走几天就到镇上了。”其实林真每走一步都像在刀尖上一样,要不是死亡的危险逼迫着,他真想找个地方躺下来好好休息。

顾凛直起腰,挥着那把巨大的宽刀,去周围砍了几根粗大的树枝,插在灌木里装作枯死的树,彻底把林真的身体隐藏起来:“那伙流民军在下面,我小心一点没事的。”

“顾凛……”

“你的脚要是没药,会烂得越来越严重,发高热更是难治,而且我的肩膀也应该换点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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