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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196节

  远处的竹筏则直接划了过来,上面一个老汉不可思议的喊道:“真的打到野猪了?”

  不多时,三人就来到了竹筏边上,陈知栋看着几人咧嘴一笑:“快帮忙接一下,这野猪五六十斤啊。”

  陈父把还在流血的野猪接上竹筏,又问道:“人都没事吧?”

  “没事,赶快回去吧,这里蚊子太多了。”林恒连连摆手。

  “好好好。”陈父连连点头,满脸的笑容,自己这女婿是真厉害啊。

  秀兰三个哥哥也都是服了,林恒这技术没的说,难怪人家可以发家致富。

  划着竹筏,几人很来到了柳湖岸边,扛着野猪拿着大雁往回走,路上秀兰三哥又把过程复述了一遍,他比林恒本人还要激动。

  具体的过程,在之前扛着野猪回到竹筏上的时候,大舅哥和三舅哥已经问了林恒不止一遍了。

  林恒带着秀兰走在前面,先回家换衣服。

  回到家,三位嫂子和陈母亲都在。

  看到林恒脏成这样,陈母站起来问道:“你咋了这是,弄成这样?”

  林恒摇了摇头,笑着说:“去芦苇丛里打猎弄脏的,不过也值了,弄了一头野猪回来。”

  “打了一头野猪?”

  陈母愣在了原地,旁边三位嫂子手上的活也不由的停止了,瞪大眼睛看着林恒,就仿佛是时停了一般。

  林恒笑了笑,没多解释,和秀兰进了屋换衣服去了。

  他们刚进屋没多久,陈父等人就扛着东西进来了,同样进来的还有七八个看热闹的村民。

  很快院子里响起了激烈的讨论声。

  “你们看这一箭可不简单啊,一箭刺穿了心肺,直接毙命,太准了!”

  “陈长夏,你这女儿真是嫁了一个乘龙快婿啊,才来一天就给你整了一头大野猪回来!”

  “你老汉命真好啊,这林恒怎么当初就没喜欢上我女儿呢!”

  一群邻居羡慕的眼睛都酸了,这可是五六十斤的野猪啊。

  “哈哈哈!”陈长夏也是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自己这女婿实在是太厉害了。

  (本章完)

第144章 年轻的摊位老板

  

  等林恒换完衣服,晓霞就抱住了他的腿:“爸爸,举高高!”

  “好,举高高!”林恒抱着她的双腿举起来在空中转了两圈。

  “好耶!!”晓霞欢呼着。

  “爸爸,再来一次!”林恒刚把她放下来她又要来。

  一连玩了三次后,又亲了亲,晓霞才安静的趴到林恒怀里。

  “你没必要在这里也这么拼命的。”秀兰看着他胳膊上的蚊子包心疼的说。

  林恒笑着道:“看到了不打我也手痒呀,不过今天打了就收手了,明天安静的玩一天。”

  打猎和钓鱼一样,都有瘾,那种和动物博弈的感觉让人忘乎所以,欲罢不能。

  “那正好,明天八月十五咱们去乡上玩,有集会。”秀兰点点头。

  外面,男人们还在激烈的讨论,女人们已经去厨房烧水了,小孩围着野猪流口水。

  林恒抱着晓霞一出现,顿时成了焦点。

  秀兰父亲和三个哥哥对他佩服的不行,村里的一些邻居投来赞赏和羡慕的目光。

  “林恒,这野猪咋办啊?杀了腌制成腊肉你和秀兰带一些回去吧。”陈父看着林恒满脸的笑容。

  “这野猪就在这吃,我今年打了两头野猪了,都比这大,我家里还有嘞。”林恒笑着说。

  “比这还大?”陈父一愣。

  “是的,一头三百多斤,一头一百五十多斤。”林恒点头道。

  “三百多斤?那得多大啊,吃多久啊。”

  “难怪能一箭毙命,原来是有经验啊。”

  “快和我们说说怎么打到的!”

  一群人好奇的不行,围着林恒要他讲讲经过。

  林恒简单的说了一下,众人不由得都竖起了大拇指。

  同时又不可避免的羡慕起来,这么多肉,这得吃多久啊。

  要是让他们知道林恒把猪肉练成猪油做了肥皂,估计一个个都能心疼的说不出话。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不过却一点也不暗淡,院子里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因为今天的月亮非常的明亮,天空碧蓝,星辰稀疏。

  邻居们看了一会儿,就恋恋不舍的离开。这里经常能吃到鱼,但是肉也是十天半月吃一回。

  “这只大雁我看了,没得病,就是死了伴侣不想活了,秀兰你想怎么吃?”陈父看着秀兰询问说。

  以前陈父虽然也疼爱秀兰,但在家那都是说一不二的,现在他不由自主的会问一下秀兰和林恒的意见。

  这自然是因为林恒有本事了,他在心里默认了女儿和林恒比他更厉害这个事实。

  “一半炖着吃,一半炒着吃吧。”秀兰想了想说道。

  “好,伱妈她们在烧水,一会儿先杀了让你妈去给做。”陈父点点头笑着答应。

  水烧开,秀兰四哥去处理大雁,她父亲和大哥三哥汤猪杀猪。

  秀兰拿着林恒脏了的衣服和鞋子拿热水给洗了,都是沾染的烂泥浆,不是什么顽固的污渍,洗起来也不难。

  林恒则抱着女儿看陈父几人杀猪。

  等到猪毛擦干净后,他们找秤称了一下。

  “五十六斤,不小啊。”几人都是咧嘴一笑。

  “主要猪肉嫩好吃。”林恒点头说。

  这头野猪应该一岁都不到,肉质可比那些大野猪好吃多了。

  上次那个烤乳猪就香的不行,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确实,小猪最香。”陈国栋点了点头。

  等陈父给野猪开肠破肚的时候,林恒把自己的百炼钢匕首递了过去:“爸,用这个杀。”

  陈父接过刀试了一下,惊讶说:“你这把刀好啊,这么快的。”

  “百炼钢打的,花了五块钱。”林恒笑了笑。

  “难怪了,这刀好。”陈父点点头,拿刀给猪开肠破肚。

  猪肚子破开后,取出猪肺和心脏,可以清晰的看到林恒造成的伤害。

  猪肺整个被贯穿,心脏也被扎进去了三厘米深,猪肚子里全都是黑色的血,这是利箭造成的内出血。

  “真是厉害啊,前年村里的王家老汉拿猎枪据说也打了一头,但是当时没死,后面找了三天都没找到。”

  陈父看了看猪心,摇头感慨。越看越能明白林恒这一箭有多准。

  将内脏都掏出来后,猪肉很快就分成了一条条,用重盐涂抹,放在木桶里再撒上花椒茴香籽和白酒,腌制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烟熏了。

  猪杀完后,饭菜也差不多熟了,晚上炒了野猪肉,还有一道炒大雁肉,汤没来得及炖,时间上有点来不及。

  吃了口后林恒不由的点了点头,大雁的味道确实不一般。

  口感细腻醇厚,不腻不躁,即便秀兰母亲手艺不太行,这大雁肉都炒的非常老,但依旧能感受到其味道之鲜美。

  他吃过的鸟肉中,能和这大雁肉媲美的也就金鸡肉了,但金鸡一只两斤不到,大雁却能有五六斤。

  “难怪有‘闻到雁肉香,神仙想断肠’的说法啊,真好吃。”林恒感慨道。

  可惜了大雁不在红枫村附近歇息,否则回去还想再搞两只吃吃。

  “林恒,喝一点!”陈父举杯说道。

  “好。”林恒点点头,喝了一口。

  因为是借着蜡烛吃饭,众人就没有喝太久的想法了,小酌几杯,吃了米饭就准备洗脚休息。

  林恒抱着女儿给她讲故事,那些童话故事讲了太多遍,以至于他都能背下来了。

  “林恒,我看你又是喂女儿饭,又是哄她睡觉的,这活都是你在做啊?”陈母看着林恒询问说。

  “是的。”林恒点了点头,故意没解释。

  陈母顿时怪罪起了秀兰,拉着她的手说:“女儿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林恒在外面挣钱已经够累了,这活就应该我们女人来干呀。

  你要学会心疼自家男人啊,这么好的男人累坏了你以后可咋办。”

  秀兰:“……不是,他是自愿的啊,我要带他还不乐意呢。”

  她看着林恒,想让他帮忙解释,但是林恒眨了眨眼,一副没听到没看到的样子。

  “别想当我面欺负我女婿,看人家乖成啥了,你以前挺乖巧的啊,是不是林恒太乖了,把你惯坏了……”陈母拉着女儿的手苦口婆心的说。

  秀兰狠狠瞪了一眼林恒,她算是看出来了,现在自己成外人了。

  “还瞪他,不准瞪了,你出来我给你好好说说。”陈母看了她一眼。

  她只能点头答应,给自己母亲保证,说了好一番话才把她送出房间。

  将母亲送出去后,秀兰就把门给反锁了,一双美目的看着林恒,缓缓走到他面前,眉目含笑:“好玩不老公?”

  “没呀,我是实话实说。”林恒咧嘴一笑,看到老婆想上来教训自己,他连忙道:“女儿快睡着了。”

  “那你先哄她睡觉吧。”秀兰狠狠瞪了他一眼。

  三人上床休息,林恒将女儿放在最里面,哄睡着后刚躺下,老婆柔软的小手就把他脑袋掰过来了。

  “我妈让我好好照顾你,说你人小,以后我就抱着你睡了,好好照顾你。”秀兰柔声细语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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