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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25节

  “昂……昂!”

  正说着,突然再次听到骡子嚎叫声,两人面面相觑,下一刻立刻动身朝声音来源处跑去。

  一边躲避着落叶最厚的地方,一边循着声音,两人的七拐八拐,总算找到那头蠢骡子。

  它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刚好卡在两棵树中间。脑袋过去了,身体却没过去,就像那种头伸过栏杆,被卡住脑袋的小学生一样。

  看到余秋堂和余秋江两个人类,骡子的嚎叫声更大了,手电筒照射下,它的眼里都是光亮。

  骡子是马和驴的杂交种,所以它的眼睛倾向于亲本动物。

  马和驴都具备一定夜视能力,所以古代无论是骑马还是骑驴,都可以半夜赶路。

  但它们的夜视能力相当有限,比起猫狗这种夜晚视力特别强的动物,就差的很远。

  骡子自然继承它们的特性,也是具有一定夜视能力,但是不多。

  两人慢悠悠走近,这才发现原来骡子不仅是夹着脑袋的问题,脚上更是被黄鼠狼夹子给夹住了。

  “还真是能跑,”余秋堂一边轻轻从侧面拍拍骡子的身体,然后缓缓走到前面,又拍拍骡子的脑袋,待骡子对他们产生信任,彻底安静下来,这才在余秋江的帮助下,快速而准确地取下黄鼠狼的夹子。

  黄鼠狼夹不大,但力道不轻,骡子的腿被夹破了,取夹子的时候,它疼的厉害,差点将余秋堂踢一脚。

  “你安分点,”余秋堂站起身,再次抚摸几下骡子的脑袋,“你要再踢我,就把你留在这,等着被黄喉貂,黄鼠狼慢慢啃吧。”

  骡子也不知是听懂了,还是已经度过疼痛期,又安静下来。

  余秋堂这才尝试慢慢将它脑袋推回去。

  可进来容易,出去难,尝试半天,他发现不行,看骡子的痕迹,肯定是它踩到夹子,所以疼的不行,转身扑进树缝里。

  现在安静下来,想受着疼痛强行拉出来,那无疑是折磨。

  没办法,余秋堂只好和余秋江慢慢尝试。

  一点点朝外推。

  甚至关键的时候,余秋堂直接利用巨大力量,将骡子上半截身体整个抬起,总算还有几公分,就能将骡子退回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左面树林突然传来“沙沙”声,紧接着大黑拖着一只赤狐一蹦一跳的冲出来,将狐狸放到余秋堂面前,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显得很兴奋。

  而骡子呢,本来都出去的差不多了,被狗子这样一惊,身体猛然朝前一窜,“噗”,再次将脑袋狠狠插进树缝。

  “妈的!”

  余秋堂简直要无语了。

  他看看骡子,看看一脸兴奋,还等着奖励的黑狗,一时间不知该怪谁。

  再看余秋江,黑夜里难得一笑。

  “算了,你来歇歇,我把这半截树砍掉就行,至少你还多了一只红狐狸,是件好事。”

  余秋堂能说啥呢,事已至此,这样反而是最简便的方法。

  若是再一点点的去推着骡子脑袋向回按,他是没这个精力,就骡子嚎叫喷出来的难闻气味,都差点把他熏死。

  “那行吧,我们换着来,左边这个树干细,就砍这个吧。”

  “好,你先歇。”

  余秋江在嘴里的唾点唾沫,卷起袖子,抡为侵刀就准备当砍柴刀用。

  可就在他侵刀抡起,还没来得及落在树干上,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骡子原本怎么都退不回去,可看到余秋江的侵刀,以为她要砍自己,顿时吓尿了,竟然朝后猛然一拽,重获自由。

  刚出去,就准备立刻跑。

  余秋堂眼疾手快,就在它要跑的瞬间,将早就准备好的绳环扔到它脖子上,三下五除二,另外一头缠在旁边树上。

  他如今力气大概三百斤,但成年的骡子,可是能拉大几百斤重东西,暂时还不定比得过这畜生力气。

  这头骡子是马骡,智力上更是继承母亲。

  骡子严格来说,分为马骡和驴骡。

  既然是杂交,那必定有谁公谁母的问题。

  如果是公驴和母马,那出来的骡子就叫马骡,人们广泛使用的骡子就是这种。

  这是因为公驴和母马的结合更容易,成功率更高,产下的马骡继承马的优势,个体高大,力气也不小,在农业生产和运输中都更有用。

  反过来,如果是公马和母驴,生出来的则是驴骡,这玩意除了吊大,没有其他啥用。

  骡子因为是杂交品种,染色体是单数,无法正常配对,生殖功能严重障碍,很难繁衍后代。

  近些年,基本看不到骡子了。

  一来不繁衍,二来机械化普及程度高,花大价钱去繁衍骡子的必要性大幅降低,骡子慢慢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骡子“呼哧”喘着粗气挣扎半晌,没能挣开,这才紧张地靠着树,满脸畏惧的盯着黑狗。

  黑狗则是理都不理骡子。

  “真是丢你爹脸。”

  余秋堂揶揄笑道。

  狼遇见驴子,一只搞一只,根本是白搭。

  骡子的体型,力气都比驴大,而狗一般战力不如狼。

  骡子竟然被狗给吓住了,找谁说理去。

  甚至。

  余秋堂猜测这骡子之所以冲到这个坑里,估计也是个例外。

  他猜测当时狐狸跑进家里偷鸡,出来时被骡子看到,骡子受惊,扯断缰绳,之所以跑到这边是坑里,估计当时惊慌失措,和狐狸跑顺道了。

  除此之外,暂时还真想不到其他原因。

  他蹲下身子,发现被被狗子扯回来的赤狐竟还有一点余气,直接送它离开。

  大黑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狗子,将狐狸咬的半死不活,但是并没有将狐狸皮损坏,这就相当难得。

  狐狸的肉并不好吃。

  肉质很粗糙,大概带点的狗肉或者兔子肉中间的味道。

  不同的人,吃到嘴里,味道感触不太相同。

  而且狐狸这东西,身上的寄生虫很多,若是盲目吃狐狸肉,没有做好相应的烹饪和处理,可能导致疾病传染给人类。

  所以,狐狸身上最珍贵的还是皮毛。

  余秋堂熟练将狐狸剥皮处理,里面内脏丢给大黑当场消灭。

  剩下的肉,如果没人吃的话,就给余秋江拿回去晒成肉干,可以慢慢给狗子吃。

  当然,处理狐狸的时候,他是背着骡子的。

  若是被这家伙看到,说不定直接吓破胆,那就废了。

  牲畜就是这样,胆子吓破后,就没了力气,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应激,吃不进去东西,最后能把自己饿死。

  这种事情相当常见。

  尤其是大型的牲畜,例如牛羊猪之类。

  很多人卖牲畜的时候,因为价格没有谈拢,一时没有卖掉,重新带回家。

  就会发现,有些去过一次集市的牲畜,很长时间内调整不过来,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不愿意吃食,把自己搞得特别瘦。

  人们开玩笑说这是它们担心自己吃胖,会被主人带出去卖掉,所以故意让自己瘦点。

  其实就是应激的反应。

  受到惊吓。

  “我们先回去?”余秋江将狐狸肉用绳子拴着,挂在侵刀上。

  除去内脏,皮毛,狐狸还有不到十斤的肉。

  皮毛余秋堂则是自己带着,这些要变现的东西,都由他处理。

  余秋堂看看一脸生无可恋的骡子,“先回去吧,把骡子交给三叔,他们还能省心点,估计都急死了。”

  余秋江淡淡地说:“一头骡子这么着急,倒是对人很稀松。”

  余秋堂心里苦笑。

  余秋江这种性格很固执的人,心中一旦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那是真难搞。

  上一代的矛盾,因为小叔余得土的去世,已经成为彻底难以转圜的死结,余秋堂即使是重生客,依然没想到该如何做才能化解。

  当然他也没有去刻意说什么劝慰的话。

  没有经历过别人的难过,就不能轻描淡写去说这些。

  即使余秋堂和父亲关系就那样,但若是因为什么原因,间接导致父亲死亡,他肯定也不会轻易原谅对方。

  大家族这些事啊,就是一笔糊涂账。

  余秋堂解开骡子的绳子,它看到大黑在旁边,已经丝毫生不出起幺蛾子的想法,老老实实被余秋堂牵引着,踏着夜色朝余得水家中走去。

  走到分岔口,余秋江转身回去。

  还特意将手电筒留给余秋堂使用。

  余秋堂站在原地看着余秋江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黑暗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啥时候,能做什么,才会让这位堂哥,亲近的伙伴,能更阳光些生活呢。

  余秋堂牵着胆怯的骡子,出现在余得水一家人面前,众人惊喜莫名。

  不约而同齐齐冲出来,围着骡子转了好几圈。

  一向不怎么主动表达谢意的高美兰也很高兴,拉着余秋堂的胳膊不住称赞。

  “好小子,还是我们家堂堂厉害,伱看看你叔他们几个,出去半晚上,还不如你一个顶事。”

  余得水和余秋原听到后,也没有反驳的意思。

  能将骡子找回来,就比什么都强。

  要不然。

  他们家真是不知道要怎么解决,就算倾家荡产,都不见得能凑够骡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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