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49节
余秋堂摇摇头。
“我只对漂亮姑娘这样。”
米雅丽一怔,又是不按常理出牌,心里顿时涌起一股酸意,却听余秋堂又接着说:“不过,我长这么大,只看到过你一个漂亮女人。”
米雅丽脸又红了。
这家伙,咋还这样说话呢,一惊一乍的,搞得人完全不知道要咋接。
真正的油嘴滑舌。
“丽丽……”
“你不准喊我丽丽。”
“为啥?”
“只有我家里人才这么喊!”
“哦,我知道啦。”余秋堂笑着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米雅丽从他神情中又看出几分误解,正要问又乱想啥呢,就听到余秋堂补充道:“就是要我成为你家里人。”
“你少胡说。”
真是不遗余力,抓住点机会就占便宜,这个余秋堂,根本不像刚开始看到的那么老实嘛。
昨个还以为,他就是个憨厚性格呢。
看错眼了我。
外面敲门,吴美芬亲自端着饭菜送进来,菜搭配很符合米雅丽现在能吃的样子,简单却又不寒酸,虽没有辛辣和酸,但依然做的相当精致。
“尝尝,这可是梁师傅特意做的,我都没这么好的福气。”
吴美芬笑着说。
余秋堂看米雅丽又看他,便给她解释梁师傅在店里的大厨。
“不打扰你们,看还需要啥的话,再喊我啊。”
吴美芬其实还想和余秋堂说点话呢,但既然今天有米雅丽在,那她就只能退避。
待吴美芬出去,余秋堂站起身先给米雅丽舀碗金黄灿烂的小米粥,递她一个馒头,然后笑着问:“要不要帮你夹菜?”
“不要!”
米雅丽急忙拿过筷子,心想我是脚出问题,又不是手残疾了。
她夹起最靠近面前的一片葫芦片放进嘴里,嚼了几口,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下意识仔细看看那盘菜,确实是葫芦无疑,顿时惊讶为什么别人能将葫芦炒的这么好吃。
她这种心理和眼神,自然被余秋堂看在眼里,笑道:“饭店用的调料肯定比家里多,味道更丰富些正常,等你以后做饭,我各种调料都准备齐全……”
“谁要给你做饭?”米雅丽嗔笑。
“啊?我说给我做饭了嘛?”余秋堂一脸茫然,“我是说你给大伙做饭。”
米雅丽瞪他眼。
谁不知道你心里咋想的,还想耍我,太小看我了吧。
她的眼神瞪的余秋堂有些势弱,无奈解释道:“当然,以后你给我做饭,也是一样。”
米雅丽直接翻个白眼。
她是不想再被余秋堂牵着鼻子走,怎么都说不过他,说来说去,都是从一个陷阱里走到另外一个。
两人就在这种愉快的气氛吃完饭。
米雅丽本来是不想多吃的,但菜的味道确实很好,她还想多品尝品尝,将味道记在心里,回去好照猫画虎,慢慢将做法摸索出来。
所以她吃的蛮多。
余秋堂则是慢条斯理吃着,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找各种借口逗她玩,米雅丽说是不想理睬,但总会被不知不觉代入节奏,待反应过来,连人带车,都被开进沟里。
11点多点,两人吃完饭,梁师傅还专门过来找他们聊了几句。
米雅丽很想问有些菜的做法,但有点不好意思开口,倒是余秋堂很直接,帮她问出来,梁师傅也不藏私,悉数将秘诀给米雅丽说个清楚明白。
米雅丽虽然不懂太多潜规则,但也知道大厨一般很少将做菜的秘诀告诉他人,这相当于是砸饭碗的举动,能对她这么不藏私,只能说,他们和余秋堂的关系好到一定程度。
这个余秋堂,还挺会和人打交道。
第137章 再次遇到柳春燕
只是,出去的时候,被拦腰再次公主抱的米雅丽,直接将脸藏在余秋堂怀里,不敢去看梁师傅和吴美芬热情的笑容。
推车继续走在街道上,米雅丽扶着车座,看着街道两旁的桐树,现在正是桐树花盛的时候,像是一个个紫色的小喇叭。
“脚还疼嘛?”
“还有点,但不算太疼。”
“那就好,算是个教训,以后做事要更小心,事做好做不好不碍事,人首先要好着。”
被当成小孩一样教育,米雅丽不服气,但看在余秋堂今日辛苦照料她的份上,也没反驳,只是低声应了声。
来到北街的小商场,人渐渐多起来。
清泉街道的贸易活动主要靠逢集,若是日常不逢集的时候,街道大部分地方没啥人,甚至很多地方都不开门。
相当是冷清的。
但也有一些常年有生意的地方,小商场就是这样。
它里面主要卖一些穿的衣服和鞋袜等等,一年四季开业,东西质量和档次稍微比外面街道高点,卖的价格也贵些。
只有家里稍微厚实点的才会逛这里,穷苦人家逛集市都可能是空包包来,空包包回去,哪有多余的闲钱进这种地方。
后来,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清泉镇越扩越大,直接和荣城市区连起来,这边也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小商场被拆迁,原地上建城清泉镇第一个大型超市,生意那是相当火爆。
这是后话。
眼下米雅丽看车子推进小商场的院子,又开始为钱发怵,之前她可没来过这個地方,但从门口经历过很多次。
她早听人说到里面东西贵了,自己没钱,也不敢进来丢人。
没想到,第一次逛这里,竟然是和余秋堂。
“这里东西很贵的。”米雅丽靠近余秋堂耳旁,小声说。
“是不便宜。”余秋堂说。
“那你还进来……我们赶紧出去吧,一会被人问起来,就不好意思了。”
“没事,再贵的东西,用到你身上,都很划算。”
“又来。”
余秋堂笑着,车子进到小商场里面。
他其实前世很少和米雅丽这样打趣,他那时候是个很沉闷无趣的人,还没有米雅丽性格开朗。
但现在想起来,或许并不是米雅丽卡开朗,只是因为家里总要点气氛,两个人都沉闷,那家庭氛围也太差了。
别看外面街道人挺少,里面还挺热闹。
小商场一共两层,下面一层是卖各种鞋袜和相对便宜的基础用品,上面则是各种衣服。
余秋堂重生后也没进来过,里面布局早忘个干净,推着车子转了大半圈,才找到卖鞋的地方。
将车子锁好,扶着米雅丽下来。
他倒是不介意继续抱着,但米雅丽要脸,这么多人,让抱着还不如去死。
卖鞋的是个四十多岁大姐,胖乎乎的,脸上堆满笑容,她快速扫过余秋堂和米雅丽的脸,微微有点惊讶,随之便热情凑过来。
“兄弟,给大妹子买鞋啊?”
“对啊,她脚受点伤,看看有没有宽松点鞋子,不夹脚,给拿两双。”
“有,咋能没有呢,我这里多的就是鞋,你等着啊。”
老板娘别看身体胖,身法却很麻利,很快就从角落里翻出两个鞋盒,拿过来放在米雅丽面前,又蹲下身子,将鞋从里面拿出来。
“来,大妹子,看看这个颜色稀罕嘛?”
她手里是一双深紫色的绒鞋,棱角分明,样式周正,看起来就好看。
可米雅丽却摇头,“不……不喜欢。”
“不喜欢?”老板娘将鞋子放进鞋盒,又拿出另外一双,“那这双呢?”
这双和刚才那双款式一模一样,就是绒的颜色不同,这双是深绿色,接近墨绿。
可米雅丽还是摇头。
余秋堂立刻明白了,米雅丽这是又操心钱的事。
这时候这边人们喜欢穿绒鞋,男人穿的基本都是纯黑色的绒面,而女人则是各种颜色都有,红色,绿色,紫色,也穿黑色。
老板娘很会挑,这两个款式和颜色,都非常适合米雅丽,配着她白皙的皮肤,肯定好看。
老板娘毕竟是老板娘,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很会察言观色,立刻明白米雅丽是啥想法,“大妹子,先试试看嘛,这鞋合适不合适,上脚才知道,来试试,要是穿上不好看,我再给你换。”
“不……不了。”
“没事,试试,穿上让你俺男人再看看,保证他满意。”
“他……”
米雅丽想说他才不是我男人,但觉得这种话,跟人家一个老板娘强调,也没啥意思。
“丽丽,试试呗,我想看看你穿起来啥样。”
既然米雅丽不反对,那余秋堂只能蹬鼻子上脸,得寸进尺。
米雅丽是个脸皮薄的人,眼看着老板娘蹲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只好点点头,任凭老板娘将鞋穿到她脚上。
不得不说,还真是合适。
又好看。
不愧是卖的鞋,就是比自家做的好看多,也规整的多,十分贴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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