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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5节

  要想在这个年代最好吃,其实需要一些干辣椒用很多油泼成红油辣子,然后放味精,酱油,老陈醋,盐巴以及香菜丝拌起来,那味道才是真正的好吃。

  可今晚条件有限,就只能先凑合着吃。

  不过,余秋堂觉得味道一般,但孩子们却依然当成宝,比起什么高粱面窝窝头,这东西就好吃很多。

  很快,两人的碗里都空了,几乎是同时干完。

  吃完后,又都下意识舔舔嘴角的辣椒,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余秋堂笑道:“要不要再来一碗?”

  余小云低下头,不说话。

  余小伟摇摇头,“不了,不了,叔叔你不是说明天拿到集市上卖钱换东西吗,都被我们吃了,明天拿啥卖呢。”

  话是这么说,但眼睛的方向却出卖了他。

  余秋堂不由分说,直接给两人新添一碗,交到两人手里,“再每人吃一碗,这东西吃了不消化,肚子凉,也不能吃太多。你们要是喜欢吃,我们可以多做,反正树叶多的是。”

  “好!”

  两人也没再客气,又开始吃起来。

  余秋堂看三人吃的带劲,想了想,又切了一碟子拌好,端着朝厨房那边去。

  这会,父亲和陈美娣一家也在吃晚饭。

  整个下午,这边做豆腐跑出跑进,那边肯定很好奇。

  即使分家,他也不是断绝父子关系,所以还是准备端点过去让父亲尝尝。

  但他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端的刚好是一个人的分量,倒进碗里,也就是余小伟兄妹俩吃的一碗。

  现在他将东西端过去,父亲肯定不会一个人,那就是四人分着吃,至少余秋实和王春花会跟着吃,那唯一的结果是,所有人都吃不过瘾,刚吃馋嘴,东西没了。

  然后过会,他故意展现这边还有两大脸盆,让他们羡慕死。

  嘿嘿~

  这做饭看起来有点幼稚,却很过瘾。

  他也不没想着和这些人搞的水火不容,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弟弟,还没到滔天仇恨的地步。

  只要让他们不舒服,自己就会舒服。

  果然,掀开门帘,看到四人正坐在炕上吃饭,盘子里都是黄色的玉米面梁梁。

  白面馍一个没看到。

  一盘清炒的土豆丝,一盘凉拌的韭菜,喝的是豆豆米汤。

  见他进来,几人都一愣,然后目光齐齐落在他手中的碟子上,看到绿油油的神仙豆腐,都十分意外和好奇。

  “爹,我做了点吃的,给你送过来尝尝。”

  余秋堂只说给父亲尝尝,并将碟子放到父亲面前,然后笑笑准备离去,却被父亲叫住了。

  “这是啥东西?”

  “一种小吃,我跟别人学的,觉得吃起来味道还行。”

  余得金看眼余秋堂,又看看碟子,再看看余秋堂,再看看豆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立刻面容微变,神仙豆腐的爽滑超乎他的意外。

  这年头人们吃的东西基本都没有精打细磨,所以相当粗糙,很难有这种柔滑细腻的食物。

  就比如说白面,后世人们吃的面粉都是六零粉,意思是一百斤小麦,最后只留下六十斤面粉,而现在人们吃的面粉是八零粉,一百斤小麦要磨出八十斤的面粉。

  那多出来的二十斤是什么呢,其实就是粗面甚至到最后,一部分麸皮也被磨进来。

  导致这个年代的白面馍,说是白,但实际上看起来灰哇哇的,根本不像后世那么白。

  粗面自然蒸不出精细的馒头,吃起来总是沙哇哇的,酥倒是很酥,劲道完全谈不上。

  “你慢慢吃,一会我来拿碟子,”余秋堂又说了声,转身出门,刚出门就听到里面说:“爸,我也尝一口。”

  是余秋实。

  他刚才眼睛差点没掉进碟子里,能忍到现在已算厉害。

  我在写单机嘛,一个反馈都没,孤独寂寞,嗨。

第23章 我不信有多好吃

  “看把你们给馋的,是没吃过东西?”

  厨房内陈美娣看女儿和儿子都抢着吃余秋堂送来的东西,非常不屑。

  “我啥没给你们做的过,穷兮兮的,让人看到笑话。”

  “哎哎,我给你们说话,没听到嘛?!”

  陈美娣连续好几句呵斥,可两个孩子都不理睬她,依然还是抢着吃,余秋实年龄小就算了,王春花都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这个没出息相,可把她气的不轻。

  她再也忍不住,直接去抢王春花的筷子,王春花却直接躲开,不高兴地喊道,“娘,很好吃的,伱也尝尝看。”

  “就是妈……好吃……你不信问我爸。”

  余秋实一筷子抢走姐姐已夹在筷子上的一块,快速填进嘴里,得意的摇着头对姐姐得意的边嚼边笑,气得王春花又夹起一块更大的填进嘴里。

  “你看看她们!”

  陈美娣更烦躁了,希望余得金帮着她管管,余得金听到后却自己也夹了一块填进嘴里。

  “味道确实不错,你尝尝,孩子们爱吃,你要是学会,不就自己能做嘛。”

  “我就不信有多好吃!”

  陈美娣嫌弃地夹了一块最小的放进嘴里,本想随意嚼嚼吐掉,可不曾想,这东西实在太滑腻,进嘴后还没怎么嚼呢,一个不留神就直接滑进肚子。

  她顿时愣住了。

  这种口感确是以前没预料到。

  她饭其实做的不错,娘家婆家都很认可,但自问绝对做不出这种质感的东西。

  她一瞬间,脑子里联想到很多可能制造这种豆腐的材料,但很快又都被否定,想来想去,硬是没想出个门道。

  她发怔的模样被两个孩子看到了,余秋实嘴里还嚼着豆腐,口齿不清地问道:“咋样,很好吃吧妈,你要是能做出来,我肯定喜欢吃。”

  “好吃个屁!”

  陈美娣将筷子“啪”地拍在碗上,看着最后一块豆腐被余得金填进肚子,烦躁地说:“辛辛苦苦给你们做饭,还落你们口食,明天我不做饭了,你们要吃什么自己做。”

  说着,下炕朝窑洞走去。

  出来的时候,看到余秋堂正坐在旧厨房门口熏木头,恶狠狠地瞪了眼,扭头将自己窑的门帘狠狠掀开,进去后重重地关上门。

  坐在炕沿上,她的心还是跳得很厉害,眼里都是绿色豆腐的爽滑的模样。

  “咕~”

  几乎是条件反射,忍不住吞咽口口水。

  到底是怎么做的呢,听说他们今天进山了,那意思是说,做的材料肯定是来自山中,改天四处打听打听,看看可能是啥东西。

  .

  收拾厨房现场的伙计自然丢给两位女将,余秋堂带着余小伟开始熏烤今天带回来的木头。

  木头和昨天差不多,需要尽可能将里面的水分和少许油脂熏出来,然后加工成板,就可以用来制作弩臂,弩臂比弹弓的材料要求高很多。

  弹弓那几个树枝,昨天熏过就完全能用,但弩臂需要反复熏烤三天,如果达不到效果,甚至需要延长到一周。

  这是个慢工出细活的事,他以为余小伟只是凑凑热闹,很快就会没兴趣,余小伟也超出他的期望,听说也会帮他做个弹弓,热情的不得了。

  熏了不到一个小时,余秋堂发现余小伟已经基本掌握熏烤的方法,便丢给他慢慢熏烤,自己去准备明天赶集的事。

  之所以这么急着赶集,实在是家里需太需要钱了。

  不说买什么好东西,至少要置办够必须用的基础家具和物件。今天做豆腐就发现厨房用具实在欠缺太多,严重影响做事速度。

  若是有足够的脸盆,锅,以及水缸,马勺,水桶的话,同样的时间,至少能多做一盆出来。

  明天他准备带着做好的神仙豆腐,那只小灵猫,顺便再带上腌制好的黄鼠,能卖掉多少算多少。但进到几个窑洞看看,才发现即使这个简单的想法,也缺乏基础工具。

  他们连个像样的筐子都没有,也没有扁担,更是没有什么车辆,根本没办法把东西带到集市上去。

  从昨天到现在,好几次他都觉得他对现实的窘迫还没完全掌握,总以为想的够惨,很快就有新的艰难打他脸,告诉他惨的还在后面。

  余春梅正坐在门口拉鞋底,余小云在旁边帮她分麻,两人看到余秋堂出出进进,眉头越皱越紧,不由问道:“堂堂,你在找什么?”

  余秋堂也转累了,蹲在余春梅旁边,郁闷地说:“明个不是想着去集市卖东西嘛,但我们连个筐都没有,东西咋带过去呢,也没有扁担!”

  余春梅闻言点头,“还真是,我们有个旧筐,烂了几个窟窿,装个柴火啥还能将就着用,装吃的估计不行。”

  “说的也是,”余秋堂点点头,揉揉眉心,长舒口气,“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站起身找根绳子盘起来搭在肩上,拿起镰刀,说了声出门而去。

  他准备自己编筐子。

  虽说他前世只做过套野兽的笼子和套子,但细细想来,这些东西可比编筐难很多。

  不管编什么,原理都差不多,无非就是打底,然后慢慢将旁边编起来即可,区别在于什么形状的底,就会编出什么样的筐。

  他一边心里想着筐底的编法,一边朝山脚下快速走去。

  没有余小伟跟着,他一个人健步如飞,比一般人小跑速度都快,上午需要近个把小时的路程,现在估计只要四十分钟。

  他这次去的方向是山脚藤条地。

  藤条是一种灌木,只要根系在,会不断从根部快速生出新的枝条,柔韧性很好,又从不起虫,附近人们都用它来编各种工具和厨具。

  他以前经常跟着父亲一起来割藤条,对这片地相当熟悉,几乎是轻车熟路。

  没有人看着,他干起活来也就没任何掩饰,镰刀飞快,不到十分钟已经割下一大捆的藤条,编制两个筐足够使用。

  微微思忖后,他又砍了五分钟,藤条捆变得更大,比成年男人的腰还要粗很多,估计足足有两三百斤。

  他这才用绳子将藤条捆紧背起来回家。

  现在大概是下午三四点,很多村民们正准备从地里回家做饭,看到他背着藤条的模样,个个惊讶不已。

  暗暗估算着这捆藤条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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