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64节
否则即使不被杀死,也会被耗死。
秦岭这边没有老虎,最凶猛的食肉动物是金钱豹,或者叫花豹。
成年的金钱豹当然不是猞猁能碰瓷的主,他们体重可以超过是两百斤。
但幼年的金钱豹却敌不过猞猁。
所以秦岭这片山域,猞猁可以说几乎没有天敌,完全能横着来。
除了金钱豹,什么狼啊,豺啊这些东西,见到猞猁根本撑不住。
同体重的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战斗,猫科能让三只脚。
余秋堂虽不知这只猞猁具体体重,但只是粗粗扫了眼,估计没有五十公斤,绝对超过四十五公斤。
这样一只超级大猫,几乎能统治这片山林。
而且。
更让他纠结的是,不知这只猞猁刚才想做什么。
总不会想着攻击他们几个吧。
但不管为何,只要被这家伙盯着,就是一种负担。
若论耐力,猞猁说是第二,就没有其他动物敢排第一。
经过这半夜折腾,余秋江和余秋原两人再也睡不着,想着那家伙随时可能杀回来。
小心翼翼地警戒周围。
倒是余秋堂趁机补觉,他清楚猞猁既然来过,暂时不会再来。
它们没有人类的智慧,甚至还不如豺和狐狸,不知道杀个回马枪!
所以他很放心。
但他并没多说,反正现在让两人继续睡,恐怕也很难睡着,就那醒着吧。
也让他们发挥一些作用。
早上起来,大雪依旧。
三人简单吃点东西,开始商量今日行程。
按照余秋原的想法,既然下雪了,那肯定无法做什么,干脆就等着天晴再说。
反正有带来的食物,又刚杀死了狼,还储备一些狼肉,被冻得结实,也不怕变坏。
完全可以吃好久。
但余秋堂觉得这话只对了一半。
对于余秋原这种刚入门的新手,大雪天确实不适合再做什么,但对于他这种经验丰富的猎人,这种天气,却是搞事情的好时机。
因为这片山脉的动物,并没有雪豹那样的保护色,他们的皮毛颜色更多是适应森林和草地,现在雪落后,潜力江山一片雪白,它们便再也无处遁形,一旦锁定目标,几乎无逃脱。
“这样吧,江哥,原子,你们两个继续在这里守着,火调大一些,及时清理遮棚顶上的积雪,小心压下来把火扑灭……”
“你要干嘛去,堂哥?”
余秋原不解询问。
“趁这个机会,四处转转,这种雪天,那些皮毛厚实的野物最容易出来,能搞一两只,就是不错的收获。”
“能行嘛,雪下的这么大,多难走啊,我看要不还是不要去了,等雪停吧?”
余秋原望着雪幕,担忧地说。
“放心,我不会走太远,我就是去那片树林侧面看看,昨晚下山,隐约好像看到那边有些山洞,里面肯定藏着些什么。”
“这样啊……”余秋原犹豫下,点点头,“那你当心,不要走远。”
“你们也小心点,这种天气,又是白天,基本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危险,万一有啥事,你们就守在这里,有石头做的屏障,有火堆,野兽们应该不会进来,然后吹骨哨喊我回来。”
余秋堂笑着劝慰。
其实只是给他们安心。
他心里已有他的想法。(本章完)
第147章 手电诱猞猁
交待好所有事项,尤其是叮嘱不要把两只麝冻死,余秋堂背着他的弩箭离开宿营地。
他没告诉两人。
他的真实目的是去找那只猞猁。
猞猁这玩意,既然能被称为大猫,或者小老虎,说明它身上很多东西,和老虎一样宝贝。
老虎值钱的玩意,它同样也值钱。
余秋堂目测这只猞猁有一米三四长度,那它的骨,鞭,肉且不说,就是单纯的一张皮,说是卖五百块,保证有人抢着要。
说不定还不止。
这就舒服了。
而且,从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望来说,谁没有一颗猎杀老虎的心呢。
做猎人,顶级的背书就是猎杀老虎啊。
可惜,现实中老虎基本没有单人猎杀成功的例子,基本都是靠多人围捕猎杀。
并且,秦岭这片也没老虎。
那取而代之,就只剩下金钱豹和猞猁。
先以猞猁练手,成功后积累经验,再将目光锁定为金钱豹。
然后有机会,就去东北试试猎杀老虎。
那他的猎人生涯在回顾时,才会无怨无悔。
要不然,只是猎杀熊瞎子和野猪那种蠢笨的玩意,没啥意思。
虽能获得收入,却不够爽。
因为是自己一个人,余秋堂并没有带枪,更是没有携带长戟。
这些都是累赘。
他不认为在这山里除熊之外的东西,能正面秒杀他。
至少猞猁还不行。
他就是要做个独行猎人。
沿着苔草地的边缘一路向东,便是一片高寒地区特有的针叶林,主要是以松树等耐寒树木为主。
继续向东,针叶林逐渐变为针阔混交林。
这片混交林的面积并不大,更像是一种围墙,穿过围墙,就是大片较为常见的高山草甸。
余秋堂停下脚步。
他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在树林里没感觉,走出后才发现雪小很多,天地间已不是雾蒙蒙一片,而是能看到草甸对面的山岩上,布满很多石洞。
余秋堂转头看来路,后面只有树林。
树林间两排弯弯曲曲的雪上脚印。
他闭上眼睛,大致推算下走过的距离,心里了计较。
这个环境,就很适合猞猁生存,它们的巢穴多就筑在此类岩缝石洞或树洞内。
而猞猁的活动范围广泛,以洞穴为中心,在周围数公里甚至十余公里范围内追捕猎物,这个位置离他们宿营地,大概不到五公里,刚好在猞猁的活动范围之内。
综合比较,那只猞猁很可能就在对面那些岩洞里面。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发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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