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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77节

  天渐渐亮起来。

  幸运的是,天上的云层渐渐变得稀薄,隐隐约约能感受到几分暖意,抬头看天,眼睛也被光照得睁不开。

  父子俩沉默向前。

  山道上只有他们脚步踩踏树叶和枯枝的声音。

  余秋堂觉得气氛有点压抑,想找点什么话题缓冲下,可又不知该说什么。

  但等着父亲说话,又觉得不好意思。

  前面几次打破僵局,可都是父亲率先说话,他是被动接受,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于是。

  他便开始绞尽脑汁,寻找话题。

  既然远的没有,就从这座山说起吧。

  “爹,你是不是经常来山里?”

  “嗯,常来。一般木头市面上都能买到,不过有些东家要的东西好,就只能在山里寻找好料子。”

  “那山里这么多野兽,你也没个枪……”

  余得金看眼余秋堂,很不在意地说,“山里能有什么,豺狼胆子小,你不招惹它们,它们肯定也不来找你麻烦。

  豹子少,多少年就只遇到一两次,它们看到人,基本也会避开。

  至于熊嘛,碰到你就老实点,不要惹毛它,它也不会找你麻烦。

  如果实在危险,就把带的口粮丢给它们,十有八九能走开。”

  “那……若是走不开呢?”

  余得金难得笑出声。

  “那就听天由命,只要手里有斧头,胆子大,总能找到活命的机会。

  不过,若真想要安全,尽量不要入山,这大山里有很多宝贝,它本来就属于大山,你非要从里面拿出去,不付出点代价咋行?”

  回到这种话题上,余秋堂便只能点点头,表示认可。

  “你以后进来还是小心,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本事,但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你越是觉得自己能行,越容易出事。

  我以前认识的人,也有胆子大,本事强的,但他们往往出事的更快,反而像我们这些胆小的,只能在外围走走的人,反而活下来。

  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什么东西都没人命重要,你要记在心里。”

  “好的。”

  余得金看儿子这么老实,脸色也越来越柔和。

  “你也长大了,年过了就十八岁,我拉扯你长大也不容易,还是想你将来结婚生子,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会的。”

  余得金点点头,“那就好,这样你娘到时候也不会怪我。”

  听父亲提到母亲,余秋堂觉得应该暂停话题。

  不提还好,一提他心里就会有股烦躁,他担心在山里和父亲生出矛盾,荒无人烟的,总不太安全。

  “你这次出来找什么木头,爹?”

  “倒也没有固定,只要差不多就行,这边的老桦木就蛮好。”

  “前面就是胡子口吧?”

  余秋堂看到一百多米远处,山崖仿佛是两个巨大的手掌,即将合在一起。

  巴掌中间,有个细细的口子,远处看去,仿佛只能通过一个人。

  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

  余得金点点头。

  “就是。过了那个胡子口,里面就是原来胡子待的地方,现在已经废弃很久了。”

  “那我们赶紧过去。”

  几分钟后,父子倆来到胡子口。

  从远处看,缝隙窄至人身厚度,走到跟前才发现没那么窄,起码有两米多宽度。

  不过,这个地形真是不好对付。

  外面的地势低,里面地势高,若是想强行从外面进去,不仅仅是要面对易守难攻的窄,还要承受从低到高处的落差。

  真是太不容易。

  余秋堂想象着,如果自己是攻城的人,里面若有两个手执长刀或者快枪的胡子,那真是几乎没有进去的可能。

  他们不需要做任何大动作,仅仅只是用刀或者枪随便划拉,自己就近不到跟前。

  更不说,真正的厮杀,里面还布局着什么。

  好在现在是和平年代,不需要拿命去拼。

  两人穿过胡子口,余秋堂下意识回头看看后面,再次赞叹大自然的奇妙。

  两人来时经过的路,虽然也坎坷不平,但路两旁主要都是矮小的灌木,并不能形成什么气候。

  不注意的话,和野草差不多。

  然而一穿过胡子口,眼前立刻就变为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一眼望去,就仿佛拦截了在两人面前的一面树墙。

  简直像个世外桃源。

  他不由回忆上辈子,好像也来过这里,但并没留下太多印象,那有可能是里面的树木已被砍伐待尽。

  或者是,他根本没有进来过,只是远远看过这个地形,产生错误的记忆。

  “这里的木头都不错,你看哪个能用就伐那棵,但是不要去左边的树林深处,以前剿灭胡子时,那边死了不少人,阴气太重。”

  余秋堂点点头。

  两人便开始各自物色木头。

  余秋堂拿出米文忠给他的尺寸,发现还真是苛刻,即使这么大的树林,一时间也找不到几棵树能达到标准。

  他甚至怀疑,米文忠是不是给错了。

  相较而言,余得金显得比较随意。

  他寻找的并不是木头,而是树杈,就是希望有那种天然符合东家想法的树杈出来,尽可能原色原味,避免拼接,尽力以完美的作品呈现给东家。

  两人开始还在一起,彼此都能看到但时间久了,渐渐就拉开距离,余秋堂刚要返回去看,忽然一道影子从侧面树上冲下来,趁他没注意,一把抢走背包上的水壶。

  原来是一只灰色的猴子。

  他急忙转身去追,猴子却跑的飞快,即使他速度快于一般人,但要在树林里追上得天独厚优势的猴子,却还是相当吃力。

  只能勉强跟着猴子不丢失。

  若是一般人,估计几个回合,猴子就跑的不见踪影。

  遇见这种事,余秋堂也很无奈。

  若是一般东西就算了,偏偏这个水壶,还是大舅当年当兵带回来,给母亲的,母亲又遗留给他,算是为数不多,母亲留下的念想。

  怎么能被这个死猴子抢走。

  他边跑边从身后拿出弩,追逐着猴子身形。

  管它是不是灵长类,本不在他的猎杀范围,但它要跑上送死,那就送它一程。

  在他全力追踪下,猴子非但没有拉开距离,反而越来越近,他这才看清楚,这只猴子四肢均匀长度,脸瘦瘦的,毛介于棕黄和棕灰之间。

  应该是一只年长的猕猴。

  猕猴是秦岭常见的两种猴子之一。

  另外一种就是川金丝猴。

  猕猴是个很大的分类,其中秦岭这边的属于中等体型,性格相对也温和很多。

  而凶名在外的藏酉猴,是猕猴中最大的品种,也就是俗称的大马猴。

  这种猴子性情顽劣,尤其是汇聚在峨眉山那片的,经常被人们拿出来对比。

  相比之下,金丝猴温柔的就像个姑娘。

第155章 寻宝客

  “看你朝哪跑?”

  在余秋堂紧追不舍下,猴子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近,已经能清楚看到猴子腹部橙黄色的软毛。

  他的弩也已举起,瞄准猴子。

  若不是那家伙总在各棵树中间的来回乱穿,早就是被射死在弩下。

  然而。

  眼看着他马上就能追上猴子。

  突然,猴子身形直接消失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排看起来有些年代,已经破旧不堪的旧房子。

  山里会经常看到一些临时搭建的房子,一般都是由竹子或者木头,上面搭一些塑料布,牛皮毡或者油布,甚至茅草简简单单的搞起来。

  这往往是路过的猎人,砍柴的樵夫,甚至还有一些赶山客临时搭建,走的时候也不会拆除,方便后来的人继续居住。

  至少临时避避风雨,或者说热的不行,可以在里面乘乘凉休息。

  眼前的这些房子显然不是那种。

  这些房子建的相当结实,它们的墙甚至都是用石头垒起来。

  虽然说年久未修,有一些房子的边角已经塌陷,但是依然可以看出来,当初这里是相当热闹,肯定是住了不少的人。

  余秋堂经过短暂惊愕,立刻想到这边的历史,猜测这些房子大概是以前胡子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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