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201节
这家伙上面半个汉子都没。
显然是进口货。
而摩托车又长又高,估计是大排量,断然不是阉割版的小家伙。
一个大红色的头盔就放在车上。
吴美芬带他进来,拿起头盔,轻轻用手擦去上面灰尘,又不顾衣服会搞脏,用袖子拂去车身上落叶,拍拍车头,显得格外怀念。
“好吧,我给你说实话,这车是我丈夫的。”
吴美芬转过身,眼里说不出的寂寞,“他突然走了,这辆车就一直被放着,我自己不想骑,又不舍得出,认为没人配骑它。
但车子就这样一直放着坏掉,我想他肯定也难过,所以我今天把它送给你。”
没等余秋堂说话,她又苦笑,“我原本想找个理由,但临到这里又变了主意,决定告诉你实话。我想,这辆车和你,需要一个真诚的开始。”(本章完)
第169章 价值一千块
“嫂子!”
那孩子又在隔壁喊,吴美芬让余秋堂在这边看车,她过去看下。
余秋堂看吴美芬刚才那般真诚,也不好直接推辞,便随意查看起摩托车。
看样子,这辆车以前被保养很好。
几乎就是八九成新。
他一路查看,忽然发现车前面有个挂坠,扯过来一看,原来是个桃形配饰,里面是吴美芬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照片。
他乍一看,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有点面熟。
稍一回想,才发现这个人,不知从哪些角度,竟然和他有几分神似。
这就能解释通了。
他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吴美芬会莫名其妙对他这个陌生小伙子格外照顾。
他不相信存在什么一面之缘。
原来是这样。
他身上有吴美芬前夫的影子。
但认识这么久,吴美芬却没有丝毫提起的意思,有时候他觉得吴美芬聊天时盯着他看,或许就是从他脸上看出故去的些许回忆。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她和自己说话,似乎总是很随意,没有什么忌惮。
就仿佛两个人,认识很多年。
已经很有默契。
不需要彼此再解释什么一样。
“你看到了啊?”吴美芬站在门口。
“哦,不慎碰到,不算刻意,不会怪我吧?”
吴美芬笑笑。
“不会,前几年,他的东西还到处都是,想着走到哪里都有他的影子。
可这两年,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反而觉得把他放到面前,只会一次次想起来,一次次难过揪心,索性该收拾的都收了……问你个问题?”
余秋堂问:“你说。”
“怎么样,才算没有忘记一个人呢?”吴美芬看着余秋堂的眼睛。
余秋堂不知她是看的自己,还是从隐约相似的眼神里,寻找熟悉的影子。
他没有躲避,微微思忖,“可能是,把这个人放进心里?”
吴美芬摇摇头。
“以前我这样想,觉得我们感情那么深,我一定不能忘记他,即使他死了,也一直活在我的心里。
这种想法我不知对错,但确实很折磨人。很多时候,我都被折磨的不知咋办,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
我会生产愧疚感,愧疚感你知道嘛?”
余秋堂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其实知道,但他不能完全表现出知道的意思。
他曾经也经历过米雅丽去世后漫长岁月,那么长时间内,他的心绪和情感并不是保持一成不变。
有些时候,他心情相当好,但很快就突然意识到,他怎么能开心呢。
如果开心,就是对米雅丽不好。
她都已经去世了,孤伶伶地埋藏在地下,自己现在苟活于人世,竟然还开心……
所以,他越是开心,就越愧疚。
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近乎用痛苦来折磨自己,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一直到后来,他无意间发现,原来人人都会这样。
也不止是夫妻。
有的人失去父母,或者失去孩子,也都会出现这种愧疚心理。
仿佛亲人去世,存活的人就该自我建造一个囚笼,将自己关在里面。
只要想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就是罪孽。
或许是触物思情,吴美芬靠着门框说了很多关于她前夫的事。
直到那个小孩拿着个纸做的风车,笑着跑进这边转了一圈,又呼啸着跑出。
吴美芬思绪才再次转回来。
她望着小孩的背影,“他叫好好,我们都是彼此留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得,今天的回忆就说到这里,我应该谢谢你,好久没有和人说过这些事,也没说过这么长。
车子你开走吧,放着也是寂寞。
他生前那么喜欢这车子,一天不擦都心疼的不行,肯定也不希望车子一直放在这里落灰……”
落灰?
余秋堂没看出落灰的意思。
看看周围其他东西上的灰尘,车子比他的脸还干净。
“我只有一个要求,爱惜这个车子,有空的时候就擦擦,如果哪天不想骑了,就给我送回来,不要转让其他人。”
余秋堂沉默片刻,点点头。
他决定要这个车子。
虽然这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但有车子,会让很多事方便很多。
以后再报答她就好。
再说,吴美芬既然带他过来看车子,自然是希望他能接管车子,若就这样拒绝,也会让她心里不舒服。
她帮助自己这么多,就算这送车的动作有点超乎寻常,又隐含深意,他还是愿意接手。
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纯属因为那种莫名其妙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你答应要下就行,我帮你再试试,你要是有其他事就去忙,下午过来拿车。”
余秋堂忙道:“请人试车我来就行,总不能还……”
“请什么人,我给你试!“
好吧。
余秋堂离去时,看吴美芬一身工人劳保装的打扮出现在面前,顿时觉得这个女人,果真不是一般人。
既然这边不用买车子,余秋堂准备去老秦那转转。
最近建院子,房子,钱花的七七八八,该是好好筹划看病的事了。
房子搞定,有固定住的地方,算是解决后顾之忧。又到冬季,地里没什么庄稼需要收拾。
那接下来的时间,有大把的功夫去进山搞钱,搞很多钱。
若是运气好点,以五天一个周期,每次落到手里算大几百块,一个冬季下来,怎么都能搞个一两万块。
应该够看病花销。
当然,他能搞到东西是一回事,能不能销售出去,换钱回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老秦作为镇子上资历最老的野物商人,渠道自然很广,先问问有什么需求,有的放矢,往往收获更多。
可他来到野市,却罕见地没看到老秦,前前后后转了一圈,还是没看到人影。
这有点不符合常理。
这个点正是交易的高峰期,老秦若是在这里,肯定会两眼瞪得滚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赚钱的对象。
“你问老秦啊,十三胡同那呢。”
询问旁边和老秦相熟的老头子,老头子语气有些嫉妒羡慕地回答。
细问之下,老头这才说出原委。
“说这个老秦,真是得了狗屎运,前几日,他从一个卖灰狗子的手里,竟然收到一袋子银元。”
“你说银元?!”余秋堂很吃惊,他立刻联想到什么。
“可不是嘛,就是银元,袁大头,好像好一堆呢,值钱的就不少。里面据说还有一枚值大钱的,他可宝贝了。”
接下来,那老头基本就是一些嫉妒的废话。
无非就是不该自己的财就不要发,不是自己钱不要拿之类的酸溜溜的话语。
反正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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