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276节
西北不吃米饭,还有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这边蔬菜少。
众所周知,吃米饭需要蔬菜。
但不同于南方温度高,一年四季都能吃到不同的蔬菜,西北一年起码有半年的时间地里长不出菜。
没有菜,又缺乏油,吃米饭就相当折磨人。
倒不如吃馍馍,蒸热,就着咸菜吃也蛮好吃。
如果用咸菜吃米饭,那可就相当凄惨。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荣城的人们对吃馍馍,也积累了各种各样的文化。
而过年,无疑是展现文化最好的时机。
所以这日,本事大的妇女们,会做各种各样的馒头出来,什么动物植物彩色黄白,反正是五花八门都有。
但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多半都是为上供。
真正家里吃的,还是基础的馒头和包子。
馒头自然要蒸的非常小心,过年时候,可能有客人来家里拜年吃饭,要是馒头蒸青了,黑了,或者裂开个大嘴,都完全端不出去。
而包子,更是要非常细心。
包子分为菜包子和糖包子,基本不会包肉包子,主要是没有肉。
菜大多就是萝卜和白菜,最多加上豆腐和粉条,因为这边调料丰富,吃起来也是相当香。
糖包子就是红糖。
里面用面将糖拌起来做馅。
糖包子就最怕买到不好的红糖,蒸出来后硬邦邦的,而好的红糖,蒸出的包子很软,咬开里面都是糖汁,是小孩子们最喜欢吃的东西。(本章完)
第220章 外婆家
或许糖是生物延续生命基础物质,所以对糖的摄取,是生命的天性。
比起菜包子,孩子们更喜欢吃糖包子。
那一堆包子放在一起,人人都想吃糖包子。
慈祥的母亲便会在糖包子和菜包子上分别做出标识,让孩子们能拿到自己想吃的糖包子,而家教严格的母亲,则是什么都不做,让孩子们开包子盲盒。
若是运气好,咬开里面是糖,孩子们往往非常高兴。
可若是怀揣希望,最后咬开却是菜,则立刻会瘪起嘴,非常不情愿,感觉年都不好过了。
这个时候,就轮到父亲出场。
若是开朗的父亲,就会说菜包子和糖包子都是包子,吃完这个菜的,再吃糖的也行,给孩子们希望。
而严厉的父亲,则是会眼睛一瞪,警告孩子不要蹬鼻子上脸,能有包子吃就不错,不行的话包子放下,直接去吃馒头。
孩子自然很怕吃馒头,转念一想,菜包子总好过馒头,心情渐渐好起来。
相对来说,大人们多半喜欢吃菜的,而孩子们更喜欢吃糖包子,基本还算能达到平衡。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不稀罕吃包子,因为过年每次都会炒很多菜吃,这是平时没有的待遇。
若是吃包子,就着菜,总觉得菜和包子的味道互相被影响,最后落个双输局面,还不如直接吃馒头就菜来的更香。
包子还有个作用,就是过年后拜年要带着。
油饼,麻花和油糕,包子,这些都是拜年物,一般家庭主妇们会按照来年需要拜年的人数,提前将这些东西预留好,免得到时候不够拿。
当然,预留的东西都是品相最好的。
人们总是将更好的东西送给别人,次一点的东西留给自己。
今年过年,家里孩子多,余秋堂跟姐姐们说,多蒸点包子,不仅有糖的,还有肉包子,让孩子们吃个爽快。
再不要因为选择而遗憾。
专门腾开一个大缸,就是为装包子备用,反正这边零下几十度,也不怕包子会坏,放一个月一点问题都没。
家里大家都在忙碌,余秋堂也不能歇着。
将肉分了四个九斤重的块,绑在摩托车上,迎着凛冽的朝阳出门。
冬天的朝阳,不但增加不到几分温暖,反而在日出这个时候,是冷的阶段。
配合着西北风,即使戴着头盔,依然还有一些拦不住的风从缝隙里溜进来,吹的余秋堂脑瓜子疼。
但也没办法。
他这还是骑着摩托车,如果是自行车的话,怕是这么大的风,根本走不动。
三十多公里,说长不算长,但因为路势不平,高高低低,骑车子的话能把人累死。
外婆家的镇子叫洪乡。
也是一个靠山的小乡镇,无论是人口还是各种发展,都远远赶不上清泉镇。
按照配置,乡镇虽然是同个级别,但具体还是有区别,乡的规模一般要比镇子小很多。
甚至这个年代的很多乡,都是因为历史原因才遗留下来的编制,晚些年慢慢都会被合并。
这个洪乡便是那种编制很小的乡之一。
余秋堂前世就感觉这个洪乡的人口搞不好还不如他们王家庄一个村子多。
等摩托车进入洪乡地界,他又遇见了同样的问题。
忘记外婆家怎么走了。
前世外婆在世时,他还会每年去看几次外婆,捎带着看看舅舅。
外婆去世,他就懒得去了。
反正和舅舅们关系也很一般,根本谈不上亲。
关于舅舅们和父亲的关系,其实他也是模模糊糊,不知道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反正是父亲有父亲的怨气,舅舅们也有他们的不满。
外婆谈起这个事,总是长吁短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时间久了,他就在心里留下关系疏远的印象。
人在童年乃至少年时代留下的一些印迹,往往奠定一生的性格和处事作风。
当舅舅们在心中印象很一般,那成年后,就更没心思去缓解。
只会觉得,既然母亲已经去世了,唯一疼他的外婆也走了,那舅舅家这些人,也就是亲戚,没有大事就无需走动。
而人只要还没死,就没啥大事。
所以也就真是舅舅们去世,这才回去参加葬礼,礼节上保持住而已。
骑着摩托车在小村里转了好大会,他终于才找到大舅家的院子。
他们家门口有两棵很大的柳树,非常容易辨认。
但找到后,他并没有进去,而是绕过大路,先去外婆家。
外婆现在跟小舅舅住在一起。
照规矩,肯定是要先去外婆家送。
余秋堂对三个舅舅的认知,只有非常粗犷的味道。
只知道大舅洪富生很高,大概有一米九的样子,但是很瘦,从小到大,余秋堂也就见过几十次大舅,每次都因为要仰着脑袋看他,觉得脖子困,很麻烦,所以没有仔细看。
但舅舅毕竟是舅舅,倒不像大姑父那样陌生,走在路上,可能压根认不出人。
据母亲说,大舅年轻时候长得英俊潇洒,高大帅气,当年验HWB的时候,大舅就被选上了,本来要去首都,火车都开了,却因为舍不得家从火车上跳下来。
然后就做了一辈子的小工。
大舅和父亲余得金同岁,也是五十好几的人了。
二舅洪富财是个卖豆腐的,不喜欢说话,二舅母很强势,家里一直有股浓浓的豆腐味。
小舅舅就是很普通的农民,农忙的时候干农活,农闲了就去做做小工,也没啥本事,话也不多。
这么一想,三个舅舅话都很少。
这可能也是他不了解他们另外一个原因。
外婆家和大舅家直线距离不到两百米,就是相隔一片田地,但绕过田地走大路,则是有二里多路。
若是空手的话,肯定会走田地,但现在骑着摩托车,那就必须绕大路。
路上不时看到很多小孩子站在门口放鞭炮。
这个年代的孩子多,每家再不行都要两三个,而附近的孩子们聚集在一起,那就是成群结队。
不像后世,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走到哪里,都看不到几个孩子。
车子来到外婆家门口。
外婆家住的还是地坑院,和他们家差不多。
大家原本都是住在一个大的地坑院里,大的孩子一个个分家出去,最后父母就会和最小的儿子住在老院子。
余秋堂将摩托车停在巷道口,解下肉袋子,背着下到门口,推推大门,里面没有关,便直接下去。
刚进门,就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一只手抱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另只手还提着半篓柴火,看到余秋堂进来,好奇地打量着他。
“你……找谁?”
余秋堂开始也微微有些发愣,但很快从女人的相貌里,回忆起一些事情,才想起这是他的小舅母张巧巧。
小舅比母亲小很多,仅仅比他大七岁,所以小舅母大概比他也就大四五岁最多。
算是半个同龄人。
这在这个时代相当常见。
因为生孩子跨度时间长,可能第一个孩子和最后一个孩子年龄相差二十多岁,若是下一辈也结婚生孩子早,就可能出现长辈比晚辈小的情况。
既然来了,余秋堂还是要表现的好一些。
他将背上的袋子放下来,提在手里,笑着说:“小舅母,我给你们送点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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