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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44节

  余秋江在旁边也听进耳里。

  王浩峰头脑简单,听余秋堂说便是说,丝毫没有联想余秋堂哪里懂得这么多知识,只是觉得这个兄弟很牛逼,他很骄傲。

  余秋江就冷静多了。

  但他也想不通,若不是对余秋堂很熟悉,他甚至怀疑这还是不是自己那个性格怯懦的堂弟。

  前面脖子已经被钢枪捅出个窟窿,流掉很多血,再经过刚才动作,野猪的血基本算是被放干,所剩无几。

  剩下的血就像是拧干的衣服,摸起来总有点水,但再使劲也拧不出。

  “看着,峰子,给你表演个绝活!”

  余秋堂将刀子放到野猪屁股位置,心里暗暗使劲,将力量全部加注在右手上。

  “你这是要划肚子?”王浩峰迫不及待的凑过来。

  “没错,”余秋堂笑着解释,“这宰猪使刀的本事大不大,有几分火候,全看划猪需要几刀。早些年老师傅都说,三刀以上窝囊废,三刀算是合格,两刀是高手,若是能一刀划开,那就是大师傅。”

  “那……”

  王浩峰刚要说你需要几刀,却看到余秋堂的刀从屁股后肛处,如行云流水,一刀直接划到猪头上。

  “牛逼啊!”王浩峰震惊莫名。

  余秋江也是眼睛睁的老大。

  他如何不知道这一刀的功力,兼具熟练度,精确度,游刃有余处还需要扎实的力气做基础。

  这真是余秋堂嘛。

  他咋越来越不认识这个堂弟了。

  就凭他刚才表演的这手功夫,别的不说,就专门给方圆村子里杀猪宰牛,就能把日子过好,怎么都不会饿死。

  完全想不通。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种本事,他关键不是一朝一夕,能简简单单就学会啊。

  而力气要锻炼起来,更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磨练。又不是地里种庄稼,上点化肥,多浇点水,庄稼就能涨得快点。

  他再结合余秋堂这段时间其他动作,什么制造弩啊,做身旁插着的这杆长枪,还有今日先前两枪戳死两只豺的勇猛。

  他的心嘣嘣跳个不停。

  堂弟这该不会是被其他人附身了吧。

  余秋堂可不知堂哥心里早就怀疑他,已经将他很神秘力量联系在一起。

  随着野猪的肚皮被彻底划开,里面各种内脏便一咕噜全部掉出来。他手起刀落,麻利将猪肠,猪心猪肝等内脏掏出来丢在旁边。

  “峰子,把这些东西在溪水里冲冲血,装到袋子里,回去可以炒着吃。”

  这些东西如果卖的话,也卖不出啥价。

  除了猪舌头稍微贵点,其他东西都是几分钱,只要买其他肉,就能加给你。

  若是家猪,这些东西都还不错,野猪实在是太骚气,一般人根本吃不进去,能吃进去的都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美食界的英雄。

  趁着王浩峰洗内脏的功夫,余秋堂有条不紊分割猪肉。

  他先是将脑袋割下来,整个让余秋江装在袋子,割肉要不要割猪头都行。若是家里杀猪,为保证肉的完整性,开始不会直接将脑袋割下来,而是等所有东西处理完毕后,再单独割下。

  后世猪头肉比较值钱,早些年的猪头肉却是很贱。这个时候人们看猪好坏,主要是看多厚的膘,猪头上都是瘦肉和筋,反而没有多少市场。

  严格来说,瘦肉哪有肥肉香,真正做的好吃的肉,其实都是肥肉,最多来个肥肉相间,单独用瘦肉并不好吃。

  解决掉猪头便是猪腿。

  先前余秋堂将两条猪腿半截直接砍断,掉进溪下面的淤泥里,便剩下两条半的猪腿,切下来装进袋子,最后就剩下猪的整体。

  也是整个杀猪过程最需要力气,最费人的过程,这个阶段需要将整张猪皮扒掉,这玩意儿,若是被吊起来,有专门的设施还好说,直接就这样放在地上,那是相当困难。

  余秋堂在余秋江的帮助下,足足扒了三四十分钟,才将整张毛茸茸的猪皮扒掉,天本来就热,两人搞的满头大汗,身上衣服也被汗水完全浸透。

  脱下来一拧,就像刚洗过的衣服,能哗啦啦向下流水,饶是这样,余秋江心里估算下干活的难度,觉得换成自己,肯定是没戏。

  对余秋堂的佩服,更增几分。

  猪皮照例也是填进袋子带着,这东西搞回去给父亲,他是个大能人,能割出几双皮靴,冬季能保暖,进山的时候也能防水防咬。

  野猪的皮相当相当厚实,一般动物轻易都咬不穿,也是个好东西。

  所有杂物都清除,剩下的便是最终的肉,余秋堂将肉一割为三,准备三人各一份。

  此次进山,两个兄弟原本是帮他忙,野猪也算是额外收获,过程中他出的力气不小,但其他两人也帮了大忙。

  不管是前面被豺围攻,充当坚决后盾,让他可以直对面前的豺保持警戒,还是后面帮着解决野猪,处理野猪的肉,都是出了大力气。

  后面依靠两人的事情还多着,他可没觉得自己牛逼,就要拿走大份。

  然而。

  当分割完毕,让两人各自拿一块时,两个人是坚决不要,纷纷说这次的大工程是余秋堂,理应他拿大份,若是平均分配,那对余秋堂太不公平。

  余秋堂怎么说都不行。

  眼看着三人纠结几分钟还是互相不退让,最后还是以他让步结束,最后的分配方式是他独得三分之二的猪肉。

  余秋江和王浩峰共同分享三分之一。

  猪头给余秋江留着,而猪心猪肺猪肝和猪舌头,猪耳朵以及猪腰子等,全部留给王浩峰,两只豺本来是余秋堂自己戳死,也归余秋堂所有。

  余秋堂觉得这样他占便宜太多。

  王浩峰和余秋江却认为很合理,即使他们分的这些肉,每人也能分到三十斤好肉,还有一堆猪头或者内脏,都够吃段时间。

  若是没有余秋堂,他们什么都没有,能得到这些,已经心满意足,哪能要求更多呢。

  回去的路上,王浩峰背着一扇猪肉,手里还提着一袋子内脏,虽然腥气扑鼻,他却丝毫不在意。

  野猪肉相对家猪要更骚气,但对于吃不起肉的人来说,这些味道实在不算什么,不骚,还不好吃呢。

  “堂堂,我们现在下山,那你的木头咋办呢,搞来搞去,你的事还没办完。”王浩峰也没忘记余秋堂的事。

  余秋堂笑笑,“我找木头就是为了做弩,做弩是为了打猎,那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得到猎物,那弩迟几天再做有什么关系。”

  王浩峰咧嘴笑道:“哈哈,说的也是,你放心,下次我们继续和你一起来,保证给你多找点木头,让你满意。”

  “行,你们不去,我也会拉着你们。”余秋堂自然不会客气。

  “啊哈哈~”两人都笑起来,余秋江也带笑点头。

  跟着余秋堂进山,得到这么多猪肉,若是卖的话,即使野猪肉不如家猪能卖上价格,至少也在块把,三十斤就是三十块,还加个猪头。

  这要靠打东西卖,可是需要不少时间。

  打铁这种买卖,要看季节,也要看运气,好的话可能每月有几十块收入,若是不好,可能整个月都没啥生意。

  妹妹身体不好,不能见风,基本干不了啥事,家里都要靠他支撑,不仅要维持两人生活,还想攒钱到大城市给妹妹查查身体呢。

  上次镇上卫生院的医生来村里,看到妹妹的身体,说是大城市的医院可能有解决办法,让他有机会带妹妹去看看。

  他不知道大城市到底在哪里,但想来想去,要出去,要治病,都需要花钱,不管如何,赚更多钱攒着总没有错。

  要是我也有堂堂这样的本事就好,他默默看着余秋堂背影,胡思乱想着。

  真有那样的本事,我就不用整日守着几尺见方的打铁炉,会更快攒够钱,让妹妹能治好身体,也和其他同龄姑娘那样,自由开心地生活在外面。

第70章 关于奶奶,一地鸡毛

  三人回到村口,余秋堂将钢叉顺便放到余秋江处,和王浩峰在路口分别,各自回家。

  回去的时候,因为身上浓浓的血腥味,吸引沿路的看门狗吠个不停,但这时候的狗都被栓着,可不像后世,能出来到处跑。

  也不是担心狗咬人,而是担心人吃狗。

  人穷时,除了人,看到什么东西,都会想着能不能吃,这种习惯逐渐成为印在人们灵魂深处的饥饿感。

  以至于后世人们不再为吃不饱肚子而发愁,也不会再把吃肉当作困难,但人们看到各种没见过的物种,都会冒出“它的味道吃起来咋样”的念头。

  说是饮食文化,但其实所有饮食文化的形成,往往都充满着无奈,有多少真正是因为想吃得更好而流传的呢。

  因为犬吠,邻居们自然要出来查看,看到余秋堂一身血,开始还有些惊讶和畏惧,不知他袋子里渗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待问清是野猪肉后,则纷纷很羡慕,虽然野猪肉比较硬,吃起来还有股淡淡的骚味,但再骚也是肉啊。

  很多人家大白馒头都吃不饱,更不别说吃肉,嘴里面馋的只要听人说起肉字,就能流好多口水。

  “没想到啊,你还有这种本事,堂堂。”

  “可不是嘛,你看这猪大的,怕是得有一百多斤吧?”

  “哪止,至少两百开外。”

  “这要吃多久才能吃完,真的本事大,我们家那几个臭小子,让去山里砍个柴,都能被獾追的鞋跑掉一只,没出息的。”

  余秋堂听力好,即使很细微的闲谈他都能听得清楚。

  虽然靠山,但是附近的猎人并不是很多,每个村子最多也就两三个,甚至有的村子还没有。

  猎人不是啥浪漫的工作,若是只想在外围打打野鸡野兔啥的,一般不会出大问题,但要是一旦进入山林深处,目标瞄准豺狼虎豹熊瞎子,那可就说不好。

  和出去打仗没啥区别。

  也是脑袋栓在裤腰带上,一个不留神,竖着出去,回来的时候就会横着。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猎人其实不仅需要苦练本领,但也与天赋和身体有关。

  有的人耐力天生好,跑得快,力气大,那即使不用枪,在关键的时候,只要不是碰到熊或者豺狼群,都有转圜的余地。

  相反,身子骨很弱的人,即使丢一杆枪给他,也难以成为有些猎人。

  很多时候,面对凶猛的猎物,其实只有一枪的机会,猎物不会原地站着让你打,若是遇见猛兽,伱一枪也不一定能干死。

  只要它们不死,那你就危险了。

  没有沉着冷静,做好下个猎杀阶段的准备,就可能成为野兽的点心。

  “喂,秋堂,你这野猪肉卖不卖啊,我想搞点,让孩子们尝尝。”

  余秋堂停住脚步,转身笑着对问话的邻居说:“婶儿,你要啊,行啊,那就卖你点,你等下来我们家吧。”

  “那……你给婶儿算多少钱一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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