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我有每日情报系统 第1节
美警:我有每日情报系统 作者:岩隐士
什么是美警啊?以德服人!
不服?
刚刚穿越到了美利坚巴尔地摩市,成为了一个维护自由与正义的美警表示:那就一直清空弹匣,清到你服为止!
第一章 香甜自由的空气
美利坚不该被自由和对立所定义。
每年枪击致死七万多人?
毒品以及黑帮?
失踪与死亡?
不!那是你没有了解美利坚的根本。
马里兰州最大的城市巴尔地摩,这里平均每个社区,都有一个黑帮以及毒贩。每个黑帮,平均每天都会发生六起毒品交易以及枪支犯罪。每个帮派成员,都至少有十二项暴力袭击,贩毒,拒捕,抢劫等案底在身。
在这里任何能够活下来的,随随便便拿出一个,都足够在其他的地方称王称霸。
进监狱?
你懂不懂什么叫自由国度?
大帮派的首脑,和那些经营监狱生意的老板,都是亲密的合作伙伴。
他们有个专业名词,叫度假。
只要你给点钱,每天都有一个小妞能够送进来,与你翻云覆雨。
单独的空间,一水的意大利家具。电视,冰箱只是基操。网上冲浪,电子游戏,狱警会变着花样给你送。大佬一高兴,说不得打赏点小费,足够他们在外面潇洒几次的了。
当然了,这种自由模式在小奥黑上来后,好了不少。
联邦调查局做过一个百分制的城市安全表,在小奥黑上来前,巴尔地摩的得分,只有可怜的一分。现在,经过不懈的努力,成绩喜人,进步巨大,终于完成了四年翻一翻的壮举。
巴尔地摩西南部,火车头社区的某间公寓。
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穿着一身本地警局制服,头发棕黄,黑褐色眼珠的年轻人,正在洗脸。
“呼!”
镜子里的人,看着自己,露出一个似乎暗藏兴奋和狰狞的笑容。很好,跟前世一个美剧里,叫做祖国人的超级英雄,有至少八成相似。但会更帅一些,更加年轻,只有二十岁出头。
实话实说,范作人对自己的这个笑容还是有点不适应,明明我笑的很和善来着。
过来前,他是一个屠夫,在东北某肉联公司下属的屠宰厂工作。
后来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导致进入了心理与精神疾病康复中心,并且一住就是八年。
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知道我这八年是怎么过的吗!
好在他积极配合治疗,终于让医生认为自己成功康复,并重新获得了自由。正当他准备迎接生活的美好,走出康复中心大门的时候,他竟然直接穿越来到了这里。而从穿越到现在为止,已经整整一年时间了。
他现在的全名,叫汉尼拔#米克尔森,一个巴尔地摩市警察局的警察。刚刚度过代培期,今天可以正式的独立出警了。
但在巴尔地摩成为警察,那不是找死吗?你不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你不想真正的……活着吗?
幸亏啊,还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他能够看见一个虚空的投影。
而这个虚空投影,在今天一早,竟然出现了几行字:
“每日情报:
一,格里菲斯大道强力肌肉夜店,下午三点,会有骸骨帮主导的毒品交易。
二,隔壁街区哈里斯太太走丢的宠物猫,将会出现在市中心的伍德宠物商店售卖。
三,楼上印度裔邻居卡皮尔,因为和老婆离婚,在下班时会带回一条宠物蜥蜴。
四,第三大街里侧第三个暗巷的垃圾堆里,存在一条超过八十克的金项链。
五,第五分局多诺万中尉的儿子胡安,傍晚会在海湾公园中,虐杀一只流浪狗。”
看见这个,汉尼拔第一反应是兴奋。太好了,这玩意终于能用了。
但只有情报,没有别的吗?
好吧,先不管那么多。
于是他逐条看去,结果越看越是皱眉。
五条情报中,第一条是身为警察最需要的。第四条,是身为人最需要的。剩下的,没鸡毛用啊。
自己首先是个人,所以汉尼拔果断先要搞第四条。
至于说第一个,需要等等再说,这样才够真实。先打个电话。
拿出一个水果手机,汉尼拔往自己的上司,警务上士马绍尔的手机打了过去。
“汉尼拔?”
“是我长官。”汉尼拔说道:“我有个线人忽然找到我,说要提供重要的情报。长官,我今天可能要晚去警局一会。”
“哦?是关于什么情报的?”马绍尔上士没有问线人是谁,因为每个警察的线人都是保密的,除非警察本人主动说,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问的。
“他还没说,但跟我保证肯定是有价值的,我自然同意了。现在我要出门就是要去找他。”
“唔……那行,我知道了。中尉问起来,我会帮你解释。”说到这里,马绍尔有点犹豫,道:“汉尼拔,你今天才算有资格独立出警,我希望你明白轻重,中尉可不太好说话。明白我什么意思吗?”
“放心长官,我肯定会带着情报回来。”
“好,到时候联系我。”
中尉不太好说话?我他妈管他好不好说话呢。不就是在代培期,揍了他侄子一顿,有什么大不了的吗?
那还是在代培期,一个老警察负责带着自己和中尉的傻侄子马修。
一个怎么喊,怎么警告,都不愿放下手中木棍的小崽子,不电他留着他?
结果就在这一次执法中,马修这个傻B用电击枪没电到嫌犯,反而电到了自己。于是乎汉尼拔凭着自己的钢铁意志,硬扛着电流,给他来了个上勾拳,这很合理啊。
汉尼拔挂断了电话,拿着自己的备用枪出了门。
大美利坚,火力为王。
所有的警察局都在鼓励自己的警员买枪。只用警察局配发的一把格洛克十七能行吗?我不要面子的?
但是吧……汉尼拔没啥钱啊。要知道现在他还欠着银行不少呢,主要是用来还上警校的贷款。
别人有自己也得有啊,所以汉尼拔只能买了一把格洛克十九作为备用枪。这把枪是一把比格洛克十七更短小的型号。他专门买来,放在裤腿枪套中,防止万一用的。
第三大街的路有点远,在海湾公园附近,如果是晚上的话,倒是可以顺道去海湾公园,看看隔壁分局多诺万中尉的儿子胡安,是为什么虐杀流浪狗的。
但现在……算了,搞钱,搞事业才是主要的。谁都不能阻止我进步的决心。
“哼!痛痛痛!”
骑上死鬼老爹留下来的唯一财产,一辆老款哈雷至尊滑翔。没用太久,就来到了第三大街往后数的第三个巷子中。
第二章 金子到手
汉尼拔骑进了巷子里,鼻子中登时充斥了一股石楠花,呕吐物,发霉的食物,发酵的人屎等等的混合气味。
没事,搞钱嘛,咱不嫌弃。
往里骑了五十来米,旁边就是一个垃圾堆。看见它后,汉尼拔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嚯~~!!!”
太他妈大了!这得翻到什么时候啊,沃日尼玛的。
将摩托停在了一边,汉尼拔走到了垃圾山跟前,很是犯愁怎么翻找。不住打量,左右的度着步子。
正当此时,垃圾堆中有人突然大喊:“别开枪!警官,千万别开枪,我要出来了!”
就看垃圾山中间部分,有两只手举了起来。随着他起身,各种垃圾在身上不住的掉落,仿佛脱下了吉利服的狙击手,露出了真容。
这是一个头顶安全套,嘴中叼着半拉甜甜圈的流浪汉。
这个流浪汉大约不到四十岁,可能是被酒色所伤,忌酒的后遗症。明明知道他在看着你,但其中一只眼睛却斜歪到太阳穴了。而且控制不住的,一会换成左眼,一会换成右眼。
汉尼拔看见他这个样,不由得笑了笑:“你睡在这里面,是怎么没被熏死的?”
“别杀我警官。”看见汉尼拔的笑容,流浪汉明显僵住了。
随即求饶道:“我真的什么都没做,也……可以什么都做,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很好!很听话啊,我喜欢。
“回答我,你在这多长时间了?平时就在这里睡觉?”
“对,平时我就在这里睡觉,我认床。”
说到这里,流浪汉稍微回忆了一下:“我已经在这里有将近一年了,这里很臭,没什么人来,但我很小就得了鼻炎。而且我很有觉悟,知道既然当个流浪汉就不能太讲究。所以不如就在这里住了,生活很稳定。”
“行了,把手放下吧。我问你,最近一段时间你睡在这里,看见什么人来过来吗?”
“没有啊?”流浪汉感激的放下了手。
然后他翻楞着眼睛,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对。昨天晚上我睡觉的时候,有两个酒鬼,拎着酒瓶一边喝酒一边经过这里。我开始没怎么注意,一直到他们中的一个没站稳,栽倒在垃圾堆里,另外一个还嘲笑他来着。”
“哦?”汉尼拔追问道:“你确定他们是喝酒栽倒了?没看错?”
“没看错,就摔在了这里。”流浪汉信誓旦旦的,用手指着一个地方:“我还在那把他丢掉的酒瓶捡起来,里面还有小半瓶酒呢。味道不错。但也是这样,所以我才睡到了现在。”
汉尼拔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向了垃圾堆的一个地方。
有明确的目标就好办,但怎么才能给他弄走呢。
“在这个方向的那条街上,我刚刚过来的时候,看见有人在发免费的披萨。”汉尼拔指了一下,接着道:“你去领点吃吧。”
“我不饿,警官。事实上,我昨晚喝了半瓶酒时,当时吃了不少东西,虽然我不知道吃的是什么。”
汉尼拔面色变冷:“我他妈的让你去领,不是因为你饿不饿。而是因为一会有个叫特浪普的地产大亨,来这一片考察有没有投资的必要。市里的老爷们肯定不愿意看见你在这碍眼,懂吗?赶紧给我滚!”
“好……好,我这就走,这就走。”流浪汉很是害怕,滚得非常形象,充分的诠释了什么叫屁滚尿流。
不得不说,有了警察这个身份也挺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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