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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屠户之子的科举日常 第155节

  上款小字刻着王明远的功名、籍贯,下款则是立坊的年月。

  牌坊背面,则刻着“光宗耀祖”四个大字。

  阳光照在崭新的石坊上,字迹清晰,气势不凡。

  就在红绸落下的那一刻,仿佛掐好了点,戏台上正好唱到一句高腔:“一举夺魁名扬天下,皇恩浩荡福泽万家!”

  那声音穿云裂石,带着秦腔特有的慷慨豪迈,与眼前这光宗耀祖的场景完美契合!

  台下爆发出震天的叫好声和掌声。

  鞭炮再次噼里啪啦地炸响,硝烟弥漫中,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与有荣焉的喜悦和自豪。

第222章 祭祖

  王金宝站在新立的牌坊底下,背着手,眯着眼看了又看。

  他心里头滚烫,像揣了个小炭炉。

  老王家,从他爷那辈杀猪起家,到他这儿,总算是在这十里八乡,真真正正地挺直了腰杆,扎下了深根。

  因为揭彩的吉时定得早,所以祭祖放在了揭彩后。

  “走了!后头的跟紧点!”王金宝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嗓子,打头就往村后山走。

  他身后,王大牛、王明远、狗娃,再后头是清水村所有能走动的王姓男丁,浩浩荡荡一支队伍,人人手里都没空着。

  香烛纸马,金银元宝,三牲祭品,这些都是寻常。

  最扎眼的,是队伍中间几个年轻后生扛着的那一堆东西——花花绿绿的纸扎,在太阳底下格外显眼。

  领头的几个,依旧是老熟客了:高鼻梁、深眼窝,穿着省布料的胡裙,身段勾勒得凹凸有致的西域侍女纸人。

  跟在她们后头的,是几个浑身漆黑、肌肉疙瘩块块隆起的昆仑奴纸人,个个膀大腰圆,看着就有一把子力气。

  王明远跟在他爹身后,眼角余光看着那堆迎风招展、有些“伤风败俗”的纸扎,嘴角忍不住抽了抽,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复杂难言。

  他快走两步,凑到他爹身边,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无奈和一丝哭笑不得:“爹!你们……你们这几年,真就一直给祖宗烧这个?!”

  王金宝正昂首挺胸走着,感受着身为举人爹的荣光,被小儿子这么一问,老脸难得地红了一下,有点讪讪的。

  他清了清嗓子,“咳咳……这个嘛……祖宗……祖宗就好这一口!不然能保佑你从童生一路考到举人?这可都是实打实的!心诚则灵?心诚则灵!”

  话是这么说,可他自己心里也有点打鼓。

  但一想到小儿子那沉甸甸的举人功名,再想想还在驻守边关的二儿子,那点不自在也就压下去了。

  为了两个儿子,这点“另类”的孝心算啥?

  王明远看着他爹那强装镇定的样子,心里又是好笑,又有点发酸。

  他自然是不信这些的,但这份来自父亲最质朴、甚至有点“跑偏”的祈愿和爱护,沉甸甸的,让他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罢了罢了,父亲开心就好,反正……烧都烧了这么多年了。

  旁边的狗娃倒是兴致勃勃,他指着那个最壮实的昆仑奴纸人,小声跟王明远嘀咕:“三叔,你看那个,扎得多结实!胳膊快赶上我的粗了!烧下去肯定能帮太爷爷他们干不少重活,开荒种地都不愁!”

  他又瞥了眼那几个西域侍女,挠挠头,脸上露出点困惑,“就是这几个……看着细皮嫩肉不像能干重活的,也不知道下去能帮祖宗干啥?端茶递水估计都嫌她们穿得太少,晃眼……”

  王明远:“……”

  他默默加快了脚步,决定暂时屏蔽掉侄子“贴心”的分析。

  队伍到了后山王家祖坟。

  经过三年前那场大火,再加上王金宝和王大牛这几年频繁的、火力旺盛的祭祀,这片坟地依旧没啥像样的草木,显得有些光秃。

  时辰到了,王金福作为族长,主持仪式。

  他清咳两声,努力让表情显得庄重些,开始念祷词:“列祖列宗在上,后世子孙王金宝,携子王大牛、王明远,孙王狗娃,及王氏阖族男丁,谨以香烛牲醴,异域……呃,珍玩仆役,致祭于先茔之前……”

  念到“异域珍玩仆役”时,他舌头差点打结,赶紧含糊过去。

  他眼角瞟了瞟那堆格外醒目的纸扎,心里头也是五味杂陈。

  每次整这出,他都觉得有点……有点伤风化,可人家儿子就是有出息啊!这上哪说理去?

  仪式按部就班进行。

  上香,奠酒,献祭品,然后是三跪九叩的大礼。

  王金宝领着儿子孙子跪在最前头,动作一丝不苟。

  王大牛更是憋足了劲,磕头磕得咚咚响,生怕祖宗听不见他的诚意。

  香烟袅袅升起,蜡烛的火苗跳跃着。

  接着,就是重头戏——烧纸。

  大量的纸钱被抛进火堆,然后,那堆西域侍女和昆仑奴纸扎,也被依次投入了熊熊火焰中。

  火舌迅速舔舐着彩纸竹篾,发出噼啪的声响。

  鲜艳的颜色在火光中扭曲、变黑,化作翻飞的黑灰,带着一股特有的焦糊味飘散开来。

  王金福和一众王家族人,站在稍后一点的地方,个个伸长了脖子,眼睛瞪得老大,死死盯着那燃烧的火焰,又时不时瞟一眼坟头左右,脸上充满了某种难以言喻的期待。

  尤其是几个年轻后生,呼吸都屏住了,仿佛在等待什么神迹发生。

  然而,这一次,一切都很正常。

  除了火烧得旺点,纸扎烧得快了点,再没别的动静。

  没有突然冒起的青烟,也没有突然着起火的坟头,坟头还是那个光秃秃的坟头。

  火焰渐渐小了下去,最后只剩下一堆灰烬。

  前头,王金宝已经领着儿子孙子磕完了最后一个头。

  他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和裤腿上沾的泥土,脸上是完成最后一件大事后的轻松。

  他似乎感觉到身后过于安静,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见大家都愣愣地盯着火堆,不由纳闷道:“咋了?都愣着干啥?收拾收拾,下山了!村里还有那么多客人等着招呼呢!”

  王金福一个激灵,猛地回过神,赶紧挤出一个略显尴尬的笑容,连连点头:“没、没啥!好,好!下山,招待客人要紧!招待客人要紧!”

  心里却莫名有点小失落:唉,咋这么平常呢?还以为三牛这次来会有什么异象呢?该不会……

  呸!呸!呸!乌鸦嘴!

  王金福在心里默默的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子。

  祭祖的队伍又浩浩荡荡地下山了,回到村里,已经是热闹得翻了天。

第223章 这族长你来当吧

  王家院子内外,村口的空地上,席面已经摆开,足足几十桌。人头攒动,喧声鼎沸。

  来的客人五花八门,有清水村本村和邻近村落的乡亲,更多的是闻讯赶来沾喜气的。

  王明远也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赵夫子也来了,穿着件崭新的长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眉眼深刻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他拉着王明远的手,激动得说不出别的话,只是一个劲地说:“好!好!明远,你给咱们争气了!”

  旁边站着的是镇上学堂的孙夫子,脸色就有点复杂了。

  三年前,王明远还是个需要赵夫子带着去他学堂的乡下蒙童,这才多久,竟然一跃成了乡试解元!

  而他学堂里最好的学生,如今也还在为个秀才功名挣扎。

  他端着酒杯,过来敬酒时,笑容都有些勉强,话里话外带着点酸气又不得不服:“明远啊,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老夫……老夫佩服!”说完就一仰脖子灌了一杯。

  王明远笑着回敬,态度谦和。

  看着孙夫子,他不由得想起三年前那个午后,赵夫子带着他去镇上孙氏学堂,几个少年人斗诗的场面。

  那些歪诗如今想来稚嫩可笑,但那份少年意气,却仿佛就在昨天。

  时光荏苒,世事变迁,让人感慨。

  除了两位夫子,更多是镇上肉铺和卤肉店多年的老主顾、老街坊,还有各路拐着弯的亲戚。

  赵氏带着两个媳妇,今日可是彻底放开了,虎妞也跟在旁边亦步亦趋的学着。

  三人穿着新衣裳,戴着金首饰,脸上笑开了花,穿梭在席间,见人就拉着手说话。

  “他婶子,你快尝尝这肉,我家狗娃卤的!香不?哎呀,都是托了我家三郎的福啊!”赵氏嗓门亮堂。

  刘氏更是直接,指着自己头上的簪子:“大娘你看,这是我家三郎特地从湘江府买了带回来的!这孩子,就是有心!”

  她们俩一唱一和,把王明远从头到脚夸了个遍,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老王家出了个文曲星,连带这席面上的肉都更香了几分。

  小孩子们更是开心得像过年。

  猪妞和猪娃成了孩子王,被一群半大孩子围着,听他们讲府城的新鲜事,分食着席面上抢来的糖果点心,小脸上满是骄傲和兴奋。

  就连王大牛,也遇到了“老熟人”。

  隔壁村那个以前他总是偷偷羡慕的老地主吴老财,今天也带着厚礼来了。

  吴老财几年前见到王大牛,最多是点点头,眼神里带着点居高临下的意味。

  可今天,他老远就堆起笑脸,快步走过来,抓住王大牛的手就不放,一口一个“大牛兄弟”,叫得亲热无比,直夸王大牛有个好弟弟,老王家祖坟冒了青烟。

  喜得王大牛手脚都没处放,只会咧着嘴嘿嘿傻笑,心里那叫一个舒坦。

  流水席一连喧闹了三天,整个清水村都弥漫着酒肉和喜庆的味道。

  直到第三天下午,客人们才陆续散去,留下满地的狼藉和疲惫又满足的王家人。

  喧闹过后,夜里,王家堂屋点起了油灯。

  一家人累得东倒西歪,但精神头都还好,正说着收拾残局的事,院门被敲响了。

  王大牛去开了门,惊讶道:“金福伯?这么晚了,您咋来了?快进屋坐。”

  来人正是族长王金福,他脸上带着酒后的红晕,但眼神却很清醒,甚至有点过于郑重。

  进屋后,拉着王金宝两人在院子里坐下,开口第一句就把王金宝砸懵了。

  “金宝老弟,”王金福语气异常认真,“我思来想去,咱老王家族长这个位子,还是你来当最合适。”

  王金宝正端着碗喝水,闻言差点呛着,放下碗,连连摆手:“金福哥,你这话从哪说起?你这族长当得好好的,为人又公道,大家伙都服你。咋突然说要让给我?这不成,这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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