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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现实剪辑成电影 第37节

作品出来了,但是罗蒙脸上却没有一丝一毫高兴的神色。

新警察故事。

警察故事。

警察。

我他妈一个越狱犯+旧金山最热通缉犯,我去拍警察故事?

玩呢?

就算我是青春版上帝,也不能这么360°大转弯吧。

哪怕我是满血版上帝呢,我直接打个响指,给这个世界所有人清除记忆,然后从新来过。

就在罗蒙纠结,自己是不是该换一座城市,来拍这部警察电影的时候,评论区飞速上升的一条评论,打断了他的想法。

【希望新电影中,蒂法能作为真正的女主出现,而不是作为只露几面的配角,或者干脆变成了已故亡妻,老罗,说真的,只要蒂法出场多,我的硬币都归你。】

五百赞。

一千赞。

三千赞。

五千赞。

看着热度飞升的这条评论,罗蒙决定尊重观众:什么越狱犯,什么通缉令,什么旧金山第一悍匪,那些都不过是洒洒水的小问题。

只要观众们喜欢看,上帝面前没有问题。

决定了接下来要进入旧金山警局,罗蒙开始放缓车速。

本来他是打算把蒂法送回家后,和蒂法来个告别的,但是现在嘛,告别直接改惊喜了。

缓缓驾着车,罗蒙来在旧金山南区的一处山崖之上,这里正对着大海,背靠着群山,是一处完美的日出观赏点。

把身上的西装,给熟睡的蒂法披上,罗蒙走下车,看着微微泛起鱼肚白的天际线,果断启动了延时摄影。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用得上,但有备无患嘛。

而且不摄影的话,自己愣着也没事干,总不能回车里盯着蒂法看人家睡觉吧。

确实,罗蒙承认那光景是赏心悦目,但他是导演,不是痴汉,不可能对女性做出那么失礼的举动。

如果有可能,他是想和蒂法长长久久合作下去,绝不会做这种影响两人关系的事情。

绅士风度,时刻保持。

罗蒙告诫着自己,开始全心全意的拍摄风景。

说起来,这还是罗蒙第一次,如此认真欣赏日出的场景,让他想到了语文课时,读到的屠格涅夫所写的《日出》。

记忆被唤醒,罗蒙开始下意识的背诵起来:

“朝阳初升时,并未卷起一天火云,它的四周是一片浅玫瑰色的晨曦。太阳,并不厉害,不像令人窒息的干旱日子里那么炽热,也不是暴风雨前的那种暗紫色,却带着一种明亮而柔和的光芒……”

“看啊!”

蒂法明媚柔和的嗓音,在罗蒙背后响起:“太阳从一片狭长的云层后面隐隐浮起来,露了露面,然后又躲进它周围淡淡的紫雾里去了。”

“屠格涅夫的《日出》,罗蒙,没想到你对俄国文学还有所研究?”

蒂法的琥珀色瞳孔,闪动着惊喜的光芒,自从离开大学的文学俱乐部之后,蒂法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人谈论过文学相关的事情了。

她虽然也有露易丝这样的好闺蜜,但她那个闺蜜,谈论甜点和八卦可以聊一周不重样的,但是聊起文学,她就只知道《哈利波特》和《福尔摩斯》了。

而且还都只是看过电影。

更让蒂法生气的,是她每次看点文学作品,露易丝都会奇怪的看着她,问:牛仔女孩不是喜欢枪和马吗?怎么还能看的进去文字?你不会是在看养马手册吧。

上帝在上,蒂法可以对着主发誓,如果不是她常年锻炼,有一颗健康而强壮的心脏,她早就被这个笨蛋女人气出心脏病了。

“罗蒙,你最喜欢哪个俄国作家啊?”

突然遇到同好,蒂法连罗蒙披给她的西装都忽略了,直接推开副驾驶的门,一溜小跑就跑到了罗蒙身后,满脸期待的看着他。

“呃……”

罗蒙被问住了,他也是完全没预料到,蒂法这个牛仔女孩竟然喜欢文学,而且还是资深文学爱好者。

这可是一下把他难住了,罗蒙总不能承认,他是小学时期,被班主任拿教鞭抽着,才死记硬背下这篇课文的吧。

那他的伟岸全能的导演形象还要不要了。

这一刻,贼起飞智,罗蒙大脑飞速运转,把自己脑子里的俄国作家都过了一遍之后,罗蒙看着蒂法笑道:

“俄国所有作家里,我最喜欢普希金。”

“你竟然喜欢普希金?”

蒂法直接跳了起来,激动抓住罗蒙的手:“你喜欢他的哪一部作品《自由颂》?《鲁斯兰和柳德米拉》?《假如生活欺骗了你》?《鲍里斯·戈都诺夫》…………”

蒂法闪动着眼睛,一连串说出十几部普希金的文学作品,给罗蒙听的那叫一愣一愣的。

好家伙,蒂法这是俄国文学专家啊,还好我不打算聊文学,不然真完蛋了,哪怕我能通过系统作弊,把这些文章都背出来,但一聊到分析环节,我不就抓瞎了。

罗蒙知道自己不能在这件事上通过系统作弊,所以他打算通过情感作弊,面对蒂法的询问,罗蒙摇摇头,解释道:

“我喜欢普希金,不只是因为他的文学作品,更是因为他能够为了心爱的女人参加生死决斗。”

“这是我最欣赏他的点,因为我也愿意为了我的挚爱之人,押上我的生命,我的一切。”

轰然倒塌。

蒂法那看似坚不可摧,用文学知识构筑起来的超级堡垒,在罗蒙的‘生死决斗’前,连一秒钟都没坚持,就轰然倒塌了。

大脑宕机的蒂法,完全忘记了什么文学,忘记了什么普希金,忘记了什么屠格涅夫,她现在就记得一件事情:

“咱们早餐吃点什么?”

问题一出口,蒂法简直恨不得把自己蠢笨的大脑掏出来:

啊~~~我这都是什么笨蛋反应啊!我怎么能突然问他吃什么,哪怕我问一句,如果是我,你愿意为我决斗吗?我都能把话题推进下去啊!

蒂法!你这个笨蛋!大笨蛋!

就在蒂法疯狂责备自己的时候,罗蒙的一句话,让她瞬间冷静下来。

“蒂法警官,我能问一句,你们旧金山警局的早餐好吃吗?”

“嗯?警局的早餐?你问这个干什么?”

“因为,我想入职啊。”

第047章 这不会是,女二号要来了吧(8K)

——觉得情节对不上的读者,请刷新一下上一章,我上一章重写了

*

细腻的手,带着点点温凉,轻柔覆盖在罗蒙的额头上。

“罗蒙,我听说人体温过高的时候,人的思维会产生混乱,但是你的头不烫啊,为什么也开始说胡话了。”

完全把罗蒙的从警愿望,当成了清晨第一个玩笑,蒂法笑眯眯的收回纤手,开口道:“走吧,我带你去中国街逛逛,整个旧金山城,就那里的早餐种类最丰富了。”

“蒂法警官,我是认真的。”整整脖子上的领带,罗蒙声线沉稳道:“我是真的打算去旧金山警局当警察。”

“你确定你是认真的?”

澄澈的琥珀色瞳孔微微颤动,蒂法死死盯着罗蒙,确认道:“你完全确定你是认真的,你没有和我开玩笑?如果你现在说是玩笑,我还可以原谅你。”

“我是认真的,蒂法警官。”

“罗蒙,那我也认真告诉你,我认识几位不错的心理医生,我现在就带你去见他们,我严重怀疑你因为碎石帮的事情,患上了PTSD。”

PTSD。

创伤后应激障碍。

是指某人在经历、目睹或遭遇死亡后,产生的持续性精神障碍。

这个病在美国军警行业特别常见,就像蒂法的警局同事里,就有相当一部分人患过这个病。

不过那些人的应激障碍后,都是变得超级惧怕死亡,每天裹着个被子在床上抖个不停,怎么罗蒙应激障碍后,变成主动找死了,难道是因为他击毙的黑帮分子太多了,所以病的比较严重?

见过太多同事因为PTSD痛不欲生,蒂法丝毫不敢耽搁,拉着罗蒙就要上车去看医生。

“蒂法警官,我没有应激障碍,我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要去旧金山警局当警察的。”

“你所谓的深思熟虑,就是赶着去见上帝?”

蒂法挑起绣眉,白了罗蒙一眼:“罗蒙先生,你了解你现在的身份是什么吗?海湾二号监狱头号越狱犯,外加碎石帮特大枪击案头号在逃犯。”

“你一个人在红色通缉令上占了两个名额,然后你跟我说你想去当警察?那你倒是跟我解释一下,你这种行为不算应激障碍算什么?难不成是我的观念有问题?”

强势把罗蒙推进副驾驶,还顺势把他的安全带锁死,蒂法才安心回到驾驶位,轻声对罗蒙安慰道:“罗蒙,我很理解,每个人第一次看心理医生的时候,都是抵触的。”

“但是你一定要相信我,我见过太多同事在心理医师的治疗下,重新回归正常,我相信你也可以的。”

眼看蒂法把自己当成了PTSD患者,罗蒙也不着急反驳,只是非常温和的反问一句:

“蒂法警官,假如,我是说假如你成为了我,你站在我现在这个位置上,成为了旧金山头号在逃犯,你会怎么做?你觉得你怎样做才是正确的?”

“当然是远走高飞啊!”

蒂法理所应当道:“离开美国,去墨西哥,去哥伦比亚,去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地方,从新开始安全的,全新的人生,这才是正常逃犯的心里吧。”

“可做出这样的选择,从此离开美国远走他乡的话,我不就和蒂法警官你永远分开了吗?”

吱~~~~~

一脚刹车到底,蒂法的雪佛兰Suburban,瞬间钉在了马路中央。

这是一条偏僻的山路,道上没什么行车,只有海风吹过树梢发出的沙沙声,稍微打破一些车内的寂静。

脸颊的两侧,就像是着火了一般滚烫,蒂法不敢抬头,只能尽量低着脖子,看着方向盘。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两鬓下垂的黑色长发,挡住自己必然通红的脸孔。

“其实在苏珊的案子彻底了结之后,我在旧金山警局的夙愿就完成了,所以……那个……我是说……”

蒂法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如蚊呐般挤出几个字:“我是说,我可以选择离开旧金山警局。”

“但这不是一道必做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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