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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王权 第170节

  雷文果断摇头:“我做出的决定,从来都不会后悔。”

  约翰子爵神色一奇,刚要问为什么,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响动。

  西蒙走了进来,恭敬行礼:“男爵大人,约翰子爵,裘德拉先生正在外面,希望能够进入营地。”

  雷文和约翰子爵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笑意,最后雷文开口:“那就让他进来吧。”

  很快,狼狈不已的裘德拉就走了进来,他身上的铠甲满是划痕,肩膀上有一处贯通伤,脸上还带著一块腐烂的痕迹,显然,逃命的过程并不顺利。

  当裘德拉看到坐在篝火边悠哉喝酒谈天的雷文和约翰,心中顿时万马奔腾,那叫一个酸!

  在和雷文分开之后,他一门心思地想要突围,带领部下且战且退,但骷髅兵实在是太多了,尤其是隐藏在炮灰骷髅中的那些一阶骷髅,稍不留神就会认错,刚开始还能集中精力对付,可随著战斗进行,难免精力有些涣散,身上的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前前后后,足足花费了两个小时他才终于带队冲出了骷髅海,等到后来停下清点人数时,战前一百七十人左右的队伍,就只剩下了七十多!

  当时他还能够安慰自己——说不定雷文和约翰都已经死在了亡灵海里,他能够囫囵跑出来,那就已经是胜利了!

  不仅如此,裘德拉还有后手。

  他一早就观察到雷文的后勤部队撤离,他也派自己的斥候跟了上去,找到了这支队伍藏匿的位置。

  雷文携带的物资之多,让他颇为眼馋,有了这些物资在手,大可以收拢联军的溃兵,说不定等下次作战的时候,他手中的兵可以比出来的时候还要多!

  结果到了地方,他就傻眼了,外面坐著的是雪枫领的农奴兵,里面是雪枫军团,雷文和约翰子爵的战旗就插在城头上!

  进来的时候他还清点了一下数量,农奴兵损失得比较多,只剩下不到三百个,但雪枫军团却至少活了有二百三十多人,雷文手下的亲兵更是一个都没少!

  按比例来算,最先逃跑的他,损失反而是最严重的!

  早知道还不如和雷文一起去救约翰呢,还能卖个人情,哪像现在,进个城堡都要看人脸色!

  打过招呼之后,他只能闷闷不乐地坐在了篝火旁边。

  雷文和约翰倒是都不会去在意裘德拉的选择,只不过有他这个“外人”在,之前的话题也就进行不下去了。

  “这一场大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活下来。”雷文叹了口气:“接下来咱们应该怎么做?”

  裘德拉贼心不死:“我觉得接下来可以派人去接收一些溃兵,虽然是战败溃退,但至少他们有和亡灵作战的经验,可以极大地增加咱们手上的战斗力。”

  “是个好主意,但,我反对。”雷文说。

  “为什么?”裘德拉话中带著一丝郁闷:“的确,我提这个主意有私心在,我的士兵损失很大,需要补员,可是我的战斗力强了,对我们所有人都有好处啊!”

  “所以我说是个好主意。”雷文瞥了他一眼:“但你没有考虑到后勤。”

  “我确实带了很多补给,足以支撑在外作战半年,但那是在我麾下只有三十五人的前提下。”

  “现在咱们三家军队凑到一起,人数翻了二十倍,本来能撑半年,现在最多十几天,你再招募人手,我们总不能吃人吧。”

  这句话顿时让裘德拉沉默下来。

  本来既然提出了这个主意,裘德拉自然也有解决后勤问题的办法,但当他看到约翰子爵都没有出声,也就把那个主意咽了回去。

  他想的是,骷髅兵不需要食物,主营虽然被攻破,但很多物资都还留在那里,之后也许可以去派人收回来。

  但他发现了一点,因为雷文说话的时候没有提到过这城堡中的存粮。

  现在是冬季,一个贵族的粮仓里不可能没有粮食,雷文没有提到,只能说明粮食并不存在。

  很大可能,是被死亡之手教团的人搬走甚至是焚毁了。

  城堡中都没有放过,大营里的又怎么会手软呢?

  “那咱们难道就只能后撤了?”裘德拉心有不甘地问道。

  约翰子爵缓缓摇头:“不能后撤,今天这场战争,咱们联军虽然败了,但我也有了一些心得。”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再大兵团作战了,至少在到达蒙恩城之前,不能再这么来。”

  裘德拉一时间有些疑惑:“虽然这一次的确是惨败,可多半还还是因为摩根子爵死得太惨,准备又不充足,有了这次教训,再集合起来,应该……”

  “你愿意把军队交给我指挥吗?”雷文忽然问。

  “这……这当然,要是……”裘德拉有些结巴。

  “你不会答应的,因为军队是咱们贵族安身立命的根本。”雷文声音平淡:“没有王室调令,也没有公爵在场,领导权就是个大问题,无法整编的情况下,就算是有了这次教训,再集合到一起,也不过还是一盘散沙。”

  “费舍尔不就是因为这个,和约翰子爵分道扬镳吗?”

  约翰子爵对雷文投以赞赏的目光:“不止这一点,你们有没有发现,如果不是骷髅骑士这种二阶死灵,炮灰骷髅和一阶骷髅的行动速度其实并不快。”

  “如果保持机动、并且侦查效率够高,只要不被大兵团包围,我们完全可以掌握战争的主动。”

  “想打就打,想跑就跑,之前做不到,是因为我们没有像雷文男爵手下那样优秀的斥候。”

  雷文问:“所以,您的建议是继续向内深入?”

  “没错。”约翰子爵点点头:“这场战争真正的症结,还是在蒙恩城,只有将斯莱特家族解放出来,我们才能有统一的指挥,不然的话只能够被死亡之手一点点磨掉。”

  “我在希波克郡的雪漫城屯了一批粮食,之后会派人送过来,等这次休整结束,咱们再出发。”

  对于这个提议,雷文当然表示赞同,裘德拉也没有任何反对的理由。

  又商量了一些具体细节,众人纷纷散去。

  经历了一场大战,雷文也是疲惫非常,没有冥想就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十分安稳。

  简单洗漱过后,雷文来到了大厅,这里已经支起了一张临时的指挥桌,约翰子爵就坐在桌后,正在那里奋笔疾书。

  看到雷文过来,约翰子爵放下了笔,面露笑容:“起得很早嘛。”

  “您这是在部署命令?”雷文问。

  “命令已经弄完了,我这是准备寄一封信,跟著调粮的命令一起送回去,给家里报个平安。”约翰子爵说:“你要不要也写一封?”

  雷文微微一愣,点了点头。

  毕竟离开雄鹰领也快一个月了,又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的确该和家中通报一些消息。

  提笔坐在桌前,雷文微微思考,只在上面写下了两个字:

  “平安。”

  相比于雷文的简短,裘德拉就“用心”多了,一口气写了三封信,也不知道都是交给谁的。

  当然,肯定会有丹妮丝的就是了。

  信笺连同约翰子爵的调令一起被送出。

  当充当信使的约翰子爵亲兵带著粮食赶回时,已经过去了十一天,这批粮食直接解除了补给即将告罄的窘境。

  但随之而来的消息,就不那么让人愉快了。

  ……

第132章 兄弟

  联军崩溃之后,大多数贵族都选择了回到雪漫城暂时休整、集结。

  据约翰子爵的亲兵所说,雪漫城外满是伤兵、溃兵,由于缺医少药,这些人只能慢慢等死,以至于惨叫声日夜不息,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地狱景象。

  五郡三十余位贵族,活著回到雪漫城的不足二十,包括罗姆尼在内的六位贵族确认了死讯,尸体都没能抢回来,还有八位贵族处于失联状态,生死未卜。

  这种种惨状让大多数贵族都丧失了与死亡之手对抗的勇气。

  一部分贵族提议各自回到领地,向后方撤离,以免被死亡之手围歼;另一部分则想要借助雪漫城进行防守作战,至少要把死亡之手的军队拦在希波克郡之外,否则五郡都要糜烂。

  摩根子爵已死,剩下的贵族无论是声望还是爵位都难以服众,这导致双方虽然争吵得不可开交,却始终得不出一个准确的结论。

  听到这些消息的约翰子爵重重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说,便下令部队出发。

  另一方面,联军溃败、摩根子爵阵亡的消息传开,引发了一波新的难民潮,难民又带著消息层层传递,越传越夸张。

  等传到雄鹰领的时候,已经变成“死亡之神降下神迹,五道死亡律令使得西北五郡联军全军覆没,三十多个贵族全都变成了亡灵生物,准备回返自己的领地,将西北五郡化作死亡的国度。”

  消息被放到维斯冬的案头,这位代理领主瞥了一眼,困倦地道:“知道了。”

  在雷文离开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各种各样的流言层出不穷,比这还要离谱的不要太多。

  什么雷文其实是死亡之手教团的圣子,与其圣女早有婚约,此去是为了迎亲的;格里菲斯一家之所以没人能够活过四十岁,就因为他们其实不是真死,而是假死化成了不死生物,现在还在替死亡之手教团卖命。

  最初的时候,维斯冬多少还会有点紧张,但听得多了也就不在乎了,老调重弹地下令:

  “让林克那边多注意些,一旦发觉有人煽动闹事,就按照兄长大人之前的指示,当场逮捕、斩杀,不必手软。”

  由于难民又有增多,林克被派去管理难民、维持秩序,如今维斯冬的亲卫,是一位名叫“汉弗莱”的年轻士兵。

  他今年只有二十岁,但体格颇为健壮,配合那略显消瘦的面孔,更是显得精明强干。

  “明白,我这就去。”汉弗莱低著头,抬头看了维斯冬一眼,笑著问:“维斯冬大人,今天晚上,是不是还要叫人过来?”

  维斯冬脸上浮现出一丝意动,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之后又摇头拒绝:“算了,过两天再说吧。”

  就因为昨晚从粉红公馆叫来了两个女技师,维斯冬折腾了一整晚,所以今天早上挨了丹妮丝劈头盖脸的一通训斥,早会两个小时,丹妮丝骂了一个半。

  就差把雷文留下的剑拔出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维斯冬还是有点后怕:“别愣著,快去吧。”

  汉弗莱领命离开,刚一出门,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不见。

  对于维斯冬这个代理领主,他真的是一点好感都没有,天真、幼稚、好色、毫无责任感!

  在雷文男爵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维斯冬先是提出了几个非常不靠谱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组建一支军队、在雄鹰镇开一家旅店、从难民中选出一批女人,由雄鹰堡出资,创建一个会所。

  这些异想天开的提案被纷纷驳斥,维斯冬也就熄了心思,每天开始摆烂躺平,做一个人头图章,每天不是享乐,就是在享乐的路上。

  然后就出现了今天早上这档子事。

  去马厩取了战马,汉弗莱刚驶出城门,就看到了城堡外高高耸立的塑像。

  如今这座纪念碑已经有了相当不错的完成度,从正面、侧面都能够看出雄鹰军奋勇杀敌的神情。

  这是汉弗莱最喜欢的建筑,每一次路过都会在这里停下脚步,驻留一会儿,这会让他觉得,曾经和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们并没有离开。

  “汉弗莱!”裹著一身棉袍的菲奥娜走了过来:“你这是要去闪金镇?”

  “是的,菲奥娜小姐。”汉弗莱笑著看向对方,眼中流露出一丝憧憬,身体也不自觉站得更直。

  “那正好,我在闪金镇订了一些东西,你帮我带回来。”菲奥娜拿出钱袋,倒了三枚银币出来:“去‘地精耳朵’药店,提我的名字,剩下的钱请你喝酒。”

  这已经不是菲奥娜第一次提出这种要求,汉弗莱知道,这药膏是为戈登先生准备的,他的骨头一到冬天就会疼得不行。

  和往常一样,汉弗莱红著脸摆手推辞,但菲奥娜却不由分说将银币塞到了他的马包里,说完就转头离开,继续监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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