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459节
她说。
之后。
再问一些需要脑袋的问题。
“什么叫需要脑袋的问题?”金斯莱插话。
“比如,之前的站台,有几盏路灯?”她用指尖敲了敲太阳穴:“您总要回忆,思考,对吗?”
但人一开始回忆、思考,就很难控制自己的动作和语气。
“您思考后给出了正确的答案,”莉莉安说:“可当我问您,您的出生地在哪时——”
金斯莱的反应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他有了新的小动作。
语气也多了些变化。
“拳赛也是。”
萝丝说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我不知道这办法有没有人发现。我认为好用极了——许多时候,人们都骗不过我的眼睛…”
除非,是一个极擅长撒谎的人。
金斯莱听完,摇晃着酒杯里的赤色软布,沉默了很久。
道理没问题。
但金斯莱如果没记错,这小姐第一眼见到那三个人,就辨识出谁是无辜者,谁是窃贼了——当时可没人说话。
这和她讲的‘法子’不一样。
所以,每个人都有秘密。
罗兰也不开口,只掐着雪茄,陷在舒服的沙发里闭目养神。
大概过了五分钟?
金斯莱突然放下酒杯,起身后退了几步。
他深深朝罗兰和莉莉安鞠了一躬:这行礼方式可绝不能和绅士的抚胸礼或淑女的屈膝礼相提并论——这幅度的躬除了表示尊重外,还会多出一丝对他人的敬意。
理论上讲,地位相差不大的,或非正式场合,不会有人行这样的礼。
“先生?”
萝丝手忙脚乱,求助似的望向罗兰——她还没学到这一课。
“不,这是您们应得的。”
金斯莱鞠躬后,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板起脸,重新坐了回来。
“我得向您,范西塔特小姐,以及,向这位柯林斯先生道歉。”
他说。
“粗鄙的出身使我看不清真相,美酒和甜肉让我去了忧愁,变得傲慢无礼——我对您的性别,您的身份,包括柯林斯先生的长相,有着无比愚蠢的庸常判断。”
那是报纸上的看法,金斯莱啊金斯莱。
你若追随报纸,和多数蠢人有什么区别呢?
从家里跑出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不是为了学着用下巴看人。
“我认为您不会拥有常人的逻辑,”他盯着莉莉安,说完,又转向罗兰:“我认为您大概是个软杆子,并不聪明,只油腔滑调,身娇体弱,靠着谄媚维生。”
他说。
“要我相信您和您的朋友比常人更有智慧,不如要我相信章鱼在草坪上漫步。”
金斯莱面无表情,腔调却坦诚极了:“我曾这样想,可您和您的朋友给我展现了什么是真正的智慧和经验——所以,先生,小姐,我要郑重道歉。”
“为我的无知和傲慢。”
萝丝眨眨眼,有点受不了这男人没有表情的‘郑重其事’,揪了揪罗兰:“我现在不怎么讨厌他了。”
罗兰无奈:“你可以大大方方的说,萝丝,他就在你对面。”
姑娘羞恼地踩了他一脚。
“这很正常,金斯莱先生,我劝您别放在心上。言语伤人是最愚蠢的做法,不仅平添了敌人,同时,还伤不到他分毫。”罗兰笑了笑,从桌旁拉过一个皮盒,掀开。
“抽一支吗?”
他邀请道。
“…我父亲经常抽,我算不上经验丰富。”金斯莱犹豫片刻,还是拿起一支,“您刚才说,言语伤人最愚蠢,恐怕许多人都不会认同。”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罗兰不管他,让他自己剪开,点火。
“那么您是‘沉默派’?”
“我是行动派,金斯莱先生。”罗兰向萝丝那侧偏了偏头:“我们都是。”
金斯莱。
「这人的业务能力不提,人倒算不坏。」
-
有偏见,但知晓错误后,敢于坦然面对。
这已经远超他见过的太多人了。
太多人,即便他那玩意放进马屁股里时被整个伦敦城的人发现,他都要高声呐喊:“老天!是我脚滑了!”
——即便整个伦敦的人,以及那匹马,都清楚他不是。
所以,金斯莱先生还挺有趣的。
板着脸的男人,年龄似乎不算大,就是长得…有些老成?
“您要去哪?”
“兰开夏郡。”金斯莱学着罗兰的模样,吸了口,在嘴巴里漱几次,一段一段吐出来,“兰开夏郡,因斯镇,您知道吗?”
第407章 Ch406 重新愈合
三个人有了同样的目的地,聊起来,也发现有着共同的话题(不知为什么他们不约而同把老柯林斯排除在外)。
每个人擅长的不同,这很能引起各式各样的讨论。
比如萝丝之前提到的,她擅长识破谎言。
而金斯莱则为她补充,说这法子实际该有个学问高明的整理一番,没准能成一本书——关于如何侦测谎言,莉莉安·萝丝·范西塔特在这条路上走在许多人前头。
当然,即便夸赞,一些话让萝丝听着也不大舒服。
实在不善交流,金斯莱先生。
之后,他又表示自己和莉莉安一样,也有着远超常人的能耐:
他很容易注意到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不是刻意,而是总下意识,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想过的地方,那些画片一样的在脑袋里播放。
他记性非常好,好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他能记起三年前读过的某本书的某个词,究竟在哪一页、哪一行。
萝丝大为惊叹。
接着。
他又问罗兰,问他有什么擅长的。
罗兰说他擅长心碎。
“你擅长油腔滑调,坏东西。”萝丝白了他一眼,不想让金斯莱看低罗兰,替他答道:“我的朋友听力非常灵敏——您也看见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适,所以,耳朵灵极了。”
没想这话倒让金斯莱更加…可以用狂热吗?
他详细地问了罗兰听觉方面的问题,然后又说,他曾想过一个问题,倘若每个人的体重不同,鞋的材质不同,甚至性别不同导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么,发出的声音也该不同,对不对?
萝丝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对?”
“那么,和声音一样——脚印,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
罗兰听明白了。
“您的意思是,通过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一个人的体重和性别。”
“没错,还有身高。”金斯莱挥了几下手臂,丝毫没察觉雪茄头的白灰甩了自己一身:“身高,体重,步伐——我看过一些资料,先生,越高的人,脚越大,这其中有些少数派,但我想,至少大多数是这样,对不对?”
“我甚至推测,倘若每个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脚印深浅,锁定一个凶手?”
“只要有足够庞大的记录库。”
他越说越急,声音激昂——可配上那副没有表情的死人脸…
就有点惊悚了。
“看来我的朋友骗了我,他说烟草有助于稳定人的情绪。”罗兰调侃了一句,笑道:“您该真正做个警察,而不是侦探。”
金斯莱心里的火焰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塌了肩膀,又变回那不紧不慢的语气:“哦,可我不喜欢那些‘帽子狗’,柯林斯先生。说实话,这些人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外,他们究竟干成几件事?”
“我看,非常好统计,对吧?”
“一只手就能数清。”
此时,眯眼假寐的老柯林斯突然接了一句:“他说的没错,小混蛋。警察可没他的能耐——那些成天在帽子上挂金标、徽章,里面藏票子硬币的废物,除了到妓女家搜罗钱时兴奋,其他时候都像个刚完事儿的八十岁的老核桃。”
“您是不是跟年纪大的人有仇。”
老柯林斯撇了下嘴,没搭理罗兰,和那金斯莱对视:“你倒有点本事,该去伦敦开个侦探社什么的…不说赚几个钱,凭你的脑袋,总能进那个圈子。”
“我不怎么感兴趣,先生。”
“但你会对那圈子里的狗屁事感兴趣,”老柯林斯咂巴两下嘴,拉着扶手,吃力起身,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红酒:“越高级,狗屁事越多——你这身份的人最应该清楚。”
金斯莱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衬衫、马甲、布裤,没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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