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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459节

  她说。

  之后。

  再问一些需要脑袋的问题。

  “什么叫需要脑袋的问题?”金斯莱插话。

  “比如,之前的站台,有几盏路灯?”她用指尖敲了敲太阳穴:“您总要回忆,思考,对吗?”

  但人一开始回忆、思考,就很难控制自己的动作和语气。

  “您思考后给出了正确的答案,”莉莉安说:“可当我问您,您的出生地在哪时——”

  金斯莱的反应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他有了新的小动作。

  语气也多了些变化。

  “拳赛也是。”

  萝丝说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我不知道这办法有没有人发现。我认为好用极了——许多时候,人们都骗不过我的眼睛…”

  除非,是一个极擅长撒谎的人。

  金斯莱听完,摇晃着酒杯里的赤色软布,沉默了很久。

  道理没问题。

  但金斯莱如果没记错,这小姐第一眼见到那三个人,就辨识出谁是无辜者,谁是窃贼了——当时可没人说话。

  这和她讲的‘法子’不一样。

  所以,每个人都有秘密。

  罗兰也不开口,只掐着雪茄,陷在舒服的沙发里闭目养神。

  大概过了五分钟?

  金斯莱突然放下酒杯,起身后退了几步。

  他深深朝罗兰和莉莉安鞠了一躬:这行礼方式可绝不能和绅士的抚胸礼或淑女的屈膝礼相提并论——这幅度的躬除了表示尊重外,还会多出一丝对他人的敬意。

  理论上讲,地位相差不大的,或非正式场合,不会有人行这样的礼。

  “先生?”

  萝丝手忙脚乱,求助似的望向罗兰——她还没学到这一课。

  “不,这是您们应得的。”

  金斯莱鞠躬后,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板起脸,重新坐了回来。

  “我得向您,范西塔特小姐,以及,向这位柯林斯先生道歉。”

  他说。

  “粗鄙的出身使我看不清真相,美酒和甜肉让我去了忧愁,变得傲慢无礼——我对您的性别,您的身份,包括柯林斯先生的长相,有着无比愚蠢的庸常判断。”

  那是报纸上的看法,金斯莱啊金斯莱。

  你若追随报纸,和多数蠢人有什么区别呢?

  从家里跑出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不是为了学着用下巴看人。

  “我认为您不会拥有常人的逻辑,”他盯着莉莉安,说完,又转向罗兰:“我认为您大概是个软杆子,并不聪明,只油腔滑调,身娇体弱,靠着谄媚维生。”

  他说。

  “要我相信您和您的朋友比常人更有智慧,不如要我相信章鱼在草坪上漫步。”

  金斯莱面无表情,腔调却坦诚极了:“我曾这样想,可您和您的朋友给我展现了什么是真正的智慧和经验——所以,先生,小姐,我要郑重道歉。”

  “为我的无知和傲慢。”

  萝丝眨眨眼,有点受不了这男人没有表情的‘郑重其事’,揪了揪罗兰:“我现在不怎么讨厌他了。”

  罗兰无奈:“你可以大大方方的说,萝丝,他就在你对面。”

  姑娘羞恼地踩了他一脚。

  “这很正常,金斯莱先生,我劝您别放在心上。言语伤人是最愚蠢的做法,不仅平添了敌人,同时,还伤不到他分毫。”罗兰笑了笑,从桌旁拉过一个皮盒,掀开。

  “抽一支吗?”

  他邀请道。

  “…我父亲经常抽,我算不上经验丰富。”金斯莱犹豫片刻,还是拿起一支,“您刚才说,言语伤人最愚蠢,恐怕许多人都不会认同。”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罗兰不管他,让他自己剪开,点火。

  “那么您是‘沉默派’?”

  “我是行动派,金斯莱先生。”罗兰向萝丝那侧偏了偏头:“我们都是。”

  金斯莱。

  「这人的业务能力不提,人倒算不坏。」

  -

  有偏见,但知晓错误后,敢于坦然面对。

  这已经远超他见过的太多人了。

  太多人,即便他那玩意放进马屁股里时被整个伦敦城的人发现,他都要高声呐喊:“老天!是我脚滑了!”

  ——即便整个伦敦的人,以及那匹马,都清楚他不是。

  所以,金斯莱先生还挺有趣的。

  板着脸的男人,年龄似乎不算大,就是长得…有些老成?

  “您要去哪?”

  “兰开夏郡。”金斯莱学着罗兰的模样,吸了口,在嘴巴里漱几次,一段一段吐出来,“兰开夏郡,因斯镇,您知道吗?”

第407章 Ch406 重新愈合

  三个人有了同样的目的地,聊起来,也发现有着共同的话题(不知为什么他们不约而同把老柯林斯排除在外)。

  每个人擅长的不同,这很能引起各式各样的讨论。

  比如萝丝之前提到的,她擅长识破谎言。

  而金斯莱则为她补充,说这法子实际该有个学问高明的整理一番,没准能成一本书——关于如何侦测谎言,莉莉安·萝丝·范西塔特在这条路上走在许多人前头。

  当然,即便夸赞,一些话让萝丝听着也不大舒服。

  实在不善交流,金斯莱先生。

  之后,他又表示自己和莉莉安一样,也有着远超常人的能耐:

  他很容易注意到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不是刻意,而是总下意识,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想过的地方,那些画片一样的在脑袋里播放。

  他记性非常好,好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他能记起三年前读过的某本书的某个词,究竟在哪一页、哪一行。

  萝丝大为惊叹。

  接着。

  他又问罗兰,问他有什么擅长的。

  罗兰说他擅长心碎。

  “你擅长油腔滑调,坏东西。”萝丝白了他一眼,不想让金斯莱看低罗兰,替他答道:“我的朋友听力非常灵敏——您也看见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适,所以,耳朵灵极了。”

  没想这话倒让金斯莱更加…可以用狂热吗?

  他详细地问了罗兰听觉方面的问题,然后又说,他曾想过一个问题,倘若每个人的体重不同,鞋的材质不同,甚至性别不同导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么,发出的声音也该不同,对不对?

  萝丝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对?”

  “那么,和声音一样——脚印,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

  罗兰听明白了。

  “您的意思是,通过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一个人的体重和性别。”

  “没错,还有身高。”金斯莱挥了几下手臂,丝毫没察觉雪茄头的白灰甩了自己一身:“身高,体重,步伐——我看过一些资料,先生,越高的人,脚越大,这其中有些少数派,但我想,至少大多数是这样,对不对?”

  “我甚至推测,倘若每个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脚印深浅,锁定一个凶手?”

  “只要有足够庞大的记录库。”

  他越说越急,声音激昂——可配上那副没有表情的死人脸…

  就有点惊悚了。

  “看来我的朋友骗了我,他说烟草有助于稳定人的情绪。”罗兰调侃了一句,笑道:“您该真正做个警察,而不是侦探。”

  金斯莱心里的火焰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塌了肩膀,又变回那不紧不慢的语气:“哦,可我不喜欢那些‘帽子狗’,柯林斯先生。说实话,这些人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外,他们究竟干成几件事?”

  “我看,非常好统计,对吧?”

  “一只手就能数清。”

  此时,眯眼假寐的老柯林斯突然接了一句:“他说的没错,小混蛋。警察可没他的能耐——那些成天在帽子上挂金标、徽章,里面藏票子硬币的废物,除了到妓女家搜罗钱时兴奋,其他时候都像个刚完事儿的八十岁的老核桃。”

  “您是不是跟年纪大的人有仇。”

  老柯林斯撇了下嘴,没搭理罗兰,和那金斯莱对视:“你倒有点本事,该去伦敦开个侦探社什么的…不说赚几个钱,凭你的脑袋,总能进那个圈子。”

  “我不怎么感兴趣,先生。”

  “但你会对那圈子里的狗屁事感兴趣,”老柯林斯咂巴两下嘴,拉着扶手,吃力起身,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红酒:“越高级,狗屁事越多——你这身份的人最应该清楚。”

  金斯莱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衬衫、马甲、布裤,没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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