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第108节
“诶,这还真有可能。”
隋便颇为赞同:“能用菜做出肉味儿来,那不就是神仙才能办到的事么?”
“厨神,厨神……”
吴垒缩着脑袋,弱弱的喊了两声。
“别闹。”
李逸笑着纠正了他的这种说法:“哪有把活人往神坛上推的?”
隋便闻言笑道:“厨神过了点,厨王差不多,央视有个《厨王争霸》的节目,你要是去参加,我估计随随便便拿个厨王回来。”
“都是些虚名。”
李逸笑道:“众口难调,千人千味,这一行,哪有什么绝对的第一?最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外面的饭菜味道再好,也不如家里的。
有那时间,不如多教大家一些菜,让每个人都能给自己,给家人做出更好吃的美食,这不比什么厨王更有意义么?”
隋便闻言,微微一愣,才竖起拇指笑道:“牛,有格局,你这话真有点要上神坛的味道了啊!”
“……”
李逸一头黑线。
“哈哈哈!”
众人笑得开心,桌上一片欢乐。
第120章 梦中情爪
“趁热吃。”
李逸招呼:“这菜凉了口感就不好了。”
众人闻言,纷纷动筷。
吴垒没好意思夹鸡腿,就夹了一块带骨的鸡胸肉。
他按照平时吃鸡肉的方式,把鸡皮和鸡胸肉从下方的胸骨上咬了下来。
入口后,他顿时就被奇妙的口感惊艳了。
“哇!这个鸡皮!”
他惊讶的看着手中的鸡肉块:“这口感和真的也太像了吧!好Q弹!还有鸡胸肉!”
他咀嚼着口中的鸡胸肉,越嚼越惊讶:“怎么连鸡胸肉的口感都做得这么像?”
听他这么说,赵金麦也夹了一块鸡翅,试着咬了一口,顿时眼前一亮:“好嫩!鸡皮好滑!肉好嫩啊!好吃!”
众人纷纷下筷,很快就都被这鸡肉逼真的口感惊到了。
“逸哥。”
吴垒很好奇:“这肉的纹理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好神奇!”
“面筋啊!你不是亲眼看着的么?”
李逸笑着提醒:“不过你可能没注意到,我在每一条面筋的上面,都切了很多刀,那会把面筋切成一根一根的细长条,就像是比较粗的肉丝。
我在填充的时候,稍微扭一下面筋,就像是拧麻花那样,让面筋丝绷紧一些,它就会保持一定的形状,不会被煨散。
等到入口的时候,你咬下去,它就会散成一根一根的丝状,吃起来就和肉很像了。”
吴垒只是听着,就已经眼中转蚊香了,他咬了口鸡肉,叹道:“学不会,完全学不会。”
“我觉得鸡皮的口感最惊艳。”
刘艺菲也捏着根鸡翅吃着,笑道:“没想到用魔芋做出来的鸡皮会这么像,不光一样好吃,热量还低,简直绝了。”
“我也最喜欢吃鸡皮。”
赵金麦连连点头,两手抱着鸡翅,啃得香甜。
“别浪费。”
李逸看到吴垒打算把啃出来的鸡骨放到骨碟里,就提醒他:“鸡骨头也是可以吃的。”
“啊?”
吴垒愣了下才想起来,这鸡骨头是用莲藕雕刻出来的。
他将鸡骨放入口中,轻轻咀嚼,莲藕很快就化了。
在长达一个小时的煨制过程中,莲藕已经被煨熟了。
它只是保留着最后一丝硬度,在用牙齿轻轻咬的时候,它就迅速绵软化沙,就像是火锅里煮到最后的藕片一样,软糯香甜。
“哇!这真有点入口即化的感觉了唉!”
吴垒很是惊喜,随即就又夹起了一块,连皮带骨的塞进了口中,大口咀嚼了起来,一边嚼一边赞叹:“这样吃着太爽了,一点都不用担心卡到骨头,咬到断茬。”
郑鈞笑道:“我第一块就是这么吃的。”
一旁的刘雲则夹着一块咬了一口的鸡脖子,仔细打量着,一边嘟囔:“这鸡脖的骨头雕得好精细,上面的面筋也是一丝一丝的,要是平时的鸭脖也能用这种方法做,我就不用担心吃太多发胖了。”
黄小明夹了一块鸡脖子,放在碗中,却忽然注意到,其他人都在冲着【吉祥纳福】下筷子,但秦兰却一直在吃面前的【福与天齐】和【玉皇赐福】。
“你夹不到吗?”
黄小明犹豫了下,还是开口问了句:“要不我帮你盛一块?”
“嗯?”
秦兰正吃得香甜,听到他的话,微微一愣,随即摇头:“不用,我够得着,我只是蛮喜欢吃这两道菜的。”
黄小明看了眼。
果然,这两道菜朝向她的那边都被她吃出一个小坑了。
秦兰并没有在客气,她是真的挺喜欢吃这两道菜的。
自从心理阴影消散以后,她好像要把这辈子没吃到的豆腐都补回来,怎么吃都吃不够。
别人都在互动交流的时候,只有她在埋头苦吃。
她甚至有种错觉,如果把她放在一个没有摄像机的地方,让她一个人吃这一桌菜,她能全部吃光!
做了一下午的【吉祥纳福】,不到十分钟就被解决了。
整只鸡都进了大家的肚皮,连个骨头渣都没剩下来。
因为这只鸡根本就没有骨头。
两只鸡爪,刘雲吃了一只,剩下的一只被隋便夹走当素材了。
刘雲是卤制品的重度爱好者,对于翅、爪、脖、肠类的卤货根本没有抵抗力。
她吃过很多个品牌的鸡爪、鸭爪,但这只鸡爪,却还是惊艳到了她。
这鸡爪只有两种原料,魔芋制作的外皮,和嫩竹笋制作的骨骼。
而这两种原料,组成了史上最完美的鸡爪。
一口下去后,刘雲就忍不住赞叹:“我的妈呀,这真是我的梦中情爪!”
听到她的赞叹,众人都纷纷好奇的看了过来。
鸡爪只有两只,那就只有两个人才能吃,其他人只能看着,却想象不到它的味道。
“这里面的骨头是很嫩的竹笋,是脆的,可以吃!”
刘雲看着好奇的众人,笑着感叹:“这是真正的无骨鸡爪,所有的地方都可以吃!”
说着,她就直接将鸡爪咬下了一半,一脸享受的咀嚼着,仿佛在品尝世间最极致的美味。
听到她的形容,大家总算对这鸡爪有概念了。
吃鸡爪最麻烦的地方,就是用牙齿和舌头的配合,把鸡爪里的骨头剔出来。
如果有人把里面的骨头全部剔出来,只留下净肉和筋,那吃起来无疑是最大的享受。
刘雲的话顿时引起了直播间观众一阵热议。
“也是我的梦中情爪啊!【流口水】”
“懂了,马上下单无骨鸡爪。”
“巧了!我这会儿就在啃鸡爪,哈哈!跟着节目一起啃,贼香!”
“无骨鸡爪,我只吃老太太啃的那种。”
“我还是最喜欢吃鸡脖子,一圈肉,啃着最方便。”
“听着就好吃,我就不喜欢吃鸡爪,太麻烦了,但如果有这种鸡爪,我还是可以试试看的。”
“小时候家里大人不让我吃鸡爪,说吃了会把书刨坏,长大以后才知道,他们是想自己吃。”
“没错,还不让吃鸡头,说吃了会把书叨坏。”
“我是女孩儿,小时候家里人不让我吃鸡翅膀,说以后嫁得远,我不信,偏吃,结果现在嫁来西域省了,离家三千多公里。【笑哭】”
一根鸡爪根本不经吃,尤其是在不用吐骨头的情况下。
刘雲有些意犹未尽,忍不住冲李逸问:“你是怎么想到把鸡爪做成这样的?太妙了!”
“这是古人的智慧。”
李逸笑了笑,才正色说道:“国人对食材处理的精细程度是世界顶级的,这和我们关于饥饿的记忆有直接的关系。
几千年以来,普通人几乎就没有多少吃饱喝足的日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为一口饭食奔波。
食物对于我们来说是最珍贵的,哪怕是爪子,蹄子,尾巴,下水,我们都不会轻易浪费,而是利用劳动智慧,来把它们变成可口的美食。”
李逸点了点【吉祥纳福】的盘子,笑道:“这道菜是皇帝封禅时吃的,在刨去讨吉利的寓意之外,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对食物的敬畏。
民以食为天,而食为天之馈也,不敢有分毫浪费。
因此封禅所用菜品,都要尽可食用才行。
这是要提醒为君者,须知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啊!”
第121章 【洞天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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