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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20节

  余秋堂又拿着火把。在地上仔细一点一点排查。一边排查一边用鼻子细心的嗅着,终于在树背后,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狐骚味。

  仔细拿火把一照,发现这里竟然有一滩不明液体,从骚味来判断,应该是狐狸的尿液。

  还真是狐狸?

  事情到了这个程度,余秋堂就算不承认也没有办法,他不得不假设这里确实出现过一只狐狸,或者是几只狐狸。

  当然,一只的可能性最大。

  因为狐狸很少成成群结队跑来村里偷东西吃,这样不利于隐蔽身体。

  而且狐狸也很少群居出现,他们更喜欢独自行动。

  “怎么样,堂哥,发现什么了?”

  余秋堂却蹲在树下面,还在思索。

  既然是狐狸的话,那他只能从秦岭拥有的狐狸品种来判断,不同的狐狸生活习性略有不同。

  若真是被狐狸影响到骡子,即使他再怎么想不可能,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秦岭的狐狸有2种,分别为赤狐和藏狐。

  藏狐相对来说非常罕见,即使出现也在海拔非常高的山顶上,那里温度比较低,而且有可能会常年积雪,更利于他们生活。

  分布最广的还属赤狐,又称草狐狸。

  成年的赤狐大概有六七十公分长、体重5-7千克,雌性略为偏小,雄性稍微大点,雄性赤狐大概和雌性的豺狗差不多大。

  赤狐毛色因季节和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变异。

  一般背面棕灰或棕红色,腹部白色或黄白色,尾尖白色,耳背面黑色或黑褐色,四肢外侧黑色条纹延伸至足面,很容易辨认,而且相当漂亮。

  在秦岭的范围之内,赤狐的生存空间很受周围其他野物影响。

  比如说豺狗,黄鼠狼,各种凶猛的鼬科动物,比如说黄喉貂、石貂之类的东西。更不用说还有天上飞的金雕之类。

  整个秦岭,大型的食肉性猛禽就有好几十种。这些猛禽如果只是跟赤狐抢食物,已经算温柔了,要是稍微心情不好,甚至可能连赤狐一起带着抓走。

  再往大,还有野猪、狼,一系列的竞争者。

  作为狐狸大家族的一员,赤狐脑子非常灵活,性情很狡猾。

  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并不强。

  同体型的动物,基本上没有他能搞过的。莫说他对付豺狼,甚至他连大一点的狸花猫都搞不过,黄鼠狼都可以和他叫板。

  但这个是局限于雌性赤狐或者小赤狐。遇见重八九公斤的赤狐首领,一般的小动物还不敢造次。

  余秋堂正在想呢。就听见有人脚步声,原来是三叔和三婶打着火把回来了。

  看样子,他们一副惴惴不安的神情,肯定是没任何收获。

  想想也是,这大半夜的,村里面到处都是花草树木,想要在这个环境下,找到一头不怎么愿意被人抓住的骡子,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秋堂,你来了。”

  余得水是个矮而壮实的中年人,也是余家上一辈人里最矮的。

  眼睛很小,头发还是卷卷的,乱糟糟的总是像很久没有洗过头。

  余秋堂记得父亲说过,三叔这种卷发,是继承了余秋堂的太爷爷,属于隔代遗传。

  当时所有孙子里,只有余得水是这种发型,很受太爷爷喜欢。

  余得水看到余秋堂过来,憨憨打个招呼,因为心里操心着事情,脸上只有无奈和焦虑。

  进了远门,将火把丢在地上,一屁股坐在房檐下面唉声叹息。

  随后,三婶高美兰也进来了。

  高美兰个子比余得水还要高点,放到后世,她身材还算不错,可放到农村里,就显得有些瘦削,单薄。

  但就是这副瘦弱的身体,却蕴含着很强悍的怒火,好的时候她是真好,要是惹毛了,她也真是火大,一般人招架不住。

  “三婶子。”

  “哦,堂堂啊,你大半夜来干嘛?”

  高美兰比丈夫要冷静些,虽然也很疲惫,却还不至于崩溃。

  两人身后跟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是余秋原的妹妹,当然也就是余秋堂的堂妹,叫余春竹。

  这个名字起的时候,当然是根据家族里这代女孩名号排列,完全没想到字的谐音。

  结果余春竹读书后,她体型有点胖,又不怎么好看,所以就被同学们喊成“余蠢猪”,一度自卑的要死。

  不过她后面南下广东打工,混的还不错,小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好像还开个什么厂子,嫁给了当地人,赚了不少钱。

  余秋堂小的时候,和余春竹不怎么打交道,大了后联系就更少,只是听余秋原说过一些事,但一共见面不超过5次,所以也没什么印象。

  不同于后世人少,堂兄弟都显得相当亲近,这个时候的堂兄弟和表兄弟,姐妹,加起来好几十个,不可能和每个人关系都熟稔。

  幼时一般,长大后就更难亲密起来。

  慢慢也就疏远多了。

  “堂哥。”

  余春竹性格这时候还算活泼,体型也不怎么胖,看起来不那么糟糕。

  她喊声余秋堂,靠着母亲坐下。

  这就是他们一家四口。

  相对之下,余秋原已算是比较有活力,其他人不管是绝望还是冷静,其实都已经封疲惫。

  “三叔,骡子的事我听秋原说了,你们先不要急,我来想想办法。”

  “你有办法?”

  仿佛是溺水中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余得水和高美兰异口同声问道。

  余春竹也好奇地看着余秋堂。

  “我只能试试,这样,秋原,我记得你家有个自行车是吧?”

  “有啊,你要用?”

  “你把车子给我。”

  “你这时候……”

  “原子,把车子推给你哥。”

  余秋原还要啰嗦,高美兰直接吩咐声,余秋原急忙跑进隔隔壁厦子,将车子推了出来,是一辆永久的“轻便自行车”。

  自行车其实经历过一个从大到小,从重到轻的演变阶段。

  开始的二八大杠,也称为加重自行车,车型很大,后座非常结实,能承担的载重效果很好。

  后座坐两个人,车梁上再坐两个孩子,照样能骑着前行。

  若是驼麻袋的,能驼两三百斤的重量。

  简直是自行车的载重王者。

  而且这种车子的轮胎很大,蹬一圈,车子能转出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不像后世的车子,只见脚蹬,不见车子向前走。

  但这种车子最大的毛病是车比较重,也比较大,不适合小孩子和个头矮的妇女使用。

  所以出现了一种缩小版的车子,就叫“轻便自行车”。

  轻便自行车的样子和加重自行车差不多,但相当于是个缩小版。

  如果要比较,那加重自行车就像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轻便自行车就是个身材苗条的小姑娘。

  功能该有都有,就是力量薄弱点。

  再到后来,随着人们对自行车使用功能的变革,自行车载人载物功能慢慢减弱,只留下骑行作用。

  所以前面的车梁,后面的车座便失去存在意义,只会增加车子的重量。

  所以自行车便出现了后期人们常见的弯梁。

  这种车子方便上下车,学车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不像早期人们学自行车,都要经历一个掏梁……上梁……上座的艰难过程。

  余秋原家能有个二代的轻便自行车,显然是家底还不错。

  这时候,这种车子才刚出来不久,还是比较新潮,一般人家还没购买的想法。

  “你们不要急,天这么黑,出去找也不好找,”余秋堂跨上车子,“我要去我江哥哪里一趟,车子回头给你们。”

  “用吧,用吧。”

  余得水一家人看余秋堂这么认真,便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他要干什么,自然就随意让他去。

  余秋堂也不再多说,骑着车子出门了。

  他要去余秋江家找那只黑狗。

  黑狗是经过专门训练的猎犬,嗅觉要比一般家犬强很多,追踪能力也值得信赖。

  骡子身上这么重的味道,应该没问题。

  即使到现在,余秋堂依然不觉得骡子是别赤狐弄走,这就像是说,一只蚂蚁搬走了一只鸡。

  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那就是很多只狐狸,将骡子分割换成碎片带走。

  要不然,即使来多少只,都白搭。

  狐狸的战斗力,根本不值一提。

  但为什么狐狸出现在现场,暂时还不知道,只能等事情搞定后,慢慢再研究。

  “这秋堂能行嘛?”

  余秋堂走了好几分钟,余得水突然反应过来,下意识说到。

  “你有什么好办法,这孩子愿意帮你,就让他去呗,你没听到最近队上的人都说,秋堂那孩子打回一头野猪?”

  “野猪?你听谁说的?”

  “你到底是不是他三叔啊,队上和村里都传遍了,很多人都到他那买过野猪肉……”

  “是啊,爹,你忘记了,上次我们葫芦地里不是有猹嘛,哦,就是我山哥回来那次,就是堂哥帮我们逮住的猹,我给你说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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