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22节
即使到现在,余秋堂依然不觉得骡子是别赤狐弄走,这就像是说,一只蚂蚁搬走了一只鸡。
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那就是很多只狐狸,将骡子分割换成碎片带走。
要不然,即使来多少只,都白搭。
狐狸的战斗力,根本不值一提。
但为什么狐狸出现在现场,暂时还不知道,只能等事情搞定后,慢慢再研究。
“这秋堂能行嘛?”
余秋堂走了好几分钟,余得水突然反应过来,下意识说到。
“你有什么好办法,这孩子愿意帮你,就让他去呗,你没听到最近队上的人都说,秋堂那孩子打回一头野猪?”
“野猪?你听谁说的?”
“你到底是不是他三叔啊,队上和村里都传遍了,很多人都到他那买过野猪肉……”
“是啊,爹,你忘记了,上次我们葫芦地里不是有猹嘛,哦,就是我山哥回来那次,就是堂哥帮我们逮住的猹,我给你说过呀。”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余得水这才回想起来,“我我这不是一急,把这个事情给急忘了嘛。
那要这么说的话,指不定那孩子还真行?”
“我看差不多。”余秋原说。
“也说不好,他能打回野猪,也不见得能找到骡子……狗日的,要是我知道谁拉走我的骡子,非得打死他们。”
高美兰说到这里,火气就来了。
“我堂哥说,很可能骡子不是被人拉走的?”余秋原想起余秋堂的分析。
“那还能去哪,不是人,难道还是鬼拉走的?”高美兰没好气的说。
“世上哪有鬼啊,妈。”
余春竹在旁边打岔。
“……”
高美兰差点没背过气去,手指使劲敲打下余春竹的额头,“要你提醒?哪壶不开提哪壶!”
“是你说没有鬼的嘛。”
余春竹嘟囔句。
“你脑子指定是有点问题,整日就知道吃,也不见长脑子,东西都吃哪去了?!”
“肚子?”
余春竹摸摸自己的小肚皮。
高美兰懒得理女儿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精明一世,咋能生出这么笨个丫头,能把人给气死。
要知道人家余春竹长大后,突然开窍,日子过得不知多好,她肯定现在不这样说。
“我堂哥说,可能是骡子自己扯断的。”
“自己扯断?”高美兰和余得水面面相觑,余得水想了想,点点头说,“这倒也不是没可能,那畜生劲大着呢,若是受惊了,力气更大……”
“爹,你刚才说受惊,会不会是骡子栓的好好的,突然被狐狸……哦,我堂哥说,我们杏树下有狐狸的尿骚味。
若是骡子被狐狸吓倒,直接扯断绳子,不是完全不可能啊。”
“确实有可能,真有狐狸的话。”
余得水点点头,在大山脚下生活,狐狸偷鸡的事情还是经历过一些。
“那如果是这样,回头问问,看谁家鸡……咦,我怎么没听到二红叫?”
二红是家里大红公鸡,养了有四年多了,帮家里母鸡耕耘出好多窝小鸡,是家里鸡群的皇帝。
养的久了,这公鸡也有点人性,要是这么折腾,肯定早就打鸣打的不行。
“不会是……”
余得水急忙跳起来,朝鸡窝跑去,其他人急忙跟在后面。
很快,就看到余得水哭喊着跑出来,手里还提着一只死鸡。
“这狗日的狐狸,他把我们家二红给咬死了啊。”
哪怕是养个鸡,养久了都有感情。
高美兰和余秋原都瞬间感到很难过。
“爹,狐狸咬死的鸡,还能吃嘛?”余春竹小心翼翼地问了声。
第121章 深夜,赤狐盯人
余秋堂和余秋江小跑着,快速朝余得水家跑来,余秋堂手里牵着那只大黑狗,背上背着枪,余秋江则是拿着弩和侵刀。
那截从余秋原家里带的绳子,隔一段距离,就给大黑闻闻。
这只猎狗性格很好,脾气也讨人喜欢。
也很有灵性。
而且从它的体型来看,它不是那种擅长扑咬的头犬,而是追踪犬。
这种犬的嗅觉和听觉尤其灵敏,刚好符合余秋堂他们此刻需要。因为余秋堂和余秋江是他的救命恩人,它似乎有报恩的心,特别听他们的话。
不需要特殊教导,只是简单做一些指令,它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
余秋堂暂时还不知道,骡子最终跑到哪,所以特意背上他的五六半,万一需要进山使用。
这边的枪支弹药管控严格,枪还好说,子弹就相当紧张,老柳给他半箱子弹,也就四百多发,每次用起来,他都比较爱惜。
前几次进山,一般都带10发子弹。
想着使用的时候,能不开枪尽量不开,实在需要开枪,也会保证弹无虚发。
但通过上次猎熊,他觉得可以节约着用,但准备还是需要做准备点。不然万一遇见点危险,没有子弹,那枪就能做烧火棍用。
反而还不如一把刀或者斧头呢。
余秋江本来在打铁,知道消息后,也不放心他一个人进山,大半夜入山本来就是忌讳,夜晚的山可比白天危险度提高的不止一星半点。
但他也知道,余秋堂就是这样一个人。
要是不知道那便算了。
既然知道了,又是自己的三叔,哪能袖手旁观呢。
余得水也是余秋江三叔,但因为父辈关系,余秋江对余得水存有很大怨念,并没有多少情感。
愿意跟着一起去,纯属是不放心余秋堂。
余秋江的铁匠铺刚好在队里,也是村里最南边,余得水家在北边,两人带着狗一路小跑,也是花费十几分钟才到分叉口。
原本搜寻的非常小心的大黑狗忽然显得很急促,拽着余秋堂就向前跑。
“狗有反应了。”
余秋江说。
余秋堂也这么认为,前面是一片还没有收割的高粱地,沉甸甸的穗挂满高粱杆。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乌压压的纱帐。
这地方因为地势平坦,又靠近水渠,算是队上成色比较好的地,一般都是种些西瓜啊,葫芦等经济作物,过几年会回茬,分批种点高粱或者玉米。
余秋堂小时候和几个堂兄弟,以及发小也经常喜欢钻到里面到处晃荡,尤其是在附近偷个西瓜或者玉米啥的,那就更是很舒服了。
几個围坐在一起,大快朵颐。
如果是能生吃,肯定就直接拿起来啃,若是不能生吃,也可以在地里挖个小洞,做个简单的烤炉,就能来个原味的烧烤。
若是被人发现,也没关系,可以直接从高粱地直接跑到前面树林里,树林的尽头就是山脚,要从山脚里找到一群孩子,那是相当的不容易。
一群孩子里,总有些比较活泼,余秋堂以前就不是那种能主动跑到前面的人,基本都是伙伴或者兄弟们做什么,他就跟在别人后面做。
要是真犯错挨打,反正也是跟着一起挨。
所以兄弟们也不排斥他,基本还能跟大家混在一起。
要获得小伙伴们认可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显得很讲义气,不说一起吃东西吧,反正挨打要一起安排。
黑狗跑到高粱地边上,丝毫没有停止的想法,猫着脑袋,就准备直接冲进去。
余秋堂使劲拉住狗子,看着乌压压的高粱地,微微有点担心。
山村里的父母,从小就教育孩子,晌午时,黑夜里,高粱地里不可去。
意思是,在正晌午,尤其是太阳高照,一两点这会,还有半夜里,孩子们千万不要进高粱地里,里面可能藏有野兽。
很多没在农村生活人的不明白,大中午的,是太阳那么高,地里能有什么危险。
但只要在这个时候,站在这样一片地看看,就立刻能感觉庄稼地的压抑感,就仿佛里面真藏着什么凶猛的野兽,准备等人进去被撕咬成碎片。
这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附近乡镇,村子,凡是被野兽叼走的孩子,大多都是晌午,真正在晚上被叼走的反而很少。
例如村里隔壁村里,早些年有个孩子被金钱豹叼走,就是晌午在水渠边玩,豹子从玉米地里冲出来,将孩子叼走了。
当时附近地里还有干活的人。
好多人都看到豹子叼走人,但冲进去却很难找到,还是让有经验的猎人,带着猎狗循着气味,一直摸索到山里。
但金钱豹是附近山脉最顶级的捕食者,速度快,性格狡猾,战力强,凭借着山里熟悉的地形,好几个猎人联手都没办法,还是请了个老护林员,是个神枪手,将豹子打伤,熏死在山洞里。
但孩子找回来时,脊柱已经被咬断,最后还是没有活过来。
“进嘛?”
余秋江面沉似水。
本来还有几天就到八月十五,如果有月亮的话,应该很亮,可偏偏今天是个阴天,山野里黑的能吓死人。
两人走了许久,余秋江才勉强能适应点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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