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23节
余秋堂则稍微好点。
“进!”
余秋堂深吸口气。
事情堆到这里,不进去肯定不行,不管是生是死,都必须帮三叔找回骡子。即使是被什么咬死了,哪怕卖肉也能挽回点损失。
要不然,一千多块钱,三叔家就算再会过日子,也不是短时间内翻身。
他们可不像自己,就跟开了挂似的。
“那就进。”
余秋江基本一切都听余秋堂的。
他性格沉稳,在外面不会乱动,关键的时候能保持理智,是三人小组里余秋堂坚实的后盾。
相对之下,王浩峰就冒失很多。
但这也跟人性格有关。
人都是复杂的,综合的,也不单单是体现在进山打猎上。
余秋堂结交朋友,主要还是看人品。
不看本事。
再大的本事,人不行,那也白搭,他都会敬而远之。
得到余秋江的支持,余秋堂再无后顾之忧,放松一些狗链,大黑狗立刻冲入高粱地里。
几乎是拉着余秋堂前行。
“江哥,跟紧点。”
余秋堂喊了声,没有再限制狗子的意思,跟着就是一路狂奔,余秋江急忙跟上。
狗子身体小,能在高粱行里穿梭,但余秋堂身材高大,障碍物很多,又因为被高粱遮挡,他不得不弓着身体,才能看到前路。
奔跑的相当辛苦。
也幸亏是他耐力好,身体素质比一般人强,这才能一路坚持下来。
跟在他身后的余秋江就舒服多了。
他只要保证跟着余秋堂就行。
余秋堂这么大的目标,可比狗子好抓太多。
跑了几百米后,狗子突然停下来,开始左右前后四处闻。
不住抬头看看远处,似乎有点拿捏不定。
余秋堂便拉住它,也开始四处搜寻和摸索起来。
这一停下来,没有新风到跟前,才发现这个位置周围都有股骚臭味。
这可不是狐狸的味道,而是真正的驴尿。
很快他又注意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小片高粱被压折,高粱地中间种的豇豆也被踩得乱七八糟,很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某种小范围的厮斗。
他摸过去想仔细查看,却发现实在太黑,即使是他也很难看的清楚。
后悔走的时候太急,没有跟余秋原要个手电筒。
正发愁呢,忽然眼前一道亮光。
也不知余秋江从哪里摸出一个手电筒,对着他晃。
他欣喜若狂,急忙接过来。
“江哥,你真是太可靠了。”
余秋江笑笑。
他从小带着妹妹长大,既当哥又当爹,没有大人可以指望,什么都要自己顾及到。
久而久之,就养成这种细致的性格。
余秋堂将手电筒打开,拨开附近的野草和豇豆藤,这才发现,之所以能闻到很浓重的骚味,是因为骡子将这里当成厕所,好一顿拉。
而且,看样子的,骡子当时肯定非常恐惧,直接给吓尿了。
但奇怪的是,除了骡子的痕迹,这里却好像没有留其他任何动物的痕迹。
因为最近也没下雨,地面都是干土,就连动物的爪印都没留下。
“咋样?”余秋江凑过来。
余秋堂摇摇头,神色严肃,“有点奇怪,骡子被吓成这模样,这地上咋没其他东西的爪痕?
能有什么野物,这么厉害?”
余秋江开始也摇摇头,但很快,他突然喊道:“或许不是啥野物啊?”
“不是野物……你说是人?”
“是啊,我看你是整日想野物想多了。骡子这么大的个,这山里除了豹子,还有什么能吓得他到处拉屎撒尿,就是狼来了,也做不到吧。”
所谓旁观者清,余秋江罕见地提出见解。
余秋堂一想确实是。
咋就把人给搞忘记了,先前三叔就说是人拉走的,只是他当时看那个绳子,也不像是人割断,所以就默认为是遇到什么野物。
难道真是想多了?
如果是人的话,那就好解释很多。
人穿着鞋子,脚印的受力面积大,踩在草地和干土上,还真不容易留下脚印。
电视里那些脚印,都是相对整洁的环境。
现实里,可没这么好的地方专门让踩。
“汪!”
这时,狗子再次有了目标,跑回来对着余秋堂叫起来。
熟知狗子大致行为的余秋堂立刻明白,这是狗子寻找新的方向,便不再磨蹭,跟着狗子就前面继续跑。
倒是没想到,狗子跑的方向竟不是前面,而是朝着他们刚来的路径返回,他没有犹豫,紧跟脚步。
这个时候就甭和狗子比嗅觉。
即使他比一般人嗅觉强点,可狗子的嗅觉是人几十倍,狗子都找不到的骡子,他凭借自己,肯定也是白瞎。
好在,狗子并没有一直朝回跑,跑了会,穿过两垄地,横切着继续跑。
几分钟后,直接跑出高粱地,竟是直接朝一片收割完,地里玉米碴都挖空的空地冲过去。
余秋堂和余秋江面面相觑。
没办法。
既然相信狗子,就只能相信到底。
只见狗子越来越兴奋,竟是直接加速奔跑,后脚卷起的泥土甩成一个滚圆的车轮。
跑出几百米,眼看就是大路,狗子却突然刹车,又折返朝侧面跑。
“这狗子到底能行嘛?”
余秋堂还能继续坚持,余秋江却已经累的气喘吁吁,要是空跑还行,主要是他背上还背着弩,手里还提着接近一丈长的侵刀。
就哪怕是拿个香蕉,走的时间长了,都会觉得手困,更不说是十几斤重的侵刀。
他倒是想相信大黑狗,可耐力不允许。
“要不,你先歇歇,我来追着吧,反正就在这地里,也不会有什么太大风险。”
“这……还是跟着吧,”余秋江微微犹豫下,还是拒绝了,“我咋都觉得,今晚的事情有点不对劲呢。
你就说吧,那么大个骡子,咋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就连我也知道,豹子和狼不会跑到我们的这边来啊,那骡子肯定是人拉走了吧。
可骡子倔的要死,若不是主人或者亲近的人,它怎么会好端端跟着人走呢。
不得踹死人才是。”
余秋堂无奈,只好边跑边说,“江哥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想也没用啊。
事实是,骡子他真的就不见了。
而且处处都是骡子的痕迹,要不然这大黑为什么像疯了似的到处乱晃……”
“咦,你说到这个,我突然有个想法。”
“啥?”
“你说大黑到处乱晃,会不会是因为被骗了?”
“被骗?”余秋堂闻言,忽然停下脚步,看着狗子还在四处乱跑,点点头说:“还真有可能。”
想想又道:“可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人很清楚狗的习惯……但只是懂狗,也不需要做成这样啊,之所以能细心到这个程度,只能有一个解释。
他妈的,这就是个惯犯!”
余秋江点点头。
两人很快开始回忆村里那些人能这样做,一想,还真不好说。
要说喜欢占点小便宜的人挺多,可若说将这么大一头骡子直接藏起来,或者偷走,那一般人真做不出来。
这个年代,本来对一切犯罪加重处理,万一被人抓获,送进去,那不得搞个好几年才能出来。
这可不是偷狗偷鸡那么简单,值不了几个钱。
骡子作为生产工具,这个时候可是妥妥的值钱东西,又因为附带特殊用途,还是生产队公共财产,就更不是随随便便敢招惹的东西。
真想着呢。
一直四处乱串的大黑狗突然径直冲上远处。
看样子,丝毫没有犹豫的意思。
余秋堂和余秋江急忙跟上前。
上一篇:升一级法强翻倍,你管这叫召唤?
下一篇:谁能救我出去,赏金十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