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39节
想必已将兔肉给炖上。
余秋实鬼迷日眼地趴在老厨房窗口朝里面看呢,听他开门声音,立刻从窗户上跳下来,也不说什么,一溜烟跑回自家窑洞前。
估计是馋虫被调起来了。
这年头本来就缺东西,肉香对于半大孩子来说,不要太迷人,如果给他们一些肉,让做什么都行。
余秋实现在看余秋堂,总是带着几分畏惧和讨好,余秋堂也就懒得给他坏脸色。
毕竟也是亲兄弟。
这辈子如果他能不变坏,就维持着这样门面关系也行,倒不至于老死不相往来。
重生后,该有的格局适当还是提升些为好。不然,只是人变富了,精神层次还是和前世一样,那也做不成大事。
他刚要回厨房那边,看到王春花从里面出来,手里提着个军绿色书包给余秋实,“给,给你补好了,要是再搞烂,我就懒得管了,书包都能用烂,真不知你咋上学的。”
余秋堂这才想起,还有几天就该上学了,他还没给两个侄子准备上学的用具。
前辈子这种事情,都是妻子米雅利操心,他工作忙,还赚不到什么钱,妻子和孩子们跟着吃了不少苦头。
米雅利……
想起米雅利,他想起委托门房送的丝巾,不知她收了没。
大概率会不要吧。
他那天回来就想到了,之所以给妻子能自然买东西,是潜意识已将她看作自己的妻子,事实上,妻子现在和他还没啥关系,人家只是个大姑娘。
根本不认识他余秋堂是谁!
以她的性子,怎么会收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呢。
看来以后要想点其他办法。
既然这时候碰到妻子,也不必说一定要等到上辈子那个年龄成亲,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也可以早点就在一起。
没在一起前,完全也可以约会嘛。
回到厨房,竟然看到余小伟罕见地在锅台下烧火,而余小云则是在一边清洗豆腐柴的叶子。
“咋了,你这是从你舅家葱地过来了,开始帮着你姑烧火了?”
烧火原本是余小云做,余小伟可是对男孩子,烧火这种事情他以前嗤之以鼻。
“嘿嘿~”余小伟咧嘴一笑,没有讲明原因,但吸溜吸溜的鼻子,却已出卖了他,还不是想着锅里的肉。
余秋堂注意到拿回来的羊肚菌还没有用,猜测是三姐不会做,便告诉她方法,可以等出锅前再将菌放进锅肉里,不用煮多久便可以吃。
做饭的事情,厨房有三个人,也用不到他,他便开始研究他的弩。
原本弩臂已经做好,但在安装弩机时发现尺寸稍微有点小,弩机是铁制品,而且相当精密,肯定无法修改,那只能慢慢调整弩臂。
幸好,尺寸只是偏小,还有修补空间。
多余部分需要用凿子慢慢敲掉,是个精细活。
“噹噹~”院子里便响起他敲敲打打的声音。
余秋堂干活的时候,余得金又走过来站在边上看看,虽然没有明着表达,但眼里露出的神情,出卖他的心情。
为什么?
儿子做起这些事情,如此得心应手?
难道是他其实在默默跟着自己学习木工手艺,看这种功底,还不是偷偷学习一年半载。
那他为啥以前没表现出来呢?
第63章 蹭饭,被修理得很惨
余春梅掀开门帘,手里端着个小碗,边走边说,“堂堂,尝尝这个松鼠肉炖熟……爹也在啊。”
“嗯。”余得金点点头,转身走了。
“爹在这你也不说下。”余春梅看余秋堂手没有空闲,便将块肉直接喂到他嘴里,“搞得我挺不好意思。”
余秋堂笑笑,“这有啥不好意思,我们是分家,又不是断绝关系,来就来呗。”
余家的孩子都很怕余得金,余秋堂也就是沾着重生的心理,才没有任何忌讳。
余春梅却不行。
即使已经分家,她暂时跟着余秋堂,但父亲就像一座高山,遮天蔽日的感觉,想短时间内脱离多年影响,并非朝夕间能解决的问题。
只能期待慢慢改善。
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若是温暖,可能会让孩子一生都温和包容,有安全感。
反之,则需要孩子穷其一生去化解和治愈。
“咋样,肉熟没,我还是第一次做松鼠肉,不知啥程度才算熟。”
“差不多,再煮个十分钟就行,盐稍微轻点。”
“那我再煮煮,你收拾下准备洗手吃饭,我馍馍都是蒸好的,等肉煮出来就能吃饭。”
“行。”
余秋堂也刚好在收尾,没几分钟就完成最后工序,将弩机嵌入弩臂,严丝合缝非常合适。
这张弩已完成一半,剩下的就是准备弩弓和弩弦,以及弩箭,
弩弦需要用牛筋或者鹿筋来做,也有人用尼龙绳捻成股代替筋,余秋堂认为效果不好。
弩要稳定,射程必须溢出。
想射中50米以内的目标,就必须起码有60米的射程能力。
弩弓和弩箭杆则需再次进山。
今日已做好标记,等明天喊上两个人一起去,弄点橡木回来才行。
若有枪在身,橡树林那种海拔低的位置,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有去有回,但今天在里面碰到豺,让他不得不谨慎对待。
他总是觉得,豺会跑到偏山脚的位置来活动,那定是海拔更高处,山林更深处有新的变故。
豺的领地受到影响。
他们不得不开始扩展领地,从而影响到原本生存在此区域的其他动物。
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由于今天温度很高,做饭后厨房热的不行,余秋堂便提议将东西搬出来,放到门口的小石桌上吃。
小石桌原本是石磨的台子,现在有了自动化的磨粉机,石磨光荣下岗,台子得以空闲出来。
一米多平方的台面,刚好适合四个人围坐吃饭原本有个脚缺了块,余秋堂在下面做个木制垫木修正,现已能完美使用。
余小伟负责端饭,他动作相当麻利,很快就将东西摆上石桌。
一盘羊肚菌炖松鼠,一盘蒸的兔肉,一碟子凉拌萝卜丝,一盘白花花的白面馍馍,每个人面前还有碗韭菜鸡蛋汤。
鸡蛋是前两天赶集用神仙豆腐换的,余春梅开始舍不得做,说是留给余秋堂进山时煮着吃,余秋堂却让她尽管使用。
和松鼠,野兔等野物一样,余秋堂的原则是,活的尽量留下来去卖钱,死的就直接吃。
家里的孩子,包括自己和余春梅营养都没跟上,需要好好补补。
“可以吃了吗?”
余小伟眼巴巴看着脸盆里的兔肉,口水都要流出来,余小云稍微矜持点,但也充满期待。
但两个孩子都只是看着,并没动筷子。
余得金在家里就像土皇帝,每次吃饭他不动筷子,大家都不能动,谁动谁挨批。
称之为规矩。
分家后,余秋堂尝试让孩子们自由点,不用太过拘束,但他们习惯已经养成,怎么都放不开。
余秋堂刚要让大家开吃,就看到余秋实贱兮兮地凑过来,看着桌上一堆好吃的,满脸的羡慕。
“哥,你们这是吃的啥肉?”
“干嘛,伱想吃啊?”余秋堂戏谑道。
“想吃,想吃。”余秋实连忙点头,还下意识吞口唾沫。
“找你妈给你做去。”
“我们家没有肉,我妈拿什么做?”余秋实瘪起嘴,他比实际年龄要显得更幼稚。
“那就不要吃,回去。”
余秋实“哦”声,一步三回头,半天都挪不开步子。
“别逗他了,”余春梅有点不忍心,余秋实调皮点,但也是弟弟,看他这个可怜样,她就受不了。
余秋堂转身,看到余秋实眼巴巴地看着他,不由好笑,“想吃就来吃吧,自己回去端碗,我们这没有多余的碗。”
“好唻。”余秋实像是脱缰的小野驴,冲回自家厨房去拿碗,等王春花跟着追出来,他已经重新杀回石桌旁,手里拿着个小碗。
“吃完抽空要帮三姐干活,知道不?”
“知道,我好好干。”
“凳子不够,窗台下面那有个马扎,自己端过来。”
“好唻~”有肉香的号召,余秋实行动力强的不得了。
他刚加入这边的吃饭阵营,只夹了一块肉放进碗里,还没来得及吃,就看到陈美娣被王春花拉着出来,站在门口喊道:“余秋实,回来!”
“噢噢……等……等下!”
余秋实一边答应着,一边加紧把肉填进嘴里,一边嚼一边模糊回应。
“赶紧回来!”
“知……知道了。”
答应的很好,可屁股就跟粘在马扎上,根本就离不开。
“没听到?”陈美娣朝前几步,“等着我抽你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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