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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39节

  今日已做好标记,等明天喊上两个人一起去,弄点橡木回来才行。

  若有枪在身,橡树林那种海拔低的位置,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有去有回,但今天在里面碰到豺,让他不得不谨慎对待。

  他总是觉得,豺会跑到偏山脚的位置来活动,那定是海拔更高处,山林更深处有新的变故。

  豺的领地受到影响。

  他们不得不开始扩展领地,从而影响到原本生存在此区域的其他动物。

  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由于今天温度很高,做饭后厨房热的不行,余秋堂便提议将东西搬出来,放到门口的小石桌上吃。

  小石桌原本是石磨的台子,现在有了自动化的磨粉机,石磨光荣下岗,台子得以空闲出来。

  一米多平方的台面,刚好适合四个人围坐吃饭原本有个脚缺了块,余秋堂在下面做个木制垫木修正,现已能完美使用。

  余小伟负责端饭,他动作相当麻利,很快就将东西摆上石桌。

  一盘羊肚菌炖松鼠,一盘蒸的兔肉,一碟子凉拌萝卜丝,一盘白花花的白面馍馍,每个人面前还有碗韭菜鸡蛋汤。

  鸡蛋是前两天赶集用神仙豆腐换的,余春梅开始舍不得做,说是留给余秋堂进山时煮着吃,余秋堂却让她尽管使用。

  和松鼠,野兔等野物一样,余秋堂的原则是,活的尽量留下来去卖钱,死的就直接吃。

  家里的孩子,包括自己和余春梅营养都没跟上,需要好好补补。

  “可以吃了吗?”

  余小伟眼巴巴看着脸盆里的兔肉,口水都要流出来,余小云稍微矜持点,但也充满期待。

  但两个孩子都只是看着,并没动筷子。

  余得金在家里就像土皇帝,每次吃饭他不动筷子,大家都不能动,谁动谁挨批。

  称之为规矩。

  分家后,余秋堂尝试让孩子们自由点,不用太过拘束,但他们习惯已经养成,怎么都放不开。

  余秋堂刚要让大家开吃,就看到余秋实贱兮兮地凑过来,看着桌上一堆好吃的,满脸的羡慕。

  “哥,你们这是吃的啥肉?”

  “干嘛,伱想吃啊?”余秋堂戏谑道。

  “想吃,想吃。”余秋实连忙点头,还下意识吞口唾沫。

  “找你妈给你做去。”

  “我们家没有肉,我妈拿什么做?”余秋实瘪起嘴,他比实际年龄要显得更幼稚。

  “那就不要吃,回去。”

  余秋实“哦”声,一步三回头,半天都挪不开步子。

  “别逗他了,”余春梅有点不忍心,余秋实调皮点,但也是弟弟,看他这个可怜样,她就受不了。

  余秋堂转身,看到余秋实眼巴巴地看着他,不由好笑,“想吃就来吃吧,自己回去端碗,我们这没有多余的碗。”

  “好唻。”余秋实像是脱缰的小野驴,冲回自家厨房去拿碗,等王春花跟着追出来,他已经重新杀回石桌旁,手里拿着个小碗。

  “吃完抽空要帮三姐干活,知道不?”

  “知道,我好好干。”

  “凳子不够,窗台下面那有个马扎,自己端过来。”

  “好唻~”有肉香的号召,余秋实行动力强的不得了。

  他刚加入这边的吃饭阵营,只夹了一块肉放进碗里,还没来得及吃,就看到陈美娣被王春花拉着出来,站在门口喊道:“余秋实,回来!”

  “噢噢……等……等下!”

  余秋实一边答应着,一边加紧把肉填进嘴里,一边嚼一边模糊回应。

  “赶紧回来!”

  “知……知道了。”

  答应的很好,可屁股就跟粘在马扎上,根本就离不开。

  “没听到?”陈美娣朝前几步,“等着我抽你是不?”

  “不要急嘛,妈,我吃几口肉就回。”余秋实争分夺秒,腮帮子鼓得跟松鼠似的。

  “我叫你不听话!!!”

  陈美娣看儿子没出息混吃混喝,本就觉得丢面子,没想到喊都喊不回来,更是气得脑门生烟,执着擀面杖就冲过来。

  院子本来就不大,真正过来也就几秒的事。

  余秋实深知这点,急忙站起来,夹起一个肉放进碗里,端着碗转身就跑。

  一边跑一边还在抓紧嚼肉。

  陈美娣想堵住他,可她哪有一个十几岁小孩灵活,把自己跑得气喘吁吁,还是没摸到余秋实一根汗毛。

  倒是累个够呛。

  她无奈,只好走回石桌前,恼羞成怒地说:“秋堂,既然分家了,你就不要一直喊你弟过来吃饭,让他养成好吃懒做的坏习惯。”

  “你看了,我没喊,总不能他凑过来,我将他赶走吧,你也说了,他是我兄弟,当哥的怎么能做那种事。”

  “谁知道你安的啥心!”陈美娣瞪了余秋堂眼,气呼呼转身离去,也懒得继续管余秋实。

  余秋堂笑笑,他让余秋实吃饭,本来是给姐姐面子,但看到陈美娣这样,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这小子喜欢跟自己混,那就跟着混呗。

  陈美娣看着儿子不成器,肯定心里很憋火,这样倒也很有趣。

  退一万步,若是能顺当将余秋实这个歪把子树扶正,也算是功德一件。

  只是天擦黑时,余秋实躲无可躲回去后,里面立刻传出鬼哭狼嚎。

  看样子被陈美娣修理的很惨。

第64章 堂堂,你没唬我?

  晚上吃过饭,余秋堂提着个野兔出了门。

  他要去找发小王浩峰。

  明日他进军橡树林,准备找两个伙伴,余秋江提前已说好,还有个位置留给王浩峰。

  王浩峰是个孤儿,不知父母是谁,是他爷爷在山里砍柴捡回来的孩子,刚回来时已冻僵,被爷爷用雪水擦了半晚上身子,才勉强活过来。

  他爷爷一辈子未婚未娶,也没有孩子,是个老光棍,王浩峰从小就是个野孩子,吃百家饭长大。

  原来爷爷在的时候,和余秋堂爷爷关系不错,两小孩也就经常一起玩。沟渠里摸鱼,地里追野鸡,某次两人掉进一个废弃的萝卜窖里,三天两夜才被人找到。

  可谓是有过命的交情。

  现在王浩峰爷爷过世,就剩下他一个人,除了种家里一亩多薄田,便是靠着帮人干点零活维持生计。

  上辈子过的一般,三十多岁才找个老婆,身体还不好,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好几次都还是余秋堂支持,才度过难关。

  披着月光,余秋堂来到王浩峰家,看到身材壮实的王浩峰正点着煤油灯编筐。

  这边因为有野生的藤条,所以有了编织筐子的营生。晚些年形成产业链,远销国内外,不仅使经营者赚得盆满钵满,也让附近很多百姓有了赚钱的门路。

  王浩峰一边编筐,一边还在唱歌,他就是这样乐观的性格,虽然日子过得一般,可心态没的说。

  余秋堂前世喜欢和他玩,就是因为和他一起很开心。

  “峰子。”远远地,余秋堂喊了声,晃晃手中的野兔。

  王浩峰看是余秋堂来了,非常高兴,将筐子朝旁边一丢,站起身喊道:“你咋来了。”

  “来,找你玩啊,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王浩峰接过野兔掂掂,裂嘴笑道:“挺沉,这怕有两三斤。”

  “有吧,够伱美美吃一两顿。”余秋堂拍拍手,随手拉过王浩峰刚才坐的椅子坐下,扯过旁边的筐子编起来。

  “找我有事?”王浩峰看余秋堂编他的筐子,也不客气,在他旁边蹲下来,掏出纸条开始卷烟。

  别看他年龄不大,却已学会抽烟。

  烟瘾还不小。

  “咋地,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玩?”余秋堂笑问,他看了眼王浩峰,想起老哥们老时的模样,再看看现在年轻状,倍觉有趣。

  “那倒不是,我这不是怕你爹又抽你嘛,”王浩峰哈哈笑道,“不像我,孤身一人,想吃就吃,想睡睡,谁也不会管我。”

  余秋堂前世就常听王浩峰这样说。

  那时候他整日被父亲教训的死去活来,可羡慕王浩峰这种天王老子都管不着的自由。

  做梦就想活成王浩峰。

  可等到一定年龄后,当父亲病重去世后,当他生病时妻儿日夜守护在床边时,他才觉得,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自由,亲人有亲人的温暖。

  也从而知道,其实自己家里有亲人,才是王浩峰羡慕的生活。人总是羡慕着别人的生活,同时自己的生活方式又在被他人羡慕。

  “我和我爹分家了。”

  “分家了……啊,啥?你说你和你爹分家了?”王浩峰惊得站起身,“你分个锤子家啊,你一个人能过的下去嘛?”

  “咋不能过,过不到好的,总能过差吧,”余秋堂示意发小莫激动。

  王浩峰重新蹲下,烟都来不及抽,抓住余秋堂的胳膊,“你说真的?”

  “那还能有假,你知道我从不说谎。”

  “完蛋!”

  王浩峰右拳砸在左手心,很是懊恼和忧心,刚才还在悠然唱歌,此刻是满脸的烦恼。

  “你……”不知想说啥,半天只憋出一个“你”字,其他话又憋回肚子,“是不是你那后妈戳的事?”

  余秋堂点点头,又摇摇头,“是也不是,有她原因,但主要还是我自己的决定,反正迟早要分,早点分开也好。”

  “话是这样说,但过日子可不是说说,你要是被分出来,你哥家两个孩子……”

  “也跟着我,”余秋堂笑笑,“还有我三姐,也和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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