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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40节

  王浩峰眼睛睁得老大。

  好家伙,你一个人我都担心活不下去,你还托儿带母,一个残疾人,两个小孩子。

  你这是要过日子,还是破罐子破摔。

  一时间,惊得王浩峰直接不知说啥,愣愣地盯着余秋堂。

  “好啦,你就不要为我操心,我肯定有办法,”余秋堂知道发小是过于担心,便将筐子放到边上,拍拍王浩峰肩膀,“我已想好后面咋走,这不今天来找你帮忙。”

  “帮啥,要钱嘛,我这里还有十几块,要是用的话我给你拿,”说着,就要起身取钱,却被余秋堂一把压下。

  “不不,不用钱,”看王浩峰不解地望着他,余秋堂又解释道:“非但不用借你的钱,我还想和你一起去赚钱呢。”

  “赚钱?”

  “对,赚钱,我这不找你来商量,我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嘛。”

  王浩峰摸摸脑袋,“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是越说我越糊涂,不知道我脑子笨啊,要我干啥,你就爽快点说嘛,吊我胃口!”

  “我们除了种地外,赶山打猎吧!”

  余秋堂说话时,目光看向远方,仿佛透过夜空,看到远处的群山深处。

  “打猎?”

  王浩峰更迷惑了,“我们两个打猎,是你会,还是我会?你以为那打猎说打就打啊,我们既没有枪,又对山里不熟悉,拿头打啊?”

  余秋堂并不意外王浩峰的犹疑,他知道靠嘴说,一时半会是说不清楚。别人还好说,可王浩峰是他的死党,他对自己的了解,甚至超过父亲和姐姐。

  自己有啥能力,他还能不知道,糊弄也不好糊弄。索性,他懒得找理由,直接说:“峰子,你就说你信我不?”

  “你这话说的,咱兄弟啥时候还有隔阂了?”

  “那就好,你现在啥都别问,只要跟着我就行,看看我们到底有没有能力,行不?”

  王浩峰又盯着余秋堂问道:“堂堂,你真没糊弄我,不是开玩笑?”

  “真不是,我是认真和在聊。”余秋堂的语气很诚恳,眼神相当真诚。

  王浩峰微微犹豫几秒钟,使劲挠挠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啊,不管了,你要试就试,怎么做我听你的!”

第65章 怎么会有野猪?!

  次日清晨,天还只是蒙蒙亮,余秋堂起来练完拳,便穿着整齐出门。

  他今日除长袖长裤穿得紧实,还专门穿双父亲淘汰给他的黄胶鞋,并将鞋口用皮子缠个结实。

  昨日去橡树林,只想到身上,没注意到脚,结果晚上洗脚才发竟被荆棘划出很多细口,一碰到水,疼得他呲牙咧嘴。

  今日便真正做到从牙齿武装到脚后跟。

  按照前行路线,他先是来到王浩峰家喊他,然后两人再一起去找余秋江。

  来到王浩峰家,发现他虽已经起床,但却是穿着个破烂背心,下面还穿个大花裤衩,完全不符入山要求。

  只好又让他赶紧换衣服,王浩峰有双猪皮做的雨靴,刚好可以用上,猪皮厚实,韧性又极好,一般荆棘不可能扎穿。

  又是高帮,还能防止毒蛇咬。

  大清早进山,很可能遇见秦岭蝮,被这家伙咬下,可就相当难搞。

  装扮完毕,他看到王浩峰拿着把劈柴的大斧头就要出门,无奈告诉他,斧头看起来很猛,但其实遇见真正的猛兽,反而很难破防。

  动物的皮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厚,韧性要好很多,而动物的抗痛能力也超人类很多倍,越是强大的动物,这方面越是突出。

  所以,小野物不说,猎人要猎杀到大型猛兽或者食草动物,基本都要靠枪,冷兵器一般人根本无法破防。

  即使是大力士,也要看准位置,例如野猪最软弱的地方在肛门,而它们又不擅长保护菊花,没有枪的话,肯定要以菊花为重点破防点。

  要是茫无目的,直接从身上砍一斧头,那对不起,野猪即使受伤,也完全可以承受,它能直接带着斧头过来,转瞬将你肠子顶出来。

  可余秋堂说给王浩峰听,王浩峰却不以为然,对他的斧头情有独钟,认为莫说是野猪,就是羚牛过来,他也能斩落它的牛头。

  余秋堂劝说未果,只好任他由之。

  至于余秋堂自己的装备,他前几天离开时已委托余秋江打造,是一杆势大力沉的钢叉。

  两人到余秋江的铁匠铺后,余秋江早已坐在门口等着。

  他的准备也很充分,不仅绑好裤腿,还在右手臂上套着一个布满尖刺的铁制护臂。

  这种东西叫“花菱”,原本为猎户或者樵夫在入山防止狼袭而准备,只要狼扑过来,直接用手臂去挡,狼一个不留神就会吃亏,刺穿狼嘴,自然也会放弃攻击。

  但这东西有利有弊。

  它很重。

  具体要分大中小,即使最轻的也有五六斤重,力气小的人,戴上这玩意手臂都无法应用自如。

  更不说防守反击。

  只有像余秋江这样有把力气的人,最适合使用,旁边墙上靠着件“兵器”,正是给余秋堂准备。

  这杆余秋堂特意让余秋江帮他打造的“兵器”,有点像是古代的戟,钢刺端有一尺,杆四尺,整个枪身一气呵成,浑然一体。

  “江哥。”王浩峰和余秋江认识,但关系一般。

  “嗯。”余秋江应了声,没和王浩峰多说啥,指着钢叉对余秋堂说:“你试试。”

  余秋堂只看一眼,就很喜欢,拿过来掂量掂量重量,又做几个突刺动作,感觉手里沉甸甸的,很有质感,仿佛一头猛虎出现在眼前,他都能上前戳大猫一枪。

  “好用,江哥好本事。”

  “以前没打过这东西,试着打的,你先用,不趁手再修。”

  “好。”

  武器装备齐全,三人便踏着露水,沐浴着晨雾向山里进发。一路上,余秋堂不厌其烦给两个兄弟讲述山里基础知识。

  相对来说,小型的杂食或者食草动物都是昼伏夜出,而大型猛兽往往都是白日里巡视领地和捕猎。

  目的都是为更好的存活下去。

  在清晨和黄昏的交割期,山林中的气氛往往最危险,小型动物没有及时回洞穴,而勤劳的大型猛兽也开始新一天的捕猎活动。

  三人沿着山脚向上走,太阳缓缓升起,等穿过白桦林,余秋堂忽然看到前面的橡树林里飞起一群蓝灰色的野鸽子,数量起码有好几十只。

  “有情况。”他心跳微微加速。

  野鸽子是停留在橡树的中低层树杈,甚至是落在橡树林地上,吃裂开的橡果以及伴生植物的果实。

  它们成群飞起,又不是同一个方向,而是四散起来后才在空中调整队形,说明起飞的时候非常惊惶,定是受到什么惊吓。

  这种东西可能是野鸽子某种天敌,而不一定是什么大型猛兽。山林中的动物,各有各的生存空间,但并不是所有空间都是独立存在。

  山林就这么大,一只大型的猫科动物,例如秦岭花豹,领地范围就能有几十公里,如果领地不能融合,那整座秦岭都养不了几只豹子。

  所谓领地划分,只是食物链同一等级,甚至是食物组成非常相似,或者完全一样才不允许对方涉入。

  就例如花豹的领地,肯定是不允许狼群和豺群进来,他们处于生态链同一位置,如果任由对方进入自己领地,就会影响自己食物来源。

  野生动物终其一生只有两个目的。

  活着,以及繁衍后代。

  活着就要进食,谁影响它们进食,那就要和谁拼命。而相对的,如果彼此不存在食物竞争,那就会和平许多。

  “堂堂,咋了?”

  王浩峰双手握紧他的斧子,警戒地看着周围,而余秋江则是下意识朝前几步,准备站在两人面前。

  “前面的橡树林估计有东西,这些野鸽子成群被惊,应该是碰到它们天敌,既然没有跟着飞起来,估计不是鹰或者鸮之类,大概率是某种猫科或者鼬科……”

  他想了想,“而且数量不少。”

  话说出口,他想起昨天遇见的豺,不禁暗暗揣测,难道又是那几只家伙?

  豺日常不会以野鸽子为食,但若是长时间没有捕到猎物,也不介意填填牙缝。

  它们虽然不像猫科动物那般敏捷,但能瞬间弹跳三四米高,抓几只鸽子,还是手拿把抓。

  “嗷~噗!”

  正想着,突然听到橡树林发出刺耳凄厉的嘶吼声。

  “怎么可能!!”

  余秋堂下意识握紧钢叉的把,“这个时候的橡树林,怎么会有野猪下来?”

第66章 上架通知:

  接编辑通知,明日上架。

  打猎文本属小众文,而我更习惯娓娓道来,所以这本书比较慢热,但其实看看,就发现还挺好看,是吧。

  我出生在80年代初期,父亲就是子午岭一名护林员,高级林业工程师,少时全家就住在林场的场站里,可以说是对大山相当熟悉。

  那时候山里野物很多,也会时不时跑到人类居住地,尤其是冬季,经常大雪后早晨开门,就看到几只月狼卧在门口取暖,看到人出来,它们也并不惊慌,慢悠悠跳下山梁消失在橡树林里。

  那些年,我们家里原来收养或救治的动物就挺多,有两只豹猫,一只金猫,一只被豺咬断腿的赤狐,一只喜欢吃黄鼠狼,总是分不清楚睡觉还是醒着的雕鸮,还有一只飞不起来的金雕……

  我们隔壁的破房,是野鸽子的房间,里面每年都有无数野鸽子进来做巢,想吃的话,就偷偷能搞几只吃。

  后院养着十几只梅花鹿,开始是捡了一对小母鹿,后面又救治了一只公鹿,让她们来了个姐弟恋,慢慢就多起来了……

  父亲那时候有一杆撅把子,还有林场配备的五六半,父亲巡山,我便会跟着他一起,认识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和鸟类。

  有一些需要保护,不能捕杀,也有一些泛滥成灾,可以随时干掉带回来改善生活,父亲的枪法很准,曾击毙过一个偷猎金丝猴的罪犯,也打死过一头半大的熊瞎子,从云豹嘴里抢下被叼走的孩子……

  我就不会用枪,手上没力气,人长得太瘦,用枪的时候把肩膀打脱臼了,还不如姐姐用的好……

  所以我的主人公别的没有,就是力气大,这下懂啥意思了吧,嘿嘿~

  我写这个故事,总会带入真实的一些过往,有时候写着写着,就会莫名感慨,那个时代虽然穷,但真的很快乐,很让人怀念。

  前面的故事基本铺开了,将会越来越顺手,有兴趣的就跟着继续读,让我一点点描绘出秦岭北侧,大山里人们的喜怒哀乐。

  写书的动力来源于成绩,如果有更多人看,我写的时候也会更有激情,但我也知道,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让所有人喜欢。

  我只能尽力,写出我能写的……最好的故事。

  上架后改为中午12点上传内容,首日更新2万字,后期每天8千字打底,打赏一个舵主加一更。

  谢谢大家一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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