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屠户之子的科举日常 第112节
他也发现这位季师兄私下里,性子竟有几分像小孩,再配上这一身圆乎乎的肉,透着股赤诚的可爱。
按照师兄季景行的安排,马车先去了天心阁。
这天心阁建在湘江府城的地势最高处,虽不如岳麓山那般高远,但在府城里也算是顶高的建筑。
阁楼飞檐斗拱,气势不凡,登阁远眺,整个湘江府城的景象尽收眼底。
从阁顶远望,屋舍鳞次栉比,青瓦灰墙,街道纵横,人流如织。
远处,浩渺的湘江如一条玉带,蜿蜒而过,江面上帆影点点,舟楫往来不息。
更远处,便是熟悉的岳麓山,山峦起伏,层林尽染,已是深秋气象。
秋风拂面,视野开阔,令人胸中郁气为之一舒。
“怎么样?景色不错吧?”季景行颇有些自豪地介绍,“咱们湘江府,可是鱼米之乡,水陆要冲!比起北地风光,另有一番韵味吧?”
王明远点头赞叹:“确实是好气象!山水相依,人烟稠密,富庶繁华,可见一斑。”
他心中也不禁感慨,果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此地灵气充盈,难怪能出那么多人才。
狗娃则扒着栏杆,看得目不转睛,嘴里小声喃喃:“他娘的!真大!真热闹!房子真多!”
逛完天心阁,季景行见狗娃那抓耳挠腮、心思早已飞到“好吃食”上的模样,也不再吊他胃口,笑着大手一挥:“走!下一站,坡子街!祭五脏庙去!”
坡子街是湘江府城里有名的小吃街,还没走到街口,各种食物混杂的香气就扑面而来,诱得人食指大动。
叫卖声、吆喝声、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此起彼伏,热闹得如同开了锅的水。
一到这里,季景行简直如鱼得水,熟门熟路,显然是个老饕。
“来来来,先尝尝这个,糖油粑粑!咱们这儿的头一招牌!”他领着两人挤到一个摊子前,买了三个刚出锅、金黄酥脆、裹着糖稀的糖油粑粑。
狗娃接过,吹了两口就迫不及待咬下去,外皮脆甜,内里软糯,烫得他直哈气,眼睛却幸福地眯成了缝:“唔!好吃!甜!香!”
“慢点吃,别烫着!”王明远笑着提醒,自己也咬了一口,确实好吃。
接着又是烤得外焦里糯、刷着酱料的年糕……
季景行一路走一路买,狗娃一路走一路吃,小嘴塞得鼓鼓囊囊,笑得见牙不见眼。
第145章 辣椒夹馍
王明远发现,狗娃这次不像以前,光知道傻吃。
他每吃一样,都会歪着头仔细看商贩怎么做,有时还会小声嘀咕:“哦,糯米粉和的……炸的火候得大……这酱料是甜咸口的……”
“狗娃,看这么仔细,想学啊?”王明远打趣道。
狗娃咽下嘴里的食物,很认真地点点头:“嗯!三叔,我想都记下来!等以后回家,我做给家里人吃!让他们也尝尝!”
季景行听了,大为赞赏,用力拍了下狗娃的后背:“好小子!有孝心!伯父支持你!来,再尝尝这个凉粉!这个也好吃!”说着又塞给狗娃一个。
三人正吃得欢,忽然,一股难以形容的、带着点臭味的奇异气味飘了过来。
狗娃抽抽鼻子,脸顿时皱成了一团,下意识地往王明远身后缩了缩,小声说:“三叔,这啥味儿啊?咋有点像……像咱村头夏天那个沤肥的坑……但又好像不太一样?”
季景行眼睛一亮,嘿嘿笑道:“嘿!正主来了!走,带你们见识见识咱们湘江府一绝——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敢不敢试试?”
王明远心里一笑,果然是它,他面上不动声色:“哦?还有此种吃食?倒要见识一番。”
狗娃却一脸抗拒,死死拽着王明远的衣角:“伯父……这、这味儿……真能吃啊?别吃坏肚子吧?”
摊主是个爽利的大婶,见状笑道:“小郎君莫怕!俺这臭豆腐,不好吃不要钱!而且绝对不会吃坏肚子!好多外地来的客人,一开始都跟你一样,但凡捏着鼻子尝一口,嘿,您猜怎么着?……诶,立马就爱上这口了!”
季景行已经熟络地要了三份,炸得表皮脆脆的、方方正正的臭豆腐块浇上料汁后递到他们面前。
王明远神色自若地夹起一块,吹了吹,送入口中。
外皮焦脆,内里软嫩,浓郁的酱汁和独特的发酵香气在口中爆开,确实别有风味。“嗯,果然奇特,香醇可口。”
狗娃看三叔吃了,眼睛一闭,心一横,也夹起一块猛地塞进嘴里,嚼了两下,紧皱的眉头慢慢舒展开,眼睛也睁开了,含糊道:“咦?好像……是还行?嚼起来味道还行……就是嘴里味儿有点冲……”
季景行看得哈哈大笑。
不过吃完后,狗娃抹抹嘴,很郑重地对季景行说:“伯父,这个臭豆腐好吃是好吃,但……这个手艺我还是不学了,我怕我娘打我……”, 逗得季景行和王明远又是一阵笑。
吃完臭豆腐,季景行看看天色,道:“小吃垫个底就成,这会带你们去正经吃顿好的!那‘好吃食’就在那儿!”
狗娃一听,脸色微微发白,小心翼翼地问:“伯父……下一个……不会比这个还……还味道重吧?我、我好像饱了……”说着还拍了拍自己故意挺的圆圆的肚子。
季景行被他逗得乐不可支:“放心放心!下一个不臭!是别的滋味!保管让你吃了还想吃!走!”
三人来到一家门面颇为气派的酒楼“望江楼”,小二一见季景行,立马点头哈腰,笑容满面地将他们引到二楼一个临江的雅间。
“季大人,您可有日子没来了!老规矩?”小二殷勤地擦着桌子。
“对,老规矩!那几个招牌菜!哦对了,今儿多上两壶凉茶!”季景行特意叮嘱。
菜上得很快,其中一道菜刚端上来,王明远目光就是一顿。
只见宽口白瓷盘里,红彤彤一片!大量的红色辣椒段和深色的肉片交织在一起,油光锃亮,热气腾腾,香气扑鼻,但那香气里带着一股明显的、令人鼻腔发痒的呛辣味!
这模样,这搭配,不是后世赫赫有名的湘菜头牌——辣椒炒肉又是啥?
只是这辣椒看起来比后世的螺丝椒更细长,有点像是线椒,而且红椒居多,辣度恐怕只高不低。
王明远心里暗道一声“果然”,面上却依旧平静。
狗娃可没这定力,菜一上来,那混合着肉香和奇异辛辣的气味就勾得他馋虫大动,虽然鼻子被呛得有点痒,在得到开吃的指令后,他还是忍不住伸出筷子:“伯父,这肉炒得真香!我尝尝!”
说着,他就夹起一大筷子,连肉带辣椒,直接塞进了嘴里。
嚼了两下,狗娃的动作猛地顿住了!
只见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唰”地一下变得通红,眼睛瞬间瞪得溜圆,嘴巴张开,哈哧哈哧地倒抽气,额头上、鼻尖上立刻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嘶……哈……伯、伯父!”狗娃被辣得话都说不利索了,舌头仿佛着了火,“这、这是啥菜啊?香是香……可、可也太……太辣了!嘴里跟点了火炭一样!嘶哈……”
他一边说,一边手忙脚乱地抓起旁边早已备好的冰镇凉茶,咕咚咕咚猛灌了好几大口,才勉强喘过气来,嘴唇都辣得微微肿起。
季景行看得哈哈大笑,十分得意:“怎么样?够味吧?这叫辣椒炒肉!这‘辣椒’可是个新鲜玩意儿!早些年跟着番邦海船传来的,起初大家都只当是花花草草看着玩,没人敢吃。就这几年,咱们湘江府这边有厨子胆子大,试着拿来入菜,发现这滋味真是霸道!一吃就上瘾!痛快!”
他自己也夹了一筷子,吃得有滋有味,面不改色:“这玩意儿驱寒祛湿,开胃消食!吃着吃着就习惯了,越吃越离不开!”
狗娃缓过劲来,看着那盘红艳艳的炒肉,心有余悸,但又忍不住嘴里的回味和香气。
他犹豫了一下,突然灵机一动,掏出了几个中午在坡子街买的、还没吃完的饼子。
他把饼子从中间分开,然后用勺子小心翼翼地把辣椒炒肉里的肉片和少许辣椒舀出来,夹进饼里,合上,做成一个简易的肉夹馍,然后张大嘴,嗷呜咬了一大口。
这么一搭配,饼子的麦香和面甜中和了部分辣味,油脂浸润了饼瓤,口感层次丰富多了。
狗娃眼睛顿时又亮了:“诶!这样好吃!又香又辣还不那么烧嘴了!伯父,三叔,你们也试试!”
王明远和季景行也学着他的样子,夹了辣椒炒肉配饼吃,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嘿!你小子还挺会吃!”季景行笑道。
狗娃一边吃得欢,一边抬头,眼巴巴地看着季景行:“伯父,这辣椒真是个宝贝!您能不能帮我找点种子?我想在书院后厨那边找块空地试着种点!等种出来了,给教我做菜的刘大叔也尝尝鲜!以后……以后我回家,也带给家里人尝尝!让他们也试试这爽快味道!”
季景行爽快答应:“成!这有何难!包在伯父身上!过几日就给你找来送到书院!不过今年可种不了了,最快也得明年!”
狗娃欢喜的应是,连连感谢,王明远看着狗娃被辣得通红却兴奋不已的脸,看着他手里那个简陋却开创性的“辣椒夹馍”,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奇妙的念头:
这后世风靡整个关中大地、几乎成为地方标志小吃的辣子夹馍,难不成……就是从今日、从狗娃这小子手里,误打误撞开了先河?
而他更不会想到,狗娃此刻对辣椒产生的浓厚兴趣和“带回家种”的念头,已在冥冥之中,为将来那名动京城的“王氏秘制辣卤”,悄然埋下了引子。
第146章 家书抵万金
休沐日的轻松和快乐,像岳麓山涧的薄雾,太阳一晒,书院的钟声一敲,就散得无影无踪。
眼看天气渐凉,山上的叶子染上又一层的秋色,书院里的议论内容也悄悄变了方向。
不少同窗凑在一块儿,低声嘀咕的不再是某句经义的解法,而是掐着手指头算日子,眼神里带着点儿期盼和焦躁——因为马上要到中秋了。
“听说了没?中秋那日,书院好像准休两日!”
“真的?那可太好了!我得赶紧给家里捎个信儿,让我爹派人来接!”
“唉,你家离得近,自然好说。像我们这等路远的,来回一趟光耗在道上就得两三日,怕是难喽……”
这议论也飘进了王明远和李昭的斋舍。
李昭一听,立马从书案上弹了起来,脸上笑开了花:“中秋能休两日?太好了!我娘肯定给我备好了各种我爱吃的菜和月饼!王兄,你放心,等我回来,一定像上次那个粉蒸肉一样给你带一大份!我娘手艺可好了!”
王明远笑着点点头,心里却像被小针轻轻扎了一下,中秋团圆夜,他就要和狗娃在这千里之外的异乡书院里过了。
原本他是想着实在不行就去找季师兄一起,师兄上次休沐时也是这样同他讲过。
但师兄前几日派人送辣椒种子给狗娃时捎了信,特别抱歉地言明中秋那日需得随上官赴宴,实在抽不开身,言语间满是歉意,但师兄自有前程要奔忙,他们也不能总去叨扰。
这异乡的节日,越是临近,那份无处着落的思念就越是缠人。
这日傍晚,王明远刚从学舍回来,就见斋舍门口站着个脸熟的杂役,见他来了,连忙笑着迎上来:“王公子,可算等着您了!有您的信,从北边来的,瞧着像是家书!刚送到书院驿递处,我给您捎来了。”
说着,递过来一个厚实的、边角有些磨损的信封。
北边来的!家书!
王明远心头猛地一跳,赶紧接过,入手沉甸甸的,信封上是熟悉的、略显歪扭的字迹,一看就是虎妞的手笔。
“有劳!多谢!”王明远连忙道谢,摸出几个铜钱塞给杂役。
杂役笑着摆手拒绝:“王公子客气了,顺手的事儿!”,但最终还是被王明远硬塞到了怀里,顺便还附赠了几块狗娃做的点心。
杂役走后,王明远捏着那封沉甸甸的家书,完全不舍得立刻拆开,这封来自家里的家书,也不知是不是路上耽搁了,迟迟不到,可是让他们苦等许久,总是担心大哥路上是不是出了什么状况。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头翻涌的情绪,快步走进斋舍放好书信,然后便准备去找狗娃,这种家书肯定是要一起看才好。
但还没等他起身,斋舍门“哐当”一声被推开,狗娃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额头上还带着汗,显然是刚忙完食肆的活计。
“三叔!我听说有信到了?是不是咱家的信?”狗娃眼睛瞪得溜圆,气喘吁吁地问,一脸急切。
“嗯,是家里的信。”王明远点点头,朝他招手,“快来,一起看,我原本才准备去叫你,没想到你消息这么灵通。”
狗娃一听,几步就蹿了过来,挨着王明远坐下,脑袋凑得近近的,呼吸都屏住了。
王明远展开信纸,清了清嗓子,从头开始念。
信里的字迹也大多是虎妞写的,一笔一划很用力,偶尔还有墨团,但能看出写得极其认真。
“三哥、狗娃,见字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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