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553节
壮硕,有力气,嗓音又沙又粗,有着一双大脚,体味重些更佳——有种野动物的味道。
那一天之后。
脚掌宽阔的女仆时常夜半登楼,到老主人的房间服侍。
顺便。
仙德尔除了给韦尔斯驱散痛苦,带来新生活外,还给他一沓关于未来的计划:投资。
土地,矿产和铁路非大家族高等姓氏不得入内。烟草、酒与纺织业也被那些新贵把持——仙德尔没什么跟脚,只能为他找来一些零碎的产业,看似不起眼的、数目不大的投资项目。
然后,将它们排列起来,由老韦尔斯挑选。
这不够他穷奢极欲,但绝对能让一个老人安度晚年。
然而。
约翰·韦尔斯的幸运并没有到此为止。
数日后。
那个嗓音粗哑的女仆有了身孕。
老韦尔斯高兴坏了!
要知道,他一度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孩子。
因为年轻时的诅咒。
‘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仙德尔。’
他这样说。
‘你给了我第二次人生。’
那天,穿着睡袍的老人又哭又笑,在安静的会客房里,跪倒在仙德尔面前,整整哀嚎了半个小时——这些日子来发生的,就像一场逼真的梦。
他几乎死去,又奇迹般活了下来,重新享有富人的生活。
这样的经历使他开始思考,思考一些真正正确的事。
“我想用这些钱,资助伦敦城的济贫院。”
哭嚎中,他告诉仙德尔。
因为最初,他就是通过济贫院攀上了另一个阶级。
“我为他们提供…”
老人跪倒在地上,痛哭流涕。
也许是那个将于十月后到来的生命,让他开始恐惧,并正视了自己曾经所犯下的罪——也许只有恐惧。
但仙德尔蹲下来,握住他的手掌,温柔地告诉他:
不重要,先生。
只要你忏悔,万物之父就愿意聆听。
他说的断断续续,将一个庸俗无聊的故事讲得比故事本身还要庸俗无聊。
——济贫院除了流浪汉和无家可归又干不了夜活的女人外,最多的就是孩子。
约翰·韦尔斯能用这些孩子干什么呢?
答案不言而喻。
“那时候,我还在南部。借着一个机会成了院理事的听差…”
他向面前最接近神明的少女忏悔,希望通过她,能将自己的悔状递达神国,希望万物之父怜悯自己的孩子,请祂不要加罪他唯一的后代…
“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
“也许几十个…或许几百个…”
那些还没有知事的男孩女孩,在懵懂中怀着期望,被哄去了不同的、能够‘吃饱穿暖’的‘好地方’——他们中幸运的成了享乐的玩具,不幸的则成了生活用品或家具。
更不走运的,则变成用来宴请的消耗品。
约翰·韦尔斯亲眼见过那些不仅止于血与肉糜的残酷场景,亲眼见过他们变成了猎犬、猎犬的妻子、马的妻子或便桶,成为了一些神神鬼鬼仪式上的‘恩赐’,或者再也不准直立行走的抹布。
老韦尔斯早做好准备,他不必忏悔,也知晓自己死后去哪。
可现在他开始恐惧了。
他不会死在晚冬,慢慢变得有钱,可以随意挑选服侍他的仆人。他可以重新开始收藏艺术品,到剧院打发闲暇,去各式各样的沙龙与各式各样的人谈论国家大事或赛马、槌球、拳击。
他甚至能偶尔打猎,哪怕在林间散上半个下午的步,由仆人服侍着喝上两杯。
他有了孩子。
没准以后会有更多的孩子。
他还要再活十年…
不。
二十年。
他不想受罪了,也不想让他的后代受一丁点罪——他得想办法将坠向另一头的天秤拉回来。
“只要您去做,万物之父就一定看得见。”
少女一如既往的温柔,并给出了一个令他安心的答案。
老韦尔斯决定。
他要用未来收益的五分之一…
不。
至少一半。
捐给教会和伦敦城的济贫院。
他要赎自己前半生犯过的罪。
就像仙德尔说的。
只要他做。
万物之父就一定看得见。
老人哭肿了眼,当离开会客房,却吓坏那有身孕的女仆——他见她一脸忧色,倒高兴起来,仿佛又找回了年轻时的感觉。
男子汉的感觉。
那强大的,令女人哭泣、令马儿臣服…或反过来也一样的强大力量的感觉。
这感觉不仅使心脏跳得有力,更开始让他嘲笑此前的自己。
韦尔斯啊,韦尔斯。
唯有懦夫才要自杀。
你究竟被什么样的巫术迷惑了头脑,才愚蠢到要冻死自己呢?
他躺在床上,搂着乖巧的女仆,像伟大之人一样思考自己同样璀璨的未来。
然后。
第二天清晨。
在自己那个逼仄、阴冷,满是虫蚁与臭气的砖房里。
他醒了。
第494章 Ch493 有礼貌的韦尔斯
东区汉莱顿街区的每个人都知道。
十六号租赁房里住着个疯子。
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会对谁造成伤害的疯狂人。
对妇女们来说,约翰·韦尔斯先生甚至算得上‘绅士’——当太阳还没升起时,男人们像离巢的蚂蚁一路拥着而去,女人们就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裹着棉衣,鼻音浓重地谈起近日发生的趣事。
通常来说,聚在一起的都是年龄稍大的女人。
那些年轻的、刚结婚的,会在为丈夫准备早餐并目送他们离去后,掉头回房间,睡到午饭时间。
——这些年轻的新婚妻子还对生活有所期待,并不清楚漫长的、无聊而平淡的生活有多么阴冷潮湿,以至于她们需要彼此依着,用粗糙的大手搓对方的皮肤,靠那产生的微弱温度活下去。
新婚妻子不知道。
所以,在晨雾中谈天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
也有更老的。
她们相互鼓励,取暖,也暗地里攀比,讽刺。
通常来说,话题会围绕男人,床,事业和未来。
简而化之。
男人。
谁的男人看上去有力气,可实际上并不(一般讲出这样的话,当时人的妻子绝不在场)。
谁的男人得了上司的青眼,谁家买了新的家具,赚了大钱。
谁的男人让谁怀了孕,谁家的孩子长得还不如*眼好看(也许比这更粗俗)——
这些零碎、富有弹性的豆子够她们咀嚼半个上午,然后,兴致尽了,就像没了血肉与肠粪的鬣狗群一样哄一下散去,钻回各自的家——这时,那批新婚妻子们才刚刚起床。
她们无视了多舌老妇们‘懒鬼’的讽刺,理着自己姣好慵懒的睡颜,到门口转上一圈(以免有人说闲话),朝出来倒便桶的邻居笑那么两下。
进屋关上门,一整天都不再出来了。
但是。
当约翰·韦尔斯先生出名后。
这些女人们无论新婚与否,每日清晨,都准准聚在了一起——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约翰·韦尔斯先生让这些新婚的女士与邻居打成了一片。
他是有功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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