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类父?爱你老爹,玄武门见! 第72节
“上君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数万将士颂圣之音,响彻云霄。
刘据步下车架,望着战意昂然的大军,眼底流露出满意之色,这正是一汉当五胡的底气所在啊。
“上君!”霍去病拱手见礼。
刘据喜意快溢出来了,“久不见你了,冠军侯。”
“这些时日,臣奉诏整军、备军,督促将士熟练新式军械,已有成果,请上君检阅!”霍去病述说着。
旗令官得令,疯狂挥舞起战旗,大军变阵,一队人马留在了校场中间,分成了两阵,催动着胯下战马动了。
沉闷的踏地声立刻响起,连声成片,竟有股战鼓的气势,战马彻底飞奔了起来,两阵将士正式交手,彼此的武器相碰,顿时发出清脆地金属颤动之音,腰马合一之下,隐约有火光乍现。
双方毫不留力,极尽所能展露战场搏杀的能力,这或许也是汉家骑兵首次毫无保留、酣畅淋漓的骑战。
马蹄下金属在闪耀,人腿两边的脚踏处,也有金属的光芒。
马掌、马镫,和原有的马鞍,可以说是战马最强辅助军械,能尽最大可能释放骑兵的战力,不必担心随时会坠下马来。
农耕与游牧,在过去漫长的时间中,是泾渭分明的生活状态,农耕就是脚踏大地,步战无双,游牧就是立于马背,骑战无敌。
这也使得交战中,游牧之族利用战马的超高移动常常让农耕步兵疲于奔命,然后以逸胜劳。
从春秋战国时期,秦、赵两国就与匈奴作战,试图“师夷长技以制夷”,事实却没那么简单。
中原战马少,骑兵更少。
这是先天环境所造成的。
长城以北和西域地区的植被,更适合各种畜牲生长,而在大河流域、长江流域,包括农田、果园、菜圃在内的农业植被居于优势地位,这些地区的畜牧业只能作为农业的补充或辅佐。
大汉初年,高祖皇帝所率三十二万大军被匈奴骑兵包围在平城,“匈奴骑,其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駹马,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骍马”,如此多的毛色不同的马,侧面证明了匈奴所畜马数量之多。
大汉一直在努力弥补差距,几十年来,马匹数量是提了上来,仅长安一地,最多的时候就有五十多万匹马儿,但论质量,大多数只是驽马。
《周礼·夏官·马质》:“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
不同的草,不同的区域奔驰,使得长城内外的马儿,呈现出不同的状态,客观事实,是很难解决的事。
此次春征,主要目的是清扫匈奴右翼的势力,而清扫匈奴右翼的势力,却是为了河西之地,狭义一点说,即河套平原。
只有占据了那里,大汉才真正有了牧马地,批量畜牧战马,弥补甚至逆转双方马匹上的差距。
刘彻是这样想的,卫青也是这样想的,霍去病是这样想的,大汉臣民都是这样想的,刘据,却给出不同的解决方法。
既然马匹不如,那就在农耕优势,战马装备上下功夫,马鞍、马镫、马掌,可以让本就擅长骑术的兵卒彻底放开束缚,甚而能站在马上与匈奴骑兵一战。
在战场上,很多时候拼的是一口劲,劲大一分,就可能直接阵斩敌军将士。
“怎么样?”
“臣会将河西之地匈奴诸王的脑袋都拧下来,来日献给上君!”霍去病既是回答也是许诺道。
刘据听着这充满冠军之风的回答,不由得一笑,游走在军列之中,也从军士们的身上注意到了不同的地方,“这眉眼?这装备?怎么跟别人不一样啊?”
“上君,是这样的,他原本是匈奴人,所以所用兵器与常规兵器有所不同,臣想只要他用着称心,顺手就行。”霍去病回答道。
“这个呢?”
“是羌人。”
“怎么这般瘦弱?”
“上君,此人是卑将,专从羌骑营中挑选的,外号舆地图,别看他瘦,他呀,闭上眼睛,只用鼻子都能找到附近百里的水源和方位。”
“有点意思。”
“上君,臣挑选的骑兵啊,都有他们的本领,比如说,他吧!”
霍去病指着另一个匈奴人的士卒,说道:“他上马是骑兵,下马是兽医,此次出征,是远途奔袭,要穿越高山沙漠,有他在,臣这十几万匹军马,怎么去的,就能怎么回来。”
在他的军中,匈奴人的数量是很多的,本次出征河西,由他亲率的三万轻骑中,至少有三千人是异族人。
这些人既是向导,又是兽医,尽所有可能保证将士军马的健康和行军方向的正确性,大规模非战减员、迷路失期,这在霍去病军中,是不可能出现的事。
刘据眼里闪烁着光,想到了某位经常迷路失期的老将,笑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冠军侯,就是寡人的神将!”
神将一出,就连霍去病都为之脸红,上君什么都好,唯独夸人的方式太赤裸了。
刘据继续往前走,看到了军列中有几个脑袋大脖子粗的士卒,顿时一笑,“冠军侯,这也是有大本领的?”
“是的,上君。”
霍去病重重地点头,“能让普通的食物化为美食,这怎么能说不是大本领呢?”
“就这几名庖厨,又能让多少食物神奇?”
“上君,这是臣专用的庖厨,不是将士们的庖厨。”
“将士们的呢?”
“没有庖厨!”
霍去病毫不避讳地说,“为将者,并不一定要跟士兵有同等的待遇,只要赏功罚过就是了!
他们只需知道,如果仗打赢了,要什么都有,仗打不赢,即使天天和士兵同甘共苦,也是个无能之将!”
第114章 父子
北军将士很喜欢刘据。
自从太子储君来到大营后,就彻底改变了日食两斤豆饭、酱半升的待遇。
烤肉、蔬果、酥茶,这些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出现在面前时,所有的人都有种不真实感,然后,死死地抓住不放开。
跟着陛下的时候是什么日子?
跟着上君的时候又是什么日子?
谁才是大汉君主,完全不用脑子思考,身体本能就会给出了答案。
听说上君还要给将士发饷,士卒这才知道,原来当兵是可以得钱的。
如果说钱是凉的,但攥在手里,心却是热的,待遇的提升、军饷的从无到有,全体将士只能盼望上君真如颂圣那般,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刘据望着对烤鹿肉无动于衷地霍去病,“大兄,真的不吃啊?”
“臣,不喜欢这个吃法。”霍去病摇摇头道。
烤肉,吃的太多,已经厌了,只是比茹毛饮血好点的食物,又有什么好吃的。
“那你是怎么吃的?”
“端上来!”
霍去病一声令下,专用的庖厨便抬上来一方大鼎,那是现宰的羔羊,直接以清水煮熟,在切块之后,与清汤一道,冲入放有精盐、胡椒、香菜的陶碗里,最后,点上几滴以芝麻榨出的油,霸道的香味,顺风能飘出几里去。
另外,霍去病还准备了卵蒜泥,与盐、芝麻油混合后,如果羊肉味道不足,便可以蘸食。
接过霍去病递来的陶碗,刘据是越看越熟悉,脸色也越来越怪异,像是看到了羊肉汤、清水羊肉的影子,不过,大蒜、香菜、芝麻、胡椒这些调料,似乎是博望侯张骞在元朔三年才从西域带来的,大兄的使用,竟然如此纯熟。
果然,在任何时代,吃货的力量都是强大的。
霍去病见刘据在愣神,以为是无法接受新的吃食,鼓励道:“上君,试试。”
“?”
刘据默默吃肉喝汤。
看上君的架势,堪称娴熟,霍去病心中不由得感慨这世间竟有如此聪慧的人,自己也跟着大口咀嚼豪饮起来。
一鼎羊肉汤,君臣二人吃不尽,在刘据示意下,霍去病将之分给了诸将。
随后,庖厨又端来了蔬果,也是有别于汉家传统,自西域而来的蔬果,葡萄、石榴和胡瓜?
黄瓜,可以说是气味最明显的蔬果之一,扩散的程度远超一般蔬果,尤其是在密闭空间里,黄瓜一出,人基本就闻不到其他气味了。
刘据取过一根,咬了一口,清脆的口感之下,透露着冰凉感,显然,这是通过寒冰冷冻保存至今的。
“这样的肉汤、蔬果到了战场上,隔着几十里都能引来敌人。”刘据无奈道。
越是美味的食物,气味越明显,在战场上,隐蔽也是很重要的,要是这样胡吃海塞,敌人闻着味都能追上来。
“我正找不到他们呢!”
霍去病将葡萄塞进口中,略微咀嚼后,连籽也吞入了腹中,忽然想道:“上君,臣以这葡萄酿造了一种酒,与我汉家的烈酒迥然不同,色浓如血,有甜味,有果味,也有涩味、酸味,以及淡淡的酒味,博望侯说,那是女子之酒,能献给姨母。”
刘据倒也觉得寻常了,点点头,让吃尽羊肉和汤的诸将退到一边,“大兄,可想见二姨母?”
卫氏外戚的轰然崩塌,引发了不少猜测,而最让人好奇的,莫过于大将军卫青和卫将军、冠军侯霍去病的反应。
大将军府放出消息,卫青身体不爽,变相说明了态度,而霍去病这,仿佛全然不知,该整军整军,备战备战,为出征准备,让人疑惑不已。
霍去病,难道就不担心生母卫少儿的安危?
“不见了。”
霍去病沉默了很久,缓缓说道:“我知道,母亲不是个安分的人,也知道,据儿哥会把她照顾的很好,就够了。”
按礼制,子不言母。
但霍去病知道母亲的本性,母亲在平阳侯府为侍女时,就与他的父亲、同在平阳侯做事的霍仲孺私通,作为私生子,他在襁褓中就没了父亲,母亲也在他稍大一点,就按耐不住寂寞,与曲逆侯陈平曾孙的陈掌有了私情,受父亲、母亲的影响和见证过司马相如、卓文君的传奇爱情,霍去病对情爱之事并不看重,一心一意只想打匈奴。
虽然御史大夫张汤、廷尉卿边通的动作很迅速,扫尾也很干净,但消失的卫氏外戚的所作所为,仍有部分流传出来。
毕竟,卫氏外戚很多事情,是不背人的。
“风头最盛”的,当然是卫氏长孙与阳石公主私通。
而紧跟其后的,便是“冠军之母”与詹事府中的某几人有私。
兰台、廷尉署又出手了几次,刹住了卫氏许多丑恶风闻,悠悠之口能堵住,幽幽之心又怎能堵住?
作为外戚、私生子,霍去病知道无论自己日后的成就有多高,后世的评价都会扭曲在父亲、母亲身上,为人子者不能怪罪生身之亲,但如果母亲能安分下来,好好生活,不失为皆大欢喜的结果。
“二姨母,会过得很好。”刘据陈述道。
为了消失的人生活,朝廷的付出能供给一支两千人的军队,除了自由以外,能给尽给,生老病死,皆有所备。
“多谢上君。”霍去病黯然道。
“三日后,就是钦天监择的良辰吉日,届时大军出征,大兄还去趟平阳吗?”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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